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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史]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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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 14:52: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一、簡介
本教會建立於西元一八三○年四月六日,係依照啟示復興的教會,基本組織與耶穌基督在世時建立之原始教會相同,建立至今,雖僅一百七十餘年,但教友人數已由最初之六人增加至一千一百多萬人,遍布全球一六○個國家和地區,每星期日以一五○種以上語言進行崇拜儀式。其組織、信仰、教義、儀規等,全球一致,為一國際性教會,總會設於美國猶他州鹽湖城。
本教會自民國四十五年起,在我國台灣地區傳教,迄民國九十二年底,有紀錄之教友人數為三萬八仟餘人,遍布本地區各地。 茲簡介本教會名稱、教會發展史及教會在我國發展狀況如後。

名稱
本教會正式名稱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因相信聖經及摩門經均為神的話,致被俗稱為「摩門教」。

教會發展簡史
一八二○年,本教會第一位先知斯密約瑟十四歲時,正值美國東部信仰復興運動方興未艾之際,各教派因教義不同,互相排斥,論爭尖銳,使他十分困惑,一日他在聖經中讀到:「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 的經文後,即於一八二○年初春某晨,隱入附近樹林,祈求神啟示該參加哪一個教會時,蒙得第一次異象 ,獲指示不應參加任何教會。一八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夜及翌日上午,斯密約瑟連續四次接受天使摩羅乃親訪 ,並依其指示於四年後獲得一部埋藏在地下鐫有經文的金頁片和烏陵、土明,於一八二九年六月,據以完成英譯摩門經,同年五月 他與考得里奧利佛,蒙施洗約瀚授予亞倫聖職 。一八三○年四月六日,先知斯密約瑟乃依啟示,復興了教會 。

本教會最初建立於美國紐約州菲也特,早期向鄰近地區傳教時,極為順利。但宗教迫害亦頗嚴重,先知斯密約瑟被控藉宣講摩門經引致騷亂,迭遭拘捕 ,傳道工作亦遭阻撓,教友不得已於一八三一年,西遷俄亥俄州嘉德蘭及密蘇里州傑克森郡一帶。不料當地居民對本教會橫加迫害 ,先知斯密約瑟亦在歷經三十七次被捕宣判無罪後,於一八四四年六月二十七日遭暴徒槍殺於伊利諾州卡太基監獄殉道。教友們最後西遷至鹽湖山谷,開始拓荒建設、發展茁壯。

本教會早期,有少數教友多妻,後來美國國會通過禁止多妻之艾德曼塔克法,乃遭受外界迫害。一八八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本教會第四任會長伍惠福發布正式宣言,明令禁止「締結國家法律所禁止的任何婚姻」 ,此一事件乃漸告平息。
本教會在歷代總會會長領導下,積極傳播福音,教友日增。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接受密蘇里州州長代表該州州民為過去對本教會所造成之嚴重傷害與不公正待遇,向本教會深致歉意;一九七八年美國總統簽署經國會通過之法案,撤銷艾德曼塔克法。現任第十五任會長興格萊戈登正積極推動傳播福音、救贖死者、成全聖徒三大教會使命。

教會在我國發展狀況
一八五三年總會派傳教士來我國佈道,因逢太平天國之亂,無功而返;民國十年一月九日晨,使徒麥基奧大衛偕肯農修長老於北平頤和園奉獻我國大陸為傳道區;民國三十八年七月十四日高立馬太和亞基亨利長老,訪問香港後成立傳道部,因逢我國大陸變色及韓戰翌年爆發,暫停傳教;民國四十四年於香港成立南遠東傳道部,次年六月首派四位傳教士來台傳教,以後逐年增加,四十八年使徒彼得生馬可來台奉獻台灣地區為傳道區;四十九年完成摩門經中文譯稿,五年後出版;六十年成立台灣傳道部;六十二年成立教會教育機構;六十四年八月十三、四日先知甘賓塞會長偕總會當局人員蒞台訪問,於國父紀念館舉行地區大會;次年四月二十二日成立台北支聯會,七月台灣傳道部改為台北傳道部;六十八年成立台中傳道部;七十年十一月六日成立高雄支聯會;七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台北支聯會劃分為東、西台北支聯會,四月總會教友大會宣布興建台北聖殿,八月二十六日破土,七十三年十一月十七、八日奉獻,翌日啟用;同年設教會辦事處。八十六年成立台南支聯會,八十七年成立中台北支聯會,九十年成立桃園支聯會,九十二年成立新竹支聯會。台北就業資源中心於八十九年成立,以自立原則及勤奮務實的精神協助教友就業。

二、信仰與教義
本教會基本之信條如下:
 我們信永恆的父上帝,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
 我們信人為自己的罪而受懲罰,並不是為亞當的違誡。
 我們信由於基督的贖罪,所有人類都可以藉著對福音的律法和教儀的服從而得救。
 我們信福音首要的原則和教儀為:第一,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第二,悔改;第三,為罪的赦免的浸沒洗禮;
  第四,獲得聖靈恩賜的按手禮。
 我們信人必須藉著預言和具有權柄之人的按手禮,蒙神召喚,才可以傳講福音和執行其教儀。
 我們信存在於原始教會中的同樣組織,即有:使徒,先知,牧師,教師,祝福師等。
 我們信說方言,預言,啟示,異象,治病,譯方言等恩賜。
 我們信翻譯正確的聖經是神的話;我們也信摩門經是神的話。
 我們信神已經啟示的一切,及祂現在啟示的一切,我們也信祂仍要啟示許多有關神的國度重大的事。
 我們信以色列的真正聚集和十支派的復興;錫安(新耶路撒冷)將建立在美洲大陸;基督將親自統治地上;並且大地
 將被更新且蒙得樂園的榮耀。
 我們要求依照我們自己良知的指引,崇拜全能的神的特權,並容許所有的人都有此同一特權,讓他們自行抉擇崇拜的
  方式,處所,或對象。
 我們信我們從屬於國土,總統,統治者和司法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
 我們信我們要誠實,真誠,貞潔,仁愛,善良,並為所有的人做有益的事;實在我們可以說我們是聽從保羅的忠告—
 我們凡事相信,凡事盼望,我們已忍受了許多事情,希望凡事都能忍受。任何善良,優美,好名聲,或值得讚揚的
 事,我們皆追求之。

聖職:聖職為代表神行事之權力,年滿十二歲以上配稱男性教友,均有資格於聖職定額組內服務。聖職分為麥基洗德聖職及亞倫聖職,前者由大祭司、長老等職位定額組組成;後者由祭司、教師、執事職位定額組組成。
家庭:本教會重視道德與家庭倫理,鼓勵安排有意義的家庭活動,並訂每週一晚上舉行「家人家庭晚會」,強調家庭團結與家人參與、彼此溝通,教友均認同「任何成功都不能彌補家庭的失敗」此一觀念。

健康原則:由於斯密約瑟先知在一八三三年所接受的啟示,本教會從那時起就有稱為「智慧語」的健康原則。本教會鼓勵食用穀類、蔬菜及水果等食物,節制地食用肉類、禁戒煙、酒、咖啡、茶和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藥物等;本教會提倡運動以保持身體健康,強調崇高的道德標準,這種生活方式讓我們享有身體及心智上的健康。

家譜:本教會深信生命是永恆的,因此極重視祖先及家譜工作,俾能紀念死者及為死者執行必要的教儀。本教會在美國猶他州鹽湖城設有世界最大的家譜圖書館與貯藏庫,並在世界各地設有家譜中心,開放給公眾使用。

三、儀規
洗禮、證實禮:凡年滿八歲、有行為能力者,得依其意願,藉聖職權柄,奉耶穌基督之名受洗與證實為教會教友。
授予聖職,按立聖職職位:經適當聖職人員提名、批准、面談,教友大會或有關會議支持通過後,藉聖職權柄,奉耶穌基督之名按立。

由聖職人員執行之教儀尚包括:命名及祝福小孩、聖餐、聖化橄欖油、祝福病人、奉獻墓地、父親的祝福及其他安慰勸勉祝福、教長祝福及聖殿教儀等。

召喚擔任教會事工:經適當聖職人員或領袖提名、批准、面談,有關會議支持通過後,藉聖職權柄,奉耶穌基督之名按手選派。本教會所有的聖職人員及擔任事工者均屬義務性質,不受任何薪資酬勞。 四、組織
本教會由總會會長團主領全教會事務,此會長團由一位會長、二位副會長組成,以下設十二使徒定額組(由十二位使徒組成),以上人員均由教友支持為先知、先見、啟示者。

十二使徒定額組以下設七十員定額組及總主教團;另外依全球主要地理形勢,劃分為區域,區域下劃分為地區與傳道部。地區組織支聯會,傳道部組織區會。

支聯會及區會內,依教友人數多寡組成支會或分會。每一支(分)會由主教(會長)及二位副主教(副會長)組成主教團(會長團),負責支(分)會事務。

支(分)會內的教友,依年齡參加不同的組織,包括:兒童會(一歲半至十二歲),男女青年(十二歲至十八歲),婦女會(十八歲以上的女性教友),長老或大祭司定額組(十八歲以上的男性教友),單身成人(十八歲以上單身的教友)等。各支(分)會每逢安息日(星期日)聚會,每次聚會時間為三小時,包括聖餐聚會、主日學及各輔助組織聚會,各聚會均歡迎非教友參加。

五、教務概況
本教會的傳道事務,男性傳教士稱為長老,服務二年,女性傳教士稱為姊妹,服務一年半,傳教士均係自願擔任,所有費用亦由傳教士自行負擔。傳教時,通常以二位長老或二位姊妹為一組。

本地區傳道部地址如下:
 台北傳道部: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一八三巷二四號四樓
 電話:(○二)二三九三三二八五—六
 台中傳道部:台中市北區五權路四九八之一一號
 電話:(○四)二二二六七一八一
 高雄傳道部: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三十八號二十五樓之六
 電話:(○七)三三八一二四二 六、社會福利措施

本教會鑑於教友因病痛、年邁、經濟蕭條、重大天災、意外,需要精神、物質濟助情形,自一九三六年起,施行福利計畫,強調教友在靈性、社交、身體或經濟福利各方面之責任,首應自助,其次求助於家庭,最後求助於教會,目的在使教友去除懶惰、依賴施捨之惰性,體認工作才是生活原則,助其建立自立、勤儉、自尊之美德。福利計畫雖重自助,減少對政府依賴,但本於博愛精神,對社會服務工作如傳播福音,提供學校教育,家譜服務,關懷老弱孤寡等,本教會均積極參與。
茲簡介福利計畫如下:

個人的責任:教友有責任自立,進而有能力照顧貧困者。自立的途徑包括:教育,健康,事業發展,家庭貯藏,資源管理,培養社交、情感及靈性力量等。照顧貧困者的方式包括每月禁食一天,並捐獻禁食省下的金錢來幫助別人。
教會的責任:教會可透過各支會、分會的主教倉庫與聖職家庭教導教師或婦女會探訪教師,提供精神與物質方面的援助。各支(分)會、支聯會、地區設有福利委員會,定期開會討論教友及文教區有關福利方面的事項,協調可運用的人力、物力資源,推展福利計畫,照顧貧困者。  

文出:內政部民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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