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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千尋]御心先生(恐婚三姝之三)[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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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47:34 |正序瀏覽
御心先生(恐婚三姝之三) 作者:千尋

她是惡女,她的心很壞、嘴巴更壞,她知道。
越是生氣,越是笑得一臉燦爛,很假,她也知道。
身為購物台的業務一姐,沒有她攻不下的敵人,哦不,是客戶!
為了順利取得別人拿不到的茂德茶葉,助自己成為下一任經理,
她穿著套裝窄裙高跟鞋,越過森林一身狼狽的找那白聿鑫先生,
但他不是該五十好幾、矮小禿頭,個性難纏?
怎會帥得讓女人口水失禁,從台 灣海峽流到太平洋!
沒關係,她發揮三寸不爛之舌不停的說說說,不爽的笑笑笑,
這一聲不太吭的孤僻男,果真難搞,搞到天黑她還回不了家,
意外被他收留一晚,吃到他煮的「天一神ㄆㄨㄣ」麵,
她「仇」將恩報,料理美食先贏得他的胃,有了機會一留再留,
看來美女招對他無路用,當個阿信幫他洗衣做飯還比較實際,
而一場大雷雨停電,怕黑的她惹憐的扯近和他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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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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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53:28
第九章
  
  向秧秧從外面興匆匆回來。
  
  大八卦、大八卦,江緋琳的淫照現世,在網路上廣為流傳,目前小開未婚夫失聯,所有的媒體都在大幅報導這則新聞。
  
  「快,打開電腦。」她放下裝滿菜的環保袋,衝進書房對白聿鑫說。
  
  「電腦早就打開了。」
  
  他一面說話,一面操作股票,前陣子股票一路下跌,幸好他跑得快,沒套牢還小賺一成,現在跌幅已經比他設定的點還低了,他每天都在加碼進場。
  
  「快開Yahoo首頁。」她擠到他身旁,大方坐在他的膝蓋上。
  
  「別鬧,我在忙。」他抓住她的手,不讓她動滑鼠。
  
  「一下子就好,你會嚇一跳的。」
  
  「沒買到二十三塊,我才會真的嚇一跳。」點下幾支股票後,他才把滑鼠讓給了她。
  
  滑鼠抓在手上,身秧秧飛快壓鍵,她要的新聞跳到電腦螢幕中央。
  
  江緋琳三個字跳上,他飛快地把整篇報導讀完,腦袋轟的一聲,不知道做什麼反映。
  
  沒發現他的震驚,她笑咪咪地環住他的脖子說:「你瞧,是不是很精彩?哦,各種角度姿勢都有耶,難怪人家要說她是性愛女王,不同凡響吶!聿鑫,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我愛死了上天的公平規律,這樣才好,惡人自有惡人治,當年她不認你,現在她的未婚夫也不認她,多公平啊。」
  
  「那個惡人是你嗎?」白聿鑫寒下臉,把她的雙手拔開,與她四目相對。他討厭她的小陰險。
  
  「你在說什麼?」她沒聽懂,但被他的凝重表情傷了。
  
  就那麼在乎江緋琳啊,她還以為,向秧秧已經住到他心底正中間,她早在八百年前就把那個女人踢得老遠,光榮登上女王寶座了說,原來並沒有呀……傷了,心。
  
  但傷她的不是他的誤解,而是他不經意間流露出來,對江緋琳的維護與心疼。
  
  「照片是方英雄給你,你散播出去的嗎?」他口氣低沉,嚴厲的表情是她前所未見的。
  
  她嚇到了,可骨子裡的叛逆不許她示弱。
  
  跳下他的大腿,向秧秧走到窗戶邊,一、二、三……她走十步,用十步的時間替自己戴上驕傲面具,轉身,挑起眉頭,燦爛地笑著。「如果我說是呢?」
  
  他的動作遠比她的反應更快,下一瞬,他跳到她面前拉起她的手腕,同時間,巨痛在她腕間產生。
  
  「你為什麼要做這種事?」、
  
  「我說過了,壞人一定要受到懲罰。」她裝作不在意,假裝手腕間沒有疼痛,可她的心因為他的變臉而抽搐。
  
  「你憑什麼認定緋琳是壞人?」
  
  「她都欺負到你頭上了,你還覺得她是好人,會不會太笨了?」或者他不是太笨,而是心底仍然愛著、想著,盼著她比自己幸福。
  
  那個無底深淵吶,把她的心重重拉進去,他仍然愛著江緋琳……那麼,她算什麼呢?備胎還是墊底?
  
  「她沒有欺負到我的頭上,是我追求她,是我自願幫助她,是我先愛上她,我覺得我們在一起那段很美好,沒有誰欺負誰。」
  
  戀人會分手的原因有千百種,不管是哪一種,都是四個字——事過境遷。人會變、環境會變,在這種情況下,能維繫五十年、六十年的感情,只能說這對男女太幸運,然而,不是多數人都擁有這份幸運。
  
  這些話,不是她一說再說,一次兩次拿來幫他洗腦的話嗎?
  
  他自願幫她、他先愛上她?他們在一起的那段很美好?所以他對她無怨懟,他愛她的心,一如從前?
  
  懂了,他是真的愛她,不對,應該說,他一直愛她……演藝圈是江緋琳夢,而她是他的夢,江緋琳圓了夢,而他沒有。一個追逐不到、只能夠留在心底空想的夢,最甜也最美好。
  
  「別忘記,她背叛你的愛情。」話出,向秧秧恨得想咬掉自己的舌頭。
  
  白癡,講這些幹什麼?他或者不太明白自己的心,或者他誤以為他與江緋琳之間只剩下友誼,她應該要模糊那些,繼續霸佔他身邊,年久日深,說不定,他對她的感覺會贏過江緋琳,她應該提的,不該用反詰法,試圖證論出他依然愛她的事實。
  
  「我說過,緋琳很辛苦,她付出很大的代價才得到今天的位置,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把她從現在的地位給拉下來,尤其是你。」他氣惱她為什麼要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氣她心底充滿怨恨,不放過別人。
  
  他試著跟她講道理,但這個時候,她要聽的不是道理,而是哄騙,騙她,他不愛江緋琳,他們之間已然過去,他們是兩個不同世界的男女,無論如何都不會兜在一起,那麼就會諸事化小、小事化無,她會哭著對他撒嬌,說:「你冤枉我了!我沒有做你說的那個壞事。」
  
  可他沒有,他只急於解釋江緋琳有多辛苦。
  
  「為什麼尤其是我?」
  
  「你們是一樣的人,都利用別人往上爬,但只要被你們利用的人心甘情願,誰能說話?你憑什麼處罰她?」如果她聽得下去,他還打算為她解說一遍道德經。
  
  「我沒有利用人往上爬!」
  
  「沒有嗎?我的茶葉沒有幫助到你?你的組員沒有為了你拚死拚活,拼出你要的業績?你升經理對他們有什麼好處,他們要不要為了你的背叛懲罰你?」世間事都一樣,不是你欠我就是我欠你,是是非非說不盡,只有放下,才能得到平靜。
  
  向秧秧瞠大眼。他在顛倒是非、模糊焦點,為替江緋琳說話,他要倒白為黑,硬在她頭上扣罪名,太過份了!好啊,要吵架,也不是不能,她的口才比他好上千百倍。顛倒是非?她還是老祖宗級的呢!
  
  「我沒有用愛情去哄他們,沒有虛構一個美麗未來欺騙他們,至於你的茶葉,你敢說那不是雙贏局面?你敢說那五百斤茶葉沒換到你要的知名度?」
  
  「感覺在我心中,如果我硬要說我就是被你利用了,如何?」
  
  「茶葉我付錢了,而江緋琳呢,她把你給的錢還清了沒?」他愛講道理,她硬要把道理糊成一片,讓黑白混成灰。
  
  「她不必。」
  
  「因為她已經用身體付過費?」她笑得很賤,是那種會讓人想把巴掌往她臉上甩的那種賤法,架吵到這裡,她一心一意惹火他。
  
  「向秧秧,你可以再刻薄一點。」
  
  只刻薄一點嗎?那太小兒科了,她向秧秧要做就做大的。「刻薄總比惡劣好,被我利用過的男人都要回過頭來感激我,難不成,你也是因為感激才對我獻身?」
  
  白聿鑫終於被她惹惱,搖頭道:「你簡直無理取鬧!」
  
  無理取鬧的人是他吧?是他硬把她和江緋琳擺在同一個天秤上,硬要說她們是同款的女人,但她敢大聲說,她從沒利用過哪個男人的愛情和金錢,江緋琳敢嗎?
  
  她不敢!她一路就是靠男人往上攀。
  
  但他要把她們排在一起做比較,好啊,那她就來舉出一千個例子,只要她們夠像,他就會愛她、愛不斷?如果他是個熱愛被虐的男人,她何必對他下手留情?
  
  向秧秧笑得很假,但耀眼美麗,她雙手橫胸,一字一句慢慢提。
  
  「認真想想,哦,你是對的耶。我刻薄、不講理,我只講求利益,這一點,和你的江緋琳很像對不?我看見有利可圖的對象就會笑得滿臉桃花,讓男人對我心生好感,以便順利達到自己要的目標,這也和江緋琳很像對不?
  
  我利用完男人,就會把他們一腳踢開,哇,好巧哦,這一點也和江緋琳很像耶,我們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雙胞胎姐妹,我要不要回去問我老爸,江緋琳和她的殘障弟弟是不是他的傑作?」她誇張地拍拍手。
  
  「幹麼說這種話?你怎麼這麼壞!」他不斷提醒自己別被她惹得頭昏腦脹,提醒自己要理性,問題她的態度就不是很能夠讓人充份發揮理智。
  
  「我又不是壞一天兩天,我都壞進骨子裡了,你怎會看不出來?我是惡女啊,忘記了嗎?」
  
  「算了,等你心平氣和再談。」他不要各她吵,吵這種架沒有半點意義,他寧可把精力拿來解決事情。
  
  走到桌邊,他拿起手機,尋找通訊錄,找到他要的人名,撥過去,接通。
  
  「我是白聿鑫,你還好嗎?」
  
  話問完,電話那頭是一陣啜泣,他耐心地等她發洩。
  
  向秧秧不知道他打給誰,但那句「你還好嗎?」讓她心底有了設定的人選。
  
  他打電話給江緋琳?她這樣待他,他仍然留著她的手機號碼,這意謂著什麼?
  
  意謂他們從來沒有正式分手過?
  
  她該同情他氣他?世界上還有比她母親更笨的人,竟能輕易原諒背叛自己的女人,是不是他心中無恨,而愛無限?
  
  不,弄錯對象了,她該同情的是自己,同情她那麼認真想當他的情人,同情她那麼努力維繫著兩個人之間,同情她到頭來竟然只是……一廂情願……
  
  她的笑臉沒有止歇,虛偽假笑掛在唇邊,好討厭的感覺,在工作上,她得用笑臉巴結討好客戶,在愛情中間,她還是得笑著笑著,假裝自己不傷不疼。
  
  她真討厭當笑面虎!
  
  心在壓縮疼痛,像被哪個巨大拳頭握在掌中,狠狠擰扭,痛得她想拿刀子把心刨去,再也不讓它選擇自己的神經,她握緊右手、壓在胸口,那痛,痛得她哀愁了眉頭。
  
  她是打不敗的向秧秧,可是此刻,她卻敗得很一塌糊塗,敗給他那段沒有終止的愛情!她的擔心不是假的,她的測試不是庸人自擾,她的第六感一向敏銳,她猜到了他還愛著江緋琳,很久以前就猜到。
  
  「我在網路上看到了,你不要擔心,那些不實消息很快就沒有人會注意,你是有實力的,演藝圈需要你。」
  
  他的口氣很溫柔,溫柔到讓女人想主動投懷送抱。
  
  他一直在聽對方說話,聽得專注而認真,他對她的心,從來都是認真的吧。
  
  「你在哪裡,我過去好嗎?」
  
  他要丟下她過去?就那麼迫不及待想飛到舊情人身邊哄慰?
  
  人家還有個失聯的未婚夫呢,未婚夫不急著出頭,倒要他這個前任情人關懷備至,什麼道理啊?
  
  她越尖刻心越痛,恨是雙頭刀,傷人也傷己。
  
  「你不要胡思亂想,事情不會這麼糟,告訴我,你在哪裡……我堅持,快告訴我,你在哪裡?」他一問再問,問出江緋琳的下落。
  
  向秧秧失笑。原來他不是對她特別,而是習慣追問女人在哪裡,習慣在女人脆弱時以英雄姿態出現,接下來呢?
  
  她知道,她有經驗,他會問:「你還好嗎?」她說:「不是太好。」然後他在她身邊坐下來,柔聲問:「想不想埋怨幾句?」她回答,「你想聽嗎?多數的人無法忍受別人的抱怨。」他會難得幽默道:「所以啊,幾句就好,不要講太多。」
  
  接著她要求他的安慰,他問:「怎麼安慰?」他不懂得安慰人,但是眼神很真誠。於是她笑了,說:「給我一個吻。」
  
  然後,他會一路安慰,從法式熱吻開頭,吻到床間翻滾,那個江緋琳是性愛女神啊,他連她這個初體驗都逃不過了,怎能從性愛女神手裡逃脫?
  
  再下來,一個挺她的初戀男友會出現在媒體上,表達對她的支持,他深情款款的愛戀讓媒體轉移焦點,轉而攻擊那個無情無義的未婚夫,然後江緋琳的事業重新出發,一如他們之間的愛情重新啟航……
  
  想像力無限延伸,向秧秧把自己逼進牛角尖,說不出口的心痛壓迫著她的神經軸,讓她無法呼吸。
  
  白聿鑫掛掉手機,看了她一眼,搖頭,拿起車鑰匙往外走。
  
  她回過神,追出去,拉住他的袖口問:「你的愛情不只是一段而已,對不對?」
  
  「口口聲聲說愛情只有一段的人,是你不是我。」他以為她問的是她和自己。
  
  但她誤解了他的回答,定定望著他,傻傻點頭。
  
  嗯,他和向秧秧是一段,而他和江緋琳是永恆,因為向秧秧嘴裡說一段,卻竊想著永恆,而江緋琳切斷的兩人,卻口口聲聲把永恆掛在嘴邊,而他,是以言語評估女人的男生。
  
  就這樣放他走?不,她是惡女,再怎樣,她都得為自己爭取到最後一分鐘。
  
  向秧秧展開雙臂擋在他面前,口氣分明。
  
  「不許你走,你現在出門,我馬上提著行李離開這裡。」
  
  「像你對你父親做的那樣?」他瞪她一眼,受不了她的幼稚。「你好好反省,等你知道自己做錯什麼,我們再來談。」
  
  白聿鑫推開她的肩,走出家門。
  
  砰,門一聲關上,震斷了她的神經。
  
  她從不哭的,認識流眼淚是種浪費情緒的無聊做法,她相信動淚腺不如動腦子,但此刻她腦袋空白一片,想不出什麼辦法,唯有耳畔出現一句話,反覆著提醒她——時間會說真話。
  
  時間說了真話,說明多年過去,他仍然愛江緋琳,即使背叛、即使她愛上別的男人,他都無法停止愛戀。
  
  時間說了真話,真的,時間說了真話……
  
  「幸好我還不是很愛他,現在抽身還來得及。」她笑,笑得很甜。
  
  「幸好我們沒結婚,我沒拖著三個嗷嗷待哺的女兒,我沒有可憐。」我笑出春天夏天。
  
  「幸好我可以當女強人,我可以用事業推翻愛情。」她笑得耀眼燦爛。
  
  「幸好我沒有很愛他,幸好我很清楚愛情只是一小段,幸好我沒打算和他天長地久,幸好我早就知道,結束是愛情的最後……」
  
  她笑得既開心又興奮,然而兩行淚水同時悄悄沿著她的臉頰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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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子開得飛快,白聿鑫頻頻看著車上的計時器,回想起與江緋琳的對話,又是一陣心驚,他知道她是說到做到的女生。
  
  她說:「你不必過來,反正我就要死了,媒體殺人事件不是第一次,黛安娜王妃不就飽受其苦……呵,好諷刺哦,到頭來,真正對我好的人竟然是阿聿,我真後悔,為什麼要捨珍珠就糞土……」
  
  她說話的口氣不對,他想,她喝了酒。
  
  「阿聿,我死以後,你會不會想我?告訴你,不要想,知不知道,是我對不起你,我這種人不值得的,阿聿值得更好的女人疼……我是個看到目標就拚命往前衝的女人,不在乎用什麼手段、不在乎傷害什麼人,我一心一意往前跑,卻錯失了身邊最好的男人。
  
  我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啊?我幾乎以為嫁給李亞旭,是我人生最後一個追逐目標,我成了貴婦、再不必擔心挨餓的日子,我成功改變我的命數,變成自己最羨慕的那種女生,可是……我不快樂啊,半點都不快樂,媒體前面的笑容沒有一個是真心的,我把幸福的新娘演得絲絲入扣,可是,我真的不快樂。
  
  阿聿,我好懷念我們在夜市吃的章魚燒,懷念廉價美乃滋的味道……後來我嘴裡吃著燕窩鮑魚,心裡卻想著控制體重,我享受不到半點快樂……
  
  要是知道會用狼狽做終結,我幹麼犧牲平淡卻幸福的日子來換取失敗?我不甘心,阿聿,我真的不甘心!他怎能在我最需要的時候放開我的手?他無情我何必有義?做人,我懲罰不了他,那我就做鬼,搞得他日子不安寧!」
  
  他問她東,她說西,她越說他越明白,她自殺的念頭很確定。幸好,她最終哭著告訴他,她在哪裡。
  
  她在他們高中時期初遇的那間圖書館。
  
  白聿鑫歎氣。不必緋琳提醒,他很清楚她是哪種女人。
  
  秧秧有某些特質和她相像,她們都是相準目標、全力以赴的人,這種人會成功卻不懂快樂,她們永遠不甘心,認定對不起自己的人需要被懲罰,卻沒想到,不甘心幫不了自己,只會替自己製造不幸。
  
  可是他才說句「你們是一樣的人」秧秧就發飆了,一句話比一句話更尖酸刻薄,不管他說什麼,她都有本事挑毛病,讓他無力招架。
  
  他和秧秧不同,秧秧可以腦袋一片空白,卻讓嘴巴動得飛快,每句話都清晰而有條理,好像她的心裡真是這樣想的,其實並沒有,那只是直覺反應。
  
  而他腦袋清楚,卻連該講的道理都說不清,他口拙,在吵架這方面,明顯佔下風。
  
  所以他不吵架,他把房子讓出來,讓她好好想想,和腦袋不清楚的女人吵架,只會把狀況吵得更糟。
  
  更何況緋琳要自殺了,他不能讓她這麼做,如果真的發生意外,不只他,連秧秧也會後悔一輩子,誰都不是上帝,不能決定誰該受罰。
  
  他是高道德男人,無法忍受壞事在眼皮子底下發生,無法忍受秧秧一時的意氣害死緋琳,他必須盡全力來彌補這件事。
  
  但……秧秧會不會真的把行李收拾好跑掉?
  
  她會,她是說到做到的人,可他不怕,他知道她的家、她的父母姐妹,也知道她再壞,都不會讓母親擔心。
  
  在她父親放棄母親那年,她就告訴自己要把對父親的愛加諸在母親身上,這些年,孝順深深刻在她的骨子裡,不曾改變。
  
  那麼,不管她在家裡或到哪裡反省都好,只要確定她不鬧失蹤,他就不擔心。
  
  找出一組號碼,他打到秧秧母親家裡。
  
  「向伯母您好,我是白聿鑫……是,我有一件事想麻煩您……我和秧秧之間有點爭執,我猜她可能會回家,我目前人在外面,在點事情必須先處理,可不可以請向伯母幫我安撫一下秧秧……好,我會,但我這裡需要一點時間,如果方便的話,也請伯母幫我打電話給冉冉、晚晚,先知會一下……謝謝伯母,我會隨時和您聯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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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秧秧接掌了父親的公司。
  
  那天她的結論是,她和白聿鑫必須劃下句點。
  
  並且,在他尚未提出分手之前,先一步說再見,這樣她就不會輸到連自尊都不剩,她是對的,女人要獨立自主,才不會教男人年輕,而有事業,才有本事把男人當點心。
  
  於是,她帶著行李回到向家老宅,開口對父親說的第一句話是——「你還願意讓我接掌你的公司嗎?」
  
  向意庭剛從睡夢中醒來,傻過半晌。
  
  「你肯把公司交給我經營嗎?」她加重口氣再問一遍。
  
  他想了好一陣後,問:「你知道當空降部隊會很辛苦?」
  
  她咬牙。「我不怕。」
  
  看著和自己很像的女兒,他笑了,「好,我把公司給你,但條件是,你必須搬回家裡。」
  
  她二話不說,同意。
  
  這個月,她每天都在戰爭,和公司裡的老員工戰,也和自己的心戰,她不害怕孤立無援、不怕處處受排擠,只怕午夜夢迴時想起那個男人,晨起,發現淚濕枕畔。
  
  白聿鑫天天到她家裡吃飯,她看都不看他一眼,到最後,乾脆躲開晚餐時間,刻意拖到很晚才回家,但那個固執男人還坐在沙發裡等,看見他,她不打招呼,直接轉身回房。
  
  江緋琳的事情水落石出了,那些照片是和她曾經交往的某個男人散佈出去的,不是她,他錯怪人。
  
  所以她知道他要說什麼,他是高道德男人,做錯事一定會道歉,所以他是來道歉的,很可惜她是惡女,就是不給他機會開口,不給他的良心台階下。沒錯,她是小人。
  
  至於公司,她對張大哥、老李、小蔡和菜鳥先生挖角,讓他們在身邊幫自己,再加上父親的隨時提點,她很快地順利接手。她與父親的接觸也從這裡開始,他們一天天慢慢找到兩人過去的感覺,她依然是父親眼底的驕傲,而父親的睿智與經驗,讓崇拜回到她心間。
  
  辦公室門外傳來輕叩聲,她知道是誰,喝口茶、笑臉掛起,上衣整整,正襟危坐。「請進。」
  
  「董事長,這份文件請你過目。」曹經理把卷宗送到她桌上。
  
  曹經理跟了父親幾十年,年紀還比她爸爸大上幾歲,當年胼手胝足走到今天,她沒想到他是背叛的那個人,而他也沒想到,董事長大位竟然會落在這個小女生頭上,他們都對彼此怨憤,只不過曹經理的不耐寫在臉上,而她掛著適意笑臉。
  
  向秧秧把文件夾打開,看了幾眼,合上,這份昨晚她已經看過了,笑眼瞇瞇,甜得彷彿眼底含蜜,對曹經理說:「曹伯伯,您是不是有話要對我說?」
  
  「沒錯,你不應該用張伯任,他什麼都不懂就馬上接主任,結果呢?你有沒有看到,公司失去了好幾個案子。」他怒氣沖沖。小丫頭坐在他頭上也就罷了,連一個小業務員都能管他,這算什麼?
  
  她笑得更璀璨了。若不是張大哥,她怎能知道他在背後幹了哪些好事?那些被搶走的案子,全是他動的手腳。
  
  他在外面成立公司,趁著這半年父親的健康亮起紅燈,開始竊取公司的情報資源,並試著掏空公司,幸好,他無法一手遮天,公司裡還是有人對父親忠心耿耿。
  
  「曹伯伯,別生氣,我們一一討論這些案子被哪家公司拿走,總要搞清楚誰是對頭吧。」她笑著把電腦螢幕轉到他面前。「晉企?曹伯伯,你有沒有聽過這間公司?從去年底到現在,一、二、三……它拿走我們十七個Case耶,不知道是誰在和我們作對哦。」
  
  曹經理的臉色一陣白、一陣青,沒想到小丫頭這麼精明。「我們公司沒有競爭力,自然會被別人比下去。」
  
  「曹伯伯說的有道理,不過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我覺得弄清楚是誰在扯我們後腿也很重要啊。幸好,這裡有人剛傳了份資料過來。」她打了幾個鍵,找出她要的東西。「喔哦,會不會是同名同姓啊?曹磬霖……他好像是曹伯伯的大兒子,對不對?」
  
  說完,她仍然眉眼彎彎地笑看著曹經理,而他已經嚇得滿身大汗。
  
  「是、是同名同姓,我兒子還在美國拿博士學位。」他支吾道。
  
  向秧秧搖頭,失笑。「親愛的曹伯伯,如果我能查到曹磬霖,怎麼會不把他的祖宗八代順便查一查?曹伯伯,兩條路你自己選,我不逼您。第一,自動離職,那些Case就當公司送給你的退休金,第二,我在法院認識一些朋友,他們給我不少很好建議,但我想……曹伯伯大概對那個沒興趣吧。」
  
  「你!」她還是笑,越是笑得明亮,他越心驚。他同意了,這個丫頭不簡單,是標準的笑面虎。
  
  一面把電腦螢幕拉回去,她一邊說:「有什麼事找張主任談談吧,他會給您良心建議,哦,我忘記了,曹伯伯沒有良心的,不然怎麼會在老友生病時趁火打劫?呵呵,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從明天開始,大樓管理員看見曹伯伯出現,會自動報警抓人。哦,對了,您辦公室裡的東西,除私人物品,什麼也別帶走,會有人陪曹伯伯打包,就這樣嘍,您忙,不送。」
  
  說完話,她再也不看他半眼,而曹經理雙目冒火,狠狠盯住她,想用眼光殺人,可惜內力還沒練到那種境界。半晌,他氣憤不已,轉身離去。
  
  門關上,向秧秧抬起眼、喘口氣。這是第一顆惡瘤,接下來,她還有好幾個刀要開……
  
  打開抽屜,從裡面拿出御心的《古木古風》,那是一本木雕集,她很喜歡它,不明所以,每每心煩意亂,打開這本冊子,注視裡面的木雕,就會讓她心平。
  
  作者的名字了取得好,御心、駕御自己的心,看著它,她努力御心,然而這回,御心、聿鑫,她想起另一個男人。
  
  撫過書頁裡面的木製風鈴,她閉上眼睛,緩緩吐氣,彷彿間聽到風穿過木片,叩叩叩的輕響聲音,然後,她想起那個木製搖椅,想起風吹過樹梢帶來的絲絲涼意,也想起那雙製作搖椅的手……
  
  內線響,她張眼。
  
  「董事長,有位白先生要找你,可以讓他進去嗎?」秘書小姐問。
  
  「不可以,我現在很忙。」她的心尚未被駕御,仍然需要時間整理。
  
  「可是……」秘書小姐猶豫。
  
  「可是什麼?」
  
  「可是前董事長打過電話來關照,要我務必讓白先生進去,說白先生馬上要出國了,出國前一定要見董事長一面。」
  
  要出國了?身邊帶的是誰,江緋琳嗎?沒錯,一個事業蕩到谷底、再也爬不上來的當紅女星,確定需要出國走走,躲避媒體。
  
  那麼他來要做什麼?把兩人之間做個了結?好啊,來就來,誰怕誰!反正,她已經先轉開頭了,不是被拋棄。
  
  再次深吸氣,她說:「請白先生進來。」
  
  十七秒鐘,他進門,而她假裝專心看電腦螢幕,手指頭亂敲亂打,打出一些亂七八糟的文字。
  
  看著她,白聿鑫知道她在虛張聲勢。好無奈,愛上這麼驕傲的女人是自討苦吃。
  
  抬眼,向秧秧笑得很虛假。「白先生,找我有事嗎?」
  
  她瘦了,接下那麼大的公司肯定很辛苦。歎息,他走到她桌旁,瞄見那本木雕集,心疼陣陣。「談談吧,已經過去一個月,再生氣也該消了。」
  
  「生氣?不會吧,白先生,你誤會了,我沒生氣。」她笑得張揚甜美。
  
  拉把椅子坐在她面前,他想,他們要談上好一段時間。「你應該生氣,因為我誤解你,照片不是你散佈的,可我硬說是你。」
  
  「小事一樁,誰沒被人誤解過,笑笑就過去啦。」她說得很大方。
  
  「沒錯,笑笑就過去了,但有許多事還是要當面說開比較妥當。」她聳聳肩,搖頭,笑道:「隨便。」
  
  「第一點,我沒有再度愛上江緋琳,對我來說,她已經過去,現在的白聿鑫愛的是向秧秧。」
  
  她嗤笑,不相信。那天是誰十萬火急趕到對方身邊?是誰不理會她的威脅?若不是太有感情,誰會推開新情人,飛奔到舊情人身邊?
  
  「那天時間急促,很多事情沒辦法解釋清楚,現在我要講明白。」
  
  「有什麼好講的?」
  
  「當然有,我生氣你,是因為誤解你做壞事。記不記得有一次我們逛超市,一個小孩多吃了幾口試吃,讓服務員破口大罵,你很生氣,竟然大聲嚷嚷,「你們賣過期的東西,都長霉了還拿出來給小孩子吃,要是拉肚子你們負不負責?」當眾讓那個服務員下不了台。」
  
  她記得,那天她鬧到經理出面打圓場,還保證會開除那個服務員。
  
  可是回家一路上,他氣到不肯跟她說話,那件事她反省過了,好吧,她是有一點點超過,可是小孩無辜啊!
  
  「那是他應得的,何況散裝食物醒來就有危險。」
  
  「你有沒有想過,那個服務員會不會有一個生病的母親,他很想專心照顧,卻因為要工作賺錢,不得不讓母親一個人躺在冰冷的病房裡?有沒有想過,他破口大罵不是因為性格脾氣不好,而是因為心情很糟、一時失控?」
  
  「哪有那麼剛好的事情,又不是寫小說。」她抿抿唇。
  
  「如果就是有呢?」他篤定地回望她。
  
  「你……你怎麼會知道?」
  
  「因為我聘他到我父親的公司裡上班。他的母親在等待心臟移植,而他根本負擔不起手術費,他是個孝子,卻不能在母親所剩不多的時間裡好好侍奉在旁,很氣恨自己沒出息。」
  
  「……然後呢?」
  
  「我承諾幫他負擔醫藥費和生活費,等他母親病好出院,他再到公司上班,但他母親始終沒等到一顆作健康的心臟,在上個月過世了。辦好喪事後,他就到公司來上班了。」
  
  他果然是大好人,不像她這個壞蛋。低頭,狡辯多話的她,第一次覺得沒話可說。
  
  「緋琳的事也一樣,你闖了禍、我就得收拾,如果我愛你、要負擔你一輩子的話。那天,緋琳情緒不穩,她想自殺,你們兩個在某些性格是相像的,都固執驕傲、都對事業有著滿滿熱忱,也都是說到做到,不管後果的那種人,我怕她真的自殺,怕她的死成了我們之間的遺憾,而我不容許這種事發生,因為我愛你、我要你,不只是一小段,我要長長遠遠、一世一生。」
  
  他愛她?怎麼可能……他只是、只是……是什麼呢?是讓她牽腸掛肚、徹底失眠的男人?是害她駕御再駕御都無法御心的男人?是她說過千百次「幸好」、「沒關係」、「無所謂」,卻沒辦法真正「幸好」、「沒關係」、「無所謂」的男人。
  
  「錯,你明明很愛她,她對你那麼壞,你也不說她的壞話,如果不愛了,你不會這樣挺她。」她硬是強辯。
  
  「剛好相反,愛恨是一體兩面,會恨是因為愛仍未舍下,而不愛了,就不會再恨,你會恨一個從身邊走過的陌生人嗎?就算他踢了你一腳。」
  
  「那不一樣,你甚至還留著她的手機號碼。」
  
  「在認識你以前,我氣她、怨她,雖沒說出口,但我放任自己孤僻,放任自己不相信人性,我留著她的電話來提醒自己曾經怎樣被一個女人背棄,也提醒自己應該對美女過敏。
  
  然後,我認識了你,你說不要讓我變得可憐,你說只要一個吻就可以安慰你的心,我先愛上你誇張逗趣的表情,再愛上你的手藝,漸漸地,愛上你的人、你的心。
  
  對她,我在不知不覺間放下,刪不刪電話號碼已經不重要。你弄錯了,我不是挺她,而是因為不愛,便失去氣怨懟的力。」
  
  「……不恨是因為無愛?」她喃喃重複。所以她氣恨父親,是因為心中的愛無法割下,即使他對她們做了壞事情?
  
  「對,我愛你,才會氣你,氣你不善待自己,憤怒是變相地把別人的錯誤拿來懲罰自己,你不需要為了我去對付緋琳,她要嫁給別人,我無所謂,她要和幾個男人劈腿,我不在乎。如果淫照事件不是你出的手,我只會當個旁觀者,但那天……很抱歉,我把你很久以前的玩笑話當真,我應該查證的,不應該貿然出手,以至於引發後來的誤會。」
  
  她點點頭,心裡滿是說不清的感受。
  
  他說愛她,要負擔她的一輩子,他不要一小段,要長長遠遠……都是一些她平常嗤之以鼻的鬼話,怎麼現在聽來,倍感親切?
  
  「你老說愛情只是一段,我不反駁你,並不代表同意,我想給你更多的時間,讓你親眼看見我的表現,你會慢慢發現,其實錯誤的愛情只是一部份機率,不是每個人的婚姻都以悲劇做為結局。
  
  我這種人是,要做就做到最後、做到最好,在我決定你當女朋友那天起,就同時決定我要負責你的一輩子,除非你不要我,不然我會牽著你,一路走完我們的人生。」
  
  滿滿地,溢出喉嚨的是幸福甜蜜,因為他說了一輩子,說他會做到最後、做到最好。向秧秧念頭動搖,恍惚間,看見一對酷似他們的年老夫妻。
  
  「我母親不只一次問我,我們什麼時候結婚,我三十了,已經到適婚年齡,但你還小,再加上你對婚姻的不確定,我從不拿這種事來勉強你,但你對分離的不安已經太嚴重,嚴重到一點點爭執便扭頭就走,連把話說清楚都不肯。
  
  你是不是想著,先說分手就先贏?你是不是認定我一定會回到緋琳身邊?你是對我沒信心,還是對天底下的男人都沒信心?
  
  這次,你把我嚇到了,你不介意和我冷戰一個月,我卻不能容許這種事情再度發生。記不記得你告訴過我——世界上,哪個人沒碰過幾件悲慘的事?女強人小姐,你敢不敢賭?」
  
  「賭……什麼?」她傻傻地應和。
  
  「賭你看人的眼光。你說過,我是一個很好的好男人,有勇氣你就和我對賭,賭我這個好男人能不能愛你一生,守護你一輩子?」
  
  他沒等她回話,放下手上的紙袋,繼續說:「未來十天,我要到美國出差,我不打電話給你、不和你聯繫,你好好利用這幾天想清楚,如果你敢賭,就穿著這套小禮服、帶好身份證、印章在家裡等我,如果你不敢,從此,我再不會來煩你。」
  
  「……帶身份證、印章做什麼?」
  
  「我會帶你去辦理公證結婚。」
  
  他在求婚?可這種求法,未免太酷了吧。
  
  「什麼?不可以,這樣太快……」
  
  白聿鑫才不管她說什麼,就算結婚不是什麼多好的答案,但那紙證書起碼可以帶給她基礎心安。他看透了她的不安全感,看透了她的口是心非,他再不要把她的話當成一回事。
  
  「你還有十天的時間,不必急著回答我,就這樣,我要回去整理行李。」走到門邊,他停頓兩秒,又轉回桌邊,拿起她的藏書《古木古風》,問:「你知不知道御心是誰?」
  
  「不知道。」
  
  「你一定沒參加這本書的簽名會。」
  
  「書是別人送的。」
  
  他點頭。「御心就是我,你還坐在我的藝術品上面放過屁。」
  
  「你是……」沒等她把話說完,他就酷酷地走開了。
  
  向秧秧看著他的背影。聿鑫竟然是她最崇拜的御心?她臉上浮起一抹傻笑。
  
  尾聲
  
  他要回來了、他要回來了!
  
  向秧秧從早上就開始心慌,到了晚上仍然睡不著,凌晨四點半,她繞著自己的床閒逛,答案尚未揭曉。
  
  要不要穿上小禮服等他?要不要和他賭上這場?要不要把他收納為自己的專屬男人,並附贈自己的一生?
  
  十天了,她心底沒有草稿,好吧,用理智分析法來找答案。
  
  如果和他說再見……
  
  第一,她看不見他,會很想很想他,就像這十天一樣,天天詛咒電話不肯響。
  
  第二,沒有一個把她的手藝當成珍鑽佳餚的男人,她會懶得下廚,一天天荒廢自己偉大的手藝。
  
  第三,白天工作已經太忙,根本沒時間運動,要是連夜間運動都取消,她會在三十歲之前變成胖豬,被人家以女士稱之。
  
  第四,她永遠沒機會穿上那襲漂亮的小禮服。
  
  和他結婚的話呢?
  
  第一,她可以光明正大使用他的錢。
  
  第二,她可以把他帥帥的照片放在辦公室桌面,時時對人現。
  
  第三,她可以搾乾他的體力,讓別的女人只能幹流口水,卻永遠享受不到他。
  
  第四,萬一小孩出生,還找得到男人叫爹爹。
  
  第五,假如她變醜、變胖,他想要換換新鮮品味,還得捧上大把鈔票,求她更改身份證。
  
  第六、第七、第八……第一百零五,她可以去他的度假小屋,在他的藝術品上面放屁、翻滾,誰都不能批評她奢侈。
  
  向秧秧吐了一口長長的氣。找了那麼多點,她始終找不到結婚的壞處,好吧,勇敢一點,嫁了!
  
  做出決定,心情跟著輕鬆。
  
  她把衣櫃裡的小禮服拿出來,掛在立架上,把身份證和印章找出來,放在化妝台。
  
  就這樣了,嫁給他,不會錯。
  
  她上床,閉上眼,躺十分鐘。
  
  開燈、下床,在首飾盒裡找出一串搭配的粉色珍珠,掛在立架上,再從鞋盒裡挑出一雙珍珠白的高跟鞋,放在小禮服旁邊。
  
  上下看幾遍,點點頭,熄燈上床。
  
  五分鐘後,開燈,下床。
  
  她找出一個包包,把手機、鑰匙、皮夾,連同身份證、印章一起放進去,再查看一次,很好,完美。
  
  熄燈,上床。
  
  七分鐘後,開燈,下床。
  
  她進浴室,把牙膏牙刷擺好,沐浴乳、洗髮精整理好,再到化妝台前,把化妝水、乳液、粉底霜、口紅……一一就使用順序排好,再檢視一遍,可以。
  
  熄燈,上床。
  
  十二分鐘後,她想開燈、下床,想想,沒關係,早餐媽媽會準備,不會讓她餓昏在法院裡。
  
  閉上眼睛,她告訴自己,好好睡,明天是你的重大日子。
  
  然後,讓陶□和蔡依林的歌聲飄入她的腦袋裡。
  
  明天你要嫁給我、明天你要嫁給我……
  
  向秧秧是被一陣腸絞痛給吵醒的,她跑廁所、蹲在馬桶上,拉到起不來。她昨天已經緊張得吃不下飯,現在還給她拉光光,還有沒有力氣去結婚啊?
  
  一大早,媽媽就起床,在她臥房外敲門。
  
  「秧秧,你好了沒有?」
  
  「快好了啦。」她呻吟。
  
  「你決定怎樣?要不要嫁給聿鑫?」
  
  「嫁啊,怎麼不嫁?」她有氣無力。
  
  「太好了,我去告訴你爸爸!」
  
  說著,於希真加快腳步下樓,把好消息傳播出去。
  
  她進廚房準備早餐,一面唱歌、一面煎蛋,原本她很擔心,三個女兒會不會因為她的關係痛恨婚姻,沒想到冉冉有了好歸宿,晚晚也有個方英雄在身邊愛護,而最固執的秧秧也願意和聿鑫結婚了。
  
  這不好了,心頭上的事通通放下,這輩子,她總算盡足責任、不負誰。
  
  九點鐘,聿鑫到了,她開門,熱熱烈烈一張笑臉。
  
  「剛下飛機哦?先進來吃早餐吧。」
  
  她把女婿迎進來,熱情地送上一條毛巾。
  
  十幾個小時的飛機很折磨人,何況他還在飛機上工作,想把時間多空出一些,辦理好登記、休息幾天,好好陪他的新夫人。
  
  「嗯,秧秧……」白聿鑫遲疑問。
  
  「她要嫁,我已經問過了。」於希真笑得嘴巴快要咧到後腦勺。
  
  「謝謝伯母。」
  
  「不對,應該改口喊媽了。」
  
  「嗯,媽。」他順應准岳母的意思。
  
  「先吃飯,秧秧還要花一點時間化妝。」
  
  「沒關係,我等她。」
  
  於是,他和向爸、向媽一起吃早飯,早飯很豐富,有柴紫米地瓜飯、蔥蛋、同樣紅綠蔬菜,和一杯現打的香濃黃豆牙漿。
  
  他一面和長輩聊天說話,一面談著未來的規劃,他不介意秧秧上班工作,但不希望她太累,如果有困難的話,他願意提供協助。
  
  這頓飯,他們各異了一個半鐘頭,便秧秧遲遲沒下樓,而向媽已經上去問過好幾次,每次下來,她都搖搖頭。
  
  秧秧會不會臨時變卦?心一緊,對向爸向媽打過招呼後,他親自上樓逮人。
  
  敲門,裡面沒反應。
  
  再敲一次。「秧秧,是我。」
  
  還是沒反應,不會是逃婚了吧?
  
  白聿鑫打開房門、進屋,看見秧秧坐在地板上,抱著她的粉紅小禮服,臉壓進床鋪。怎麼回事?
  
  他走到她身旁,把她抱起來、放回床上。
  
  她抬眼看見他,笑笑。「你可不可以調地瓜黑糖水給我喝?」
  
  「你又沒中暑。」他失笑,摸摸她的額頭。還好,沒發燒。
  
  「可是我拉肚子……拉得很慘烈。」
  
  「很不舒服嗎?要不要看醫生?」他的眉頭扭了,知道她拉肚子會手軟腳軟,軟到只能趴在他背上,連打屁都是是有氣無力。
  
  「我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演戲,我的印章、身份證都準備好了,我想換衣服的,可是摔一跤。」她急急解釋。
  
  「沒關係。」他低對檢查她的手腳,尋找有沒有哪裡受傷。還好,只有膝蓋處有點紅印子。
  
  「我連包包和首飾配件、鞋子都整理好了。」
  
  「沒關係。」他親親她的額頭。好久了,他想她,想了好久好久。
  
  「我把要用的化妝品都排好了。」
  
  「沒關係。」他把棉被拉過來,蓋住她。
  
  「那你……錯過今天,你就不想和我結婚了,對不對?」
  
  「我沒這樣說。」
  
  「可你也沒表現出一臉惋惜。」
  
  他失笑。「我大概不會出現太過具備戲劇張力的表情。」
  
  對啕,他連舊情人都不罵兩句,真的超孤僻。「那今天,我們……」
  
  「我想今天結婚可能不是個好主意,你生病而我太累,找個黃道吉日吧,辦一個盛大的婚禮,滿足長輩們的虛榮心。」
  
  「嗯。」是啊,那天爸媽聽到他們可能要辦公證結婚,還有點小失望。
  
  「閉上眼睛,睡覺。」
  
  他下命令,她乖乖窩進他懷裡。他把被子拉好,蓋住兩個人,圈住她,讓她的氣味在他胸臆間滿盈。
  
  唉,幸福的滋味,就是心愛的女人佔據在自己的胸前。
  
  兩個小時後,向媽奇怪樓上怎麼沒動靜,上樓一探,從未關的門裡看見兩個相依相偎的男女,幸福也跳上她的嘴角。
  

  <全書完>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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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52:10
第八章
  
  母親從不打電話到公司,但向秧秧關掉手機,不想和她討論爸爸的事,所以她只好打進公司。
  
  於希真說:「秧秧,你爸病得很重,如果這時候我不照顧他,這輩子我會抱著罪惡感死去。」
  
  「他丟下我們的時候,罪惡感在哪裡?他高高興興和第三者發生關係的時候,罪惡感在哪裡?他聲聲句句愛女兒,卻轉頭就忘記女兒需要他的時候,罪惡感在哪裡?」她的聲音像寒冰,每句都不留情。
  
  「你爸後悔了,他對你們三姐妹很抱歉。我不希望以後,你們也後悔。」
  
  「沒關係,等我後悔,再講幾句抱歉不就得了?」她頂話。
  
  「秧秧,對不起,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去照顧你爸爸。」
  
  晚晚為了方便工作已搬到方英雄的住處,大姐把自己嫁出去了,家裡只剩下她和母親,現在……媽也要走?沒問題,她懂。
  
  「知道了,我會找時間回去整理行李,房東那邊我會處理。」
  
  「如果你肯放下憤怒,搬回來和我們同住吧,你爸爸沒有多少時間了。」
  
  向秧秧不應。
  
  「好吧,我掛電話,你爸爸快做完檢查了。」
  
  沒等母親掛掉電話,她倔傲地先一步把電話掛掉,這在宣示什麼?宣示她的態度不會軟化。
  
  煩死了!她用力地打開電腦,準備開始忙工作,只要夠忙,她就沒有多餘精神憤怒,憤怒和眼淚一樣,是件傷身、傷神的沒意義工作,有這種力氣,她寧可拿來賺錢,何況……她深吸氣。那個男人不值得!
  
  「組長,經理的人事命令下來了,貼在佈告欄上。」
  
  菜鳥從外面匆匆跑進來,手裡抱著一疊文件,他直接把文件丟在桌上,衝到了她身邊。
  
  菜鳥適應得比她想像中好,是個可造之材,假以時日,會有出色表現。
  
  「真的嗎?我去看!」
  
  說著,向秧秧不禁露出一抹笑容。拼了好久、等了好久,就算媽媽不再需要她賺錢買房子,但……她朝夢想前進了一大步,未來,她還要靠著自己的力量,一步步成為女強人。
  
  辦公桌下的裸足飛快伸進高跟鞋裡,她要把鞋跟敲得叩叩響,讓大家都知道她來了,紛紛伸出頭對她說恭喜,這天,她已經等太久了。
  
  她起身,菜鳥卻飛快抓住她的手。
  
  「組長……」他欲言又止。
  
  向秧秧拍拍他的肩,開玩笑說:「想對我告白嗎?很難哦,我升上經理後會有自己的辦公室,近水樓台先得月,這個優勢就不存在了。」
  
  他敲敲腦袋,困難道:「組長……新經理不是你。」
  
  「不是我還能是誰?」她拉高音調。
  
  她才剛因為制餅廠的事被董事長特別召見,大大誇獎一番,更別提誰去談都談不攏白聿鑫的五百斤茶葉,再加上他們這組的產品是所有銷售量裡的第一名,沒道理不升她當經理啊!
  
  「是第三組的郭組長。」
  
  是她?她知道她,二十六歲,身材矮小但頭仰得很高,香奈兒套裝在她身上很浪費,十五公分的高跟鞋,還是沒辦法讓她和她比肩。她是賓州大學的MBA,雖然實務經驗不豐富,但身上有好幾張證書,進公司以來沒什麼重大建樹,但是她叫總經理叔叔。
  
  所以,她輸了?如果她就是會輸在證書和學歷上面,她幹麼拚命沖業績?反正她再怎麼沖,也衝不出大局。
  
  「組長,你還好吧?」
  
  她笑,虛偽而燦爛的笑著,那是憤怒到極點的表現。她是個表裡不一的女人,所以她還是要讓高跟鞋走得叩叩響,還是要把肩膀挺得老高,就算所有人都在看她笑話,她還是要這麼做。
  
  「沒事,我去看看名單。」
  
  張大哥和老李、小蔡,憂心地看著自己的組長。她那麼認真,那是她該得的,可是……有許多事就是不公平。
  
  向秧秧走到佈告欄前,把名單確認一遍,回到辦公室,看見同事們的關心,笑笑說:「沒事,我看完了,大家快工作吧。」
  
  走回辦公桌後,她坐下,這次沒脫掉高跟鞋,只是飛快讓十指在鍵盤上跳躍,五分鐘、列印,拿出信封,把信件擺在裡面。
  
  離開位置,走到總經理辦公室前、敲敲門,等裡面有了回應後,她推門進入,發現郭杏涓也在裡面。
  
  她皮笑肉不笑,把辭呈放到總經理的辦公桌面,他看了一眼,怒問:「向秧秧,你在做什麼?把辭呈收回去,我不准你辭職!」
  
  「不管你准不准,我今天下午就會離職,至於公司欠我的半個月薪水,我可以不拿,但這件事一定會讓媒體知道。」
  
  她不天真,也明白人事命令已經發佈,總經理不會因為她的態度而改選,所以她不是以退為進、不是拿喬,而是確定要離職。
  
  她的態度強硬,總經理不得不軟化下來。
  
  「秧秧,我知道你是人才,但你還很年輕,經理這個位置坐不來。」
  
  是嗎?郭杏涓比她老到哪裡了?何況如果她真的坐不來,那他就不需要每次開會都把經理兩個字當成肥肉,拿來吊她的胃口。
  
  「以前也有很多人認為組長位置我坐不來,可我坐了,坐得比誰都穩,業績比誰都好。」
  
  說話間,她有意無意地瞄一眼郭杏涓。
  
  未來她是組長,郭杏涓是經理,她的業績都會歸在郭杏涓名下,她不會笨到替人作嫁,之前的經理她對他客客氣氣,好歹人家年紀五十幾,是一步一腳印慢慢爬到這個位置。
  
  現在下來一個空降部隊,讓她之前的所有努力化為烏有,倘若對手有實力也就罷了,偏偏……哼!
  
  「我知道你很用功,也許再過幾年,你有更多的實力,再出國拿個文憑,回來後接位,就不會有人說話。」
  
  「原來是怕人說話啊!總經理怎麼不怕人家說郭小姐接經理之位,是因為她和總經理有親戚關係?」她笑得很甜美,但每句話都帶殺傷力。
  
  「向秧秧,你!」他氣得敲桌,上半身彈起來。
  
  「我手邊在進行的案子張大哥都知道,沒什麼交接問題,我離職,從……」她指指自己的表面。「從現在開始。」
  
  「我不准!」
  
  「現在是民主時代,而且你也不是太上皇。」她從來都不怕撕破臉的。
  
  「你離職,我馬上關閉屏東那個廠!」
  
  「好啊,拍賣工廠的那天我一定會到,反正剛好沒工作,買個公司來忙一忙也好。」
  
  「向秧秧,你和我作對有什麼好處?現在工作難找,你又沒有更好的學歷,難道不怕失業?」總經理軟了聲調,把信封往前推。「你把辭呈拿回去,冷靜下來想一想,公司是不會虧待員工的,只要你有能力就能出頭。」
  
  向秧秧越笑越美麗。「是嗎?可我沒一張國外大學的文憑,又沒有叔叔在裡面做內應,我深深相信……我在這裡沒有出頭天的機會。」
  
  她又把信封往總經理面前推,轉身,離開他的辦公室。
  
  **************
  
  「喂,我是白聿鑫。」
  
  看見來電顯示,正在開會的男人掛起溫柔笑臉,這讓坐在兩邊的部屬們驚嚇得面面相覷。印象中,他們的白經理從沒笑過啊!
  
  「怎麼這個時候打電話來,不上班?」
  
  「沒事,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
  
  電話那頭,向秧秧強自振作精神。今天是個badday,她諸事不順,丟下了辭職信、回家拿行李,走到聿鑫家門前才發現,現在還是上班時間。
  
  看著他家門板想半天,最後決定聽聽他的聲音吧,尋找尋找安慰,別讓自己心力交瘁。
  
  「你一向很忙的。」他戳破她的謊言。他知道她有問題,不然不會在這種時間現「聲」。
  
  「人偶爾要偷懶一下,才不會過勞死。」她的聲音仍然飛揚,但她的雙肩嚴重下墜,她很累,累到快要撐不住。
  
  「不會吧,你是越忙越起勁的女人,過勞死不是你這種人會得的病。」白聿鑫知道問題大了,不然這種論調絕對不會從她嘴裡吐出。
  
  女人?部屬們二度驚嚇。
  
  白經理不是Gay嗎?
  
  公司裡上上下下都在傳,他不和同事出門應酬,不管再怎麼美麗的女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他不和女人傳八卦、沒有相親對象,再加上能力好、外表強,這種男人沒有女人在身邊,唯一的可能——他是同性戀!
  
  但經理身邊有女人了,溫柔口氣和平日的冷峻截然不同,所以是他們誤會?
  
  「會啊,我現在就有心臟不勝負荷的感覺。」
  
  「真的假的?」
  
  「要不要等救護車的聲音出現?」說完,她乾笑兩聲,用笑聲向他表明剛剛的話純粹胡扯。
  
  「說吧,發生什麼事?」他歎氣,聽出來了,她在嘴硬。
  
  「哪有什麼事!不過是突然想起晚上可以煮韓式火鍋給你吃,打個電話問問,你要大辣中辣小辣還是麻辣?青菜要用高麗菜還是茼蒿?」
  
  白聿鑫沒理她的假話,問:「是你父親嗎?你母親決定要去照顧他了?」
  
  她沉默。
  
  他輕聲說:「饒人才能放過自己,你是在和自己過不去。」
  
  「是啊是啊,我媽都快五十歲的人了,有權利做自己想做的事,就算在我們眼裡那種事蠢到不行,誰阻止得了?這個世界瘋了,做壞事的人可以得到救贖,反而拚命認真的人得到的卻是失敗。哈哈哈,早說嘛,認真是個笑話,努力不過是放屁……」
  
  眼在笑、眉在笑、嘴角笑出完美弧線,她笑得好美,笑得教人移不開視線。
  
  細聽她的話,白聿鑫聽出端倪,眉際微掀波瀾。「新經理名單出爐了?名字不是向秧秧。」
  
  他怎麼這麼行?一猜二猜,她的倒霉事,全讓他料到。
  
  「是啊,知道我多帥嗎?我五分鐘之內把辭呈打好,丟到總經理桌上,他還不許我辭職耶,當我賣身給他哦,想都別想!
  
  所以我走了,留下你的住址,要他把這半個月的薪水給我寄上,不然,我就讓事情登上報紙頭條。好歹我也是半個媒體人,很清楚媒體的力量。」
  
  「你在哪裡?」他不理她的言不由衷,直接問。
  
  「我在逛街看電影,我啊,要把以前那些只看不能買的東西全部收進我的購物袋裡。反正,我媽有我爸的豪宅,再不需要我的存款,我要把這幾年的儲蓄通通拿來犒賞自己……」
  
  「你在哪裡?」問第二次,他明白她在說謊。
  
  「我不是說了嗎?我在逛街看電影。」
  
  「沒有,你是躲在某個角落裡傷心。」他的口氣篤定。
  
  她是個面具女郎啊,他怎麼能輕易窺見她的真心意?
  
  「我沒事,真的,你上你的班,我真是只是想要聽聽你的聲音,現在聽到啦,心情已經好很多,就這樣嘍,拜拜。」她飛快把電話掛上。
  
  白聿鑫無奈地看著斷線的手機。這傢伙!
  
  他拍拍手,對員工說:「今天會議開到這裡。」接著沒等所有員工離開會議室,就開始回撥。
  
  向秧秧沒看來電顯示,以為總經理找她,接電話。「喂,我是向秧秧,心情很爆爛,沒事的話少來惹我。」
  
  他失笑。「是我。」
  
  「呃……我沒事啦。」她抓抓頭髮,改變口氣。
  
  「不是心情很爆爛嗎?」
  
  聽見他的聲音,她的語調又開始作假……唉!她怎麼就學不會,他永遠能夠看穿她的虛偽?
  
  「那是拿來恐嚇總經理的。」
  
  「秧秧,你到底想不想當我的女朋友?」他歎氣。
  
  「當然想,尤其在倒霉的時候。」
  
  「那麼就告訴我,你在哪裡?」
  
  「不說的話,就當不成你的女朋友嗎?」
  
  他口出威脅,「沒錯,就是這樣。」
  
  「我已經很衰了,老媽很固執,煮熟的鴨子又長翅膀遠走高飛,再失去你這個男朋友,我一定會痛不欲生。」向秧秧「奧嘟嘟」的回應。
  
  「沒錯,說吧,你在哪裡?」他堅持再堅持,堅持是他人格中重要的特質。
  
  「我在你家門口,因為……你是我唯一可以依附的對象。」
  
  講這種話對女強人而言很傷,但她顧不得了,人家說巧克力可以讓女人的心情好轉,但她對巧克力過敏;人家說悲傷的時候來一點甜食,可以改善低落的情緒,但她是易蛀牙體質,無福享受甜食。能讓她開心的事情太少,他是她少之又少的選項。
  
  「等我二十分鐘,我馬上到。」
  
  白聿鑫到家的時候,向秧秧靠在他家門邊,整個人蜷縮成球體。
  
  她沒哭,只是疲憊,認真了那麼多年,竟然得到一個結論——努力不會得到成果,世界是個不公平體系。
  
  所有的力氣彷彿在瞬間一口氣被人抽離,她累得好想大睡一覺。
  
  *****************
  
  他蹲下,勾起她的下巴,柔聲問:「你還好嗎?」
  
  她揚起笑臉,想試著對他說:「我很好。」可是那三個字無論如何都出不了口,所以她選擇誠實。
  
  「不是太好。」她垮下笑臉。
  
  這樣很好,他喜歡她在自己面前誠實,不必裝模作樣、不必虛偽矯情,對於能一眼看穿她的男人,那些都是白費力氣。
  
  「我想也是。」他在她身邊坐下,把她圈進自己懷裡。「想不想埋怨幾句?」
  
  「你想聽嗎?多數的人無法忍受別人的抱怨。」
  
  「所以啊,幾句就好,不要講太多。」
  
  向秧秧搖頭。「算了,我不抱怨,你安慰我好了。」
  
  「怎麼安慰?」對於安慰這種事,他是門外漢,能做的,頂多是在旁邊遞面紙,沒辦法,口條從來不是他的長項。
  
  「就……」她偏過臉、仰頭,看見他的唇,小小惡意閃過,她笑了。「給我一個吻。」
  
  果然,他尷尬了。到目前為止,除了宣示的那一吻之外,他們的進度還停留在一壘壘包,她是向秧秧耶,行事效率很高的向秧秧,怎會把一個可口好吃的俊男留在身邊,卻沒想過要人身侵略?
  
  唉,一定是太忙惹的禍!升經理是種莫大的精神壓力呀。
  
  白聿鑫靦腆,但對女朋友的要求他向來慷慨。
  
  俯下身,他在她唇間落下一個溫柔輕吻,然後退開。
  
  嗯……太輕了,不夠看。她瞇眼道:「一個在沙漠上徒步兩天的旅人,你只給了對方一口水喝,會不會太過分?」
  
  「我們認識還不太久。」他想,她只是太傷心、太累,他無意趁火打劫。
  
  「二十一世紀的男女,第一次見面就可以把對方拖進自己的房間了。」
  
  「我要的不是一夜情,而是長久恆遠的關係。」
  
  長久恆遠違背向秧秧的信念,但聽進她耳裡,卻是說不出的舒坦受用,心花開了,衰神遠離,而她,笑得真心。
  
  「誰說要一夜情?有你這種帥哥在身邊,我不但要一夜十夜百夜千夜萬夜情,還要一夜用好幾次!」她伸出五指狠狠地發誓。
  
  白聿鑫被她的發誓弄得臉紅心跳,可向秧秧才不給他反對的機會。
  
  她的嘴主動封上他的,她沒有經驗,但電影看那麼多還學不會?何況,親吻最困難的是一開始,當車子發動後,不必親自駕駛,它自會一路行駛。
  
  向秧秧的吻很生澀,但奇異地撩動了白聿鑫的慾望。
  
  他抱住她的背,她捧著他的臉,她吻他,用向秧秧的行事效率,一下子引燃出熱火。
  
  他愛她的氣味、愛她的香甜,愛她讓人一沾就上癮的如火熱情,他在她唇間輾轉來回,這是個讓人失控的吻。
  
  下意識地,他的雙手在她的身上探索,心悸陣陣。
  
  他用最後一點理智打開家門,用最後一點理智把她抱進門內,飢渴的旅人需要的安慰很多很多,必須要找個適當的場所,大量供給。
  
  向秧秧無視於他的理智,未進門就已先解開他的衣衫,唇一路下滑,在他的頸邊造反。
  
  「秧秧,等一下。」白聿鑫極力壓抑。
  
  「不要,我已經等太久了!」
  
  說著,她的唇已落在他剛硬的胸口,他倒抽一口氣,現在,連他也沒辦法等一下了。
  
  他們跌跌撞撞,撞進房間,他把她放在床上,她的雙手仍然不安分,急著要把他的褲帶解開,他則是撕去孤僻的假面,讓滿肚子的慾火噴洩出來。
  
  他們奮戰了好幾回,兩個人像是找到寶盒的小孩子,忍不住,一玩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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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他們同居將近三個月。
  
  三個月裡,白聿鑫想盡辦法替向秧秧修補與家人的關係,不管是和姐姐妹妹或母親,他不知道成效如何,但確定的是,他邀她回家,她再不會推三阻四,雖然她對父親仍然不看、不理。
  
  比較有意思的是,她和他母親卜學英老師感情好得不得了,兩人像失散多年的母女,一見面話就說不停。他上班的時間,她們常相約出門喝茶吃飯、逛街聊天,母親還帶她做志工,她越做越有心得。
  
  目前她暫時沒找工作,在念國外的函授課程,並準備各項執照考試。
  
  GOHO購物台的同事常打電話給向秧秧,因此她知道業務部找來的商品銷售量都不太好,公司業績掉了近三成,上頭主管天天在開會,也開不出所以然來。
  
  菜鳥說,向組長有個敏銳的鼻子,可以聞出錢的味道,所以總能找到暢銷貨,上次通話結束前,張大哥要她做好準備,總經理可能要找她回去工作,到時,她可以翹高頭說:「除非經理,其他的我都不要!」
  
  她笑道:「好馬不吃回頭草!如果有機會,我還要回GOHO挖角,把你們全部挖到我身邊。」
  
  張大哥也很阿莎力。「如果組長要我幫忙,薪水降兩成都沒關係。」
  
  電話是在辦公室打的,聽張大哥這樣說,老李、菜鳥他們也擠到旁邊喊價。
  
  「我可以降三成。」
  
  「我是優惠特銷。」
  
  而聿鑫和她的關係一日千里,卜老師常問他們什麼時候才結婚,這點,兩人都沒答案,她害怕婚姻會否決兩人目前的關係,而聿鑫則不願意勉強她放棄對婚姻的疑慮。
  
  假日,他們從她母親家裡回來,她燒了一頓好料,兩人吃飽飽、坐在沙發裡閒聊……更正,是聿鑫坐在沙發裡,而她坐在他身上玩他的手掌,順便替他看命。她只懂那兩三招,大部分是瞎扯。
  
  「將來你會有兩個兒子,沒有女兒。」向秧秧在他的掌間摸來摸去。
  
  「那你呢?」白聿鑫把她的手掌也翻過來看。
  
  「我有一個兒子。咦,那你另一個兒子是和誰生的?」她轉過身,調皮地捏捏他的臉。
  
  「你我問,我問誰去?」他也回捏她的臉。
  
  「不會吧,你在給我搞外遇?」她拉開他的手,鼓起腮幫子,看他的眼神很故意。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他很無奈。「是哦,不曉得那個外遇有沒有比你漂亮?」
  
  「肯定沒有!像我這麼漂亮的女生不容易找了。」她說得既自信又驕傲。
  
  白聿鑫又說:「不知道那個外遇有沒有你這麼會燒菜、做家事?」
  
  「肯定沒有!我的菜是五星級的,能做出五星級菜的人都去餐廳上班了,下班後就不會再動鍋灶。」向秧秧動動自己的十根手指頭。
  
  「不知道那個外遇有沒有你這麼聰明伶俐,能把死的說成活的?」他捧起她的臉,額頭頂著她的,笑瞇了眼問。
  
  「當然沒有!像我口才這麼厲害的女生都去當政客了,而卜老師說,我們家的人絕對不能碰政治。」不知不覺,她把自己歸納成白家人。她用額頭與他磨蹭,磨啊磨啊,磨出親暱氣氛。
  
  「既然這樣,我幹麼搞外遇?」他輕笑反問。
  
  「說的也是!不過很多男人都犯賤,他們外遇的條件都比家裡的正牌差了好幾倍。」說完,她在他嘴巴上用力啵吻。
  
  「會不會是外遇的床上功夫比家裡那個棒?」
  
  他喜歡她的吻,在啵吻之後,他按住她的後腦勺,不讓這個吻輕易結束。小小的文火被調高的熱度,他深吸氣,把她的氣息吸進胸臆裡。
  
  「哦,這個有可能!所以我要勤加複習、精益求精,更上層樓。」
  
  向秧秧嘻嘻笑著,臀下的堅硬告知了她某些事實。動手,她從他衣角下伸進手,輕輕撫著他的胸口,感受他肌肉緊繃的觸感。
  
  「你一直是個好學生,我從不擔心你的學習進度落後。」
  
  他並不反對她的好學,舉起雙臂一翻身,把身上的女人壓進沙發裡,俯下身,親吻她的鼻子、親親她的唇、親親她修長優雅的頸項,隨著他的親吻,誘發出她的慾望源頭。
  
  沙發上兩個交疊的身影,她貼靠在他身上,輕輕撫著他環在自己腰間的手臂。
  
  她喜歡他的每件事,喜歡他的專注,喜歡他不用嘴說卻處處表現的溫柔,喜歡他的孤僻、不愛與其他女人建立關係,也喜歡和他做愛,喜歡他是她生命裡少數的幸福之一。
  
  喜歡和害怕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情緒,卻同時並存在她心裡,越是喜歡、就越是害怕他即將離去,這種沒道理的不安,時時折磨著她的心,理智上,她知道自己不對,但情感上,她無法說服自己。
  
  她知道,那是父親造成的心靈創傷,但她醫不好自己,也不願意求醫,她時時不安著、煩著,越愛上就越怕失去。
  
  「聿鑫。」
  
  「什麼事?」
  
  他的手指輕撫過她細緻的肌膚,只是抱著一個女人,不知道為何,他竟會以為自己抱住了全世界,空空的心有了人進駐,他再不覺得孤獨。
  
  秧秧是個很好的女生,就算她有許多假面,就算她說話十句只有兩句真,但他愛上她了,越來越多、越來越深。
  
  「剛才我替你看命,你有兩個兒子。」
  
  「是啊,你還質疑我小兒子的母親是哪裡來的狐狸精。」
  
  「我沒把話說完耶。」她愛嬌道。
  
  「請繼續。」
  
  「你有兩個兒子,我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說完,她咯咯大笑,好像自己贏下一城。他和別人生兒子,她也和別人生女兒,淫蕩指數,不分上下。君羊聊獨家。
  
  「你有沒有看錯?」
  
  她以為他也要問,那個女兒的父親是不是隔壁老王,沒想到他只清清淡淡地問了句她有沒有看錯。
  
  「沒有。」不好玩!
  
  「那我得要加把勁存錢了。」白聿鑫歎氣。「我們家的老二是男也是女,陰陽人要花很多錢才能矯正他的正常性別。」
  
  他和她不一樣,從沒為兩個人的明天擔心,不知道哪裡來的自信,但他就是相信,他們會一輩子走在一起。
  
  聞言,向秧秧大笑。「有個比較省錢的方式。」
  
  「什麼方式?」
  
  「我生大兒子,你去結紮,一人痛一次。沒有老二,沒有陰陽兒女。」
  
  「不要。」他直接否決她的提議。
  
  「為什麼不要?」
  
  他搬出親身經驗,「獨生子很可憐,我要生很多小孩,像你們家那樣,最好能夠組一個籃球隊。」
  
  「那很累耶!」
  
  「不會吧?累的大都是我,你只要躺著享受就行。」圈住她的手臂抖然縮緊,他的慾望再度揚帆待發。
  
  「哪有,我也很賣力的好不好?」她抗議,她的床上功夫真的很行。
  
  「我怎麼看不出來?」
  
  「厚,再來一次,我要讓你見證我的賣力……」
  
  說著,她拉下他的手,翻身坐在他腰上,一個擅騎的女牛仔問世,而她的眉眼笑得很邪惡,卻半點不虛偽……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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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51:37
第七章
  
  白聿鑫以為自己痛恨吵鬧,但少了向秧秧的聒噪,他發覺,生活很無聊。
  
  回台北一個多星期,他還沒去公司上班,他不想面對所有人的疑問,更不想面對父母親的過度關心。
  
  他拿起電話,想打給向秧秧,告訴她,他回台北了,有空的話,一起喝個下午茶吧。
  
  不對,下午茶時段她在上班。向秧秧說過,為了升經理,她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去總經理家裡幫他的小孩免費補習,所以她肯定沒空。
  
  不然告訴她,茶葉在這個星期三會到,有任何問題的話,打手機給他?
  
  手機……他的手機只有父母知道號碼,連表哥、表弟……都不知道,他竟然要把號碼給她?他在想什麼?
  
  白聿鑫把電話放了回去。他還不確定兩個人之間的距離,還不明白朋友是什麼樣的關係,像他和公司裡的同事……不對,那是上司與下屬;像他和表哥、表弟?
  
  不對,那是親戚。
  
  至於朋友,他都快忘記朋友之間是什麼樣的交情了。
  
  意外地,門鈴響起,他很少有訪客,他的住址不對公司同事開放,家是他的王國,原則上,下班之後,他喜歡不受干擾地獨處。
  
  是爸媽嗎?他們從表哥那裡知道他提早回來了?
  
  歎氣起身。希望這次他們來,不是要他去相親,對於婚姻……莞爾,他想起向秧秧說過,婚姻是一種很噁心、很虛偽的關係。
  
  打開門。是她?
  
  向秧秧穿著套裝,頭髮亂成一團,頭髮上面還有幾片很面熟的樹葉,她的裙擺撕裂,而她的高跟鞋……
  
  白聿鑫搖頭。每次出現,她都要把自己搞得這麼狼狽嗎?
  
  「公寓外面,有一片森林?」
  
  他以為她要埋怨他說風涼話的,但她沒有,上前,她一把抱住他,把兩片香純可口的紅唇送到他嘴上。
  
  他沒吃晚餐,肚子很餓了,所以這兩片香唇一下子就勾引住他的胃口。
  
  前一刻,他還煩惱朋友的界線該設在哪裡才適當,此刻,他已經愛上和她接吻的感覺。
  
  她的唇很嫩,像三分熟的牛肉片,一點點香、一點點甜,一點點的讓人愛不釋口。緊緊把她抱入懷內,雖然她全身上下不算乾淨,但他在她身上找到令人心安的氣味。
  
  突地,多日來莫名其妙的焦躁不見,胸口那股教人憎厭的空蕩感覺消失,他喜歡上她軟軟的身子。
  
  他們吻了很久,吻到兩個人都有幾分喘、幾分心律不整,吻到早已遠遠超過朋友界線,吻到再繼續下去,很可能直接跳到床上玩翻滾。
  
  她鬆開他,他看她、她望他,兩人互視,不知道該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吻做出怎樣的解釋。
  
  他想,或許他對她,想做的不只是朋友,也許面對愛情來臨,他做再多準備都不夠,因為它永遠會攻得人措手不及。
  
  好吧,他和她就從朋友朝愛情邁進。
  
  他未開口,向秧秧先一步脫下右腳的鞋子,舉到他面前說:「你的森林小路謀殺我第三雙鞋子,為了賠償我,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又搶先一步,她還真是不折不扣的女強人。白聿鑫失笑。
  
  「為什麼?我以為你要幫我物色宜家宜室的好女人。」
  
  「那種女人不是瀕臨絕種,而是已經絕種了,生物學家建議我坐時光機到三0年代去找找,可是小叮噹很難商量,他說他的時光機只能給大雄獨享。」
  
  「可是你一點都不善良。」他可是高道德標準的男人。
  
  「先生,你懂不懂得什麼叫做將就?」善良的同義詞是愚蠢好不好,二十一世紀女人迫切需要智商。
  
  他笑了,笑得很……和藹可親,那是因為,她存在。
  
  「可是你會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你長得這麼美麗,我很擔心你搞外遇,像你這種女生,一定不肯乖乖待在家裡替我生兒育女,讓我在壽終正寢的時候,有一大堆家人圍在身邊哭泣。」
  
  他一句一句把她說過的話拿出來質疑她。
  
  向秧秧用力拍額頭,自我推銷說:「先生,在這個時代你必須學會降低標準、善待別人啊。別忘記,我很會做菜,而且不介意配合你的潔癖。」
  
  「可是,你不但聽過Party,還知道男人、女人混在裡面做什麼。」
  
  「對,我清楚酒不但能做菜,還能狂歡,我知道男女上了床,有哪幾種嚇人體位,可以媲美奧運體操。我是壞女人,但女人不壞,男人不愛,何況我不過是要求一段短暫、沒有負擔的男女關係,又不是天長地久,不合再換嘛,幹麼那麼斤斤計較?」
  
  「短暫?沒有負擔?」他的眉毛下垂。
  
  他記得她是怎樣鄙視愛情婚姻的,和這樣的女生談愛情,隨時隨地有失去的危機。
  
  「白癡才會要求天長地久,就算恩愛夫妻到最後也會一個走、一個留,所以男女之間都是一段,差別只在於長一段或短一段。」
  
  「你真的很不相信婚姻?」
  
  他和她不同,他不要一段要長遠,之前的經驗讓他對愛情裹足不前,好不容易一個教他心動的女人出現,他不想再冒失去的危險。
  
  他是那種要做,就要做到底的男人。
  
  「地球都快毀滅了,要是你為了追求天長地久,卻忘記即時行樂,等到人類最終的那刻,一定會遺憾到不行。好了,相信我,你需要一個女朋友,而那個可以陪你即時行樂的女人,就是我。」
  
  「為什麼?」白聿鑫莞爾。
  
  「第一點,你沒看報紙嗎?江緋琳就要結婚了,對象是一個資產超過百億的小開。」她拉著他的手,一起走入屋內。
  
  「那又怎樣?」
  
  他早就不看關於她的任何報導,相信事情會慢慢淡掉,感情也會慢慢自動拔除,人類不是不懂改變的生物,也許他改變得比較慢,但他衷心相信,總有一天,他想起她,不再心存感覺。
  
  「你可以帶我去參加她的婚禮,讓她充分理解,你對她早就不在意了呀。第二點,懲罰一個人的背叛,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得比他更好。
  
  有我在,我會保障你的基礎快樂。在你生氣的時候,陪你去爬山,就算爬斷三雙高跟鞋也不哀怨;在你快樂的時候,替你煮上一碗香噴噴的麻油雞面,讓你的胃和你的心一起得到莫大滿足。怎樣?」她對他眨眨眼。
  
  他忍不住微笑,捏了捏她的臉。「分析得真好,還有沒有第三點?」
  
  向秧秧不讓他的手離開,握住他的手,煨暖她的臉。整整兩天了,她擔心得快要心臟病發。「第三點,如果有必要,我樂意配合你,搶在江緋琳前面結婚,我們辦一場世紀大婚禮,我可以借助媒體力量,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很幸運,娶到一個比她好幾十倍的女人。
  
  第四點,我現在還沒升經理,小小的組長比較好追,哪天我變成女強人,我會水漲船高,看不上你這個孤僻男。」
  
  「那你會看上哪一種男人?」
  
  「一個我走在前面,他在後面跟隨;我買東西、他提包包;我說東,他就不會多看西邊一眼;我從鼻子哼兩聲,他就明白自己應該找時間下跪的男人。」
  
  「你要的不是男人,是哈巴狗。」
  
  「有什麼關係?只要能讓我高興的男人就可以。」她擠眉弄眼、哼笑兩聲,可愛的模樣讓他跟著咧嘴。
  
  「其實,我已不是那麼在乎緋琳了,對我來講,她只是個很久以前的朋友。」
  
  白聿鑫抽回手,把她攬在胸口,很自然的靠近,很自然的親暱。說不定很久以前他就想這麼做,只是那時,她沒用那種氣勢萬鈞的吻封住他的唇,而他也沒發現,緣份已經來到自己身邊。
  
  「檯面話。」向秧秧又哼兩聲。
  
  「你又知道是檯面話。」
  
  「證據一,你沒有女朋友。證據二,你很帥,卻不肯交女朋友。證據三,你很帥,有個又聰明、又美麗的女人向你提出邀約,你還不肯交女朋友。」她扳動三根手指頭,在他面前很驕傲的晃。
  
  「當朋友還不夠,非要成為男女朋友?」他說的是反話,因為他喜歡聽她的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和證據一、二、三。
  
  「以前我也覺得夠,但現在我知道……不夠。」她猛搖頭。
  
  「什麼意思?」
  
  「當朋友要保持友善客氣,當女朋友可以予取予求;當朋友要戴上友好面具,當女朋友可以露出邪惡真心;當朋友,吃過飯、結帳的時候要算價差,從包包裡面掏錢還給你,當女朋友可以在你刷卡的時候,慢條斯理喝完餐廳附送的一壺茶。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朋友只能偶爾聯絡,當女朋友可以隨時隨地掌握你的行蹤。白聿鑫,你把我嚇死了,我再也不許你凌虐我的心臟!」說到後來,她鼻頭泛紅,聲音哽咽。
  
  「什麼意思?」他問話的同時,電話鈴聲響起,他把她推進房間,讓她自己找東西,先把自己洗淨。
  
  接起電話,是表哥打來的,電話一通,表哥就滔滔不絕的把向秧秧今天的遭遇形容得加倍誇張。
  
  「你都不知道,穿那麼短的裙子還敢爬到樹上,差一點點就掉下來……我們這種熟門熟路的莊稼人都會在森林裡迷路了,何況是嬌滴滴的台北小姐……你有沒有看到她的高跟鞋?要不是她看到我先解釋一大堆,我會以為她給壞人強去了……什麼,她才剛到?迷路是不是啊,真可憐哦,你也沒告訴人家你的住址電話,開車很累……」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的事了。
  
  他弄懂了她的意思,知道為什麼她非要當他女朋友、非要掌握他的行蹤,因為,他真的、凌虐了她的心臟。
  
  回房,她已經睡死在他床上,坐在床邊,他看見她磨破的腳後跟,心疼不已,大手緩緩撫上她的小腿,微笑道:「向秧秧,當我的女朋友吧。」
  
  ********************************
  
  白聿鑫經常不自覺地笑,笑到辦公室裡的員工心驚膽跳,以為自己做錯事情。
  
  他有一張秧秧的照片,放在皮夾裡面。
  
  那是她說的,如果沒有照片可以現,人家怎麼知道他名花有主?所以她在他的皮夾裡面塞照片。
  
  照片裡的她真的很美,比他見過的每個女人都美,明明是精明利落的女人,看起來卻一副天真爛漫、無害的楚楚可憐模樣。
  
  她說:「那是因為我學音樂。」講完這句,還忍不住誇耀道:「你都不知道楚楚可憐的女人多佔便宜!你猜,我有幾張合約是耍可憐拿到的?」
  
  這也好誇口?
  
  她再忙都給他煮早餐、晚餐。他說:「你不必把自己搞得這麼累。」
  
  歪著脖子,她笑得很甜,是真心的、沒有虛偽的笑臉。
  
  「我講過了,我要你過得比她更好。」
  
  最近報上經常出現緋琳的消息,她和未婚夫看禮服、訂喜餅,是中式還是西式婚禮,媒體炒得很盡興。
  
  所有人,包括他父母親都表現得很緊張,就怕這些消息再度刺激他的心情,只有秧秧,三不五時就提、三不五時就拿緋琳來嘲笑幾句,這讓他發覺,緋琳對他而言,似乎真的已經過去。
  
  秧秧說:「越是痛苦,越要正視,你敢直眼看它,它就不敢侵犯你。就像路邊野狗,你千萬不可以對它示弱,如果它低吼、露出尖牙,你的眼神要比它更凶,不然下一刻,它就會撲上來,在你身上啃幾口。」
  
  後來他才曉得,說這個話的時候,她心情很差,因為她聽說父親想要回家,想在生命的最後,和家人團聚。
  
  於是,秧秧對父親露出尖牙,向母親下通牒,如果爸爸搬回來,她就離開家裡,她要表現得又凶又狠,比父親當年拋棄他們母女時更狠千百倍。
  
  在他的想法,他不是因為對緋琳的婚姻感到痛苦才要正視,而是正視後,發現自己不再痛苦時,猛然發現,原來心中對她早已無恨。
  
  愛與恨是一體兩面,不恨她的同時,也放下對她的愛。會過去的,他就知道會過去,只是時間早晚而已,是秧秧促使他發現這個事實,所以,他很感激、也很開心,自己有秧秧這個女朋友。
  
  手機響,他接起。
  
  秧秧來電。她在屏東替一間工廠做評鑒,看工廠該關還是該留。
  
  那是間很老的制餅廠,也是GOHO老闆的老本行,後來購物台越做越好,制餅廠卻越營運業績越差,在年年虧損的狀態下,老闆決定派人去視察。
  
  這是件苦差事,不管誰去,那裡的員工都會對他出氣,因為他們認定總公司的目的是關廠,而事實上,總公司的確是這樣打算沒錯。
  
  照理說這差事怎麼也輪不到秧秧頭上,但為了爭奪經理寶座,總經理一提,她立刻自告奮勇下鄉去。
  
  她說:「我連免費家教都上了,這算什麼?」
  
  這次,是他們交往後,秧秧第四回到屏東,說來也算可憐,他們是聚少離多的苦命鴛鴦。
  
  「怎麼樣,還好嗎?需不需要我去幫你?」
  
  「不必,師傅已經開始動工了,他將帶領大家走向有機蛋卷的市場,我也請行銷部把蛋卷排在這個星期的購物頻道裡賣,口味真的很好吃哦,這次我回去,帶一盒給你。」
  
  秧秧是壞女人,本來想速戰速決,把工廠評估填一填,回台北、開會、關廠了事,但屏東那群員工讓她想起他的表哥表親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惡女被高道德男人影響,幾天相處,她決定讓工廠延續下來。
  
  第一次,她回公司開會,對董事長信誓旦旦,保證把工廠的營業成績拉到老闆要的水平,這個決定讓派她下去的總經理很生氣,可她不斷說會讓大家刮目相看,所以她特別忙,然而再忙碌,冰箱裡面的食物總能餵飽他的胃。
  
  「你覺得做茶葉蛋餅可不可行?」
  
  「你不要把腦筋動到我的茶葉上面。」
  
  「知道知道,知道你的茶葉很了不起,我也擔心成本太高反而會降低購買慾!如果不用有機茶,但選擇通過農藥檢驗的茶葉呢?」
  
  「這我倒是可以幫忙,我和農會很熟。」
  
  「好,那我和師傅研究研究。」
  
  「你什麼時候回來?」他想她,所以問。
  
  「明天下午吧。」
  
  「嗯,那明天晚上見。」
  
  「等等,不要掛電話,我還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訴你。」
  
  「什麼事?」
  
  向秧秧天外飛來一問:「知不知道方英雄?」
  
  「你妹妹的男朋友。」
  
  「對,他紅透台灣、內地,賺錢像水流。」
  
  「你打算告訴我,你對他很感興趣?想要橫刀奪愛,把妹婿拿來自己用?」
  
  「喔哦,吃醋了哦?」
  
  他笑笑,沒應。
  
  「放心啦,再好用的男人我都不看在眼裡,因為你已經是史上第一名。我是要告訴你一個八卦,江緋琳是瘋狂性愛高手哦!哼,她竟然還敢對媒體公然放話,說自己有處女情結,沒等到新婚夜,絕對不會碰男人……哇塞,說謊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她哪來的處女膜?除非她的處女膜會再生。」
  
  白聿鑫笑而不語。他早就知道緋琳說謊,因為她的第一次給了他。
  
  「方英雄還透露給我一個大八卦,想不想聽?」
  
  「誹謗別人的話,少說一點吧。」
  
  「如果是事實就不算誹謗。告訴你,江緋琳在演藝圈裡跟很多男人有一腿,聽說還有人給她製作性愛光碟,你想看的話,我可以透過關係弄一片給你。如果你對她還是很生氣,我還可以『不小心』把光碟流出去……」她是開玩笑的,但開過了火,打到他的道德標準。
  
  「向秧秧!」他語帶警告。
  
  「講話就講話,幹麼這麼大聲啊?我失聰了你要養我嗎?」
  
  「我不准你做這種事情,損人不利己,對你有什麼好處?」他想到那個被她害得升不成組長的女孩,還會皺眉頭。
  
  「替你出一口氣啊!你造就她的夢想,她不懂得感恩圖報,那就把她的夢想收回來,你說好不好?」她的口氣還是很痞。
  
  「我不需要你來替我出氣,我好得很。我不介意她的幸福不是我給的,不介意她的快樂與我無關,只要她過得好,就好了。」
  
  沒了恨,海闊天空,現在要是有人問他,分手男女可不可以保持友誼,他的答案是「可以」,前提是——只要兩人都放下愛情。
  
  向秧秧在電話那頭歎氣,「你……還是很愛她!」
  
  「胡扯。」
  
  「白聿鑫,當好人是很吃虧的,你要學學我當壞人,這樣別人才不會騎到你的頭上。」
  
  「幹麼一天到晚想騎在別人的頭上,你以為人人都像你那樣?」
  
  「我壞嘛,算你倒霉,被我纏上。」
  
  「記住我的話,不准對緋琳動手。」他雖不相信天堂地獄,但他相信善良會讓自己過得更開心。
  
  「知道了,她在你心裡一天,我就一天不對她動手。」
  
  「就算她不在我心裡,你也不准對她動手,替自己積點德。」
  
  「來不及了,我這種人非下地獄不行。」她語調輕快,說話時嘴角揚起漂亮弧度,分明很開心,卻在掛上電話同時,背靠上辦公椅。
  
  心,兩分沉,三分重,四分壓抑,五分苦澀。
  
  ***********************
  
  吃飽飯後,他們手牽手逛百貨公司。
  
  飯是在家裡吃的。他嘴巴不刁,什麼東西都肯吃,但向秧秧發現,在外面吃飯,他總是應付式地解決完畢,匆匆趕趕,像是在填裝胃袋,而吃她做的菜,他就吃得細心專注,好像在品嚐大師作品。
  
  為他做菜,讓她很有成就感。
  
  於是,他愛上她的菜,而她愛上為他做菜。
  
  手牽手是她規定的,因為所有熱戀中的男女都要手牽手,而且她知道許多同事會在下班後約好在這裡逛街,她想要和他們不期而遇,讓他們看見自己帥到教人口水失禁的男友,想要滿足一下自己的虛榮心。
  
  「制餅廠的狀況怎樣?」環住她的肩,他喜歡她,旁若無人。
  
  「很好,都在進度上,我還聘了一個阿嬤的孫子。」她靠到他身上。哦,有男人靠的感覺超好!
  
  「什麼意思?」
  
  「阿嬤的孫子在台中念資訊管理,畢業後工作不好找,回老家幫忙種蓮霧,我聘他設計網購通路,我想透過網購、電視媒體、平面媒體,三管齊下,制餅廠的業績一定會很快上揚。」
  
  「總經理呢?還是沒給你好臉色看?」
  
  「是啊,這是我第一次違反他的意願,不過我有信心,再過幾個月,等他看到制餅廠的業績後,就會明白我是對的。」
  
  白聿鑫笑望她,他喜歡看她自信滿滿的模樣。
  
  「到時候,如果他還是不滿意呢?」他可是澆冷水大王,幸好秧秧的信心之火很旺,不會被他這孤僻男一澆二澆就澆滅了信心與希望。
  
  「那你借我錢,我把工廠買下來自己當老闆。」
  
  「你真的很看好那間制餅廠?」如果真的走到那步,他會這麼做,不管業績夠不夠漂亮,他都樂意幫忙一群為生活努力的人們。
  
  「嗯。」向秧秧用力點頭。
  
  「如果我不肯呢?」
  
  「你不能不肯,你得負責。」
  
  「關我什麼事?」
  
  「當然關你的事,如果我黑心一點,眼睛一閉,照總經理的要求去做,怎麼會有後續這些麻煩問題?是你叫我要積陰德、當好人,我一塊黑布好好的,你偏要把人家染成白色,總不能搞得黑不黑、白不白,停留在灰色地帶吧?」
  
  他說五個字,她講一大篇,在她規定兩人要手牽手之後,又規定他要為她轉變為好人負責任。她真的很蠻橫,但他不討厭她的蠻橫。
  
  「好吧,看來我得努力賺錢才行。」
  
  「很好,我喜歡懂事的男人。」她拍拍他的頭,拍得很順手,像拍她們家小遲遲那樣。
  
  白聿鑫轉移話題問:「你父親呢,決定回家了嗎?」
  
  「老答案,他前腳進門,我後腳離開那個家。」
  
  這只是形容詞說法,他不會前腳進門,因為他是有錢人,有豪宅可住,幹麼紆尊降貴住到她們的破公寓裡面?只不過她堅持,絕不原諒父親。
  
  「他是你父親。」他停下腳步,捧起她的臉提醒。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比得過親情。
  
  「就因為他是我父親,更不能原諒。」向秧秧拉下他的手,握緊。
  
  「我不懂。」他發現她手心冒汗。他一直知道,父親這個話題讓她很緊張。
  
  「我愛他、崇拜他,他是個很成功的男人、很成功的台商,我曾經發誓,要變成像他一樣的人。小時候,他常把我舉在肩膀上,說我會繼承他的衣缽,可是……他放棄我了,因為我不是男的。」性別不是她的錯,他不可以把對她的愛收回去。
  
  白聿鑫說:「他有他的苦衷。」
  
  「我知道,爺爺奶奶很強勢,堅持要一個姓向的小孫子,所以兒子搞了外遇,他們不顧道德,支持兒子和第三者,把媳婦、孫女當成外人,但是……老天爺是好人哦,他是站在我們這邊的。」說到這裡,她笑得滿面桃花。
  
  「怎麼說?」這是第一次,她提到父親時,笑得很燦爛。
  
  「那個女人流產了,胎兒是個男生,哈哈,老天公平吧,那個女人再也不能生育。想搶別人的老公沒搶成,連自己的未來也賠上去,當時支持她的公公婆婆知道她生不出小孩後,照樣翻臉不認人。人都是現實自私的,她萬萬沒想到,她用來逼退我母親的借口,也會被用來逼退自己。」
  
  向秧秧講得興高采烈、興致勃勃,好像那女的生不出來,是老天爺給她們家最大的恩惠。
  
  「講到別人的悲慘,不必這麼開心。」他斜她一眼,受不了她的落井下石。
  
  「錯!我就是要開心、要得意,我從來沒有這麼熱愛老天爺過。我告訴你,我真的、真的很欣賞因果報應這個定律。」
  
  「秧秧。」白聿鑫擰眉。他永遠都無法拉高她的道德標準?
  
  生氣,她動手把他皺皺的眉頭拉直。「你不許皺眉頭、不許不認同我!如果我爸沒有在那個時候離開,我姐姐可以考上醫學院,我妹妹可以成為音樂家,而我可以一路念到博士畢業,成為名副其實的女強人。」
  
  「人生有太多的如果,如果你父親當時留下來,你們也不見得會成為你們想像的那樣。」他拉下她的手,心疼地把她攬入懷中。
  
  「可是我們不會遺憾、不會生氣、不會有滿肚子怨懟!」她在他懷裡生氣。
  
  「只要放下,就不會遺憾、生氣和怨懟。」他順著她的長馬尾安撫。
  
  「不對,你弄錯因果關係!應該說,如果我對父親沒有過度期待,沒有崇拜、沒有那麼多愛,我就不會遺憾、生氣和怨懟。所以……」她推開白聿鑫,對上他的目光說:「記住以下的話,不管對誰,你都要保持距離、別付出太多真心,並且要隨時隨地相信,只要一轉頭,就會離開對方的生命,那麼到時候,你才不會遺憾、生氣和怨懟。」
  
  所以她隨時隨地相信,他們之間只能維持一段短暫的關係?所以她不肯放入真心,愛得盡情?因為,她不要對他——遺憾、生氣和怨懟。
  
  白聿鑫淺淺一笑,笑容裡包含無數心疼,再度把她擁入懷裡。
  
  他輕歎道:「放心,我不會對你保持距離,我要對你付出真心,就算某天你非得離開我的生命,我也不會對你遺憾、生氣、怨懟。」
  
  這是他的甜言蜜語?嗯,很甜,甜入她的心。
  
  「你是好男人,很好的男人。」她的運氣真好。
  
  轉移話題,他問:「你姐姐還好嗎?下次帶遲遲到家裡來玩。」
  
  秧秧的姐姐為家庭犧牲很大,賣掉初夜卻換來未婚生子的下場,後來她不賣夜晚、改賣房子,一家人齊心協力養大遲遲,齊心協力賺錢買房子。
  
  「她不好,她又把自己賣掉了,替我們換到了豪宅。她以為犧牲自己很偉大,可是我痛恨她的偉大,這讓我覺得自己無能,她不應該傷害我的自尊。」
  
  接著,秧秧告訴他,冉冉帶遲遲嫁給周傳敘的事,她一整個反對,反對她這麼愚蠢,但冉冉連結婚登記都弄好了,誰有辦法?
  
  「她也是為了反抗你父親回家?」
  
  「我不知道,我們都太忙,忙到沒時間坐下來聊聊,不過我常打電話過去,大熊先生說話的口氣很客氣,而遲遲告訴我,她們很快樂,說新爸爸對她很好,至於大姐……我還在生她的氣,不想和她談話。」
  
  「找個時間吧,能夠有兄弟姐妹互相關懷很好。」
  
  「等我升上經理以後吧,我現在滿腦子只想著這個事。別談我了,說說你,我對你,還是陌生。」了不起吧,她的勇氣,竟然敢一口氣愛上陌生男人。
  
  「我的母親是你的卜老師,她的性格你應該清楚。」
  
  「認真負責盡職,她是我見過最好的老師。」她們是志氣相投的師生。
  
  「我的父親開了一間電子公司,他的身體很好,公司仍然由他主持,我在裡面當經理,每天上班八小時、領固定薪資,賣茶葉是為了完成外公有機茶園的夢想,不算是我的正職。」
  
  向秧秧感興趣的問:「娛樂呢?每個人都有娛樂的。」
  
  「我喜歡玩股票。」
  
  他見過訓練人類唱歌、打球的機器,而秧秧是訓練他說話的機器,這段時間他說的話大概是以往的十倍多。
  
  「哈哈,我們興趣相投耶!你愛玩股票、我愛數鈔票,賺錢是我們倆的共同嗜好。」一彈指,她笑眼瞇瞇望向他。
  
  看她快樂,他也跟著快樂,秧秧是個容易把情緒感染給別人的女生。
  
  相處多日,他知道她是個笑面虎,知道她有許多面具在許多不同的時間戴上,心裡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兩套,這種人適合經商,卻不適合交往。
  
  但再不適合交往,他就是喜歡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歡,能怎麼辦呢?
  
  「接下來,說說那個江緋琳吧。」她知道挖掘別人的過去沒道德,但她真的想瞭解他和他的上一段愛情,她明白問題出在自己,是她對愛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學。」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過去被她挖掘。
  
  「然後呢?」
  
  「她家境清寒卻力爭上游,精神讓人很敬佩。」
  
  「因為敬佩,你愛上她?」
  
  她討厭他提起江緋琳時口氣太平靜,他應該火大、滿臉的勢不兩立,好讓她明白,他們之間已經徹底過去。
  
  「我是個悶葫蘆,不愛講話,所以她常來找我吐露心事。她來自單親家庭,有個腦性麻痺的弟弟,生活把她們母女壓得喘不過氣,她希望將來能賺很多錢,讓家裡生活無虞。」
  
  聽起來是個好女孩,但她才不說出這句評語。他應該要討厭江緋琳的。
  
  「她沒錢上大學,高中畢業就在餐廳打工,她長得很可愛,很多人問她為什麼不去當明星,那些人的話影響了她,讓她相信進演藝圈就能賺很多錢、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夢,她的眼底就會閃爍不已。」
  
  「你拿錢幫她進演藝圈?」
  
  「你是聽我表姐夫說的吧?我沒幫她進演藝圈,她是靠自己的實力進去的,我只是幫她繳交演員訓練班的學費。那段時間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課,但她對自己信心滿滿,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訴我,她會成功、會被所有人看見。於是我要她辭職,努力朝她的方向前進,除了經濟,我不能幫她太多,只能在背後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夢。她常讓我聯想到逆流而上的魚。」
  
  所以他替江緋琳養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棄支持她的男人。」
  
  「演藝圈是個複雜環境,在那樣的環境之下,人很難不改變。」
  
  「你替她說話?老實招,你是不是對她餘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堅硬的胸膛,他的態度讓她不滿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頭,與她十指緊扣。「我是覺得她可憐,一個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們無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個女人隻身闖入叢林,還能凱旋歸來的確不容易。
  
  為了他,她上網讀遍江緋琳出道以來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緋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錢進入演藝圈,那麼她也利用了呂立軒在歌壇的地位炒作緋聞,讓她的名氣爆增,之後,每個與她合作過的大牌男星都和她傳出不同新聞,這些新聞讓她的名氣越傳越盛,直到去年,她釣上現任未婚夫為止。
  
  她自己也在職場工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絕對不是來自偶然,但她的立場不是江緋琳的死黨,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對她、反對到底。
  
  她環住他的腰,抿唇,認真道:「不對,真正可憐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關心,到頭來卻被背叛。」
  
  他微笑不語。
  
  向秧秧踮起腳尖,環住他的肩背,發誓似地對他承諾,「有我當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會讓你可憐。」
  
  心被觸動了!他從沒想過要誰替自己說話,從沒想過要誰去撻伐緋琳,只想著人各有際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靜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會過去。
  
  可是秧秧跳出來了,她為他打抱不平,把緋琳的人格打進地獄,她說的每句話都是因為捨不得他把虧吃盡,現在,她還承諾不讓他可憐。
  
  心暖暖的,她的熱情燒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這裡是人來人往的百貨公司裡,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會可憐。
  
  但他不習慣說情話,所以他抱緊她,很緊的那種抱法。
  
  她發覺了,笑著,笑得很邪惡。聿鑫是個容易被感動的男人,雖然他老用孤僻做掩護,碰到這樣的男人,不知不覺間,她的心一層一層淪陷。
  
  「孤僻男,我們要在這裡繼續玩愛的抱抱嗎?」
  
  白聿鑫莞爾,鬆開雙手牽起她軟軟的手繼續往前走,嘴角始終掛著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禮服店櫥窗前,靜靜看櫥窗裡面的粉紅色禮服,那是件剪裁簡單大方的斜肩及膝禮服,右肩處有個裝飾蝴蝶結垂到腰處,蓮蓬的裙擺間綴著亮片。
  
  「你喜歡嗎?」
  
  「很喜歡。」所有女孩心底都有個公主夢,十七歲的時候,她穿過一襲像這樣的粉紅色禮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個夢好遠了,遠得她幾乎忘記被矚目是什麼感覺。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著她的手往店裡走。
  
  「做什麼?」她把他拉回來。
  
  「喜歡就買下來。」
  
  「不,我已經老得不適合作夢了。」
  
  「每個人都有作夢的權利,就算你已經五十歲。」
  
  搖頭。她知道自己已經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夢了,現實的人生有太多事等著她去闖。「走吧,我們再看看別的。」
  
  之後,她看了一組保養品,沒買;看了一件褲子,也沒買;看見一個包包,還是沒買。她是個很節制的女生,然後她看見一雙高跟鞋,愛不釋手,拿在手裡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最後,又把它擺回架子上面。
  
  「喜歡的話,就買下來。」白聿鑫重申。
  
  他的財力可以為她買下所有摸過的東西,她不需要為一個小小東西想半天,如果這種行為叫做寵溺,他樂意寵她。
  
  「等我有錢以後再買。」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裡消費了三雙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搶回高跟鞋,直覺說:「只是一段關係,我不想欠誰。」
  
  話是她說的,她卻被自己的話扯了心頭,扭著、撕扯著,痛得讓她蹙緊眉頭。
  
  可她這種不服輸的女人,越是這樣,越要找話來證明自己沒錯。
  
  於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駁我的話。世間萬物都只能維持一段美麗,水果只能擁有一段時間的甜美,蔬菜只能經歷一段時間的新鮮,再好的海鮮經過一段時間就會發出腐臭味,愛情也一樣,最好在厭倦彼此之前先說再見,就不會有誰傷害誰。」
  
  白聿鑫不語,但他總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開她的面具,他會用心慢慢撫平她的焦慮,讓她慢慢相信愛情不僅僅是短暫。他不擅長言語,所以不在口頭上辯駁,他要用行動證明。
  
  但他的不語看在向秧秧眼裡成了默認,默認他們之間是「一段」,默認天長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續,她懷疑自己有沒有能力蠱惑他,讓他忘記那條逆流而上的美人魚。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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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50:51
第六章
  
  向秧秧的車子昨天就回來了。
  
  新輪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車燈,只差沒有換一台新車給她,於是,她很清楚自己沒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場,給白聿鑫鹵了一大鍋滷味,讓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醃泡菜,讓他不至於過度虐待自己的腸胃,她還烤餅乾、做麵包、洗水果、剝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滿,還在曬衣場上風乾香腸,她怕他餓死,很怕。
  
  忙過一天,晚飯時,沒忘記叮嚀他,她已經把炒飯分成三大包冷凍起來,想吃的時候送進微波熱一熱,而紅燒獅子頭也可以比照辦理……
  
  她一邊嘮叨,一邊想著還有什麼事沒交代時,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紙合約上,天吶!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葉!她高興地大叫大跳、繞著他轉圈圈,還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頰邊獻上熱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從自己身上拔下來。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邊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會甩掉你,我們當一輩子的朋友,你說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嚇,「向秧秧,你給我下來!」
  
  她擠眉弄眼裝小丑,才從他身上慢慢下來。無所謂,她早就習慣用熱心貼他的冷臉。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單、洗枕頭套、洗廚房、洗客廳、洗衛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擲、非要打擾。
  
  她要在離去之前,把屋裡能洗的東西通通弄乾淨,因為她心知肚明,他有嚴重的潔癖。
  
  中午,她為他做一頓飯,香噴噴的麻油雞飯,他一樣吃了好幾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盤,他幫忙把行李送進車子,她沒坐進駕駛座,反而繞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捨不得在心裡發酵。
  
  「這條森林步道我已經走得很好,不會摔跤、不會勾破絲襪,也不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著頭說。
  
  「我知道。」她的不捨他知道,因為他胸口壓著掖著藏著的,也是和她一樣的不捨得。
  
  「我不會在森林裡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鳥和烏秋的叫聲。」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適應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後面追幾遍,就追出一張森林GPS導航圖。
  
  「菜市場裡的阿桑以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會在我的袋子裡多塞幾根蔥、幾片肉。」
  
  他們對她好,不是因為她長得很美麗,而是因為她背後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廠提供了許多工作機會,讓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樂業。
  
  在這裡,他的臉很冷、他不懂人際關係,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緣,所有人都對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們一樣,很感激他,不只因為他給的五百斤茶,還因為他讓她學會並非只有當惡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歡這個愛笑、親切的美麗女生。
  
  「我本來以為,我會很討厭這裡的。」也討厭一個冰臉孤僻男,沒想到短短兩個多星期,她喜歡上他寬寬的背影,喜歡他大大的手掌,喜歡他吃飯時臉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著他的帥臉不放。他的臉一樣會讓她的口水從台灣海峽流到太平洋,但讓她真正不捨的,是他的心!一個貨真價實的好男人呵,說不定,這輩子她再也不會遇見第二個這種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髮、撥開她的劉海。她仍然是個美麗耀眼的女生,但他對她不再過敏。
  
  「可是現在,我很喜歡你。」
  
  「我知道。」因為他也喜歡上她……不只是手藝。
  
  「那以後,你會不會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沒回答。
  
  想在他嘴裡套出思念,她知道,沒門兒。
  
  「你知不知道這五百斤茶葉對我來講,有什麼意義?」
  
  「有了它,你可以升經理。」
  
  「對,升了經理,我會有更多的獎金、更高額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買一個新房子。到時候,我一定辦桌請你吃飯,記住哦,我欠你一頓。」想到還會再見面,她的心情好轉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請我吃飯,還是想要我送禮物?」他揚眉,笑問。
  
  真好,他越來越有表情了,這樣的白聿鑫看起來比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聰明?」
  
  「我沒辦法否決自己的智慧。」
  
  「好吧,為了不讓你太麻煩,我會親自擬好禮物清單。」
  
  「禮物清單?你還想從我這裡挖出什麼東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電視機,如果你肯把屋子裡面的沙發割愛,我也很樂意,因為我睡它,已經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動手指頭,一項一項數。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幹麼心機這麼深!我又不是對每個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對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當成好朋友,真心感謝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沒把我吃掉……」他才要開口反駁,她先一步摀住他的嘴巴。「別否認,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覺回答,「放心,我對美女過敏。」
  
  對美女過敏?因為江緋琳的關係?
  
  她能理解,爸媽的婚姻能讓她嘲笑愛情,他的親身經歷就能教他對愛情退避三舍,不過這個時候,身為好朋友該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個好歸宿。
  
  「那麼我替你介紹一個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許長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顆善良的心。她不像我這種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搶業績,她會為你燒飯洗衣,娶她,你不必擔心她搞外遇,你只要專心對待她,她願意把全部的愛情通通送給你;她為你生兒育女,為你操持家庭,在你壽終正寢時,會有一大堆家人圍在你身邊為你哭泣。你覺得好不好?」
  
  她在說屁話,但不說就得轉頭回到駕駛座,所以……繼續屁吧!
  
  「聽起來不壞。」白聿鑫笑笑,隨她的話語打轉。
  
  「那、那我……回台北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麼戳了他的心一下,讓他感到一陣疼痛。
  
  「放心,我絕不會找個像我這種惡女來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會做菜,而且有一點潔癖。」像她這樣。
  
  「瞭解,她得天天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擰抹布的那種良家婦女。」她一彈指,知道。
  
  「她可以愛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歡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們在說著無聊廢話,但不說,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證,她連party都沒聽過,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麼,以為酒只能用來做菜,而且相信鋼管舞是一種奧運的表演賽。」
  
  「有這種女人嗎?」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給我茶葉一千斤?」
  
  「獅子大開口!」他笑了,在她額上賞一個爆栗。
  
  「拜託,這種女人已經頻臨絕種,我替你找到,連一千斤茶葉都捨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協。
  
  「那……那……」在屁過那麼久之後,還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話題,笑笑說:「開車小心。」
  
  「嗯,時速絕對不超過一百五。」
  
  他又笑開懷。「想要我的茶葉,就努力讓自己活久一點。」
  
  向秧秧咬著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鄭重說:「白聿鑫,你真的是個很好、很好的男人,我們……是朋友了,對不對?」
  
  「對。」
  
  「很好的朋友,對不對?」
  
  「對。」
  
  「好到可以穿同一條褲子的朋友,對不對?」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來討人情。
  
  他皺皺眉頭,說:「和男人同穿一條褲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車,但在車子發動後,在後照鏡失去他的身影之後,笑容垮台,漂亮的眉頭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著她的車子,直到它轉出森林,再也看不見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來到這裡十九天,改變他的生活習慣、改變他不多話的孤僻感、改變他的味蕾,連帶地,改變他對孤獨的享受。
  
  以前,他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每年總盼著春茶、冬茶采收,從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這裡過著隱居生活……現在她走了,他突然覺得三十幾坪的屋子很空曠,空曠到連呼吸都帶著淡淡的憂鬱。
  
  有人說,養成一個習慣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而她這個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變了他的習慣。
  
  走進屋裡,他覺得空蕩蕩的感覺很討厭。
  
  打開窗戶,對著屋後的森林小徑,初發的新葉在枝頭透著綠意,於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兩雙高跟鞋,來這裡的第一天就壞掉一雙,拿到行李後,她換上自己的套裝和另一雙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間,她就用鍥而不捨的態度追著他,討論把茶葉交給GOHO購物台的若幹好處。
  
  但他不聽,轉進森林深處,他喜歡森林裡的下午,風起,山嵐環繞,虛無縹緲間,讓他想起高中時期熱愛的武俠小說。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為什麼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電視呢?那是因為……」
  
  她說她的,他走他的,沒把身後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兩步,而森林小徑光是穿運動鞋走就夠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聽見背後有重物墜地的聲音時,回頭,看見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壞一隻,他忍不住發笑,笑她的狼狽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這裡來對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為那一點點同情,他走到她身邊,伸手給她。「我們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賴在泥地上,大聲耍賴,「你這個人怎麼那麼沒同情心?我為你弄壞兩雙鞋,一輛車子失蹤不見,你居然連五百斤茶葉都不肯給!」
  
  這是兩碼子事,好不?
  
  他沒解釋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問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應我的要求。」她被兩雙跟隨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氣躁,忘記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賴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頭別向一邊,他莞爾、離開,並沒有走遠,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樹後面。
  
  向秧秧還在恰,她在心裡默數十秒,和自己打賭,賭他是個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頭,她發現整座森林裡只有自己。
  
  她嚇了、慌了,匆促起身,卻發現斷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穩,還沒站穩,下一秒又摔了。她來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開嗓子喊,「白聿鑫,不要開玩笑,你快出來。」
  
  他沒從樹後走出來,反而很壞心眼地偷窺她的衰尾。
  
  「我有心臟病哦,你不可以嚇我,要是我昏過去,就要馬上送大醫院急救。」
  
  他沒回應,第一次發現,原來耍壞心眼還……挺有趣的。
  
  向秧秧越想越不對,扶著樹幹,一點一點慢慢爬起來,她的屁股正對著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裡是黑色的安全褲。
  
  他很紳士地別開眼,卻聽見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癡,不認得回去的路啦……這裡每棵樹都長得一模一樣,我怎麼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來的,卻又怕撞見她的安全褲。
  
  她一次次喊,嗓門越喊越高,不久隨便找了個方向,就往那邊闖。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從樹後現身,追著她去的方向,結果她聽見他的腳步聲,以為後面有個殺人魔鬼,嚇得加快腳步,一腳高、一腳低,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讓他不得不出聲制止。
  
  她猛地回頭,看見他,一個飛撲,撲進他懷裡,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丟下我!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裡的天黑很可怕……」
  
  從來不哭的女生在他懷裡留下熱熱的眼淚,雖然事後她矢口否認,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飛揚。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憶,他突然發現,她改變的,還有他不愛笑的老毛病,難怪,表哥會誇向秧秧很好,說在她身邊,他變得……和藹可親。
  
  他還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樓,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電腦就可以,但冰箱裡的東西,他要全部拿走。
  
  車子開到村子時,他先繞到表哥家裡,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對於他的提早離開,表哥很詫異,但想想,也許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他。
  
  在他的車子啟動前,表哥像想到什麼事似地跑到他的車邊,敲敲他的車窗。
  
  他把車窗降下。「有事嗎?」
  
  「阿聿,我看那個向小姐人滿好的,如果可以的話,就試著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個痛恨婚姻、不信任愛情的女人。
  
  見他沒反應,表哥很心急。江緋琳都離開他那麼多年了,這個時候,表弟還看不開,白家就他這麼一個單傳,怎麼可以再癡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會被別的男人搶走。」他加了恐嚇口氣。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壞,耍心眼,發佈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蠍座,誰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場會很慘。
  
  「打個電話給人家,有空多保持聯絡,說不定聊著聊著,就聊出感覺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繼續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總之別讓表姑擔心。」表哥搖頭。差這麼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藹可親就不見了,孤僻又跑出來見人。
  
  「我走了。」他升起車窗、離開。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話影響了他,後來幾天,他好幾次拿起電話,卻在號碼未撥齊時又掛掉。
  
  他還沒做好準備和另一個女人建立關係,而一個仇視愛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確定,她是不是個好對象。
  
  他知道父母親很心急,而緋琳的事已經讓父母操夠了心,他也想徹底離開那段過去,但也許是緣分未至吧,他的心還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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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白聿鑫,還記得我嗎?謝謝你哦,你的合約讓我們家總經理大大誇獎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頓,什麼時候……我再去煮飯給你吃?」
  
  不好,專門打電話去說這個,太無聊。
  
  「白聿鑫,冰箱裡面的東西要記得吃,不要放到壞掉哦,那個炒飯啊,微波五分鐘就會香噴噴……」
  
  不好,這樣聽起來有點邀功,那個孤僻男不曉得會不會認為心機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葉。
  
  「阿聿,我答應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雞,下個星期去的時候,我再打電話約你,到時一起去好不好?」
  
  白癡,誰會為了吃梅子雞開車三個鐘頭?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電話盯到快發芽。
  
  對,她想他,常想到會恍神、會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個人會是這種狀況,從小到大,她第一次認識失眠長什麼模樣。
  
  他會想她嗎?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壞心眼,想她的手藝,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潔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著光潔的地板時,露出會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著笑;想他進屋看見熱騰騰的飯菜,眼睛倏地膛開的滿足感,她的嘴角就會跟著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會不會她離開,他又讓自己的嘴巴罷工,她還想他的認真傾聽、想每個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裡、想他寬寬闊闊的背脊……
  
  寬寬闊闊的背脊……他的背好寬哦,寬得她貼在上面,晃著晃著,晃得舒服安全,他背著她走過長長長長的一段路,臉不紅氣不喘……
  
  哪次,她中暑。
  
  會中暑是自找的,和誰都沒關係。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門看採茶姑娘採茶。
  
  山區人口外移,年輕女孩大多不願意留在家鄉,寧願到大都市謀生,所以採茶姑娘中最年輕的,至少超過五十歲,眼看阿嬤採茶的速度那麼快,她忍不住手癢,也拿來頂斗笠,手指綁上小刀片,跟在阿嬤後面采。
  
  從七點開始,阿嬤的手沒停過,太陽越曬越狠,阿嬤們仍然笑嘻嘻地一面採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們的動作也沒有慢下來過。
  
  三個小時過去,阿嬤們每人平均採下十幾、二十斤茶葉,反觀向秧秧的茶簍子裡,明明使足勁,卻連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強,越是心急越拚命,她加快速度,不顧兩條膀子快鬆脫,眼看著簍子裡的茶終於越積越多時,她——昏倒了。
  
  醒來的時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個動作是跑廁所。
  
  她拉到虛脫,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門後大笑。
  
  好心阿嬤弄了杯蕃薯黑糖水給她喝,她才止瀉,味道不是太難喝,但看起來很噁心,然後,她看見他悶聲偷笑。
  
  她拉得全身無力,午飯的炒麵,她連半口都吞不下。
  
  黃昏,表哥要開車送他們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卻拒絕,他說表哥全家還得忙著把今天摘的茶連夜做起來。這件事讓她發現,他其實是個體貼的男人。
  
  他沒有開走表哥的貨車,因為表哥還得用貨車四處收茶青,她走不動,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長,整整走了兩個小時,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說東說西,說當女人就要當林志玲,美麗得可以當花瓶,說身為男人要重情重義,如果人家對你好,就要懂得回贈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應該滿足她對經理職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說話,他沒回答,後來懶了,她索性癱在他的背上睡覺,寬寬的背、舒適的搖晃,讓她突然感覺,有個男人可以靠,感覺還不差。
  
  打吧,打通電話,她已經回來一個多星期,至少要打個電話,問問他的茶葉什麼時候會到,就算沒有公事橫在中間,也可以問問他,那鍋滷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這樣,決定!
  
  拿起電話,她撥了一個以049做開頭的家用電話。
  
  電話沒人接,她看看手錶。這個時候……他不會還在茶園裡吧?晚點再撥。
  
  七點,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電話,還是沒人接,向秧秧皺起眉頭。他去哪裡?他又不是愛「開講」的男人,沒道理這時候不在家。
  
  她開始後悔,沒有留下他的手機號碼。
  
  晚上十一點,她穿著睡衣,在房間內來來回回,用昂貴的手機打市話,一通又一通,通通沒人接。
  
  糟糕,他會不會在幾天之內把她做的東西吃光光,然後,不得不自己下廚房,再然後他的廚藝……天吶,食物中毒!
  
  她每個小時打一次電話,從晚上七點打到第二天凌晨五點,一整晚沒睡覺,把手機握在掌間。
  
  六點,她等不下去了。萬一他昏倒在森林裡呢?萬一表哥沒有去探望呢?萬一他生病了,卻沒有人知道呢?萬一有強盜行搶,他住的地方那麼偏僻,連警車都開不到……
  
  她在心底模擬了一百種狀況,每種狀況的結論,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嚇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開著車子一路南下,三個小時的車程,因為緊張還開錯好幾個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達小屋,卻發現屋門從外面上了鎖。他不在家?她走到後院。他的車子不在,是去哪裡?
  
  她從屋前繞到屋後,在每扇窗戶外向裡頭張望,屋裡冷冷清清、乾乾淨淨,傢俱都用白布蓋起來了,沒有人居住的痕跡。
  
  不顧自己穿著高跟鞋和一身窄裙套裝,她硬是爬到他屋前的大樹上。在這裡十幾天,她學會當野孩子。
  
  樹爬到一半,向秧秧就聽見裙擺撕裂的聲音,她不管,一心一意爬上粗粗的樹幹,好不容易,她看見了,但是,二樓的床和書桌一樣用白布蓋上……
  
  所以,他被綁架了?因為大家盛傳他是好野人?某個殺人變態狂把他活埋在森林裡,卻故佈疑雲,讓大家以為他出遠門?
  
  她把自己嚇到理智盡失,忘記殺人魔不會只殺男人不殺女人,她跑進森林裡,走他常走的那條路,為了怕迷路,她還用鑰匙在每棵經過的樹上做記號。
  
  來回,她在森林裡繞好久,才想到,可以到他表哥家尋求協助。
  
  她開的不是高速公路,卻讓車子的時速飆到一百公里,她在表哥家前用力踩剎車,聲音大到表哥全家人一起衝出來,以為發生什麼事情。
  
  向秧秧不知道自己的摸樣看起來有多糟,只是急得抓住表哥的手臂猛搖,急急告訴他,她已經在森林裡找了好幾趟,還爬上大樹偷看他的家,她說很擔心白聿鑫的安全,可不可以打報警電話……
  
  她聒噪了很久之後,表哥握住她的肩膀亂搖亂晃,才晃出她兩分清醒。
  
  向秧秧這才知道,原來這裡不是白聿鑫的家,森林小屋只是他每年的度假別墅,他沒有被謀殺或綁架,只是回到台北繼續工作。
  
  然後,他給了她白聿鑫的電話和住址,再次,她一路飛車返北,途中,又開錯兩次路,回到台北時,已經是霓虹初亮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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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50:29
第五章
  
  向秧秧住下來了,她越住越習慣,習慣為白聿鑫洗衣做飯、習慣那張「請勿打擾」把她擋在門外,習慣他不說話、每次都要她熱場的孤僻感。
  
  同樣地,白聿鑫也習慣她,習慣她一開口就停不下來的聒噪、習慣她的壞心眼、習慣她笑容底下必有背後的目的,習慣她是個壞女人,一個讓他不花費力氣就習慣她存在的壞女人。
  
  她常常對他說話,十分之七八說的都是茶葉問題,但她會用不同的方法說,明示暗示各種方法都試過,但到目前為止,他尚未開口允諾,即使他的胃、他的心都已經同意給她她要的東西。
  
  中午過後,天開始下雨,雨勢不算小,但被樹葉篩過,小了許多,一點一滴落下,不得很詩情畫意。
  
  正在洗碗的向秧秧看得心癢癢,丟下洗了一半的碗盤衝到屋外廊間,涼涼的雨水被風吹開、吹拂上她的臉,她仰頭、深吸氣,一股清新沁入脾肺。
  
  好舒服哦,這是坐辦公室的人永遠享受不到的鄉間野趣。
  
  脫下鞋子,她裸著雙足進入雨中,泥土被雨水打濕,她的裸足陷入軟軟的泥土裡,一點點冰涼、許多刺激,她像埋在土中初萌芽的小種子,春雨澆大了它長大的慾望。
  
  她唱歌、跳舞,她知道這種行為很像瘋女十八年,可是有什麼關係,難得解放心情,反正沒人看見,這座森林隔絕了外面的人,而孤僻男人正在努力賺錢。
  
  雖然彈力不好、跳不高,可是幾個抬手、旋身,她覺得自己像舞台上的芭蕾舞者,好像落地就有一雙強健手臂帶著她轉圈圈。
  
  她引吭高歌,她的歌聲相當好,沒參加選秀節目是因為忙得擠不出時間。
  
  如果這時候給她一把長笛,她可以吹奏出世界名曲。她的長笛吹得很不賴,她小學、中學都念音樂班,長笛是她的主修強項。
  
  她的歌聲引得白聿鑫從二樓陽台往下看,然後找到一個舞蹈精靈。她跳得不好,好幾次左腳絆到右腳,但她跳得很盡興,也……唱得很盡興。
  
  他從不知道,唱歌跳舞可以讓人這麼快樂,看她那樣子,讓他的腳底板跟著發癢。
  
  多久沒做過這種瘋狂事情了?
  
  他不是一出生就孤僻,或許他沒有一張多話的嘴巴,但是他的人緣一向不差,直到……直到他不再相信人性,不再天真認定付出便會得到等量收穫為止。
  
  抬頭,向秧秧發現靠在落地窗邊往下看的男人,揮手向他招呼,「喂,要不要一起下來發瘋?」
  
  他沒應聲。
  
  她揚了揚眉毛,惡意浮上心頭。
  
  「啊,對不起、對不起,我忘記你是用紙糊的,不能碰到雨水。」
  
  她在激他,他知道,但他不為所動,讓她的激將法起不了作用。
  
  「快把門窗關上,要是雨水跑進去,把你融化了,我的合約要找誰要?」
  
  向秧秧笑得很賊,但這個笑容……他不討厭,因為那裡不是全然的虛偽。
  
  可他,仍然不予理會。
  
  真激不出他來?她不信邪,彎下腰,從地上抓起一把泥土,在手上滾成球,笑著對他說:「啊,我記錯啦,白先生不是用紙糊的,而是用泥巴做的。來,你兄弟來找你嘍!」
  
  見她揚高手,白聿鑫瞪著她,終於做出反應。「你敢!」
  
  他有嚴重潔癖,不管任何時候,家裡都保持得乾乾淨淨,幸好她也是個愛乾淨而且自律的女生,不然,老早被他活埋在後院的樟樹下。
  
  「為什麼不敢?了不起我幫你洗窗戶加拖地。」小事啦,要是能把他抹得滿身髒污,那才有意思咧。
  
  「向秧秧,我警告你……」
  
  他的警告未出口,啪,一坨泥巴打在他的窗上。
  
  真可惜,沒中!她彎腰,做第二團泥球。
  
  「向秧秧……」
  
  他的警告還沒成形,泥球先一步朝他飛來,啪!打在他的臉部正中央。
  
  向秧秧不怕死,也沒躲起來,反而囂張地拍手大唱,「泥娃娃、泥娃娃,一個泥娃娃,也有那眼睛、也有那嘴巴,嘴巴不說話,他是個假娃娃,不是個真娃娃……」
  
  白聿鑫不是那種會隨之起舞的男人,但她冒犯了他的潔癖。
  
  冷冽目光射向她,可是身為惡女,哪有在怕這種小事情的?彎下腰,向秧秧繼續做泥球。今天,賓拉登一定要戰勝歐巴馬。
  
  砰!白聿鑫用力關上落地窗,大步下樓,連室內拖鞋都沒換下,直接走入雨裡,攔腰抓起她。
  
  她不算矮,但被巨人兩手一抓,兩條腿登時懸在半空中,正常女人會尖叫、會恐懼,但她是惡女,所以不但不怕,反而繼續把手上的髒污往他臉上抹。
  
  「哇,好帥哦,白先生用泥巴敷過臉之後,皮膚又細又白的,可以去當模特兒了耶!」
  
  好,不怕死,是吧!
  
  右手勾住她的腰,白聿鑫彎下身,也朝地上抓起泥巴往她臉上抹,泥巴很粗,中間又夾了些小石子,正常美女會想到每年花大把鈔票保養的皮膚就要被磨壞了,不哭兩聲至少也舉雙手求饒吧?
  
  可惜她美則美矣,卻沒有身為美女的自覺,只會拳打腳踢、放聲大叫,「不公平!要玩,就把我放下來!」
  
  「誰要跟你玩?我是在報仇!」
  
  她掙扎得很厲害,他鬆了手,但下一刻,他把她壓在地上,跪坐在她的大腿上,不是要強暴她,也沒意思把她埋在樹根下,只是要讓她清楚冒犯別人會得到什麼下場。
  
  「放開我!放開我!」向秧秧一面掙扎,一面把滿手泥巴塗在他身上,她沒學過害怕兩個字要怎麼寫。
  
  白聿鑫被她激怒。「我瘋了才會放開你!」
  
  她會害怕他發怒?不要開玩笑了。她一手抓住他的領口,一手抓住泥巴往他衣服裡面丟。
  
  「向秧秧!」
  
  他大吼一聲,把她的雙手扣在她頭頂上,抓起一把泥土塗在她臉上、一把抹在她髮梢、再一把……他高舉右手,準備等她嘴巴打開,就把它往裡面塞。
  
  這下子向秧秧終於有嚇到的感覺,猜到他的意圖,她眼睛睜大大,鼻孔瞠大大,就是嘴巴打死不說話。
  
  白聿鑫看著她髒兮兮的臉、髒兮兮的頭髮、髒兮兮的嘴巴,還看見……她眼裡藏著一抹慧黠笑意。
  
  他定身,許久許久,她爆出一陣笑。
  
  沒把泥巴往她嘴裡塞,他的眉毛反而彎彎地,先附和她的笑意,然後,嘴彎、眼彎,再也控制不住的松下高舉的右手,捧腹哈哈大笑。
  
  她更是大笑,笑得不可遏抑。
  
  白聿鑫笑得滾到一邊,和她並肩躺在地上,雨水自天空降下,一點一點沖刷著兩人,兩個人的胸膛起伏不定,都是不擅長打架的人,才兩下子就氣喘吁吁。
  
  「笑了喔,怎樣,是不是很過癮?」向秧秧用手指頭戳戳他粗粗的手臂。
  
  他沒說話,只是把她東戳西戳的手指頭抓住。
  
  她收回手,不戳人了,但捏了捏他很可愛的帥臉,「對嘛,何必每天繃著臉,好像全世界都對不起你。」
  
  他眼角眉梢還殘留著些許笑意。「不要碰我的臉。」
  
  「了不起哦,是鑲金嵌銀的哦,碰幾下會怎樣?」
  
  白聿鑫沒回答,她翻過身,用手肘撐住地面,不介意滿地泥濘把她弄髒,從上往下俯視他,態度認真。
  
  「世界上,哪個人沒碰過幾件悲慘的事?如果就此封住自己的笑覺神經,那你就是輸了,輸給老天、輸給上帝、輸給那個對不起你的人。」
  
  他皺眉,轉頭看她。她知道了些什麼?
  
  「要不要玩泥巴摔角?」
  
  轉開話題,她一躍身,翻坐到他身體上面,這動作很曖昧,可她半點沒感覺。
  
  彎下身,用手肘架住他的脖子,問:「怎樣,投不投降?剛剛是我讓你的,我是空手道的黑帶選手。」
  
  選個頭啦!他翻身,又把她翻壓到身下,右掌一壓,把她的臉壓進了泥巴裡。
  
  「黑帶?哼!」
  
  「你在嘲笑我嗎?白先生?」
  
  「我沒練過空手道,沒想到黑帶高手這麼好擺平。」
  
  「你的體重是我的兩倍半、身高是我的兩倍!」
  
  「誇張。」
  
  「誇張有什麼不好?至少我成功地誇張了你的勝之不武,今天的事傳出去,所有人都會同情我的處境。」
  
  「別人的同情能幫助你什麼?」
  
  「多了,以後你走到哪裡都會被人吐口水,說你欺負女人,不是好男人。」
  
  「我被吐口水,對你有什麼好處?」只有無聊的女人才會覺得快樂。
  
  「沒好處啊!不過我會很爽,因為世界站在我這邊。」說完,她又抹了他一臉髒。
  
  他放開她。她不懂,就算全世界都站在她那邊,也於事無補。
  
  向秧秧推開他的手,起身笑道:「不玩了!再玩下去會感冒,我先去洗澡。」
  
  白聿鑫跟著起身,並在進屋之前一把拉住她,說:「我只有一間浴室。」
  
  他的意思是——主人先洗。可惜,她是奧客,才不理會主人的心意。
  
  「然後呢?」她猛地貼到他身上,雙手很開放地攬住他的腰。
  
  他的肌肉瞬間緊繃。她不知道誘惑男人會遭到什麼下場嗎?
  
  扒開她的手,他警戒問:「有什麼然後?」
  
  「你……想和我洗鴛鴦浴?」她刻意用舌頭在嘴唇上舔一圈。
  
  他被驚嚇,連退好幾步,退回雨中。她則頭也不回地繼續往前走,伸右手,對著後頭的主人揮兩下,說:「謝啦,謝謝你讓出浴室。」
  
  惡女,她真是個不折不扣的壞女人!
  
  但這話,孤僻男沒罵出口,反而對著她囂張的背影,露出喜樂笑意。
  
  ***************
  
  舉頭三尺有神明,這話不是古人編來騙小孩的,而是千真萬確的事,壞女人一定會慘遭報應。
  
  下午的小雨到了晚上變成雷電交加的大雷雨,突地一個雷擊,打壞了山區的變電箱,電源斷了,屋裡變得漆黑一片。
  
  窗外沒有路燈、月光,伸手不見五根手指頭,怕黑的向秧秧嚇壞了,而且是嚴重驚嚇。
  
  她扯開嗓門,放聲尖叫——
  
  「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她不知道自己蒙著頭喊過幾次白聿鑫,只知道他拿著手電筒來到她身邊時,昏黃光線映出她滿臉淚水。
  
  他皺眉頭,問:「發生什麼事?」
  
  向秧秧很想擠出一點笑容,可是擠半天,才發覺自己辦不到。
  
  吞下哽咽,她說:「停電了。」
  
  所以她不是騙人,是真的怕黑?
  
  她聳肩,抹掉淚水,問「可不可以……今天我在你床邊打地鋪?」
  
  白聿鑫定望她。她的驚慌不是造假,惡女的氣勢不見了,她像流浪狗,無辜的黑眼睛望住他。
  
  任何人在這種狀況下都會伸出援手,即使對方不是真正的流浪狗。
  
  所以他伸出右手,她想也不想的連忙握住。他發現她的手心濡濕,她的淚水不只留在臉上。
  
  他勾起她的枕頭被子,她亦步亦趨跟在他身後,幾乎是緊密貼著。
  
  走完最後一層階梯,他們來到他床邊,下雨的山區有涼意,躺在地上會更冷,但他沒有其他被子,早說過了,這個屋子他沒打算拿來招待客人。
  
  「你要睡在哪一邊?」向秧秧問。
  
  他疑望著她,隨手指了指床右邊。她點頭,迅速把被子枕頭鋪在靠床右下處。
  
  「可以了嗎?」他問。
  
  「可以。」
  
  「我關掉手電筒了,家裡沒有多餘的電池。」
  
  「好。」她應聲後,他關掉手電筒,上床。
  
  兩人都沒睡,張著眼睛,細聽對方的呼吸。
  
  白聿鑫閉上眼,翻身,翻到床的另一邊。
  
  向秧秧很想把他拉回來自己這邊,可是……他會怎麼想?想她這個壞女人要以身色誘,誘他與她簽合約?
  
  「我不是演戲。」很久後,她說。
  
  沒頭沒腦的一句話,讓他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沒打算利用停電營造出曖昧,沒打算在這個晚上對你獻身,明天早上起床要求你負責任,更沒計劃裝弱扮可憐,讓你自願提供我一張漂亮合約。」她解釋自己的立場。
  
  「我沒這樣想。」
  
  「騙人!你絕對是這樣想。如果你不是同性戀,如果不是你的感情受過創傷,正常男人會把我的舉動解釋成一夜情邀請。」
  
  「我不是同性戀。」
  
  「我知道,你是感情受創。」她回答。
  
  表姐夫把緋琳的事情告訴她了?他終於弄懂,為什麼她要說——世界上,哪個人沒碰過幾件悲慘的事?
  
  這沒什麼,他和緋琳的事,村裡人人都知道,是緋琳的知名度加強了八卦的傳播速度。
  
  「我父親在我高中時候搞外遇,我媽媽大學沒畢業就嫁給爸爸,一口氣生下三個女兒,從此相夫教子,她的世界只有女兒和丈夫,碰到這種事,她除了哭,什麼都不能做。
  
  後來爸的外遇懷孕了,超音波很早就照出來是個男孩,祖父母很開心,不但不指責兒子不忠於婚姻,反過頭來指責我母親。那天,爸帶著離婚協議書回家,逼迫母親簽字,小妹還小只會躲起來偷哭,大姐冷漠地看著父親、一語不發,只有我,我最叛逆,指著父親的鼻子大罵,罵他沒道德、沒擔當,爺爺給我一巴掌,奶奶看不下去,把矛頭指向母親……」
  
  話說不下去了,她吸吸鼻子,把頭蒙進棉被裡。
  
  白聿鑫坐起身,打開手電筒,看見棉被下的女人,把自己縮成一顆球。
  
  他下床推推她,她拉開棉被。
  
  「要不要上床?天氣有點冷,而我的床夠大。」
  
  「不必,我不是在演弱女子。」
  
  「我知道,你沒對我發出一夜情邀約。」他看著她的眼神裡有坦誠、有澄淨,沒有半點猥瑣或者其他。
  
  向秧秧看了看床,還是說:「不必,我躺在這裡,很好。」
  
  「那好吧。」他不勉強她,回到床上,兩手支在後腦勺,但這次,他沒把手電筒關掉。
  
  她又接續方纔的話題,「我們沒輸,因為我爸爸拿不到離婚協議書,但奶奶很惡毒,她罵我媽媽說:『肚皮不爭氣就算了,整天閒在家裡,連孩子都管教不好,好好的一個女孩教成潑婦,沒用的女人,難怪我兒子要和你離婚。』那次之後,爸就留在大陸,再沒有回來過,而媽……還是哭,尤其是在深夜裡哭,我的房間在媽媽隔壁,每晚,我都能清晰聽見媽壓抑的哭聲,尤其關掉電燈之後,那個抽抽噎噎的聲音一下下打在我心上。是我的關係嗎?因為我太壞,我太沒家教,導致爸要和媽離婚?」
  
  「不是這樣的。」他忍不住出口。
  
  「我知道,但十七、八歲的女孩子不知道。從那個時候起,我開始怕黑,燈一暗,我就會冒出許許多多說不清楚的罪惡感,那個罪惡感會壓迫得我沒辦法呼吸,醫生說這個病叫做創傷症候群,但我沒錢也沒時間醫,只好自己替自己醫,我告訴自己,只要我更壞一點、凶一點、奸詐一點,心機多一點,只要我從骨子裡面壞到外頭,那麼,那個小小的罪惡感就不會來和我為難。」
  
  要是人可以自己醫病,那麼醫院開來做什麼?「但你的罪惡感還是在。」
  
  「所以嘍,結論是,我太善良、不夠壞。」
  
  白聿鑫失笑。也只有她敢自己說自己善良了。
  
  向秧秧也跟著笑了。「白聿鑫,雖然你不愛說話,但我明白你是好人,你很慷慨,收留我住下來,沒有和我計較食宿、水電,你明知道我留在這裡有目的,也沒對我表現出一臉憎厭,我逼迫你、要脅你,其實你大可以不必理會,反正你又不是那個偷車賊,但你理了,留下一個想設計你的女生。」
  
  「那個偷車賊是我的表外孫。」他淡淡回答。
  
  「這就是你了不起的地方!你不計較別人的過錯,還肯真心接納,這點我就辦不到。我想像過很多次,如果有一天我的爸爸走到面前對我說抱歉,我肯定頭也不回地跑掉,讓他僵在原地,進退兩難。」
  
  「這樣有什麼好處?」
  
  「爽啊!讓他徹底反省自己做錯什麼。」
  
  「人是不會自我反省的,他們永遠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對,所以我欺負人,也不覺得自己理虧。」她自嘲。
  
  而他相信。
  
  「我剛到公司時,只是個送文件、茶水的小妹,憑什麼爬上組長?我是踩著別人的背爬上去的,我在經理面前表現得特別努力,一天工作的時間超過十二小時,我拚命搶業績,才不管別人怎麼看我。」
  
  「這樣……讓你快樂嗎?」
  
  「當你的目的是成功,才不會管快不快樂那種小事。剛進公司時,和我對峙的是個大學畢業的女生,她看我不順眼,因為組長對我特別好,我也看她不順眼,因為她有我想要卻沒辦法要到的學歷。
  
  我們槓上了,她聯合組裡的人孤立我,我每天從進公司到離開公司,沒人會多看我一眼、對我多說一句話,要不是我拉肚子、在廁所裡蹲太久,還不曉得原來我成了組長養的小情人。
  
  在他們的風言風語裡,我被組長誇獎,不是因為我工作辛勤,而是因為我善於吹枕頭風;我加薪,不是因為超時工作,而是因為組長嘉許我在床上很賣力。
  
  她終於惹火我了!於是我決定報復,不到一個星期,公司所有人的信箱裡面都收到一張照片——那個女大學生和經理的親密照片。」
  
  「照片是你合成的?」白聿鑫口氣不善地問。他是個高道德的男人,無法忍受這種事,即便她是原始受害者。
  
  「如果當時我操作電腦的能力有這麼強的話……很可惜,那是張真實的照片,有一天我留在辦公室裡加班,心念一動、偷偷打開她的電腦,在裡面找到的,那張照片將讓她在半個月以後升上組長。我才恍然大悟,原來她以為自己會做的事,別人也會做。」
  
  「你的行為很差勁。」
  
  向秧秧反駁,「她對我做的就不差勁嗎?那不是我的錯,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她別對我使壞,我也不會對她耍心機。」
  
  「你可以換好一點的做法。」
  
  「什麼做法?對她道德勸說?哼!」她不屑。
  
  「多行不義必自斃,你根本不必插手。」
  
  「你沒見過壞人飛黃騰達嗎?你還以為這是個好人有好報的世界?你知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穿金戴銀,鑽戒亮得可以拿來當探照燈,而我媽守住一個有名無實的婚姻,過得緊衣縮食?
  
  白聿鑫,你是我難得碰到的好人,對人好、沒有目的,別人對你壞,你也不使壞心眼,和你這種人做朋友很安心,因為不必擔心哪天翻臉你會掀對方的底,但世界上像你這種人很少了,因為要活得好,就必須夠壞。」
  
  「你說我的好話有沒有目的?」
  
  「你說呢?」向秧秧笑了。她越來越愛和他說話,談談真心、無需防備的感覺真不壞!
  
  「有,你想要我的茶葉。」白聿鑫也跟著笑開。原來和壞女人,他也可以相處得不賴。
  
  「唉,你已經把我這只笑面虎摸透透了,我以後要怎麼在你面前做戲?」她故作哀怨的說。
  
  「我很多年前就摸透你了。」
  
  「我們有這麼長久的交情?」她訝異。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
  
  「你……是我的同班同學?」她翻身坐起,看著他的五官回想當年,完全沒印象,她想他不是她的同學。
  
  「我是卜學英的兒子。」
  
  「卜老師!你是卜老師的兒子?怎麼可能!」她一驚,跪起來拉住他的手,忍不住滿肚子興奮。
  
  她的手軟軟的,不粗,那不是一雙會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確很會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樣矛盾。他沒甩開她,就由著她握住。「為什麼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這種事,還能留那麼多天不說。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訴我,卜老師還好嗎?她是我最喜歡的老師,她常鼓勵我好好唸書、出國深造,是我所有老師當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歡你,她已經退休了,在醫院裡面當志工。」
  
  「有機會,我要去拜訪卜老師。」
  
  「我會告訴她。」
  
  「你是從卜老師嘴裡認識我的嗎?」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見過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識動作,因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樂於分享溫暖的好傢伙。
  
  「什麼時候?」
  
  「你和一個有男朋友叫做強強的女生在吵架的時候。」
  
  「那個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對,你很刻薄。」
  
  「但我的話是對的。君羊耳卯獨家製作。那個女生叫做李淓,後來強強離開她,她念完大學進入我們公司,成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創佳績,所以在我到這裡出差之前,把她踢到總務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為壞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問:「從那個時候起,你就不相信愛情?」
  
  「對,是我父親教會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錢,它會因為你的努力越積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會幫你遮風擋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電影,因為你明白它是虛構的,頂多能影響你兩個小時的情緒,不會傷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輩子。只有愛情,不能信。」
  
  「有這麼嚴重嗎?」
  
  「我母親是音樂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隊可以繞校園好幾圈,但她相信愛情,放棄學業,結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緊,還利用她缺乏謀生能力,用經濟壓力逼她離婚。這是哪一國的愛情?想當年,他們可是親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聲。
  
  「所以你不談戀愛、不結婚?」
  
  「對,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說對的口氣那樣篤定,篤定得他一陣無緣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嗎?」
  
  「只要我有夠多的錢,可以花錢買男人來填補時間空間。」
  
  「一輩子很長,等你老到走不動,會後悔年輕時沒找個人來陪。」
  
  「你怎敢確定夫妻能夠陪對方一輩子?總會有一個人先走、一個人留下,與其到時候再來習慣一個人的生活,倒不如從年輕就學著一個人生活。」
  
  「你真的很沒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許吧。」
  
  這個笑容裡面全是真心,沒有假意,於是他發現,她全真的笑容,很美麗。
  
  他們繼續說話,這對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當不容易,他從不說廢話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讓他說過一句又一句,說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發現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裝可憐扮示弱嗎?這樣的女生只會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經熟睡了,卻還是會自動找到熱源,那是本能。
  
  一點、一點,她偎近他身邊,臉靠上他的肩,雙手抱住他熱熱的手臂,把臉埋進他的枕頭裡,睡得很愜意。
  
  若干年前,也有個女孩像她這樣,說沒有他的體溫就睡不著,每天晚上都抱著他睡,每個清晨,在伸懶腰之際,對他說:「阿聿,我前輩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麼能追到你?」
  
  她說過幾百次愛他,但她完成夢想之後,突然發現,愛他是一種莫大負擔。
  
  她要走、他便讓她走,沒有牽牽絆絆、拉拉扯扯,朋友說那是他愛她不夠,但他明白,這個說法是錯的。他愛她很深很深,只不過,有些愛情就是會結束,勉強下去,只會辛苦對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懟,卻無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盡力原諒對方,可是卻饒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無法改變。
  
  這個晚上過後,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溝通,他們越來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識時的悶葫蘆,而她不再對他施放虛偽笑容,他們漸漸地,在心目中給對方留了一個名為「朋友」的位置。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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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49:50
第四章
  
  他不知道沒有肉的咖哩飯可以這麼好吃,她用杏鮑菇代替雞肉,因他的冰箱裡沒有雞胸只有兩根大雞腿。
  
  中午,她吃的不多,因為她在生氣,但再氣,她還是把力氣投資在說服他賣茶上面,完全看不出他們在不久之前曾經吵過架。
  
  吃飽飯,她繼續追逐他的屁股,進門前,他敲了敲「請勿打擾」的紙張,她識趣,乖乖離開的他的「工作崗位」。
  
  三點,他從樓上窗戶往下看,不死心的向秧秧還在,她睡倒在他的搖椅上,風吹來,享受芬多精洗禮。
  
  他下樓,踢了踢她的腳,冷酷道:「你再不走,天又要黑了,今天我不會收留你。」
  
  撂下話,他轉身上樓。
  
  向秧秧跟著上樓,無視他的紙條,換回自己已乾的衣服,把他的衣服洗乾淨、拿到陽台晾好,走回房間時,他正在打電腦。
  
  走到桌邊,她像對他下戰帖似地,蓋上他的電腦,逼他把眼睛放在她身上。
  
  她沒笑,因為他批評她的笑。「我走了,但是我明天還會來,我將每天報到,直到你肯把茶葉賣給我為止。」
  
  白聿鑫以為她撂下狠話後,會直接離開他的房子,但她沒有,下了樓還在廚房裡磨蹭半天才走。
  
  直到他聽見大門開關聲,確定她已經離開,才下樓、進廚房。看看她在裡面做什麼。
  
  廚房裡很乾淨,但餐廳桌上有個砂鍋魚頭,還有一盤炸得金黃酥脆的泰式椒麻雞。
  
  旁邊附上一張紙條,上面寫著——
  
  我明天還會來做菜,早餐是蔥油餅、五穀米漿,午餐是什錦炒飯加玉米濃湯,晚餐是人參雞,如果要出門的話,記得把鑰匙留下來。
  
  PS:做菜是因為同情你的胃,與合約無關。
  
  白聿鑫把紙條放在一旁。那個說謊不必打草稿的小騙子,他會相信做菜與合約無關才有鬼!
  
  不過,她要真有本事給他煮一個月的飯……表哥說過,今年春茶豐收,給她個五百斤也不是太困難。
  
  現在是四點二十七分,還不到晚餐的時間,但她的食物讓他感到飢腸轆轆,拿出碗筷,她的菜讓人有濃濃的幸福感。
  
  第一次,他吃飯,不必找電腦來做伴。
  
  五十分鐘過去,大門傳過來敲叩聲。
  
  有了昨天的經驗,白聿鑫都不猜就知道門外的誰,如果是表哥或親戚們要過來,他們會先打手機,確定孤僻的他樂不樂意接待。
  
  白聿鑫走到櫥櫃旁,從抽屜裡找到手電筒,打開門,直接把手電筒塞進向秧秧的手裡,二話不說,把門關上。
  
  她又敲門,不死心地連續敲著。
  
  五分鐘過去,他不堪其擾,打開門,看見她垂頭喪氣地坐在門邊地板,用手電筒有一下、沒一下,敷衍地敲叩他的大門。
  
  門打開,手電筒沒地方敲了,她緩緩抬頭,看見他、委靡得像戰敗的鬥雞,無精打采。
  
  向秧秧全身力氣被抽乾,雙眼呈現茫然,她手指向森林外頭,氣虛道:「我的車子被偷了!」
  
  「你把鑰匙留在車子裡面?」
  
  「沒有,但是我的行李、電腦都留在裡面了。」她是個窮光蛋,一部車,就算是二手貨,她也要不吃不喝好久才存得到。完了……完了、完了……完了……這兩個音節重複在她腦袋裡面跳。
  
  「你沒把車門鎖好才離開?」
  
  「呵,呵呵……你覺得,我看起來像白癡?」
  
  不回答,他望住她,分辨她的話是真是假。
  
  「早知道會被偷,我應該搭台鐵下來,頂多下火車搭7號公車到其仔炮,再轉203到村口,然後走兩個小時的路就會到這片爛森林外頭……我沒事幹麼開車啊?這部車是我和大姐跑業務的商用車,除非是捷運到不了的地方,否則,我們捨不得把它開出來,丟了……我居然把它弄丟了,我要怎麼跟大姐交代?我有什麼顏面見江東父老……」
  
  白聿鑫決定相信她一次,因為這次,她說話的時候沒有伴隨著笑顏,而是哭喪著臉。
  
  「這裡沒有偷車賊。」他淡淡說。
  
  「難不成是我的車子有人工智慧,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還可以自行環遊全世界?」她冷聲質問。
  
  「刻薄。」他低低丟下一句話,進屋,拿起電話。「我是阿聿,你那裡有沒有一部……」他看她。
  
  向秧秧連忙接話,「白色的小福特。」
  
  「白色的小福特。」他重複。
  
  所以打電話給村裡唯一的修車黑手,是因為只有他這種專業人士,才有本領在沒有鑰匙的狀況下把車開走,他叫陳佑佃。
  
  說到兩人的關係嘛,陳佑佃太太的母親是他的表姨,他該喊他一聲表姐夫,才剛四十歲,兒子已經大到可以交女朋友、準備給他生孫子。
  
  「是那個漂亮小姐開的那台車對不對?」表姐夫的口氣很興奮,好像中了樂透彩。
  
  漂亮小姐?他看了向秧秧一眼。「你們見過面了?」
  
  「有啦,她昨天來問路,我給她帶的路。」
  
  「車子呢?」
  
  「我把車子開回來了,我有問小姐哦,她說她會留在這裡兩、三個禮拜,等事情談好之後再回台北。反正她沒用車,我乾脆給她開回來保養保養。」
  
  陳佑佃的話證實向秧秧沒說謊,說謊的另有其人。
  
  「向小姐有請你幫忙保養?」
  
  「啊、啊……啊就她是你的客人嘛,不用開口,我應該主動幫忙,啊不然表姐夫在當假的哦。」
  
  「說實話!你沒事把人家的車子開走做什麼?」
  
  表姐夫開始轉移話題,「阿聿,你和漂亮小姐要談什麼?談訂婚、結婚嗎?這樣最好啦,你都不找女朋友,人家給你相親你也不要,你表姨都快要擔心死了,一天到晚煩惱你是同性戀,聽說那個同性戀的男人都長得很帥……」
  
  雖然被轉開注意力,白聿鑫還是聽懂了,表姐夫弄錯他們的關係,自作主張,想替他和向秧秧製造機會。
  
  「現在馬上把車子開回來。」
  
  「車子……呵呵呵,我就知道你臉皮薄,不好意思留漂亮小姐在你家住下,我把車子開走,不就是給你借口?反正我們村裡又沒有人開民宿,談事情嘛,住在一起談比較快、比較好,呵呵。要是一談二談,談出小孩子來,你表姨一定會辦流水席請全村……」
  
  「我說,把車子開回來。」他的口氣更冷了。
  
  「啊車子啊,我就想向小姐又用不到,剛好阿坤啊,我們家那個老大,他想帶女朋友去宜蘭玩一兩個禮拜,我就,就讓他開去了。」
  
  白聿鑫不回答,沉默讓電話那頭的表姐夫嚇出一身冷汗。完蛋,表弟開始耍孤僻了,他是村裡人的衣食父母,幫他做有機茶,收入比過去好很多,要是他孤僻起來……
  
  「你叫向小姐不要擔心了,等車子開回來,我會給它做一次免費的大保養。」
  
  孤僻男保持安靜。
  
  「啊……那個輪胎啊,向小姐很少保養車子哦,輪胎都快磨平了,我、我免費給她換新輪胎。」表姐夫加碼。
  
  還是沒說話。
  
  「煞車皮和皮帶也要換一換,不然開長途很危險。」他再加碼。
  
  白聿鑫持續耍孤僻。
  
  「哎呀,阿莎力,一句話,那個機油、電瓶,我通通給她換新的,連汽油我都給她加滿再送回去。阿聿,你說好不好?」他幾乎是哀求了。
  
  「打電話給阿坤,叫他馬上回來。」
  
  「你又不是不知道,阿坤那個孩子很節省,根本捨不得辦手機,我一時半刻哪聯絡得上他?阿聿,對不起啦,你幫我跟你女朋友說對不起,說、啊就說以後你們結婚,我一定包一個大紅包。
  
  阿聿不要生氣哦,我明天叫你表姐殺兩隻放山雞給你送過去,啊、對,你幫我告訴向小姐,我明天順便把她的電腦和行李一起送過去。」
  
  這次陳佑佃不等白聿鑫回答,先一步把電話掛掉。
  
  他轉頭看向秧秧,她滿臉期待的問:「我的車子……還好嗎?」
  
  「我表外孫開走了,你給我電話住址,兩個星期之內,他會開去還你。」他可以說謊的,但他不說,他的道德標準很高。
  
  「為什麼要兩個星期,現在不行嗎?我要用車。」每天來來回回的,給他做飯做菜,她需要一部車子代步。
  
  「他要幫你換機油、電瓶、輪胎、煞車皮……」
  
  她又沒錢!
  
  向秧秧正要開口抗議,只見他緩緩接道:「都是免費的。」
  
  於是,她張開的嘴巴也緩緩閉上,半晌後才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人?」她乾笑。
  
  「因為他借你的車子開到宜蘭。」他再次說實話。
  
  「哦。」點頭。這樣講就合理了,那些免費的東西叫做租車費。
  
  白聿鑫起身,到二樓走一趟,下樓時,身上多了件外套,也丟了件外套給她。
  
  「我先送你到我表姐家裡拿你的電腦和行李,再送你去火車站。」
  
  「去火車站幹什麼?」
  
  「回台北。」
  
  「不行,我們的合約還沒談成,我不能回台北。這攸關我的名譽、我的陞遷、我的面子問題。」她和吳組長賭上了,非拿下這紙合約不可。
  
  他冷淡看她。「這裡不是觀光區,村子裡沒有民宿或飯店。」
  
  「那……我就住在這裡啊。」
  
  「不行。」他一口否決。
  
  當初蓋這棟別墅,只設計一房一浴,就是為了遠離塵囂,一個人不受打擾,他並不打算招待任何客人,別說她,就連他那一脫拉庫的親戚,也沒人可以在這裡過夜。
  
  「我可以幫你打掃家裡。」向秧秧和他談條件。
  
  「不必。」他想都不想,直接反對。
  
  「你做椅子的時候,我可以幫你上油漆。」她祭出優惠方案。
  
  「免。」她連上藥都那麼糟,還能上漆?不必了,他很珍惜自己的創作品。
  
  「哦,我一定沒告訴過你,我的打字速度是金氏紀錄世界級。」
  
  「我不需要打字員。」
  
  「我會煮很好吃的三餐。」
  
  這次他考慮五秒鐘,考慮過後卻沒有告訴她答案,只用冷冷的孤僻臉望她,望得她頭皮發麻。
  
  「呃……你知不知道,不告而取謂之偷。我有權利告你的表外孫,十幾歲、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就這樣留下案底,你這個當表舅的,會不會覺得過意不去?」敬酒不吃吃罰酒,那麼愛人家恐嚇?好啊,她全力配合。
  
  他沒告訴她,阿坤不只十幾歲、也不是血氣方剛的青少年,但留下案底……這點,他不能不考量。
  
  「你想要什麼?」
  
  哦,把竹槓送上門了,她當然敲得梆梆響。向秧秧笑道:「如果我說,我想要你幾百斤茶葉,你會不會覺得我乘人之危?」
  
  「會。」
  
  「這樣啊,那你只好讓我留下,讓我有機會說服你,而不是利用這個「乘人之危」。」她笑得燦爛無比。
  
  「我只有一張床。」他的拒絕很無力。
  
  「放心,你的沙發比我的床好睡。」她啊,最善於入境隨俗了。
  
  「你負責三餐。」
  
  「有什麼困難,就當抵房租。」
  
  「我痛恨聒噪的女人。」
  
  不聒噪怎麼說服他?不過眼前,就算他的條件是要她去選立委,她也會笑著點頭說:「沒問題,競選期一到,我馬上去登記。」
  
  所以她比了個OK手勢。
  
  見他再沒其他意見,向秧秧笑著往餐廳方向走,一面走、一面說:「我們去吃飯吧,我做了砂鍋魚頭和椒……」
  
  她的聲音在椒後面停頓。沒了?空了?光了?他竟然能把那麼多的東西吃光?
  
  他的胃是什麼做的啊!
  
  她的驚訝讓白聿鑫有扳回一城的得意,他垂眼看她,等著她不滿、發作,但她的不滿只升到胸口,尚未溢出之前,已經被順利壓下。
  
  乾笑兩聲,她笑著對他說:「嗯……那個砂鍋魚頭還對味嗎?」
  
  他沒應聲,對她耍孤僻。
  
  「那個、那個……哦,我記得冷凍庫裡還有土司,我打算做法國土司來裹腹,你要不要也順便來一份?」
  
  她要煮東西?他在笑容出籠之前,把嘴角拉回原處。
  
  「好,我要兩……三份。」白聿鑫酷酷道,走出餐廳。
  
  向秧秧對著他的背影做鬼臉,轉進廚房找麵包,一面找一面嘮叨。
  
  「三份?地球就是這樣被吃垮的啦,哼!什麼嘛,那個砂鍋魚頭都可以養活非洲十個饑荒難民了……」
  
  ***********************
  
  白聿鑫和向秧秧開車到菜市場,這是個小地方,走到哪裡都會遇見熟人。
  
  他們先遇上的是兩個在區公所上班、他的小學同學。她們很熱情,遠遠看到他就直奔過來。
  
  「阿聿,你回來怎麼都不講一聲?我們要請你吃飯的。」穿紅衣服的說。
  
  他沒應話。
  
  為什麼要請吃飯?向秧秧在心裡問。但人家是老朋友敘舊,她這個第三人等,好像沒必要多話。
  
  「你有沒有回學校?文老師很想你,她常常提到你。」黃衣小姐問。
  
  他還是沒答。
  
  紅衣服接話,「國小改建了,很多地方和以前不一樣,小司令台變成以前的三倍大,我還記得那時候,你站在司令台頒獎的模樣,好可愛耶。」
  
  向秧秧可以清楚發現,她們相當努力找話和白聿鑫閒哈啦,但他看對方的眼神好像人家是路人甲。
  
  他可以客氣說:「對不起,我很忙,下次再聊。」或者說:「抱歉,我有要事待辦。」總之,找個讓彼此都可以下台的理由不是很好?但他不說謊話,寧可就這樣僵在那裡,直到對方感到無趣,主動離開為止。
  
  她同意,和白聿鑫聊天根本是自找死路,她對他的小學同學深表同情。
  
  在對方努力過十分鐘後,終於揮手說拜拜,對這次的「偶遇」劃下句點。
  
  向秧秧揚眉。要她和冷男人搭訕,她寧願冬天去泡冷泉。
  
  接著,兩人分道揚鑣,他到農會談事情,而她進菜市場買食材。
  
  她做什麼事都非常有效率,短短二十分鐘後,她已經坐在農會對面的飲料店裡喝綠豆湯。
  
  正在心底盤算該怎麼說服白聿鑫時,一個男人走來,和店員打聲招呼後,坐在她的對面。
  
  「向小姐,你好。」
  
  她見過他,是阿坤的老爸,免費替她維修車子的好男人。
  
  「你好。」
  
  「我可不可以問向小姐幾個問題?」
  
  「哦,好啊。」反正除了等白聿鑫之外,她沒別的事好做。
  
  「你是不是我們家阿聿的女朋友?」他問得直截了當。
  
  「不是,我是他的客戶。」
  
  「哦。」他表情有明顯的失望,但三秒鐘不到,失望的臉龐再度燃起希望。「那你有沒有覺得我們家阿聿人很好?」
  
  好?孤僻算不算好?嘴閉得比蚌殼緊算不算好?算吧,如果他肯點頭答應賣她茶葉的話,他,很好!
  
  「好!」她順著他的話說。
  
  「對嘛,我就知道向小姐和普通女人不一樣,你能夠看透我們家阿聿的內心,知道他是一個善良溫柔、處處替人著想的好男人,我們阿聿能交到你這種女朋友真是太幸運了啦!」
  
  「什麼?我不是啊……」她都已經解釋過她不是他的女朋友了,況且到目前為止,她也尚未發現他善良溫柔、處處替人著想的這一面啊。
  
  陳佑佃壓低聲音,湊近向秧秧說:「其實我們家阿聿以前不是這樣的,他對人很好,雖然不太愛講話,但心真的很好,就拿他舅舅這件事來講。你知道他舅舅的事吧?」
  
  「不知道。」
  
  「我就知道,阿聿到現在還在替他舅舅顧面子,不值得的啦。我告訴你,阿聿的外公死後留下了二十幾甲地,他外公知道他舅舅是敗家子,為了保留祖產,還特別在遺囑上面註明把土地分成兩份,阿聿和他舅舅一人分一半。
  
  結果,他舅舅知道這件事,還在辦喪事耶,就在靈堂裡面大吵大鬧了起來,說什麼祖產不可以分給外姓人啦。哇咧,啊分給他,他不是一下子就把地賣給外姓人?
  
  你知道嗎?不是我在誇獎我們家阿聿,他不和他舅舅爭,可是又捨不得外公養了十幾年的土地再給人家灌農藥,就出價跟他舅舅買,二十幾甲土地,連外公留給他的那一半,全部用錢跟他舅舅買下來,他舅舅很夭壽哦,半點臉都不顧,還賣得比外面貴。」
  
  「後來呢?」
  
  「後來,土地全過戶給阿聿啊,他舅舅拿著錢到外面花天酒地,沒幾年工夫就被騙光了。他舅舅很不要臉,還跑回來跟阿聿討房子住,阿聿就把跟外公住的那個老家讓給他舅舅、舅媽和外孫們,自己跑到山上森林裡面蓋新房子。」
  
  聽起來,他是個以德報怨的好男人。
  
  「那他舅舅現在……」
  
  「在給人家工廠做茶啦!有一段時間他想回到我們茂德茶廠,可是他偷茶被我們抓到,阿聿想原諒他,是我們這些表哥表弟、表舅姨不同意,才算了。
  
  就是搞不懂咧,這麼好的男人,啊那個女人是給蛤仔肉糊到哦,居然把我們家阿聿給拋棄了。」
  
  「怎麼會?」一錢二緣三水四少年,他每個條件符合啊,怎麼還會被女人拋棄?
  
  「那個女的和他舅舅一樣沒良心啦!她家很窮,阿聿一直賺錢幫她,幫她養媽媽和弟弟,還幫她出錢拍照,請老師教她唱歌跳舞、進攻演藝圈,結果咧,人紅了就翻臉不認人,那個女的和阿聿的舅舅一樣,心肝是黑的啦!」
  
  哇塞,明星耶,還是紅的咧,這個大八卦,她很感興趣。
  
  「那個明星是誰?」
  
  「阿聿連這個也沒跟你說?厚,我就說他很善良,人家對不起他的事,他絕口不說。」陳佑佃壓低聲音透露,「就是那個江X琳啦。」
  
  「唱「風舞」的那個?」向秧秧倒抽口氣。那個很紅耶!
  
  「對啦、對啦,就是她。以前她跟我們家阿聿感情很好,阿聿還常帶她來看外公,那個時候都講到結婚了,我就說女人不能寵嘛,要給她乖乖留在家裡相夫教子比較好,阿聿就說,當歌星是她的夢想,他要幫助她完成願望。
  
  結果咧,才當歌星沒幾天,就和有錢人發生緋聞啦,一次、兩次、三次,我們家阿聿每天都在等她回頭,沒想到,緋聞越多她越紅,弄到最後,居然跟我們家阿聿分手。
  
  這個女人啊,不可取啦,也不想想當初是誰幫她,她才有今天的,結果害我們家阿聿從小孤僻變成大孤僻,越來越不愛說話、不愛笑,我們家阿聿本來不是這樣的,向小姐,如果你對他好一點,就會發現……」
  
  陳佑佃還在大力推銷他們家阿聿時,白聿鑫已經從農會裡走出來。
  
  於是表姐夫噤聲,舉手對他說:「阿聿啊,我在和你們家向小姐說話,哦,你們家向小姐又可愛、又聰明、又美麗,世界上找不到這樣的好女人了啦……」
  
  向秧秧是知道自己又可愛、又聰明、又美麗啦,但問題是,她什麼時候變成「他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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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49:19
第三章
  
  白聿鑫在門後咧嘴大笑。當他說自己就是白聿鑫的時候,看見她的錯愕表情非常逗趣,但那個表情還不及他當著她的面甩上門時,她受驚的臉。
  
  美女是不會這樣被對待的。
  
  他低頭,看一眼名片,上面的名字吸引他的注意力。
  
  向秧秧。
  
  他記得這三個字,有一段時間,在飯桌上,母親經常提起這個名字,後來她轉到夜校,母親扼腕的模樣,好像失去的不是學生而是女兒,母親對向秧秧有很高的評價,他也記得那場吵架,記得她臉上的紅印,記得他以為她要去跳樓自殺,卻聽見她瞧不起愛情的評語。
  
  是同名同姓嗎?機率不高,這不是個時常出現的名字,而且以年紀來算……差不多。
  
  他想起她的學歷,想起她向上爬的兩百八十倍阻力,微微一笑。母親失算了,向秧秧並沒有成為她看好的那種人,不過,她倒是和多年前一樣,戰戰兢兢、積極進取。
  
  他沒多看她兩眼,卻把她說的每句話聽進耳朵裡。
  
  他同意她說的,可惜她做了功課,卻沒做夠,她不知道,他和她一樣,也是銷售專家,只不過他們用的是不同方法,而通常,他是坐在辦公桌後面下指導棋的那個。
  
  不過她竟然看過那本攝影集,他還以為那本書很冷僻……微曬,不想了,他把名片往垃圾桶一丟,上樓沖浴。
  
  洗過澡,他換上純棉背心和短褲,到廚房給自己煮麵。
  
  他的廚藝遠遠不如他的木工,煮出來的東西差強人意,但老天爺很公平,給他爛廚藝的同時,也給他一副強健的腸胃。
  
  天全黑了,他把面端到客廳桌上,再把電腦放在桌旁,他習慣善用吃飯時間,打開網頁,再看一次今日的全球股市。
  
  尚未開動,門先一步砰砰響起來。
  
  是誰?表弟、表哥?不會,他們知道他不愛被打擾。放下筷子、推開椅子,他走到大門邊,一把拉開。
  
  門外,有一個比剛才更狼狽的向秧秧。
  
  她散亂的頭髮上有幾片落葉,膝蓋間有爛泥,右手提著一隻歪得很厲害的鞋子,而她的襯衫窄裙已經找不到優雅味。
  
  「呃、對不起,森林裡面……很黑。」她笑得很巴結。
  
  「要我借你一把手電筒?」他面無表情道。
  
  「其實……我有更過份一點點的要求,能夠說嗎?」
  
  他沒反應。
  
  向秧秧提起勇氣,再把燦爛笑容發揮到淋漓盡致。「能不能請你……收留我一個晚上?」
  
  白聿鑫淡淡掃她一眼、關上門,走進屋裡,沒多久後出現,手裡真的拿了把手電筒。
  
  所以,他認為她的要求太過份?
  
  「對不起,我真的、真的很怕黑。」她越笑越可人,由此可證,她的憤怒已經抵達崩潰邊緣。
  
  他略過她的笑,細細端詳她的臉。她的鼻頭是紅的、眼眶是紅的,剛剛的森林奇遇的確讓她嚇破膽?
  
  她見他不動如山,拿著手電筒的手還停在半空中。唉,至少吳組長在這點上頭沒騙她,他的確是性格孤僻到很難纏。
  
  咬咬唇,沒辦法了,當自己沒辦法壓搾出男人的同情心,能做的只剩下兩件事情,第一,和他上床,達到目的。第二,扭頭就走,別浪費自己的生命。
  
  她選擇第二個。
  
  顫巍巍地抬起手,她打算接走手電筒。
  
  她手一抬高,白聿鑫就從屋裡透出來的亮光中看見她的手臂有一大片擦傷。好吧,他承認,一個都市嬌嬌女就算有了電筒,怕也很難走出這片森林。
  
  在她的手快碰到手電筒那刻,他改變主意。
  
  她抬頭望他,這一眼,讓他發現她的眼底閃著淚光,而她的嘴角在發抖。如果不是她太會演戲,那麼就是她真的很怕黑暗。
  
  白聿鑫沒說話,轉身進屋,沒關上門。
  
  他的意思是……邀請?
  
  呼!向秧秧大大鬆口氣,跟著進屋、關上門,把她懼怕的黑暗關在門外面。他上二樓、她也上,今天一整天,她好像從頭到尾都跟在他的屁股後面,幸好他的屁股很好看,不然這樣跟進跟出,她的眼睛肯定長痔瘡。
  
  「浴室在那裡。」
  
  簡單交代,他從櫃子裡拿出一堆東西,她接手、他下樓。
  
  「謝謝。」
  
  向秧秧低頭,看著毛巾、牙刷、大號的衣服和……內褲,臉發紅。這個男人雖然性格孤僻難纏,但其實,是個細心的好人。
  
  她洗得很快,不到十分鐘,連頭髮都洗乾淨了,她是個俐落的女人,不會把時間浪費在不是賺錢的事情上面。
  
  下樓,他坐在沙發上等她,沙發一側放著被子和枕頭,而沙發前的桌子上擺著一個醫藥箱,他在她洗澡的時間裡,已經將她需要的物品準備就緒。
  
  他有點訝異,通常女人洗澡的時間可以讓男人在操場跑上二十圈,而塗瓶瓶罐罐搞保養那套,又可以讓男人看完電視新聞,雖然這裡沒有瓶瓶罐罐讓她塗抹,但她的速度快得讓人驚艷。
  
  「謝謝你的收留,我保證,明天就走。」
  
  她沒說天亮就走,是因為打算在天亮到天黑之間再說服他幾個小時,若他還是不同意,別擔心,在未來的三個禮拜,她會天天來,將用國父推翻滿清的堅定,拿到他的簽名。
  
  白聿鑫不應話,打開醫藥箱,拿出優碘和棉花棒給她。
  
  她笑笑,說:「沒事,只是小傷,幾天就會自己好了,不必麻煩。」
  
  小傷?他擰眉望住她的膝蓋和手臂。女人不是最怕在身上留下疤痕?
  
  剛剛他以為會聽見從浴室裡面傳出哀叫聲,但並沒有,現在連上藥也省,她是個對痛覺魯鈍的女人?
  
  他把藥瓶往前推,話簡單扼要。「擦藥。」
  
  「呃,好吧,你堅持的話。」
  
  向秧秧拿過藥水,鋪兩張面紙在桌面,把手臂放在面紙上,像澆花那樣,把優碘澆在傷口上,沒皺眉、沒倒抽氣,只上忙著把他堅持的事完成。
  
  他瞪她。她的行為擺明了就是敷衍!拿過優碘和棉花棒,他接手擦藥動作。
  
  他靠她很近,他身上的沐浴乳和她身上的一樣香,他穿著背心,讓人對他滿是肌肉的手臂和剛硬的胸膛目不轉睛,她不是素食主義者,而且她的早餐、中餐,只有一個小小的蛋餅。
  
  她那麼飢餓、她的胃發出抗議,美食當前,她不應該抗拒,並且她的費洛蒙也催促她把他吃乾抹淨。
  
  向秧秧的心跳加速、緩慢呼吸轉變為喘氣,看住他的眼睛寫滿春天的訊息,很可惜,白聿鑫對於她腿上的坑坑疤疤,比對她的美艷的臉頰更感興趣。
  
  把他撲到,享受生命裡的最大樂趣?
  
  她想、她想,她好想哦,但魚與熊掌不能兼得,比起把他吞進肚子裡,她更想要搶他的茶葉,更想升上經理。
  
  對他說一些言不及義的話語,語調成份多是誘拐意義?
  
  好啊,可是他對她的美貌好像不怎麼上心。
  
  不然,用腳在他身上磨幾下,促進他的費洛蒙跟著分泌?
  
  啊,如果他天生有費洛蒙缺乏症咧,她會不會被一腳踢出大門?這個晚上,她得跟森林裡面的魑魅魍魎一起開Party?
  
  滿腦子胡思亂想時,他鬆掉她的腳,把桌上東西收拾乾淨,兩手將鍋碗拿到餐廳。
  
  她下意識起身跟他走,再次,跟在他的屁股後頭。
  
  拿出新碗,他把自己的晚餐分給她一半。當碗推到面前時,向秧秧很為難地看著那一團糊糊的、像面又像大便的詭異東西。
  
  抬起眉頭,她發現白聿鑫正在注視她。「呃,謝謝你幫我擦藥,呃、呃,謝謝你的……你的晚餐。」其實,她比較想說:謝謝你的#%*。
  
  她怎麼都沒想到,有一天,她得為了一碗餿水向人致謝。
  
  「吃吧。」他說。
  
  向秧秧臉上的為難讓白聿鑫很樂意欣賞她吞麵條的表情,他雙手橫胸,專心於欣賞她接下來的表演。
  
  她的樣子看起來不像拿湯匙,比較像拿起一把警用九0手槍,顫巍巍的模樣,很像得了阿滋海默症,她舀一口面,緊瞇眼睛、把它們放入嘴中,發抖的牙齒打開、閉闔,只是輕輕咀嚼……
  
  忍不住了、忍不住了!她飛快衝進廚房,在洗碗槽裡面吐。
  
  這不是食物、不是餿水,而是一吃就會讓人腐筋爛骨,從頭到腳死到半點不剩的天下奇毒!
  
  她吐到無力,不知道自己在受苦同時,有一個邪惡男人坐在餐廳裡,咧開嘴笑得超開心。
  
  白聿鑫已經很久沒大笑過了,而向秧秧在短短的時間內讓他大笑兩回,讓他記起來開心滋味,看著廚房方向,忍不住,他笑第三遍。
  
  半晌,她氣喘吁吁地走回餐廳。
  
  要不是她出現之前,那鍋餿食已經放在客廳桌上,要不是她確定他的工作不是通靈而是種茶,不可能算得出她會回頭找他,否則她會認定他在惡意整她。
  
  她對著他笑,嘴角拉出不自然的高角度,甚至用雙臂夾了夾胸口、擺動自己的肩膀,假裝自己很小女人。
  
  「白先生,我非常感激您,沒有您的收留,我得留在外面和野獸過夜,您不知道您的大恩大德對我有多重要……」
  
  口蜜腹劍!她肯定對他有所求。
  
  白聿鑫板起臉,把剛剛的笑容藏得不見半分。
  
  她雙手合掌,眼睛眨啊眨,裝出一副善良天真。「如果、如果你不是太介意的話,我可不可以為了表達感激,為您做一頓晚餐?」
  
  他沒回答,卻挑眉望她,當著她的面,把一瓢麵條送進嘴裡。
  
  他、他吃了,他竟然吃得下去?他的體質與世人迥異,可以接受這樣的荼毒,並且不讓全身骨骼腐蝕殆盡?
  
  向秧秧的眼睛睜得比牛還大,嘴巴張得可以吞下拳頭,她很想扯出燦爛笑容,但……抱歉,這不在她的能力範圍內。
  
  於是,她又把他惹笑。
  
  「我、我……呃,我沒有別的東西好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決定了,我決定替白先生做一頓飯,嗯,就這樣決定!」
  
  她飛快把話說完,飛快奔進廚房裡,飛快地把他吃麵條的畫面Delete掉。
  
  十分鐘後,白聿鑫聞到第一陣食物香,停下吃一半的麵條。十五分鐘後,第二陣食物香讓他對碗裡的東西完全失去慾望。
  
  二十分鐘,一大碗公色香味俱全的面擺上餐桌,有肉有蝦,完美的香菜和蒜酥灑在麵碗中央,使他半飽的胃又感到異常飢餓。
  
  向秧秧伸出食指,像推死蟑螂似地,把他之前的面推到餐桌尾端,迅速換上新碗筷,替兩人各盛一碗麵。
  
  「白先生,嘗嘗看,味道還不錯。」
  
  她們家三姐妹,就她遺傳到媽媽的好手藝,任何食材到她手裡,就能變出一道道創意料理。
  
  如果不是購物台的薪水不壞,她曾經考慮過到夜市擺攤。
  
  他低頭、吃一口,意外地,他的味蕾從來不曾這樣被滿足過……他不是沒吃過五星級料理,但那些大廚的作品,比不上她的小品集。
  
  他吃得很快,她也不遑多讓,完全沒有身為美女的自覺,解決一碗麵的速度只輸他七秒半,你一碗、我一碗,滿碗公的食物飛快埋葬在兩人肚子裡,他看看自己空空的碗,再看看她剩下的小半碗。
  
  如果向秧秧在這個時候想到「經理」兩個字,或者想到茶葉合約,就會主動把半碗麵讓出來,可是目前她沒法想那麼多,她已經餓了整整一天,開長途車、在森林漫遊,她走壞了高跟鞋、弄破了絲襪,她今天過得太狼狽,需要完美的食物來自我安慰。
  
  「我沒吃飽。」難得地,孤僻男人主動發言。
  
  向秧秧想也不想,再度伸出小小的手指,用推死蟑螂的方式,把他那鍋面從桌角推回他面前,仰頭,用七秒半時間,把碗裡的麵條吃光光。
  
  夠清楚吧,她煮飯,不是為了感激人家的收留,目的是照顧自己的腸胃,至於他吃什麼,說老實話,她無所謂。
  
  她心腸壞嗎?沒關係啦,反正她的心已經壞了好幾年。
  
  在這個晚上過去很久很久以後,白聿鑫才發覺,原來遠在他愛上她之前,他的胃已先愛上她的手藝。
  
  
  
  一大早白聿鑫就起床,準備出門時向秧秧還在睡。
  
  她的睡相很壞,至少不是公主式的那種睡法,她沒蓋被子,而是把被子捲成一條長棒、抱住,雙腿扣在棉被棒上,那樣子很像被原住民獵到的山豬,倒吊、手腳捆在木棍上。
  
  但熟睡的她像個甜美的小寶寶,紅紅的嘴唇微微彎著,分明是沒有表情的睡顏,可看起來就像在笑,彎彎的眉、彎彎的眼、彎彎的嘴角,彎出一個好心情。
  
  再孤僻的男人看見沉睡的寶寶,也會不自覺卸下心防,跟著勾出一個彎彎笑意。
  
  他的短褲穿在她身上變成七分褲,昨晚他還懷疑,她穿他的褲子怎麼不會往下掉,現在他弄懂了,她用髮束把過寬的褲頭綁出一顆大肉圓。
  
  其實她大可不必穿下半截,反正他的上衣套在她身上,自然而然會變成洋裝,不過如果她真的只穿上半身的話……他望著她睡得往上撩、露出一截潔白肚皮的上衣,和因為褲管太寬也皺在大腿上方,露出的兩條雪白美腿……
  
  許久沒有唱國歌的下半身,有了舉辦升旗典禮的衝動,白聿鑫皺起眉頭。做什麼?他幾時那麼愛國過?
  
  別開臉,他重申一遍,他對美女過敏。
  
  拿出車鑰匙,他要去表哥家裡看看春茶的收成情形。
  
  回到家的時候才八點半,早去早回是怕碰見村裡的女孩,他討厭美女,而他的表嫂、表弟妹都不是美女,而且他和她們有親戚關係,所以勉強可以聊上幾句,但如果她們硬是要替他安排一場「非常男女」……這是讓人頭痛的問題。
  
  所以,他刻意把見面時間拉早,或者無預警出現。
  
  打開門,他又聞到食物香,多吸兩口氣,他喜歡這個味道。
  
  他母親很會教育小孩,但做菜不是她的專長,不被毒死就該感激涕零,因此他從小養成不挑嘴的好習慣。
  
  長大後,他不喜歡出門吃飯,一個人占一張桌子很怪,一群人陪他吃飯,更覺得有約束感,再加上懶,懶得收集餐廳電話、懶得叫外賣,在長期訓練下,他的胃早對美食不做任何期待。
  
  但她來了,只是一碗簡單到不行的面,他開始對美食有了思念的感覺。
  
  她的菜不油、不過度鮮甜,沒有刻意擺盤或用高級食材,但入口,就是該死的對味。
  
  加快腳步進屋子,沙發上的棉被枕頭已經疊好、整好,走進廚房,他看見向秧秧正把兩碗熱燙的稀飯盛在碗裡,抬起頭,衝著他甜甜一笑。
  
  「白先生早安,你去運動啊?難怪你的身材那麼好,我們台北的男人可沒有你的魔鬼身材和體力。」她的笑容像春天的太陽。
  
  笑裡藏刀!要不是她做菜的能力太高,他不會讓她有說話機會,她說的話十句有八句假,能聽的那兩句還要花大把工夫才能找得到。
  
  他沒應答,但動手幫忙,把廚房裡的菜一道道搬到餐桌上。
  
  「先洗手吧,手髒會把細菌吃進肚子。」
  
  不知不覺,她把老媽對晚晚說的話叨念出口,環境啊環境,環境造就人類的性情,早晚有一天,她會和老媽一樣,變成嘮叨的老女人。
  
  她在管他?白聿鑫橫她一眼。他就不洗手,怎樣?這裡是他的家、他的餐桌、他的碗盤,連她擺弄的食材都是他花錢買的,他還得聽她指揮?她當自己是這裡的女主人?
  
  女人都是這樣,對她一分好,她就進逼兩寸,然後指使你、擺佈你、利用你、直到哪天膩了,一腳把你踢開。
  
  他想起朋友說的話,當時不是太認同,但……沒錯,向秧秧就是這種女人,本來只是求宿一晚,可天亮了又賴著不走,大搖大擺用他的廚房做早餐,接下來她肯定要說服他給她春茶,如果他點頭,她就會要求冬茶,然後數量越來越多,慢慢的,她以為自己和你有特殊交情,便開始擺佈你的生活。
  
  看見他臉上的挑釁,向秧秧開始發揮她無與倫比的見風轉舵功力。
  
  「呃,其實不洗也沒關係,白先生有很好的腸胃,這是天賦異稟,不是常人都有的能力,這樣很好,省水環保,節省綠能源,如果大家都和白先生一樣,地球就不會有正負2℃的問題。」
  
  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滿口謊言。他哼一聲,坐下,拿起碗筷。
  
  「稀飯很燙口哦,慢慢吃,吃不夠鍋子裡還有很多。」
  
  她在生氣他的態度,生氣他沒對優秀的掌廚者表達出些許尊敬,因為生氣所以她笑得很甜蜜,肚子裡有滿滿的詛咒,詛咒他把稀飯吃光光,然後撐死、下地獄。
  
  嗯,等等,先給她茶葉合約,再下地獄。她笑,春天笑成夏天。
  
  他瞄她一眼。虛偽,話很假,連笑容都假得讓人受不了。
  
  把稀飯扒進嘴裡,只是一小口,他訝異地看著自己的碗。
  
  她得意。
  
  「那是山藥松子粥,米飯要用小火慢慢熬,山藥也一樣,電禍——」她的食指在他面前搖幾下。「煮不出這種功力。」
  
  他瞥她一眼,把筷子舉向一盤看起來有點髒髒的山蘇,視覺效果不怎樣,但菜入口裡,又是另一番驚喜。
  
  她更得意了。「那是鹹蛋炒山蘇,你冰箱裡面的鹹蛋是低鈉的對吧?拿來炒正對味,不甜不鹹。」
  
  他連看都不看她一眼,看她,還不如看盤子裡的菜餚。白聿鑫一一嘗了她加工過的五香花生、酸黃瓜鮑魚片和烤杏鮑菇……好吃得讓他連舌頭都想吞下去。
  
  好,他討厭美女,但她不是公主型美女,她是能幹到不行的阿信,而他對阿信這種女人有幾分服氣。他看向秧秧,而她的眼睛望向飯禍,這時候的她沒在臉上擺刻意性的笑容,看起來順眼多了。
  
  有昨天的經驗,向秧秧特地煮五人份的飯量,但一碗、一碗又……一碗,她看著鍋子慢慢見底,祟拜的話含進嘴裡,他是河馬來投胎嗎?
  
  「嗯。」她夾一筷子花生,心想該找個話題當切入點,她可不是來當菲傭的。
  
  「那個沙發很好睡,比我家裡的床睡起來更舒服。」
  
  「沙發是我做的。」
  
  「親手做的嗎?」
  
  「還能親腳做?」
  
  「哇塞,你不但能夠做木桌、木椅、木床,連沙發也能做?」
  
  他隨便丟出一個笑意,她,看呆。
  
  沒天良,帥成這樣已經夠過份,怎麼可以笑得這麼、這麼……天誅地滅?
  
  等等,花癡擺一邊,業績放中間,茶葉、茶葉,她的目的是茶葉,不是把這個帥到天誅地滅的孤僻男人拖進房間。
  
  「我們老師說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比方你很會做傢俱,做出來的東西又藝術、又好用,如果你往傢俱設計發展下去,我保證你一定會比御心更出名。」
  
  他沒回答,但猜得到,她胡扯是為了把話題引到茶葉上去。
  
  「這個社會,每個人都應該做自己擅長的事,你有你的能力、我有我的能力,如果擺在錯誤的位置,一定很辛苦。比方你去當廚師,台灣的腸胃科門診就會門庭若市,如果讓我來敲鐵釘、做椅子,明天台灣地區就會多個殘障人士。」
  
  他沒應聲,但瞄了一眼她的手指。她沒貼上時下女孩最喜歡的水晶指甲,也沒留長指甲,乾乾淨淨的十根手指頭。而指甲處是健康的粉紅色。
  
  「白先生,你要不要考慮把手工傢俱擴大生產經營?放心,在銷售方面,GOHO購物台一定會給你最大的助力。」她拍胸脯保證。
  
  果然,越來越接近她的主題。
  
  「不過呢,在你的傢俱之前,可不可以先考慮把這一季的春茶留下幾百斤給我們購物台?你知道電視媒體的宣傳力有多大嗎?我保證知名度一旦打開,茂德茶將會變成台灣有機茶的代稱,所有人一想到高級茶葉,不會想到別的,只會想到「茂德」兩個字。」
  
  她還有話說,但他吃飽了,把碗放下,起身上樓,她還沒吃飽,但也跟著放下碗筷,追逐他的屁股。
  
  他走出餐廳、她走出餐廳,他進入客廳、她進入客廳,他上樓梯、她上樓梯,他進房間、她……
  
  砰!門被當面甩上,她猛然後退,第二次,她在萬分驚險中,救回自己的小鼻子。
  
  吃飽就走,他還真當她是免費菲傭。
  
  鼓起腮幫子,她不甘心,用力敲門。
  
  「白先生,好歹你要想想我的建議,我不會害你的,我真的不會釘木椅,而我們購物台的銷售能力不是蓋……」
  
  門被打開,她立刻換上一張親切熱情的甜美笑容,等著他說「歡迎光臨,向小姐請進,我們慢慢詳談」。
  
  誰知道,他沒多看她一眼,只用膠帶在門口貼上一張A4白紙,貼好後,砰,門又關上。
  
  而她,除了乖乖閱讀上面的簡短文字別無選擇,字很潦草,但她讀懂了。
  
  工作中,請勿打擾。
  
  哇哩咧,農夫不是應該到田里工作?會在房間裡工作的只有一種人,Friday的牛郎先生啦!
  
  她對著門扮了個鬼臉,氣悶、下樓。
  
  可向秧秧不死心,整理好廚房開始打掃家裡,之後,再把中午要做的菜拿出來切切洗洗,看時間還早,又拿竹掃帚把外面的落葉掃成一堆,當中,她還接了幾通從台北打來的電話,有老媽、張大哥和那個……給她錯誤資料的吳組長,她現在正在接。
  
  背靠著樟木,豎起竹掃帚,她將手肘靠在上面,拿著手機皮笑肉不笑地對他說:「吳組長,真是謝謝你給的訊息,我已經住進白先生家裡……是啊,白先生真是好客,不但請我吃晚餐、早餐、請我坐在千金難求、白先生親手製造的沙發上,還說這裡找不到民宿,硬要我留下來……是啊,人家當然有困難,你也知道茂德茶一斤難求,白先生早就答應了舊客戶,做生意嘛,自然要講求信用……
  
  沒錯,白先生正在替我想辦法,他要我安心住下來,度個假,等待春茶收成的結果……不、不,白先生一點都不孤僻,他啊,脾氣好、人溫柔,熱情又好客,我們呢,要理解他的為難,我保證,上次他絕對不是故意給吳組長難堪……」
  
  當她睜眼說瞎話的時候,白聿鑫正斜靠在門邊,聽她的謊話一句說得比一句順溜。
  
  脾氣好、人溫柔、熱情又好客?她不是擅長行銷,而是擅長說謊。
  
  被老師母親帶大、道德高標的白聿鑫滿臉不以為然。
  
  收線,向秧秧一吐胸中怨氣。白聿鑫、四、五十歲、矮小禿頭……哼,吳組長以為世上的男人都長成他那副模樣?
  
  轉身,不期然看見白聿鑫,她嚇到,差點尖叫出口,但她的直覺反應很快,下一秒,讓笑臉冒出頭。
  
  「說謊讓你很愉快嗎?可不可以收起你那張虛偽笑臉,你不知道你笑起來的時候有多醜,我不知道你身邊的人是怎麼跟你相處的,但我確定的是,我不會對你這種女人溫柔熱情,更不會要你安心住下來,替你的茶葉想辦法。」
  
  話出口,他自己先嚇一跳。他從沒對哪個人這般疾言厲色,也沒對哪個女人一口氣……說這麼多話。
  
  不只他,向秧秧也嚇壞了,她知道自己的笑容不真,但自以為演得很誠懇,錯錯錯,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他的話,傷到她。
  
  他不知道若非無從選擇,沒有人會選擇虛偽,他不知道,如果不是虛偽,她爬不到今日的地位。
  
  吞下口水,在他沒說出下一句話之前,她搶走發言。
  
  「沒錯,我就是壞心眼,我要他嫉妒眼紅,要他今天晚上氣到徹夜失眠,然後明天到公司散播消息,說我靠著和你上床拿到新合約。我無所謂,因為我和白先生不一樣,我住在人吃人的世界、名聲不是重點,重要的是我的紅利業績永遠跑在他的前面。」
  
  她露出一個譏諷笑顏,嘲笑他的同時,也諷剌了自己。
  
  糟糕,露出真心了,很危險,但她照管不到,抬高下巴,她像女王似地走進他的家,丟下一句話。「午餐,三十分鐘之內做好。」
  
  這個情況,他們是吵架還是沒吵架?他猶豫地看著向秧秧的背影。
  
  好吧,他承認自己太衝動了,她說謊關他什麼事,他的心在亂什麼亂?就算她總會讓他真心笑開,就算她的手藝讓他的腸胃很愛,就算……她還是個陌生女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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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48:42
第二章
  
  白聿鑫買了杯外帶咖啡,他是很少喝咖啡的,但昨晚睡得不好,此刻他需要咖啡來提神。
  
  公司裡的事大致處理得差不多,明天他將要放長假,一年兩次、每次一個月的長假。
  
  不是出國旅行,只是進行另一個比較輕鬆的工作,但工作環境非常優,有個充滿芬多精的度假別墅,有整片滿是鳥語的森林,重點是,在那裡他可以充份享受一個人獨處的寧靜。
  
  有人說自從那件事之後,他變得很孤僻,他倒不以為意,也不認為自己的孤僻是因為那件事情。反正他孤僻不會傷人,孤僻讓他不必和太多人接觸,讓他的心靈享受充份休息。
  
  所以孤僻……有什麼關係?
  
  精神不好,沒開車,白聿鑫拿著咖啡往公車站走,公車不到五分鐘就來了,他上車、坐下。
  
  他的位置後面有一對男女在對話,而他低頭,慢慢品嚐手中的咖啡香。
  
  「菜鳥,我說的話都聽清楚了?」
  
  女人的聲音清脆飛揚,有點像玻璃互相敲擊的聲音,他喜歡這樣的音頻,想過要做一組玻璃風鈴。
  
  「清楚了。」
  
  「我不在的期間,你要主動找張大哥、老李、小蔡好好學,我組裡不收留無用之人,如果我回來,你還做不出一點像樣的業績,對不起,我砍人比砍樹輕鬆。」
  
  「我知道,組長。」
  
  「至於李淓……」
  
  「我對她沒有意思。」菜鳥急急澄清。
  
  「那不關我的事。但如果你想要一段激情冒險的愛情,想要高級瑜伽的高難度姿勢,並且不介意在信用卡刷爆後被一腳踢開,她倒是個好對象。」
  
  自從被強強吃乾抹淨後,一朝被蛇咬,李淓學會了山寨版的倚天屠蛇術,現在殺蛇、涼拌蛇皮、清燉紅燒,樣樣難不倒她。
  
  說實話,這樣的李淓和她很合,只可惜那位小姐太習慣把她當成假想敵,不然她們可以當一對屠龍高手,李淓用愛情,她用權力,宰遍天底下的男人。
  
  「我追不起她。」
  
  「怎麼說,你家裡不是有十幾間店面?」這樣的男人可以讓他的金融卡維持在健康狀態,誰說追不起?
  
  「我是指她太自我中心。」
  
  「自我中心?」嗯,好像有一點。
  
  「她愛買花,但是明知道張大哥的鼻子會過敏;她只喝茶,卻不准別人的杯子裡飄著咖啡香;她怕冷,天再熱也不讓辦公室的冷氣低於二十八;早上大家趕打卡,她對著電梯高聲喊,大家把電梯按住等她,她卻踩著高跟鞋,一步步走得像慈禧太后;她是那種天氣冷,要整個世界鋪上地毯迎合她、卻不肯自己穿上鞋子的女人。」
  
  向秧秧揚揚眉。沒想到菜鳥先生看起來笨笨,觀察力倒還仔細。
  
  「可是她身上只穿香奈兒和GUCCI,胸前衣襟永遠低得能看見內衣,一個星期去美容SPA做兩次去角質,她的妝能夠化腐朽為神奇,她會讓你懷疑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美女,這種女人不是你們男人心目中的第一名?」
  
  不是!白聿鑫在心底接話。他痛恨美女、對美女過敏,不管是天生美女,或是在臉上大興土木、化腐朽為神奇,只要和美搭上關係,他都過敏。
  
  明明沒他的事,他還是把後面的對話聽得一清二楚……皺眉,他更孤僻了。
  
  按鈴,他的站還沒到,但他決定下面的路程找一部計程車。
  
  
  
  銀色的跑車從大道轉入森林小徑,這條路很小,只能讓車子單向進入,路面沒有鋪柏油,而是鋪了小石子,這讓車子很顛簸,但他不介意,因為會開車子進入的只有他,多數人會用兩條腿行走。
  
  森林裡面種的樹種十之八九是樟木,從進到森林那刻,他就關掉冷氣、打開車窗,讓芬多精滋潤他的肺葉。
  
  這兒的樹樹齡都幾十年了,樹木參天,遮蔽所有的陽光,外面再熱,一進入森林裡就會覺得沁心涼。
  
  車子開至小屋後面,他下車拿著行李繞到屋前,在屋簷下的花盆裡找到鑰匙。
  
  屋子不大,只佔地三十坪左右、蓋兩層樓,一樓是廚房和客廳,二樓是他的臥室和工作間,當初這房子是以砍最少的樹木為原則蓋的。
  
  他叫做白聿鑫,三十歲了,這片森林是外公結婚那年種的,經過幾十年,養木成林。
  
  他把鑰匙穿入孔內,打開門走進去,放下行李。
  
  房子雖小,但建材都是最好的,當時他從台北請來一個知名設計師做設計,房子蓋好後,許多村人都想進來參觀,他拒絕了。
  
  說他孤僻也沒錯,他是不愛與人打交道的孤僻男。
  
  冰箱裡裝滿食物,衣櫃裡的衣服已經送洗燙整過,屋裡纖塵不染、整潔明亮,很符合他的要求。
  
  他替自己倒了杯水,電話響起,是他的表哥。
  
  「阿聿,房子沒問題吧?」表哥問。
  
  「沒問題。」
  
  「春茶今天已經收下第一批,明天還會陸陸續續收,今年的雨水夠,茶葉都長得很好,我估計可以比去年多收上千斤。」
  
  外公死後,舅舅想到都市生活,便開始拋售手邊土地,這些土地都是外公的心血,外公養了十幾年的有機土地,一旦賣出,就會再度讓農藥污染。
  
  於是他從舅舅手裡買下二十幾畝土地,連帶把附近的土地也買下來,蓋工廠、蓋辦公室,一整片山頭都不噴灑農藥,聘農業專家來指導表哥、表弟、表舅、表嬸……一大堆表字輩的人種有機茶,也聘這些親戚為他做茶,而每年生產的茶葉、花茶,皆以外公的名字命名。
  
  茂德茶這兩年在市場上成了搶手貨,他也外銷歐洲和日本,價格是在台灣的兩、三倍。
  
  「好。」
  
  「那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把茶送到你那裡,讓你品嚐。」
  
  「檢驗……」
  
  「我知道檢驗很重要,我會把每一批茶都裝袋送驗。」
  
  「明天你不必上來,我下去。」
  
  「你要下來?真的假的,你不怕那些女人把你生吞活剝?」
  
  他們家阿聿帥得像電影明星,每次到村子裡,就會有許多女人藉故接近他,到假日更不得了,只要阿聿回來的消息傳開,那些離家到外地工作的女生都會趕緊回來。
  
  可惜他們家阿聿有潔癖,不喜歡女人靠近,尤其是漂亮的女生,這點讓表姑、表姑丈很傷腦筋。
  
  可是有什麼辦法咧,以他的標準來看,到目前為止還沒見到哪個女人配得上他們家阿聿。
  
  「我只去你家,你先不要讓別人知道我已經下來。」
  
  「來不及了啦,幫你整理房子的慶嫂早就把你要來的消息放出去了。」
  
  他皺眉,說:「我一大早就過去。」在還沒有人到表哥家「探親」之前。
  
  「好吧,就這樣,我讓你表嫂煮早餐請你。」
  
  「好。」
  
  他掛掉電話,先上二樓打開電腦,接上網路,看了下盤面,壓出幾個鍵,買進賣出,然後讓電腦繼續跑。
  
  接著他換上簡單的工作服和牛仔褲,下樓,在儲藏櫃裡找出一套工具帶到屋外,從屋旁的小倉庫搬出上次未完成的搖椅,拿出鑿刀,一下一下,在椅子上面雕出紋路。
  
  他的木工是外公教的,十歲以前,父母忙於工作,他在鄉下這塊土地長大,十歲之後,他回台北,大學畢業出國,過程像所有企業家栽培孩子那樣,並沒有什麼特別。
  
  畢業後,回到家裡的貿易公司上班,他不喜歡與人接近,但下的指令精準又仔細,不常開會,部署也都能輕易瞭解工作方向。
  
  他同時操作基金和股票,早期玩這個是因為留學的生活很無聊,後來玩上癮,發現以錢賺錢的報酬率是上班工作的幾十倍,於是這成了上班、經營茶業外的另一項工作。
  
  ***
  
  該死!這條路可以開進來,村民幹麼騙她,要她把車子停在森林外。
  
  她想,那個白聿鑫一定很難搞,她一說要找白先生,人家就上上下下打量,好像什麼不自量力的傢伙找上門,她很不爽,所以笑得滿臉桃花、萬分客氣,好不容易,對方在問了一堆她的工作、年紀、家庭背景之後,才替她指引方向。
  
  森林裡面很涼爽,但她走得滿頭大汗,高高低低的石子路折騰著她的窄裙、高跟鞋,走不到五十公尺,她的鞋跟就斷了,她不得不掐緊拳頭,用力扳斷鞋跟,把斷掉的鞋跟收進包包裡面。
  
  要不是她在不同時間、問了不同的三個村民,而他們給了相同的答案,她會覺得對方在整自己。
  
  脫掉西裝外套,甩掉額頭上的汗水,她忿忿地吐口怨氣。
  
  「白聿鑫!我要是沒有拿到你的茶葉,我就跟你姓!」
  
  穿高跟鞋爬山有多累知道嗎?何況是一隻腳高、一隻腳低的鞋子,她才走十五分鐘,就累得靠在樹幹上喘氣。
  
  她是個自律的女人,再累,她也只給自己三分鐘時間。
  
  用西裝外套抹去滿臉汗水,把馬尾掉下來的散發拂到額後,再吐一口氣,她告訴自己,她可以。
  
  挺直背、用力踹了兩下鞋跟,把沒斷的那只也弄斷,她的骨盆得到休憩——因為一雙看起來很怪的平底鞋。
  
  嘶的一聲,聽聲回頭,她看見自己小腿處的絲襪被勾破一大片。啊!這雙是全新超彈力的耶!她真的很想尖叫,但她沒有,只是笑得更陽光,從來她越是生氣就笑得越開心。
  
  她用宣示口吻,重複同樣的話——「白聿鑫,我要是沒拿到你的茶葉,我就跟你姓!」
  
  提起包包,鼓起勇氣,就算是再難搞的男人,她都要搞到他的茶葉不可。
  
  向經理……微微收起嘴角,她喜歡這個稱謂。
  
  繼續往前,這次只走了……她看看腕表,八分鐘,看見小屋嘍,同時看見屋前有個在修理椅子的年輕人。
  
  向秧秧躲到樹後、彎腰,脫掉破了大洞的絲襪塞進包包裡,再從包包中找出面紙,擦擦滿頭滿臉的汗水,再把用過的面紙塞回包包。
  
  現在她的包包除了電腦文件、兩隻斷掉的鞋跟、破掉的絲襪,還有一堆半濕的面紙團。
  
  拉拉身上的窄裙、襯衫,順便拉出自信笑臉,她把包包用力往上一提,繼續往前走。
  
  站在工人身前,發現他不是在修而是在刻椅子。向秧秧客氣問:「請問,白聿鑫先生在家嗎?」
  
  他抬頭,瞄了她一眼,沒答話,低頭,繼續他的工程。
  
  只有一眼,很短、很淺、很迅雷不及掩耳的一眼,向秧秧就被電到了。
  
  哇塞,怎麼有這麼帥的男人?他的眉毛很濃、他的頭髮很黑,額頂、發頂都是漆黑一片,沒有落發的危險,若是到處都是這種男生,絕對會讓他們購物台的生發液賣不出去……但她不得不承認,這種黑,帥得很耀眼。
  
  他的眼睛下面有兩道臥蠶,專門吸引女人上門的那種,他的鼻子又挺又長,他的祖宗一定很善待大象,才會導致大象來報恩,他的唇寬寬的、不厚也不薄,但沒塗口紅,卻顯現出好看的鮮紅色,可見他的健康和他的體格一樣棒。
  
  這種男人不需要威而剛,就會讓女人的口水從台灣海峽流到太平洋。
  
  把他留在這種地方刻椅子太浪費,應該把他送到螢光幕前,好康大方送,讓全台灣、全亞洲的女人,都因為他這張經典帥臉得到足夠的精神安慰。
  
  她看不起愛情婚姻,但如果和這種型的男人一起在床上消耗體力,她倒是挺願意……
  
  幹、幹什麼啊?向秧秧拍拍自己的臉。她來這裡不是單純為了讓自己流口水,她是為了搶茶業、搶經理寶位來的。
  
  「不好意思,我是GOHO購物台的員工,有重要的事要找白先生,如果他在的話,可不可以麻煩你……」
  
  咦?他不但沒理她,甚至直接轉身走到小屋旁的倉庫裡。
  
  他如果不是聾了、瞎了,雙重障礙,就太沒禮貌了。
  
  做人不可以這樣,就算他帥得不像話,就算他的基本條件比多數男人都優,也不可以對她視而不見。
  
  向秧秧追上去,倉庫裡面沒點燈,她差點兒撞上他的背脊,直到這時候,她才發現這傢伙超大只,至少也有一八五,兩條手臂是練過的,如果心情不好,一收一張,就可以讓她英年早逝。
  
  「呃,對不起、很抱歉,我只想問問,白先生在家嗎?」她摸摸自己的鼻子,確定不需要去找整形外科後,揚起笑臉,再問一次。
  
  他還是沒理她,找到要的工具後就往外走。
  
  她加快腳步追到他面前,搶在他蹲下時對上他的視線。看見她的臉,他的五官板得更凶了,他討厭美麗的女人,而她是。
  
  她的五官像櫥窗裡的精品娃娃,每個部份的比例都是黃金比例,皮膚白得像嫩豆腐,身高是最標準的一六五,她的頭髮綁了馬尾,細細黑黑直直,閃著黑亮光芒,男人看見她,想追求她的堅定信心,就像想要穿黃袍的趙匡胤,這種女人無疑是百分女性,但入不了他眼裡。
  
  他對美女過敏。
  
  「不然,這樣好不好?你告訴我白先生在哪裡,我就不來煩你,我自己去找他?」
  
  他不應。
  
  孤僻男快把她搞死了!向秧秧氣到臉上的笑容讓太陽失色。
  
  「不然,我可不可以托你帶話?請你告訴他我今天來過,但很遺憾沒見到他的面,不過別擔心,我明天一大早就會出現,當然,如果你肯告訴我他的手機號碼,我會更感激。」
  
  她蹲在他身前不斷說話,他連半句都不搭理。
  
  「你可能不知道GOHO購物台,知道嗎?我們購物台是目前所有購物台裡銷售成績最好的一家,我……」
  
  十分鐘後,她已經吹法螺似地,把他們家公司膨脹成十倍大,他仍不為所動,繼續做著他的事。
  
  「你可能不曉得我們對白先生能夠有多大的幫助……」
  
  他們仍然僵持在原地,她已經說到口乾舌燥,而他在地上刨出一堆木屑。
  
  不行,她得自己想辦法突破僵局。
  
  「不然,我自己進屋裡去找找看,可不可以?」
  
  他連頭都沒有抬一下,拿出砂紙,椅子完成了,他要準備打磨上色。
  
  「嗯……我先聲明我不是小偷哦,只是進去找白先生,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找他。」
  
  能有什麼重要的事,不就是為了他的茶葉?他不打算把茶葉交給誰,他要自己經營外公留下來的有機農業,順利的話,不只茶葉,他還要試著種瓜子、種中藥,種許多現代被污染的植物。
  
  「呃,那個……進屋要不要脫鞋?」她笑瞇了眼問。
  
  他一貫的不回答,向秧秧只好脫下那雙半殘的鞋子,進屋。
  
  屋子不大,但很乾淨,窗台邊擺著幾盆開得很茂盛的石竹花,那組沙發看起來很舒服,讓人有強烈慾望坐上去滾一滾、躺一躺……吸氣,她克制強烈慾望。對她而言,沒有什麼比她升上經理更重要。
  
  「哈羅,有人在家嗎?白先生在家嗎?哈羅……」
  
  她在一樓逛完一圈,沒看到半個人,只好往樓上走。二樓很浪費,這麼大的空間只有一間很大的臥室、很大的書房、很大的床和一間很大的衛浴。
  
  書桌上,電腦是開著的。
  
  她一眼就可以確定,這裡根本沒人。
  
  除非他躲在衣櫃裡面,但,不至於吧?雖然認定不至於,她還是打開了衣櫃,沒人。
  
  「哈羅,白先生您好,我是GOHO購物台的人員,請問您在家嗎?」這句話問得有些敷衍了。
  
  她下樓,重新走出房子,走到會讓人口水從台灣海峽流到太平洋的男人身邊。
  
  「你可不可以告訴我,白先生什麼時候會回來?」
  
  他沒應。
  
  「沒關係,預料中。」她聳聳肩,繼續展開笑顏。
  
  他望她一眼。笑不累嗎?他轉開視線。
  
  向秧秧是不打退堂鼓的,找了塊乾淨的地上坐下來,脫掉外套,用外套蓋住美麗的長腿,打算守株待兔。
  
  「你很不喜歡外人打擾對不?沒關係,我能理解,我也是迫不得已,這趟路,我再不高興也得來,只要我仍然覬覦經理的位置,就非來這裡對人彎腰鞠躬不行。」
  
  她不笑了,決定釋放滿肚子火氣,開始對他攀關係。上班多年,她學會驕傲只能讓人吃癟,唯有腰軟、頭低、口氣卑微,才能替自己的陞遷路創造奇跡。
  
  他持續手邊工作。
  
  她也持續對不說話的男人說話。
  
  「我二十五歲,在工作上很盡心,但我沒文憑,只是個大專夜間部畢業的學生,我要往上爬,阻力倍數是別人的兩百八,我爬了七年,爬到了組長的位置,猛地回頭才發現,我的組員不是名大學畢業,就是國外回來的MBA,我知道,下一次的征才,新入人員可能都完成國內外的博士班論文,如果我再不加把勁往上衝,我的組長位置將岌岌可危。」
  
  他沒回答,一磨二磨,把原木搖椅磨得平滑。
  
  「這次我找白先生是要和他討論茂德茶葉的代售問題,我知道茂德茶的品質很好,價格很好,每年的產量根本不需要我們購物台就可以銷售完畢。
  
  但有件事是不爭的事實,它在國內的知名度太小,知道的人大概不到千分之一。如果交給我們購物台,或許一開始的獲利沒有那麼高,但它可以在短時間內打響知名度,到時,人人都會知道茂德茶的故事。」向秧秧做過功課。
  
  他沒應她。
  
  「我聽說白先生對於茶葉的銷售有自己的概念,這是好事,但這是個分工合作的社會,每個人都該做自己擅長的事,白先生擅長種茶,他該努力研發,如何讓茶的品質更好、產量更佳,至於銷售,他應該信任我們這些專家。」
  
  放下砂紙,他拿起油漆刷,不上色,用木頭原色,只上一層亮光漆,保護椅子的表皮。
  
  「我猜,你是白先生的兒子吧?」
  
  他刷油漆的動作頓了一下。
  
  「我希望你可以幫忙影響你的父親……至於你的椅子,剛剛我進屋繞過一圈,發現裡面的桌椅、床鋪都很有特色,是你的作品嗎?如果是的話,我建議你,將你的設計圖交給工廠大量生產,然後由我們來替你賣,你覺得如何?」
  
  大量生產?這次,他停下手,抬起眉,眼光裡出現了幾分不耐煩。「這是藝術品。」
  
  他開口了!她終於找到正確的鑰匙,打開他的說話能力。
  
  「藝術品是掛在博物館裡,放在某個特定位置,得用燈光去照,才照得出價值的東西,你不會躺在藝術品上面滾來滾去,不會在藝術品上面留下一圈冷水痕跡,更不會讓你的屁股在上面放屁,所以,你這個不是藝術品。」她揚高音調,做出完美結尾。
  
  他覷她一眼,雙手橫胸,對她的話不以為然。
  
  她繼續往下說:「你的東西比藝術品更好,它有功用,它的存在讓人類的生活便利,它不只是美得有藝術價值,還在人類的演化史上佔有一席之地。
  
  換句話說,它不是死的藝術品,不必躺在冰冷博物館裡接受買票進入的觀眾評語,它是活的、有生命的、與人類息息相關的……藝術文化。」
  
  諂媚!
  
  他嘴角撇了撇。她有三寸不爛之舌,這種人適合當說客,可惜他是孤僻男,對於多話的女人只會感到更厭煩。
  
  「我有一本木雕攝影集,裡面全是大師的作品,那個大師的名字叫做御心,如果你有興趣,我可以把那本書借給你。」
  
  她也知道御心?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滑過眼角,他把椅子和工具收回倉庫。太陽快下山,森林裡的樹葉會遮蔽陽光,因此外面暗得更快。
  
  向秧秧起身,繼續追在他的屁股後面。
  
  「白先生到底什麼時候回來?你可以告訴我嗎?」她加大聲量問。
  
  突地,他停下腳步,盯住她的雙眼看半天,說:「我就是白先生。」
  
  「對不起,我指的是白聿鑫先生,不是他兒子。」
  
  「我就是白聿鑫。」
  
  白聿鑫五十幾歲,個子矮小、性格難纏……向秧秧恍然大悟。她又被吳組長耍一次,吳組長自己簽不了約,也不讓她順利簽約。
  
  她不知道吳組長騙她的不只這個,他還刻意不給她白聿鑫台北的公司地址,若不是她的運氣超好,她將守在沒人的屋子外面傻等。
  
  她露出燦爛笑臉。沒關係,他們是競爭對手,被耍才正常。
  
  向秧秧飛快恢復反應,飛快遞出名片,飛快……在他把門當著她的臉甩上那刻,把鼻子縮回來。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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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匿名  發表於 2012-5-20 12:48:13
第一章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教室。
  
  老師不在,原本的國文課變成自修課,月考剛過,同學唸書的意願不高,大部份都是幾個幾個圍成一團,壓低聲音在說話,只有少數幾個高分群的乖寶寶打開課本、參考書,為三個星期之後的模擬考做複習。
  
  向秧秧是其中一個,她對未來有很多規劃。為了她的規劃,別人在上體育課,她在背快譯通;別人在無聊講八卦,她在研究數學和理化;別人在探討偶像明星的私生活,她在寫字形義測驗,她的參考書寫過一本又一本,她的全民英檢剛剛拼過中高級,而她的多益拿到九百七。
  
  她認識許多從哈佛畢業的人,所以哈佛是她的第一志願,只不過她認識的哈佛人念的是哈佛幼稚園,而她的目標是哈佛商學院。
  
  「小安,我給你介紹男朋友好不好?」坐在向秧秧後面的李淓刻意拉高嗓門。
  
  她一開口,向秧秧就不自覺皺起眉頭,她痛恨李淓談論男朋友的誇張口吻,更痛恨她三不五時用腳踢她椅子、伸展四肢。
  
  「好啊,你要介紹誰給我當男朋友?」高中女生聽到男朋友三個字,眼睛瞬間亮起來。
  
  「我們家強強的鄰居,他叫做趙孟廷,強強都叫他罩子。」
  
  強強是李淓的男朋友,三十四歲了,家裡很有錢,剛從國外回來,進家族企業當掛名經理,住在一坪兩百五十萬的高級公寓,這件事全班都知道,李淓已經炫耀過三百回合。
  
  老師叫她認真唸書,不要成天談戀愛,她老是把鼻子翹高,笑道:「誰會在意貴婦從什麼學校畢業?會在意的,是她手上拿什麼名牌包。」
  
  「他人好嗎?」小安把椅子拉近李淓問。
  
  「他超溫柔的,上個禮拜強強生日,我想給他一個驚喜,就故意不打電話,帶著蛋糕直接殺到他家裡,結果在強強家門口碰到罩子,罩子告訴我強強出去了,可能晚一點才會在家,罩子怕我無聊,把蛋糕拿進屋裡後,還出來陪我。」
  
  「這麼好,他不會是對你有意思吧?」
  
  「不要亂說,我們家強強會吃醋耶。」她咯咯笑得很大聲,好像脖子被割得半斷不斷的火雞,噪音穿入向秧秧的腦袋。
  
  這麼吵,害她沒辦法專注!她不耐煩地翻了翻白眼,用力把數學參考書蓋上,找出社會參考書,那是可以靠反射動作讀的科目。
  
  李淓注意到她的誇張動作,哼一聲,轉頭對小安說:「告訴你哦,罩子帶我去吃法國大餐,我問他有關強強的事情,他都說強強的好話耶。我問他,強強以前有沒有女朋友?他說,不管他以前有沒有女朋友,最重要的是,目前,我是他最愛的女生。
  
  「我問他,強強當經理那麼累,還要找時間和我約會,是不是太辛苦了?罩子說,就是因為很累,所以才要時常和我約會,因為我是他的快樂泉源。你看,罩子是不是很溫柔的好男人?」
  
  「聽起來好像不錯。」
  
  「我會把不好的男人介紹給我的好姐妹嗎?」
  
  話說完,她從書包裡面拿出名牌香水,當著小安的面前噴,一下子,香水分子傳到前面座位,嗆得向秧秧咳兩聲,她吹氣,忍耐已經到達頂點。
  
  「形容一下,罩子是怎麼樣的男人?」
  
  「嗯……他的頭髮是名設計師的作品,他最愛穿的是Armani,他開的車子是林寶堅尼,他很懂得時尚和浪漫,跟他在一起,你會覺得——哦,原來愛情離我們這麼近。」要不是她已經有強強,一定會考慮溫柔的罩子。
  
  「多近?」
  
  「就像……電,,你一壓下按鈕,隨傳隨到的電就會點亮你身邊每盞燈,照亮你的生命,照亮你美好的青春。」她說得如癡如醉。
  
  「這麼棒,我也好想談戀愛哦!」
  
  「哪個女生不想談戀愛?只有井底之蛙才會一天到晚唸書,以為念到碩士博士就很了不起,哼,拜託,博士畢業後,到公司裡面每個月頂多是五萬塊薪水,扣掉吃飯交通住宿費,剩下的錢連半個名牌都買不起。」說著,習慣性腳一踢,又踹上向秧秧的椅子。
  
  李淓超討厭向秧秧,每次她在形容她們家強強的時候,同學都向她投來羨慕,只有向秧秧,不但一臉冷漠,就算眼光勉強投過來,嘴角還會銜著一抹譏誚,好像在批評她很膚淺。
  
  一個關在象牙塔的蠢女人!
  
  她不曉得女人的一生是憑藉男人的身份地位才能決定幸福層次,也只有那些窮巴巴的老師,才會以為自立自強、拚命唸書才能出頭天。
  
  李淓的話讓向秧秧很感冒,李淓的香水讓向秧秧很過敏,而李淓這一腳挑釁得讓她決定主動反擊。
  
  轉身一百二十度,向秧秧揚起一個燦爛的笑容。
  
  說也怪,她不笑的時候看起來像個冷艷女星,讓人有距離,但她一旦笑起來,整個人倏地變成璀璨的發亮體,緊緊吸引別人的目光焦距。
  
  她笑咪咪地對小安說:「就算愛情是隨傳隨到的電,目前的你,大概也繳不起電費,勸你還是盡可能節約能源。至於你……」身子從一百二十再擴大六十度,她與李淓正視。
  
  「我怎樣?」下巴抬得很高,只不過她臉上擠不出半個笑。
  
  向秧秧說:「你不要因為罩子的溫柔感到高興,你不知道男人之間的情誼嗎?他們會在彼此的女友大肚子時,互相介紹墮胎醫院,並且熱心湊錢;他們會一起上色情KTV,並討論哪個品牌的壯陽藥最持久;朋友搞三角關係,他們不但不會規勸,還會互相遮掩、討論,並且傳承新經驗。所以……你怎麼知道那個罩子在請你吃法國大餐的背後原因,不是因為你們家強強的床上,正躺著一個裸露的性感美女?」
  
  「你在嫉妒我!」李淓激動的把鉛筆盒往她身上甩去。
  
  向秧秧身子一偏、躲開,鉛筆盒地掉在地上,裡面的東西散了一地。
  
  她更生氣了,臉上笑容也更張揚而美麗。「是嗎?我為什麼要嫉妒你?嫉妒你們是不同世界的人,還是嫉妒你們終究會勞燕分飛?」
  
  「你不要胡說,誰說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
  
  「你們是同一個世界的人嗎?你愛蔡依林,他只欣賞帕華洛帝;你買HelloKitty,他的隨身物品只用LV;你逛101,發現只有地下室的餐廳消費得起,而他的眼睛,只看得見價位超過六位數的商品。
  
  「好不容易,你終於長大了、終於可以結婚生育,他卻已經在挑選合適的輪椅或行動輔助器,你和朋友討論青春痘的治療問題,他卻為了自己的高血壓四處尋找有效的保健食品;你的人生目標是嫁給他為妻,而他的人生目標是騙盡天下女人的愛情……」
  
  話還沒說完,她可以講出比這個更刻薄十倍的句子,但李淓搶話。
  
  「你亂講,強強不是這種人!」
  
  「哦,那麼是我記錯了,請問你們家強強在念高中還是大學幾年級啊?」她不斷攻擊強強的年齡。
  
  李淓再也控制不住,揚手,一巴掌甩上向秧秧的臉,她使了力氣,那青春無敵的臉馬上浮起五根指印。
  
  那個巴掌很大聲,響亮清脆,全班同學都轉過頭來,向秧秧被打掉的笑容倏地掛回原位,笑道:「要證明他是不是這種人,唯一的方法就是時間。等等吧,等到他的門號從威寶換成中華電信,等他的秘書一聽到你的聲音就說老闆還在開會,等哪天罩子告訴你,他到美國做生意,並且兩個人已經失去聯繫,你卻在某間夜店門口發現他摟著某位小有名氣的女藝人……你就會知道,他是哪一種男人。」
  
  話說完,她頭也不回地往教室外面走去。
  
  「啊?」李淓突然發出尖叫聲,下一秒,她抓起向秧秧的書包、課本,一個個全往地上丟。「向秧秧,你這只死笑面虎,至少我有男人可以拋棄,而你,沒有男人會瞎了眼睛!」
  
  停下腳步,向秧秧深吸氣,嘴角再加深幾分笑意,善意提醒。
  
  「你說錯了哦,不是拋棄而是被拋棄。P.S.:如果你不希望卜老師問起我的位置發生什麼事情,請你盡快把我的東西恢復原位。另外,如果你要噴強強送你的香水,建議你,先給全班同學一人發一個防毒面具。」
  
  她是惡女,她的心很壞、嘴巴更壞,她知道。
  
  教室外面,一個頎長身影佇立。
  
  他叫做白聿鑫,明年將從大學畢業,他很早就不住在家裡了,而父母親都很忙碌,所以他們之間的聯繫多半是手機,或者……到他們工作的地方找人。
  
  他的母親在這間學校當老師,今天他有意要帶女朋友回家,想問問母親有沒有時間招待客人。
  
  會停下腳步,是因為母親是這個班級的導師,沒在教室裡看到母親,他本想找到同學問清楚就離開,沒想到一個女學生的腳往前座一踢,踢出他的注意力,再然後,他聽見兩個女生的爭執,越聽越有趣。
  
  才高二的女生,竟然吵出那樣的內容,可見得後生可畏,現在的小孩真早熟。
  
  女學生在丟文具書本時,嘴裡嚷嚷著,「向秧秧,你這只死笑面虎,至少我有男人可以拋棄,而你,沒有男人會瞎了眼睛!」
  
  於是他知道,那個笑得很美麗的女生,名字叫做向秧秧。
  
  向秧秧,很特殊的名字,而且這三個字,他從母親嘴裡聽過很多次。
  
  媽媽認為這個女孩是她教過最積極自律、最上進、最有責任感的女生,常預估向秧秧的未來,並下論定,「將來,秧秧一定會有一番作為。」
  
  母親很少看好某個學生,她是個相當嚴格的老師,多數時候,她講的話是——「現在的孩子養尊處優,沒有未來規劃,程度低落、道德混淆……」
  
  而尾聲,常常以一句深深的、無奈的歎息做結束,所以向秧秧能夠讓母親一誇再誇、時常拿出來講,他相信她有很不錯的地方。
  
  想到她那一長篇——等到他的門號從威寶換成中華電信,等他的秘書一聽到你的聲音就說老闆還在開會……就忍不住想為她拍手喝采。
  
  白聿鑫從窗口拍了拍同學的肩膀,問得母親去開會的答案,準備離開,而向秧秧也結束吵架、走出教室,他看見她臉上的五個手指痕,很顯然,那個三句話不離強強的女生用足了力道,在她臉上蓋印章。
  
  見她朝走廊一端走去,他不由自主地跟隨她的步履,走在她身後約五步距離。
  
  到了樓梯玄關處,若要找母親的話,應該下樓,但向秧秧往上走,他考慮三秒,發現自己沒有跟隨她的理由,於是下樓、踩了五層階梯,突然,他想起這裡是最高樓層,再上去就是頂樓,那她上去那裡做什麼?
  
  電視新聞裡,高中生的墜樓報導倏地躍進腦海,他停下腳步、衝上頂樓。鐵門沒關,他輕輕地從門縫走出去。
  
  向秧秧站在圍欄邊,圍欄不高,只到她的腰下,風很大,把她的制服灌飽飽、把她的馬尾吹上半空,她扶著圍欄,身體往前傾。
  
  白聿鑫嚇壞了,一個箭步衝上前,想把她抓下來,這時,他聽見她的怒吼聲。
  
  「不准哭!向秧秧,流眼淚只是浪費情緒,要動淚腺不如動腦子。我不准你為這種小事哭,李淓那巴掌不是打在你臉上,而是抽在她自己心上,她知道她的愛情只是過眼雲煙,而你不過是戳中了她的弱點,該哭的是她、不是你!」
  
  說著,她倔傲地抹掉臉上的淚水。
  
  「你有你的人生,你要拚命努力,你不要像那些被困在愛情裡的凡夫俗女,愛情都是假的、騙人的,那是一時生理性衝動,是被商人包裝出來的鬼浪漫,笨蛋會被騙,而你,你是最最聰明、最最伶俐、最最有智慧的女性,你不會被騙……」
  
  白聿鑫不自覺停下腳步,他沒見過這麼憎恨愛情的女孩。
  
  莞爾,手伸進口袋,裡面有一條項鏈,那是要送給交往多年的學妹,他愛她,不覺得這樣的愛情只是一時生理性衝動。
  
  他計劃娶她、計劃和她共組家庭,計劃未來一起生兩個小孩,計劃一輩子牽手,突然間,他很高興,他的愛人不是「最最聰明、最最伶俐、最最有智慧的女性」。
  
  他想,這麼「光明面」的女孩,應該不會輕易結束生命,走到鐵門旁邊,他從原路回去。
  
  七、八年後,GOHO購物台,業務部辦公室。
  
  午餐時間,幾個男人湊在一起聊天,當中唯一的女性叫做李淓,就是向秧秧的高中同班同學,甩了她大巴掌的那個。她正在用粉撲替自己補妝,她有很高明的化妝技巧,是靠幾盒彩妝就能讓自己麻雀變鳳凰的那種女人。
  
  其實她進GOHO時,是希望能夠站到螢光幕前面當主持人、賣東西,沒想到竟會成為窩在小小的業務部,每天在烈日下趕捷運、搶產品的小小業務員,這點讓她感到不平。
  
  至於以前三句不離口的強強——
  
  害!後來,她從強強身上賺到幾個Tiffany、幾個LV,並在醫院拿掉一個孩子後,得到一筆高額賞金,強強就對她說拜拜。那時,強強捧住她的臉說:「淓,我真的很愛你,但我給不起你要的安定,因為我有個飄泊的靈魂,我怎能讓我摯愛的女人受苦?分手吧,我要你過得比我幸福。」
  
  分手那天,她哭得淅瀝嘩啦,感動世界上竟有個男人這樣愛她。
  
  她想,當不成情人做朋友也不錯,她眷戀強強的溫柔。於是打電話給他,卻發現他的手機換了號碼,他的秘書說他生意做到西伯利亞,至少十年不會回家。她找到罩子,罩子看見她,眼睛瞠得比銅鈴還大,呃呃幾聲後說:「你不知道強強為了照顧奶奶,自願搬到加拿大?」
  
  為此她還特地去翻地圖,看看加拿大和西伯利亞是不是在同一個地方,不然他怎麼能一面做生意一面照顧奶奶。
  
  但疑問尚未獲得解答,她就在台北東區碰到了強強,他摟著一個大波浪長髮美女,美女的襯衫上面打開兩個扣子,隱約可以看見裡面的Bra和半球豐滿,那胸部吸引著他的視線,所以當她從他們身邊走過去的時候,他半點都沒有碰到舊情人的自覺,而且那美女的裙子又短又窄,勾引他的手掌往下滑動,他的手指輕輕撩起美女的裙緣,公然在馬路上進行挑逗。
  
  於是她明白向秧秧是對的,雖然八年前她給了她一巴掌,但向秧秧是對的。
  
  不過向秧秧的運氣也沒比她好到哪裡,她家裡發生事故,高三沒念完就轉到夜間部,當自己念大學時,她早已經進入GOHO購物台服務。
  
  向秧秧從小妹一路做起,七年了,由於她的勤奮,表現積極亮眼,她慢慢爬上組長位置,帶領五個組員,四男一女,女的是她的高中同學,其中一個男的是剛加入的菜鳥。
  
  命運真有趣,想嫁入豪門的沒嫁成,想出國唸書的沒念成,最後她們又兜在一起變成同事。
  
  所以……平手,向秧秧沒什麼了不起。
  
  業務部有三個組,每組加上組長有六到七名成員,向秧秧正在爭取成為領導二十個人的業務部經理,因此午休時間,組員在吃飯打屁,而她在總經理辦公室裡,和總經理討論她下一個要爭取的產品。
  
  「張大哥,我們的組長看起來很年輕,她幾歲?」菜鳥夾著鹵蛋問。
  
  「二十五歲,可是她已經在這裡待七年了,你要叫她一聲老前輩。」回答他的不是張大哥,而是坐在對面的小蔡。
  
  「比我還小,能做到組長真了不起。」
  
  「看你那個表情,你想追她?」張大哥笑問。
  
  「第一眼看到她的笑臉,我就知道她是我的夢中情人,我沒見過這麼美麗又這麼聰明的女人。知道嗎?當我聽見她和外國客戶聊天,發現她用的英文字彙比我這個念美國學校、到美國拿MBA的男生還要高深,我忍不住被她深深吸引。
  
  「她在開會說話的時候,好像被領導的我們都是頂級社會菁英,她鼓勵人心的話讓我血脈僨張、怦然心動,我決定了,我要追她!」
  
  「我勸你,不要。」
  
  沉默的老李開口,他三十七歲了,頭髮有點禿,隨便撥兩下,地板就可以找到他的基因代碼,他還沒有結婚,仍然在愛情市場裡浮浮沉沉。
  
  聽說十五年前,他的長相和菜鳥一樣帥,而且那個時候頭髮的濃密度可以拍洗髮精廣告,但歲月摧殘,磨出他的豐富經驗,對於男女之間,他有一套精闢見解。
  
  「為什麼不要?」
  
  「你懂得什麼是女人定律嗎?」
  
  「說說看。」
  
  「美麗的女人不聰明,聰明的女人不美麗。」
  
  「可是組長既聰明又美麗。」兩者兼具!菜鳥欣賞道。
  
  「所以嘍,她不是有性向問題,就是香港腳沒有洗。」
  
  「你不要亂說,我看過她下班前換球鞋,她的十根腳指頭又圓又美,但那不是重點,我喜歡她的自信,不是喜歡她的美麗。」
  
  「哈哈哈。」老李仰頭大笑三聲。「男人說他不愛女人的美麗,就像說老虎是草食性動物一樣沒有說服力。承認吧,如果她的眼睛不是比趙薇圓、她的笑容不是比侯佩岑甜美、她的身材比例沒有林志玲標準,你真的第一眼見到她,就會認定她是你的夢中情人?老弟,哥哥是過來人,屁話拿去騙別人,別在我面前耍花槍。」
  
  「好吧,就算我看上的是她的美麗又如何?我就是要追她。」
  
  「姑且不說咱們組長不談辦公室戀情,就算她不介意,你追到她的機率就像……五的五次方是多少?」他突然拋出一個問題。
  
  菜鳥接得很快,他的微積分拿到很高的成績。「三千一百二十五。」
  
  「很好,你追到她的機率,就和你在三十歲之前能存到三千一百二十五億一樣高。」
  
  「為什麼?」
  
  「因為她是女強人。」
  
  「女強人也是女人。」
  
  「NoNoNo,女人生病的時候會打電話給你,哭著求你陪她去醫院打點滴;女強人生病,會下床換一雙NIKE,吞兩顆退燒藥,再出門求醫。女人看電影,不是會掩住眼睛尖叫,就是會哭得滿臉眼淚鼻涕;女強人不會浪費時間去看電影,有時間她寧可上網看美股分析。
  
  「女人需要男人給她們安全感;女強人只要看著存款簿裡的數字就會找到安全感。女人為了讓男人快樂,把自己打扮成仙女;而女強人打扮自己,是為了拿到下一筆生意。」
  
  菜鳥反駁前輩的說法,「你錯了!越是女強人,內心越空虛。她在辦公室裡面挺直背脊,回家卻窩在沙發裡看『薔薇薔薇,我愛你』;她當然希望收到鮮花、巧克力,雖然她會故作無意,把上面寫滿愛意的卡片送進碎紙機,但她夠聰明,只一眼,就可以記住卡片上的電話和姓名。
  
  「被老闆罵的時候,她會想要有個寬寬的肩膀可以靠,生病的時候心想,要是有個男人可以餵我吃藥不知道有多好;跨年的時候,想和男友租下101套房,看煙火在身邊閃耀。結論是,女人需要男人,女強人更需要男人。」
  
  他振振有詞,好像他對向秧秧的內心空虛有深度瞭解。
  
  同情心旺盛的張大哥拍拍菜鳥的肩頭,語重心長的說:「我勸你,不要做徒勞無功的事,現在工作不好找,就算你從國外拿到學位都一樣。」
  
  這傢伙人不壞,只是出社會太淺、看事情不深,他不知道上一隻菜鳥是怎麼折損的,身為前輩,他有義務對他提點。
  
  「你不必擔心我,我的母親是律師,我的父親是立法委員,我們家在東區有十幾個店面,光收租金就可以讓我吃吃喝喝好幾年,真的沒工作,我還可以去當我父親的立委助理,以我的長相,在電視裡面亮相幾次,就會有人提議我出來選下一屆立委。」菜鳥自信滿滿。
  
  小蔡聽了,為他的自信感到悲哀。上一次離開的人也說他有家財萬貫,住的是透天別墅,光地坪就有三百坪,還說他們家自備一台點鈔機,好隨時隨地掌控自己的零用金。
  
  「你知不知道談戀愛是有禁區的?」
  
  「禁區?」菜鳥不懂。
  
  「朋友的女人不能愛;同性戀不能愛;三等親以內的女人不能愛。」
  
  「我知道。」菜鳥失笑,這麼簡單的道理誰不懂。
  
  「太醜的不能愛;太高的不能愛;太笨的不能愛;太胖的不能愛。」
  
  「我懂,但組長沒這些問題。」
  
  「她是住在另一個禁區裡的。」
  
  「哪一個?」
  
  「同個辦公室的不能愛;職位比你高的不能愛;可以決定你生殺大權的不能愛;英文說得比你溜、托福考得比你高,卻因為她老爸不是立法委員、老媽不是律師,導致不能出國唸書的女人也不能愛。除非……你真的可以靠房租吃吃喝喝一輩子。」
  
  已經把臉塗得比牆壁還精緻的李淓地蓋上粉盒,扭著屁股走到菜鳥身邊。從菜鳥提及自己家裡在東區有十幾個店面在收租金開始,她就用粉盒裡的鏡子對他照不停。
  
  她的裙子很短,再加上十五公分的高跟鞋,讓她的雙腿在視覺效果上變長,她坐在菜鳥的辦公桌上,交疊著雙腳,兩手十指交叉,手肘靠在膝蓋處,下巴輕輕搭靠在指間,身體微微前傾,她向前傾時,菜鳥先生可以很清楚地看見她的乳溝。
  
  「前輩說的每句話都是為你好,相信吧。」李淓笑盈盈道。
  
  菜鳥吞了口口水,很紳士地把頭別到另一個角度。
  
  她把他的下巴扳過來,繼續分享春光。
  
  「你追不到她,不是因為禁區問題,而是因為她和總經理有一腿,她正在積極爭取下一任的業務部經理。」
  
  「總經理……結婚了。」
  
  「有的女人不在乎名份,有的女人看重事業勝於看重男人,有的女人可以為了前途交換一切,有的女人……她們看不起愛情,只看重金錢……」語畢,她在他臉上輕輕吹氣。
  
  李淓詆毀向秧秧時,她正好剛開完會走回辦公室,於是雙手橫胸,靜靜靠在門邊,聽老同學怎麼顛倒是非。
  
  尤其李淓說得越過份,她臉上的笑意越是盎然。其實李淓是對的,她的確看重事業勝於看重男人,她的確看不起愛情,只看重金錢,而且,有個秘密辦公室裡沒人知道,只有李淓了——她是笑面虎,越生氣,她就笑得越凶。
  
  終於,有人發現她的存在,小蔡輕喚一聲小組長,阻止李淓的廢話。
  
  向秧秧斂起笑,走回自己位置,一面整理桌面卷宗一面說:「各位,從明天起,我會有一段時間不在公司裡,我要去接洽一組貨品。」
  
  「哪組貨品?」
  
  「是上次開會時,經理提到的茂德茶。」
  
  「我記得是吳組長在接洽。」
  
  「對,別組都試過了,聽說對方是個很難搞的人,經理要我親自出馬,再試一次。所以這段時間,組裡的事要麻煩張大哥,我的手機隨時開著,你們可以聯絡得到我。」
  
  「知道了,我會在組長回來之前,把手上幾組貨都談下來、簽定合約。」
  
  「我也希望大家繼續尋找好的、新的產品。哦,對了,總經理承諾,如果我們的業績持續維持目前狀態,到了年終分紅的時候,我們可以比別組的組員多拿四成紅利。」
  
  向秧秧話才說完,幾個組員大叫一聲、用力拍手。
  
  「組長,你知道我有多愛你嗎?」老李給她一個擊掌。
  
  「別用你愛人肉叢林的那種方式愛我就行。」她回道。
  
  「組長,我老婆堅持要請你吃飯。她說,跟著你,我們家兒子出國念研究所的學費就有希望。」
  
  張大哥給了她一個熱烈擁抱,這是他的特權,因為他已婚,身上貼了一張安全標籤。
  
  「別急,你兒子連高中都還沒畢業,你有得是時間存。」
  
  「組長,拜託你千萬別結婚,我的未來幸福都捏在你手裡。」小蔡說。
  
  「放心,我不結婚,我會把你們全帶成重要幹部。至於你……」話鋒一轉,她對上新手。「菜鳥先生,如果你還想留在我們這一組,除了勤奮認真,還有一個重要條件。」
  
  「什麼條件?」
  
  「不准談辦公室戀情,不管是跟誰都不可以。」向秧秧說話的時候,刻意看了李淓一眼。
  
  「誰規定的?這是民主時代!」她大聲抗議。
  
  「不好意思,我沒說清楚,如果你想和菜鳥先生談戀愛,當然可以,因為……你已經不是我們這個辦公室的人。」
  
  「向秧秧,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李淓的臉化得太白,不然可以發現她臉上血色盡褪。
  
  「我已經跟總經理談過了,人事命令明天會頒布,你把東西收一收,到總務部報到。」
  
  夠清楚了吧,她們不必再朝夕相見,她再不必懷疑她和誰有一腿,可以隨時隨地來釣他們家的菜鳥,只不過年終分紅,沒有她的份。
  
  向秧秧笑得好甜,像十八歲的少女,也像夏天的太陽,燦爛明亮。
  
  「你要把我踢走?」李淓怒瞪她。
  
  「別說得這麼酸,什麼踢走?不過是換了個位置,薪水還是照領啊。」
  
  只是沒有競爭、沒有紅利,一輩子管整間公司的紙筆油墨和廁所裡的衛生紙要不要補貨,反正她喜歡補妝嘛,都有個「補」字,人應該把才能發揮在擅長的事情上面。
  
  「我不要,我要去找經理!」李淓大喊。
  
  翻出兩手掌心,向秧秧做了個請的動作。「請便。」
  
  明明說了請便,但小姐她反而不走了,恨恨地瞪著她,目光不轉移。
  
  向秧秧無所謂,假裝李淓不存在,拍拍手,把眾人的注意力調回來。
  
  「張大哥,這次可能要請你面試組員了,人事部那裡有資料,麻煩你去挑一挑,小蔡、老李,一口氣多了兩隻菜鳥,你們要多費心。」
  
  「沒問題。」
  
  「菜鳥先生,我希望回來的時候你已經進入狀況,不然,我想李小姐會很歡迎你到總務部和她繼續當同事,當然如果你要去當立法委員的助理,我也沒異議。」
  
  她笑著恐嚇人,明明是很美艷的笑容,菜鳥卻心一凜,清楚知道,她不是隨便講講。
  
  「我會盡力。」他必恭必敬,要追求向組長的念頭已拋到九霄雲外去。
  
  「很好。」向秧秧坐下,開始整理包包。下午她還要把握時間和幾個客戶見面,本來想喊小蔡和自己一起去拜訪客戶的,但一抬頭,看見李淓漲紅的怒顏……
  
  她賊兮兮地笑開,下巴一仰,道:「菜鳥先生,跟我一起去拜訪客戶。」
  
  她是惡女她的心很壞,嘴巴更壞,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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