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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勝酒力之人如何應對社交酒場?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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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5 18:12:47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小何是參加工作不久的大學生。一天,他陪同單位領導參加一公務宴請。不勝酒力的他,當酒席正過半,別人還處在熱身階段,他就已經翻江倒海、折戟酒場了。事後,他極其憂慮地說,這可怎麼辦呢?要是經常這麼喝,喝不死也得喝殘廢了!可是,在這樣的場合,不喝好像又不行。真是太可怕了。

  到底有沒有辦法,既能應付場面,又能不讓自己喝醉呢?答案是:有的。總結起來,主要是四句話。

  第一句話:偷偷地敬酒,張揚的不要。俗話說,領導不敬,儘早是病。既然參加了公務宴請,對桌上的領導級人物,該敬還是要敬的。別以為領導每次總會喝多,對誰敬過他酒肯定記不得。但一定要知道,領導就是喝得再多,對誰沒敬過酒指定是一清二楚的。所以,敬領導的酒一定不要含糊。但敬領導酒,千萬不能張揚,要偷偷地進行。為什麼要偷偷地進行呢,又不是做賊?偷偷地進酒好處如下:一,沒有別人的干擾,該敬的酒會很順利地敬完;二,不至於招致別人的忌妒或反感;三,可以有重點地選擇敬酒的對象。有些場合,領導很多,但不必個個都敬。如果你明火執仗地敬酒,敬了甲不敬乙,毛病就大了。小何的錯誤在於,他一開場就迫不急待地在眾目睽睽之下敬酒。有了大家監督,特別是別有用心的人起鬨,他不得不挨個喝個遍,那能不多嗎?傻啊!

  第二句話:轉悠著躲酒,守桌的不要。公務酒場是有規律可循的,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十五分鐘。第一個十五鐘分,大家都文質彬彬,領導該講話講話,群眾該鼓掌鼓掌,場面非常有秩序,也非常文明的。這個階段喝酒,大多是重形式不重內容,喝多喝少沒人會挑。第二個十五分鐘,酒場開始騷動起來,人們紛紛起立,端著酒杯依職務順序開始敬酒。這時候,酒桌上除了幾個位高權重的人物還繼續坐著,其他位置基本就空了。第三個十五鐘,開始亂套。這時,不分職務高低,不論歲數大小,你敬我,我敬你,比的是酒量,喝的是義氣。這四十五鐘過後,潮水開始退去,誰穿衣服誰沒穿衣服就都看清楚了。酒量大的,依然還在那裏咋咋乎乎,酒量小的,就不知上哪貓著去了。根據這個規律,如果你酒量不行,當第二個十五分鐘到來的時候,你千萬不要貪吃桌上那點菜,繼續和大領導似的坐在那裏挨槍子。你要學著別人的樣子,端杯起身,在酒桌週邊大概九十公分範圍內的地方轉悠,裝作到處尋對象敬酒的樣子,但不必真敬真喝。小何的錯誤在於,他因為一開始喝太猛,感覺自己不行了,就決心坐著不動,誰也不敬了。豈不知,越這樣,越成了眾矢之的。人們紛紛把矛頭對準了,在盛情難卻之下,他只能犧牲了。

  第三句話,麻桿打狼兩頭怕,別人敬酒不必回。在酒場上,不熟悉的,尤其是第一次見面的人,大多會互相敬酒以加深印象。有的同志很週到,看到別人很客氣地敬了自己一杯酒,覺得如果不回敬就失禮了,於是明知自己酒量不行還硬撐著回敬,結果一圈下來別人沒咋地,自己卻倒也倒也。在酒場上,其實誰都怕喝酒。拘于禮數互相敬酒,也是麻桿打狼兩頭害怕,能少喝都希望少喝,根本不會因為自己少喝一杯酒而挑禮。所以,碰到這種情況,兩人端杯喝一口意思一下就行了,根本不必來來回回互相折磨。酒場,酒場,重要的其實不是酒,而是場。只要通過喝酒,把重點人物的場捧夠,讓他們得到眾星捧月的享受,這酒都喝到位了。相反,如果場營造得不夠,酒喝多少也枉然。小何的錯誤在於,他沒有抓住重點,而是礙于面子敬了所有的人,並且接受了別人的回敬。這還不算,又硬著頭皮回敬了回敬之人的酒,把簡單場面搞得相當複雜。

  第四句話,實在不行就退席,管他四七二十幾。遊擊戰術的精髓是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跑,酒場上也是如此。如果你感覺面對的場合實在有點瘋狂,自己堅持下來不丟條命也得扒層皮,那麼一開始就要做好隨時撤退的準備。中途一看情況不妙,該溜走時就溜走。雖說溜走不太好,事後要被人說風涼話,但也比自己被灌得死去活來要強。當然,這溜也分近溜和遠溜。遠溜泥,就是玩消失,今夜不再出現。近溜呢,就是就近找地暫避,等四十五分鐘過去之後,再溜回座位續前緣。小何的錯誤在於,沒有充分估計酒場上的形勢和自己的實力,在堅持中把自己拖下了水。和泰森打拳擊,焉有不痛苦之理?

來源:品酒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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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6 15:37:29 |只看該作者
蠻有道理的..不過如果是人緣好的人可能吃不道第3道菜就被灌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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