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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存在,對社會而言,有道德教化的功能;對個人而言,透過宗教的信仰,則可以培養深厚的修養功夫,以修己利人。宗教對社會的教化是一項相當重要的工作,要教導一般大眾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個行為上善盡本分,並發揮自己的潛能,提昇信仰的層次。
文化院四十年來,一直強調「人是最靈感的,人的良心比任何天仙神祇更有能力」;創立文化院的目的,乃希望人們不要小看自己,應盡性發揮潛能,突出經典,超越神佛。在工業社會中,傳統的價值觀已被忽略,應避免信徒走入功利的胡同;而在文化院創新的時代中,如何建立正確的宗教思維和倫理架構,以學術哲理為基礎,透過健全的宗教教育,引導人類達到一個新的精神修為,正是當今宗教面臨的課題。
文化院成立的宗旨
文化院的成立,有明確的宗旨與目標,並非架空虛設,更反對神秘玄虛。文化院以道家哲理為依據,並以鸞理為教化渡世的工具,以「敬神不求神」、「問神必有道」、「教育世人」、「培養人才」為宗旨
文化院沿革
文化院創立於一九六二年,自開基之始,創立人蔡文獲得神靈汶羅清水祖師啟示,便與同修沈石玉、陳天合、郭啟彰及黃石珠等人,以「文化院」為名,於高雄市新興區祖師廟創設鸞堂,求教受益者日盛,也在那時奠定了文化院的根基。
一九六九年遷至民生二路四十四號現址。數年後,更集全體院生的善心,斥資改建為四層樓宮殿式的建築,成立文化院總院。
文化院總院落成後,蔡文召集院生商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正式向政府登記立案。俟後文化院活動日繁,實有擴建的必要,此時適有剛入學院生謝義雄先生,提供位於高雄市大樹區統嶺里將近三甲的山坡地,遂有了文化院玄華山天壇的籌建;自一九七五年破土興建,前後共耗時七年,於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舉行落成典禮。一九九八年,成立「汶羅書院」,積極規劃教育,師資皆由大學知名教授擔任教學。
文出:高雄市大樹區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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