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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婚前先同居, 不再代表較容易離婚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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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8 14:42: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kevinyen 於 2012-3-28 14:43 編輯

美國離婚率長期居高不下,根據1996年的調查發現,平均每2對夫妻會有1對以離婚收場,雖然近年來離婚率略有下降,但是仍有46%的婚姻無法撐到第25個結婚紀念日。有鑑於離婚率居高不下,所以有許多人會認為「是不是婚前先同居比較好?」

過去,美國曾有調查顯示,情侶先同居以後婚姻美滿的機率較低,但是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近期的研究報告指出,「同居在預言離婚上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沒有以前那麼大。」這項研究以2萬2000名美國男性與女性婚姻狀況作為調查的一部分。

俄亥俄州鮑林格林州立大學(Bowling Green State University)的全國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曼寧(Wendy Manning)說:「同居變得這麼稀鬆平常,不再對婚姻的穩定性有負面影響,所以對於報告結果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專家表示,美國離婚率之所以會在1970年代之後居高不下,除了夫妻雙方的因素外,與當年通過的一些法案讓離婚變得更快速、簡便脫不了關係。

紐約大學家庭人口學專家馬汀(Steven Martin)表示,多數人認為的「7年之癢」並不是什麼魔咒,只是一種平均值而已,許多人是在婚後5年或10年才分居或離婚。他更指出,現在離婚率略有下降,是因為很多人只同居不結婚

大家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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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1 10:29:49 |只看該作者
因為只同居不結婚  所以離婚率下降壓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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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21 09:07:18 |只看該作者
同居的好處就是....



吃飯不用等很久...




做愛不用跑很遠....




可是不結婚對女生很吃虧的




那天男生玩膩拉



跟女方分手你就沒保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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