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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00:43:09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新神學派(簡稱新派即社會福音派)

有些異端教會惡名昭著,使人一見就生戒懼,不與之同流合污。但有些名義上不是異端的教會,教牧人員所受的既是新派神學教育,他們就在那裡也傳出異端,這與純正信仰雖差以毫厘,卻謬之千裡,並且使人難以防範。他們對聖經不是完全不信,而是不完全信;對其意義也按照人的看法解釋。他們可能有聖經知識,擔任重要職位,有權力,但不一定有屬靈的經驗,或者還沒有重生。他們雖不至於領人加入眾所共知的、歧異極大的宗派,但瞎子領瞎子的方式,使教友只認識書本裡的耶穌,頭腦裡有這種知識,忙於改良社會,服務人事,雖然與外界關係搞得不錯,卻沒有徹底對付罪,讓聖靈把復活的主耶穌在他身上彰顯出來;與神無分無關。這些人在教會裡,分明是麥田的稗子,我們要求主賜智慧,能夠分辨,也不容他們繼續生長。


新派異端的觀點

一、關於三位一體的神
(一)神不是有位格的神,祂只是客觀的存在人的思想之中。
(二)萬物並非實際由神所創造,而是自始至終存在著,並在逐漸進化之中。
(三)耶穌是人類的模範,是位完人,以致被高舉為神。耶穌可以說是神的兒子,如同人類也都是神的兒子一樣,祂所行的一切神跡,只是聖經過份渲染的傳奇性記載,都可用自然現象來解釋。對祂是由道成肉身這事,認為非科學所能解釋,所以是不可信的。至於耶穌復活,只是精神復活或在人記憶之中而已,所以,對基督教的信仰無關緊要。耶穌是基督教的教主,而非人類救主。
(四)所謂聖靈只不過是人類的正義感而已,聖靈就是人的良心。


二、關於罪
新派認為人類一直在進化之中,並無自由意志,人類從未犯罪墮落,且在蒸蒸日上。人類之過失,是因受後天環境與社會影響,如果社會能加以改良,人則可以變好(新神學派注重改造社會,服務社會,故又稱為社會福音)。


三、關於救恩
新派神學認為人必須努力行善,自贖己罪。所謂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淒慘故事,乃是「屠宰場式的宗教」,是不可接受的。


四、關於審判
新派否認地獄和將來主必再來審判眾人的事。

真道對異端之批駁

一、關於三位一體的神
(一)神是有位格的、永活的、全能的、至聖的,關心憐愛人類、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真神(出三:15;林前八:6;啟一:8;羅一:19-20)。天地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祂是造物者,我們是受造的(創一,二;詩九十六:5;徒十七:24;啟十四:7)。
(二)耶穌是神成了肉身,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提前三:16;約一:1,4)。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祂與神是一體,就是神在肉身顯現。(約一:1;十:30;提前三:16)。耶穌是童女所生(賽七:14;太一:18),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兩千年來,魔鬼盡力想推翻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之事,目的為了推翻耶穌基督的神性。創世記三章十五節記載,神早在幾千年前已豫言基督的來臨,稱祂為「女人的後裔」。此外,耶穌復活在基督徒的信仰中是極其重要而不可缺少的一項,耶穌如果沒有復活,救恩就不能成全。「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17-20)。我們榮耀的主復活了,這復活並不是所謂的「精神復活」,乃是包括身體的復活,因耶穌復活後的身體有骨、有肉、可摸觸,可吃東西(約廿:27;路廿四:39)。這是聖經裡明確記載的。我們所信的不是一個死的「教主」,而是一位活的「救主」!
(三)聖靈是三位一體神之一,是有位格的活神,又稱為神的靈(創一:2:羅八:14),耶穌的靈(徒十六:7),聖善的靈(羅一:4),真理的靈(約十六:13),永遠的靈(來九:14)等。至於良心(徒廿三:1;羅九:1;提前一:5),又稱是非之心(羅二:14、15),它是天賦的,是與生俱來的,不論已信未信的人,神都賦予他一個良心,這良心在他裡面告訴他善惡、是非(羅二:15),但因人的軟弱與罪性,沒有人能靠良心的管制而得以完全,所以神必須另設一條代贖的救恩之路,就是主耶穌這「無罪者」來替世人的罪釘死在十架上,使信祂的人白白地可以得救;所以人得救不是靠良心或由良心發出的正義感,可見良心與聖靈是兩回事。

二、關於罪
人類並不是從動物進化而來,乃是神按祂自己的形像與樣式所造的。神將自由意志與自由選擇權給了始祖亞當和夏娃,但是他們自甘選擇魔鬼的路,背棄神的命令。人類犯罪後,被趕出伊甸園,從此每況愈下。從歷史上可看到神屢次藉著「揀選」,要給人類有「新的開始」,希望人能悔改離惡,例如:神揀選了挪亞一家免受洪水毀滅,但後來他的子孫又陷人諸罪,於是神又揀選亞伯拉罕作新的起頭,後來從他的子孫中特別揀選以色列族猶大支派,但他們始終不能自拔,越來越深陷罪中,以致被擄到外邦。在「人類」多次失敗之後,神終於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藉著死成就了一次而永遠的救贖(來九:11-12),「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新神學派說:「社會改良之後,人自然會變好」。但社會是由人組成,人是社會的分子,不先解決人的問題而想改革社會,乃是捨本逐末的事,根本不可能。

三、關於救恩
新派神學想靠人行善而自贖己罪是不可能的,人所作的最大努力與神聖潔的標準和公義的要求比較,仍相差太遠,我們的「義」,在神看來,只是破布敗絮而已。人稱義得救的唯一方法乃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白白獲得神的義(羅三:21、22)。主耶穌甘心被掛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與羞辱,這是出乎祂極大無比的愛,魔鬼將那些追求善行,希圖得救之人弄瞎了心眼,妄稱神生命之道為「屠宰場宗教」,願神憐憫人的無知。神所要求於人的乃是作一位因信耶穌基督為救主而重生得救的人,很自然地流露出基督的生命來,這樣好樹就結出好果子。至於人看為好人,道德人,在神眼中不一定這樣,因為人以外貌取人,神卻是鑒察人心腸肺腑的,得救不是靠人的行為,乃是靠是否接受神的救恩而定。

四、關於審判
我們深信地獄是真實存在,乃是一切不信之人以及魔鬼和她使者的最終去處,他們在那裡要受永遠的刑罰(啟廿一:8,廿:10;彼後二:4)。
聖經中提到的審判可分兩大類:
1.今生的審判:
?個人內心的審判:未信之人行惡受良心責備與惡習管轄(羅二:14、15)。已信者行惡除良心的責備外,更受聖靈的責備與神的管教(羅十四:22;約壹三:20、21)。
?個人身體的審判——今世的報應:例如:亞當和夏娃犯罪被趕出樂園(創三:22-24);亞干因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而被石頭打死(書七章);以呂馬敵擋使徒而被罰瞎了眼(徒十三:4-12)。
2.來生的審判:「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義人的審判:在這個審判之中,都是對被提之人按工作的忠心良善而頒給不同的賞賜,不是按罪行而處罰(提後四:7、8;羅二:6;林後五:10:彼前一:17)。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廿:11-15):這是最終的審判,從創世以來對全人類的總審判,這是天堂地獄的審判,永主永死的審判,末日的審判!
這是何等嚴肅而鄭重的道理,神將這傳福音及衛道的責任,全交託給祂的一切真實兒女,就是凡相信並持守祂真道的人,也要我們在這末世作剛強而忠心的見證!

大背道——「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自古以來,神的教會,因著人的意圖與撒但的運行,常常發生背道的事,但沒有一個時期其背道程度達到今日之光景。今日很多的教會(尤其在歐美基督教國家中),按聖經的教訓與原則來看,簡直不能稱為基督教會。他們的「牧師」不講福音,只講哲學與社會責任;他們的「神學家」實際上乃是無神學家。名義上是屬神的人,實際上是與神無關的人,他們所信的是一個「頭腦宗教」,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思想與理想。這些人徒有基督徒之名而心中沒有基督,有聖經在手而不信聖經,有「牧師」或「神學家」之職銜,但自己並未得救,這些人佔據教會中重要的地位,利用基督教名義,和他們動聽的口號,以及學術地位的號召力,吸引大多數的新派教會,甚至一些原來信仰純正的教會都加入他們的組織。這個逐漸蔓延的背道力量,就是「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之起源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乃是新派神學思想之擴散。他們最終目的是要建立一個「世界大教會」,任何「教會」不論信仰,不論生命,皆可加入這大教會,其中包括基督教中大多數的宗派,希臘東正教,俄國東正教,並羅馬天主教。還有些人認為所有宗教都是教人為善,人無論信那一種宗教都能得救,都能上天堂,所以興起五教合一運動,其中可能包括:基督教,儒教,道教,回教,佛教等。魔鬼自始至終千方百計的想攙雜神純淨的真道。人們今天正順著魔鬼的引誘,想建造一個以人為本,外表龐大輝煌,名義上屬神而裡面充滿了異端、背道、反對神,是一個四不像的組織。一個失去純正信仰的教會,在神眼中是極其可憎的東西,比沒有教會還不如。神當然巴不得祂的兒女在真道上,信仰上,事奉上,愛心上都能合一,但信徒合一的基本條件必須是「一主、一信、一洗、一神。」是心靈的在主內親如一家,而不是在於外表的形式和組織上的合一,只要這基本條件一致,大家則應該拋棄一切界線,不分彼此,同心合意,互相幫助。否則我們在信仰上有重大的分歧,就不能合作,也不該合作。

新正統派——巴特神學
主後十四到十六世紀之間,人類歷史上發生一個大覺醒,這個覺醒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關乎信仰(心靈)的,產生了宗教改革。另方面是關乎理智(頭腦)的,產生了文藝復興。這兩個運動在形式上雖有相似之處,但出發點及目的完全不同。宗教改革是以神為主,以聖經為根據,恢複純正的信仰——因信稱義,脫離羅馬天主教異端的梏桎。而文藝復興是以人為本,以文化為歸依,產生了以人為中心,注重理智的近代人文主義。所以,文藝復興的後果,就是人越來越多依靠自己的頭腦,高舉自己,懷疑甚至否認神的存在,這些新學派認為藉著教育,文化及科學之進展,人可以自己改進而臻完善,這樣就可建設地上樂園了。由於第一二兩次世界大戰接連發生,迫使這些新派人士不得不脫掉他們的樂觀眼鏡,正視人類罪惡的本性,就在這時,瑞士神學家巴特的思想遂應時而起,因巴特本人所受的是新派神學訓練,他的新正統派神學從表面看來好像是在宣揚真道,也常用正統神學的名詞,如十架、悔改、神之道等等,但他對聖經很多名詞卻有新的解釋,思想非常微妙,使很多信徒一時不能察覺其錯謬,甚至很多信仰純正的神學生初聽時也不易分辨其真偽,直到後來被這種思想灌輸日深,欲脫而不能自拔。例如:新正統派園滑的說:「聖經雖然不一定都是神所默示的,但聖經仍可為道作見證」。換句話說,新正統派只相信耶穌是神的道,而聖經只不過是一個出自人手為基督作見證的工具,認為聖經本身不完全是神的話。關於救恩也仍含糊,他們注重主的十架,卻不注重主的寶血,但聖經明明告訴我們、寶血是洗罪的必要條件(約壹一:7)。新正統派不承認聖靈有位格,不承認祂是三位一體的神之一,而認為聖靈不過是神的一種工作現象而已。
可見新正統派乃是以新派神學為實質,而用正統神學作招牌,一種不新不舊的「半真理」學說。按理不該稱為「新正統派」,因為它根本不是正統,只應該稱為「假正統派」。

來源:真理與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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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03:24:37 |只看該作者
此為福音證主協會(凡來源:真理與異端接由其出)

其會宗旨

信仰立場書

A. 我信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上帝。
B. 我信上帝,至高全能的主,祂創造、啟示 、救贖,也施行最後的審判。
C. 我信聖經原出於上帝的默示,是完全可信 靠的,是信仰和生活至高的權威。
D. 我信全人類自始祖墮落後,都具有罪性, 都被判定有罪,在上帝的震怒和咒詛之下。
E. 我信惟有藉著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人類 唯一的代表及替代者主耶穌基督的犧牲死亡,人類才可以蒙救贖,不再被 定罪,脫離罪的刑罰、轄制、玷污。
F. 我信主耶穌基督從死人中身體復活,升天 ,坐在父上帝的右邊。
G. 我信聖靈的同在和能力,使人獲得重生。
H. 我信罪人惟有憑著信心,藉著上帝的恩典 ,才可以得稱為義。
I. 我信得救的人藉著主耶穌基督蒙賜永生, 不得救的人卻要受永刑。
J. 我信聖靈在信徒的生命中居住,並使信徒 達致聖潔。
K. 我信只有一個神聖的、普世性的教會,就 是基督的身體。所有真信徒都屬於這個教會。
L. 我信主耶穌基督必親身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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