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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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址 :
恆春鎮
年代 :
光緒二年(西元1876年)
恆春座落於恆春西台地與東側中央山脈尾閭之間的縱谷平原間,古稱「琅嶠」,為排灣族語「蘭花」的譯音。
清【同治年間因牡丹社事件,日本出兵入侵】,於是沈葆楨奏請在此設縣建城,並更名為「恆春」 。
恆春縣城於清光緒元年(西元1875年)開工建城,光緒五年竣工,迄今已逾一百廿餘年的歲月,其間歷經颱風、驟雨、地震、轟炸、都市計劃、不當整修等天災人禍,古城雖非昔時原貌,但仍是全省唯一保留四座城門與部分城牆的縣城。
恆春城周圍共972丈,建城之時除了有四道城門外,還有城臺、城樓、砲臺等。
恒春城厚二丈,共分東、西、南、北四門。
根據歷史記載,每一個域門頂端所建的砲臺高1丈7尺,寬6丈9尺,共分內外兩道。
城門共有兩扇,高1丈2尺,寬6尺。
城樓4座,高各1丈2尺7寸,寬6丈7尺,深1丈4寸。
沿城周圍共築有1384個城垛,砲臺4座。
南門是變化最多的城門,目前保留拱形城門及周圍磚砌城牆,上域牆也拆除予以重建。
北門原有單簷歇山式附軒亭的城褸,現在城牆上什麼都沒有,城頂枯黃的草木和左近破落的農家構築了一片蒼涼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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