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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資訊] 慢性蕁麻疹須持續用藥 醫:斷了反覆擾人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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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前天 01: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慢性蕁麻疹須持續用藥 醫:斷了反覆擾人

慢性蕁麻疹病患須持續用藥1.5年以上,才能完全壓制住病灶。圖為風疹塊。


全台每5人就有一人可能有蕁麻疹發作經驗,其中有6成患者屬於慢性自發性蕁麻疹。最早在醫院開蕁麻疹專診的台大醫院皮膚部部長朱家瑜醫師表示,近三分之一的病人因蕁麻疹發作來求診。

不過,這些病患通常衝到皮膚科以秒看診,最常說的話:「醫師,快給我打一針」因為急性蕁麻疹發作,「紅、腫、癢」到無法上班、上學,朱家瑜最擔心的是慢性族群,他表示,若症狀超過6週就有可能是慢性自發性蕁麻疹。而這類患者往往吃藥、打針把症狀壓下去後,就自行把藥給停了。

慢性自發性蕁麻疹好發於20至40歲之間,其中又以女性最多,約為男性的兩倍,我國約有20至25萬名患者。患者發病後,因為免疫細胞過度活化釋放出組織胺,導致血管擴張、組織腫脹,因而造成風疹塊與血管性水腫,引起「紅、腫、癢」等3大症狀。

曾有一位上班族女性,因工作壓力大引發蕁麻疹,導致呼吸困難,三度緊急送急診治療,朱家瑜說,她的症狀比較危險,施以類固醇治療但不可超過7天。他比喻治療慢性蕁麻疹,病患要改變觀念,服用抗組織胺不是身體症狀消失即停藥,這是屬於慢性病,像服用高血壓藥一樣,持續服用一年半以上,才可以穩定不用再服藥。

朱家瑜指出,蕁麻疹症狀來無影、去無蹤,可能突然出現、然後又在幾個小時後消失,有時候患者在就診前還有病灶,但是走進診間時就已經消失,因此對於初診斷的患者而言,可能會有疾病沒有這麼嚴重的錯覺。

此外,很多人將蕁麻疹認為是過敏,只要避免攝取容易過敏的食物就好,朱家瑜說,慢性自發性蕁麻疹源自於免疫系統失調,就算完全不接觸過敏原仍會發病。若連續6週都反覆出現相關症狀,就應該要有所警覺。因此,他不會鼓勵病患要去檢測過敏原,因為就算完全不碰觸過敏原,蕁麻疹一樣在免疫力差的時候,跑出來擾亂生活。

(自由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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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前天 20:11 |只看該作者
慢性蕁麻疹真的蠻擾人的, 朋友也是病患, 送急診治療都好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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