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語貫之,這是一部很殘忍的小說.
生命是啥?
有人說:那不過是追求三餐一宿=>
那麼,不用睡覺,不用吃三餐而且吃了也沒味道;
看了影片區的AV,自拍區的照片後,男生不會硬,女生不會濕之時,
生命是啥?
有人說:人總有一死,掛了之後要嘛如燈滅,要嘛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所以我可以放棄這一條命,當個廢柴就好了=>
但是,死了偏要彈起來,不能如燈滅,沒有機會輪迴之時,
這條命放棄得了嗎?
儒家說的[安身立命],正是討論這個問題.
千百年來,無數聖哲,為這一點寫了又寫,說了又說,
奈何人總會死,所以,那怕他們說破嘴,
大多數的人都不太理會生命是啥?
反正到了兩腿一伸之後,
是啥都沒關係了.
可是,該死而殘忍的作者,
偏要讓死人跳起來,
而且那些會蹦會跳的活死人,
偏又享受不了活人可以享受的一切.
到了這絕境,誰能不去思考,
生命的意義是啥?
無論如何,熱血如九把刀,終究不會落入悲情的深淵,
故事裡的一場三場死人籃球(尤其是兩場死人NBA),
簡直叫人熱血沸騰.
讀到從棺材彈起來的喬丹,
再現飛人絕技,來上一記罰球圈灌籃之時,
誰不會大叫一聲:
大丈夫當如是也!
人生在世,總要做一點兒可以對上帝吹噓的事,
喬丹灌籃,李白寫詩,超人力霸王打怪獸皆是如此.
朋友,您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