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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地獄門前僧道多」是真的嗎?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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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0 00:55: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地獄思想,在釋迦世尊出生以前的印度就有了,而在佛教傳入之前的中國,也已有了人死之後下黃泉的
說法。西方的基督教,也提到關於世界末日之時,不信基督,特別是不被基督寵愛的人,即入煉獄的情
形。可見,地獄思想是人類宗教的共同信仰。不過對於地獄的描述和看法,因了地域、時代及文化背景
的不同,而頗不一致。此由於各民族、各宗教的信念互異,所見地獄的景象也不一樣,在某一宗教認為
可生天堂的人,在另一宗教竟又是要把他們收到地獄裡去。  
   
印度佛經裡所說的地獄,有八寒地獄、八熱地獄、各有十六遊增地獄。八寒、八熱為根本地獄,十六遊
增稱為近邊地獄。尚有處於山間、樹下、空中的孤獨地獄,另有十八地獄之名。

佛教對於地獄的描述,初見於《雜阿含經》卷四八,謂有大火赤紅的地獄。其詳細的分別敍述,乃見於
《長阿含經》第十九、《立世阿毘曇論》、《雜阿毘曇心論》、《大毘婆沙論》、《俱舍論》、《涅槃
經》、《瑜伽師地論》、《大智度論》等。

中國民間相信人死之後,經過十殿閻王的審理問案,每一殿都設置不同的地獄和刑罰。此在印度傳來的
佛經中並無根據,而是出於中國民間傳說的《十王經》,據說是由成都大聖慈寺的藏川傳出;道教也傳
有十殿之說,並有一百三十八所地獄。類此信仰的源流,總不外乎出於感夢、扶乩、降靈、死而復活者
等所輾轉流布,其閻王之名雖淵源於早期印度的《梨俱吠陀》,但他是住於天上,是司理死亡的神,漸
漸地,閻王降住地府。至於衍生出十殿之說,乃是後期中國人的信仰了,此與君主時代的司法程序有關
,各級首長,兼理各級法院的職責,十殿閻王問案,一如人間的知縣、知府、尚書,乃至皇上親審。所
見地獄景象,也以各人所熟悉的人間環境為樣本,中國古人所知的地獄中,沒有非洲的黑人及歐美的白
人。由於時、地、風俗、信仰的不同,所見地獄也不同,佛說︰「萬法唯識,三界唯心。」地獄在眾生
心內,實有其事,又不必盡同,既不可否定地獄的存在,也不必拘泥、執著於諸種有關地獄傳說的必然


佛經中敍述到墮地獄的例子也不少,早期是指犯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逆
罪者,會墮地獄,例如佛的堂弟提婆達多及其伴黨,墮入地獄,漸漸演變成為凡是做錯了事,不論輕重
,都要下地獄之說。而在比丘及比丘尼律所見犯戒、破戒的過失,僅有數條極重過失為不可悔。所謂不
可悔,是指失去戒體而被逐出僧團,再受國法死刑的制裁者;可悔則有對眾人、對數人、對一人懺悔,
及對自己良心的責心懺悔。而僧尼律中處處都說︰「犯過者當懺悔,懺悔則安樂。」又有說︰「有戒可
破是菩薩,無戒可犯是外道。」並沒有強調凡是破戒便入地獄的觀念。

罪過又可分成戒罪和性罪,所謂性罪,是指造惡行為的本身就是罪,不論受戒不受戒,犯了過必須受報
;戒罪則是在受戒之後,增加持戒功德,倘若犯戒,便在性罪之外另加戒罪。所謂戒罪者,是指持戒有
功德,犯戒有罪報,持戒是對一切眾生,所以功德無量;犯戒只能對少數眾生,所以破戒的罪過再大也
不及持戒的功德之多。

受戒有約束的功能,悔過有洗心的功能。罪有輕重,犯了極重的戒罪及性罪者下地獄,其他的輕罪,則
隨類受報,生於人、鬼、異類群中,都有受報的機會。由此可知作惡、犯戒未必全下地獄。雖有一部晚
出的《日連問經》,強調事事都可能下地獄,這在早期的《阿含經》及律中尚沒有見過,否則易於使人
誤會︰不信佛不學佛還不至於下地獄,信佛學佛後反而容易下地獄,那還有多少人敢來信仰佛教而學佛
修行呢?

所謂「地獄門前僧道多」這句話,既非佛家語,也非道家語,而是在明朝之後,從一些齋教的乩壇、靈
媒的口中傳出。齋教徒眾都是在家人,他們剽竊儒、釋、道三家的若干名詞和觀念,似是而非地組成新
興宗教和祕密結社之民間信仰,因為他們是在家人的宗教組識,所以,在排斥他教及吸收信徒的利益衝
突之下,不得不跟出家的僧侶及道士,採取敵視對立的態度,因而傳出「道降火宅」的口號,鼓吹俗人
修行容易生天得道,渲染捏造出家修道者的困難、黑暗、腐敗,宣揚僧道都下地獄的觀念。他們在通過
巿井間的口耳相傳,便成了一句「地獄門前僧道多」的流行語,既可醜化僧道的形象,也可嚇阻優秀的
俗人出家為僧道。然其既非出於佛經,自可不必介意。不過必須指出,這句口號乃是出於齋教徒的杜撰
故事,目的是為了侮辱佛道二教。

像民國九年(西元一九二○年)雲南昆明西邊洱源縣的幾個齋教乩壇所著的《洞冥寶記》中,就極力指
控僧侶不守清規,捏造和尚墮地獄、受刑罰的故事。此見於中央研究院的某位研究員為一貫道護航而寫
的《天道鈎沈》三十頁。該研究員雖未承認是一貫道的信徒,而該書凡是涉及佛教的和尚之處,便採攻
擊、辱罵、尖酸刻薄的態度,否定出家修行者的道德價值,而一味地引述強調在家齋教徒如先天、龍華
、一貫道等所謂道親之間的利樂,雖然引用了不少資料,但都缺少理性的抉擇,乃是出於一種情結的表
現。從他的那本書中,可以領略到傳教師的狂熱氣燄,卻無法想像他是一位中央研究院的學者。

須知︰凡有人事,就有弊端,僧中難保沒有破戒、犯戒的人,釋迦制戒就是為了防範、制裁、處理這些
事件。儒家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出家的凡夫,在未修成聖賢之前的修學階段,因為不清淨,
所以要求戒,受戒是修行的起點,跌倒了再爬起來,犯了戒再懺悔,乃是正常的事。齋教徒們,自己不
願受出家戒的約束,反而詆毀出家人持戒不嚴,並且誇張出家人的犯戒罪行,其存心是顯而易見的。

-----摘自《學佛群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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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30 21:39:40 |只看該作者
就像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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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2 20:37:34 |只看該作者
眾生哪裡平等?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禮敬彼世尊、阿拉漢、全自覺者!



佛陀從未說過眾生平等,因為屬於概念法的眾生,是不可能平等的。

譬如說:人類和動物,不可能平等;
人類和餓鬼,不可能平等;
餓鬼和動物,不可能平等;
人類和天神,不可能平等;
天神和餓鬼,不可能平等;
欲界天神和色界天神,不可能平等;
色界天神和無色界天神,不可能平等。

再者,人類自身之間、人類社會之間也不可能平等。因為自從人類出現不久,就開始有了貧與富之分,貴與賤之分;
高等種族與低等種族之分,美與醜之分,出生高貴與出生低賤之分等等。
一直到今天,人類從來就沒有平等過。

那麼,這種不平等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
是由於業果法則而造成的。

佛陀教導說:「在此,有男人或女人傲慢與過慢,不禮敬應受禮敬者,不起立致敬應受起立致敬者,不讓座位給應受座位者,不讓路給應受讓路者,不恭敬應受恭敬者,不尊重應受尊重者,不奉事應受奉事者,不供養應受供養者,由於履行與從事如此的行為,身壞命終之後他投生於苦界、惡趣、墮處、地獄。
然而,如果在身壞命終之後他沒有投生於苦界、惡趣、墮處、地獄,而是再投生為人,那麼無論出生於何處,他都會出身低賤。

然而,在此有男人或女人不傲慢也不過慢,禮敬應受禮敬者,起立致敬應受起立致敬者,讓座位給應受座位者,讓路給應受讓路者,恭敬應受恭敬者,尊重應受尊重者,奉事應受奉事者,供養應受供養者,由於履行與從事如此的行為,身壞命終之後他投生於樂趣,乃至天界。
如果在身壞命終之後他沒有投生於天界,而是再投生為人,那麼無論出生於何處,他都會出身高貴。」(經藏 中部 小業分別經)
因此,一個人出生高貴或者出生低賤,是緣於該人在過去世所造的業—傲慢與過慢導致來世出生低賤,不傲慢也不過慢導致來世出生高貴。

假如你認為眾生平等,那麼業果法則就是錯誤的。
因為如此一來,無論你造善業還是造惡業,其出生都是一樣。
無論你造的善業是多或是少,其出生都是高貴,或者都是低賤。
明顯的,這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自然法則。
善業多,才能投生到高等家族及獲得富裕的生活。
善業少,便只能投生到低等家族及過貧窮的生活。
這便是自然存在著的業果法則,無論佛陀是否出世,無論你有無信仰,這業果法則都會照樣存在。

那麼佛陀所說的平等,到底是指什麼?站在究竟法、勝義諦的立場,一切生命是平等的,因為一切的有情眾生,都只是究竟色法與究竟名法的因緣聚合,它們時刻都在刹那生滅著。
這些不斷生滅的名法.色法一直在流動,色法相續流與名法相續流互相作用,依其因緣從這一生存道,流往那一生存道,不曾停歇過。
如果站在此究竟名法.色法的角度而說,一切眾生是平等的。

關於解脫道和菩薩道的修行方法,它們基本上都是一樣的,其差別只在止觀禪修時的第十一種觀智—行捨智。

修菩薩道的人,無論如何都只能修到行捨智,只要他投生為人類或天神去進行禪修,其每生每世都一樣,只能證到行捨智,無法再證得更高的觀智。
這樣的情況,會一直延續到他在成為佛陀的最後一世。
而修解脫道的人,當他們進行止觀禪修時,可以隨時突破第十一種觀智—行捨智,去證悟後面的道智、果智及證悟涅槃,他們隨時都能解脫生死輪迴,甚至在當世也能夠辦到。

因此,修解脫道等於脫離輪迴,修菩薩道等於繼續輪迴。
由於佛陀的出世,我們現在可以修行解脫道。
當佛法消亡之後,我們想要修解脫道都已經沒有了方法。
所以佛陀出世後,我們只能選擇修行解脫道,這也是一切諸佛出世的本懷:佛陀出現的目的,只是要有情修行解脫道,徹底脫離生死輪迴。
總之,佛陀希望天人與人類趕快勤修戒.定.慧三學,早日證入涅槃界,脫離輪迴之苦。



願我此功德,導向諸漏盡!

願我此功德,為證涅槃緣!

我此功德分,迴向諸有情,

願彼等一切,同得功德分!



Sàdhu! Sàdhu! Sàdhu!
薩度!薩度!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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