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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2 02:39:11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在伊斯蘭,只有在規定的原因下,才能殺人或處死刑:如果非穆斯林要與穆斯林鬥爭,挑起戰端,為了自衛,教法允許殺死來犯之敵人;但如非穆斯林不與穆斯林交戰,就不得妄殺對方。只有三種情況可以處死刑:已婚者通姦;以命抵命;和脫離群眾的叛教者。(布哈里聖訓實錄和穆斯林聖訓實錄)所以無故殺人是非法的,包括殺人和自殺。誰無論什麼原因自殺,誰確已殺了真主所禁止無理殺的人--「誰故意殺害一個信士,誰要受火獄的報酬,而永居其中,且受真主的譴怒和棄絕,真主已為他預備重大的刑罰。」(古蘭經4章93節)。

人的生命,並不是自己主宰,人既不能創造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創造自身上的任何一個肢體,就連身上的一個細胞,人也無能創造。人的生命,只是真主委託給人的一個寄存物,所以人不應該怠慢或浪費生命,何況是侵犯生命、擺脫生命?古蘭經4章29~31節:「....你們不要自殺,真主確是憐恤你們的。誰為過份和不義而犯此嚴禁,我要把誰投入火獄,這對於真主是容易的。如果你們遠離你們所受禁的一切大罪,我就赦宥你們的一切罪過,並使你們得入一個尊貴的境地。」

伊斯蘭教育穆斯林,在面對災難時要堅強、剛毅和果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穆斯林逃避生存,也不允許因遭遇不幸及挫折,就對人生失去信心。信士生來是為了奮鬥,不是為了坐享其成,要為生存而奮鬥,不要逃避現實,伊斯蘭的信仰和道德,可幫助穆斯林度過今世的苦難,還有真主對穆斯林的應許,及穆斯林對後世樂園的盼望,都能幫助穆斯林努力生存下去。

穆聖(願主賜福他)警告那些膽敢犯自殺罪的人們,他們將被剝奪享受樂園裏真主的慈惠而墮入火獄,遭主的遣怒。也說過令人震顫的警告:「誰從高山跌下而自尋死亡者,將在火獄裏永久跌個不停;誰引毒劑而自殺者,將在火獄裏永永遠遠的手捧毒劑而飲;誰以金屬利器而自殺者,將在火獄裏永永遠遠的手執金屬利器而自我亂刺。」(布哈里聖訓實錄和穆斯林聖訓實錄)

以上改寫自<論伊斯蘭教律中的合法事物與非法事物>

來源:伊斯蘭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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