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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台灣道教發展概況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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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9 20:29:0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一、
  台灣道教傳承福建、廣東的正一派傳統,而閩、粵兩省鄰接江西省,自東漢末葉張陵、張衡及張魯祖孫三代創教於四川,歷經關中、華北而布化於江南。據載四代張盛於江西龍虎山開創道業,符劍傳宗,歷代不絕,曾經一統三山 ( 龍虎山、茅山、閤皂山 ) 符籙。相鄰諸省傳承正一派道法,傳法道士家設壇靖,散居於民間社會,設齋行道,弘揚正教,世稱為「火居道」。而金元時期華北地區新興道派,有全真道則出家修行,廣設叢林,是為「出家道」。閩、粵兩省即以正一派為主,明末清初移民入臺,泉、漳及粵東客籍,均有正一派道壇道士隨之遷移,設壇於各籍聚落內,其時間多已有一、二百年之久。道壇道士所行的齋醮法事,既與聚落宮廟、歲時節慶有關,亦與家戶之中生命禮儀紅白諸事密切關聯,故各籍屬分布區均有同一籍屬道壇的存在。

二、
  在泉籍優佔區內分布正一派道壇,主要區域為雲林、嘉義以南的縣市,凡有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等地;而雲林以北,則彰化、臺中近海區域,苗栗、新竹近海以至台北縣、市少數地區 ,多泉籍移民的區域內,此派道士平常即以齋法拔度為主,有時亦能行吉慶性的醮典、作三獻,既度亡亦度生,故民間稱為「烏頭道士」。此外南投竹山與彰化靠山地區,則有廈門系道法,科事小異,亦以齋法為主。

  在漳州南部與相鄰粵東客籍,其移民較多的分布區內,也有同籍的火居道士,北部如臺北縣市、桃園,又連接新竹及苗栗客屬優佔區,中部則臺中縣豐原、東勢一帶、彰化及雲林的的福佬客萃居區,東部則宜蘭縣,這些區域內,多有同籍的道壇。這一系統屬於「道法二門」,平常多以三奶派小法事為主,過關度限,祭星改運;但是一旦有寺廟慶成祈安或神明慶生,則以正一派的道法為主舉行醮儀、作三獻,故民間稱為「紅頭道士」,臺灣早期方志稱為「客仔師」、「紅頭司」,即以度生為主而不行度亡的齋事。

  臺灣道教以烏頭與紅頭的火居道為主,民國三十一年以後有龍虎山六十三代張恩溥天師來臺,曾組道教會,欲將道壇道士納入奏職授籙制,依「高鴻鼎大羅」派詩從鼎字號授予籙號。其後經歷衍變,六十四代張源先天師以嗣漢天師府名義繼續授籙;而道教會則舉行傳度之儀,以度化道徒,並推廣光復之後才傳入的福州禪和派,這一派除在福州籍屬中傳布,亦逐漸普行於部分道廟,是為近五十餘年來發展的新趨勢。

三、
  正一派的道團組織及其道法傳承,表現其具有「制度化宗教」的特質。從三張創教以來,分設壇靖,祭酒掌壇,其經典法訣及符籙均依制傳授。其後即因應地方文化的特性而在地發展,在江南各省多各有其地方風格。早期閩、粵地區既有的正一派,隨泉、漳、客籍移民入臺後,因應泉之俗行於泉,漳之俗行於漳,而客之俗行於客。這種「俗同內地」即為內地化時期,道法傳承各自在本地發展,除依家傳制父子相傳而較少傳外姓;亦傳襲師受制,拜師奏職,師徒相授,故其內部能長期繼續保有嚴格的傳授制。

  火居道即設壇於聚落之內,與社民的信仰習俗密切相關,故也具現其「擴散性宗教」的特質。在地方的公眾儀式中,如南部濱海鄉鎮的王醮,或是寺廟慶成的慶成祈安福醮;七月慶讚中元的中元齋,道壇道士都能配合地方習俗而舉行。在家族、家庭內的私密儀式,或齋天獻壇、進錢補運,或拔度薦亡、普施孤幽,從事宗教性服務。長期發展之後,道壇道士即形成各自的行業圈,在地發展為地方性的道法風格,而烏頭與紅頭二派的勢力也在各地區互有消長,分別表現其「在地化」的儀式特色。

四、
  目前正一派道壇道士既是根據家傳制與師受制,在同一籍屬內保持一定的數目足應各地之所需,形成一種地盤內的平均分布狀態。平常較小的齋、醮法事,多由同門承擔;若遇大型科事,則請託儀式風格相近的相幫。因此道團內部的傳承譜系,多據派詩而各有道號,嚴守輩分之禮,不得逾越而違背師訓。光復以後,歷經兩任張天師有意整理,原本期望納入龍虎山的受籙制,其後並不完全完成其願,仍多有依舊制受籙奏職者;近年大陸開放之後,則漸有組團親赴龍虎山受其法職者,實為遷台以來兩次較大的變局。除師受奏職或天師奏職外,道壇亦多登記於道教會名下,成為個人會員,以別於道廟,如此始得以公開其宗教活動 。

  火居道的內部傳承嚴密有序,經家傳或師受以後,始能嫻熟科儀唱唸、經訣法要,又配合信眾之需,舉凡紅白諸事的相關事宜,如擇日卜地亦能兼習。由於道經、疏文俱為文言,故道士養成歷時頗長;又科儀演法需熟悉道樂,兼習地方樂曲,故前後場的配合,表現其道教藝術特色。在日治時期學者調查當時的社會行業,即因此列道士於「上九流」之末;光復之後,道士也受新式教育,參加道教會組織,是為宗教組織中的神職者。至今,在現代社會裡仍能繼續其穩定的組織及神職性的行業,並未因受到社會變遷而有劇烈的改變,成為千百年中國歷史中的一種古老宗教,也是中華民族所創唯一的本土宗教。

文出:行政院文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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