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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77944/
更新:2025年07月16日
非法日租屋易有公安風險及消費爭議,高市府觀光局日前針對屢罰不怕的非法旅宿「聚所」強制斷水斷電。(高市府觀光局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雄演場會經濟帶動觀光住宿需求,但高雄世運主場館所在的左營、楠梓地區卻少有商旅、民宿,有不法業者嗅到商機,在左營區經營日租套房。高市府觀光局提醒,非法日租屋易有公安風險及消費爭議,日前針對屢罰不怕的非法旅宿「聚所」強制斷水斷電。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經營旅館業務須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設旅館登記始可營業。未取得登記,擅自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方式收取住宿費用者,可處10萬至20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若再經查獲,可續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處以怠金並勒令歇業;若仍持續違法經營,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7項斷水斷電。
高市府觀光局為維護城市觀光品質與旅宿消費市場秩序,嚴查演唱會或大型活動哄抬旅館房價、無故取消訂房、非法旅宿及日租業者。觀光局2024年6月首次查獲左營區一間非法日租屋「聚所」,開罰10萬元並勒令歇業;今年2月又再次查獲持續違法營業,裁處20萬元怠金並勒令歇業,但業者仍置之不理,因此於7月10日強制斷水斷電。
觀光局長高閔琳強調,旅館業者應於各訂房平台主動揭示刊登合法旅館或民宿證號,可使用由觀光局設計融入城市吉祥物高雄熊的版本,以供消費者迅速且有效辨識。而申設中的業者,也應確立建築物使用執照為旅宿業用途,並通過消防建築公安檢查後,儘速向觀光局提出合法化申請,取得合法登記證後才可營業,以免違法受罰。
此外,觀光局提醒,非法日租屋經常透過網路平台招攬生意,以「裝潢」漂亮、「價格」便宜或「地段」方便等特色吸客,但此類場所均未通過消防及建物公安檢查,更無24小時服務人員,若不幸發生公安意外或消費爭議,消費者往往求償無門;過去也曾發生不法人士誆騙旅客住宿費用或個資的案例,嚴重危害消費者住宿安全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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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非法業者如果被處罰太輕的話,可能還是會繼續營業,因此政府對此要有更嚴格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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