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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做善功的五項基本原則
伊斯蘭教的中心任務之一是造就穆斯林成為從事完美善功的人。因為完美的善功是創造美德的源泉,今世考驗的科目,後世成功的準繩。
“他曾創造了生死,以便他考驗你們誰的作為是最優美的。”(古蘭經 76.2)
但是,在那宗派林立、學術研究停滯、思想混亂的時代,“善功”這一概念未能得到全面、正確的理解,而是受到了片面的理解,甚至遭到了篡改和歪曲。有的人只把“善功”這一詞彙局限於狹窄的領域裡,諸如宗教學說,個人道德方面等。
因此,很有必要重新研究“善功”一詞的含義,以古蘭,聖訓所宣導的伊斯蘭基本原則為依據,予以重新理解。
在《古蘭經》中,“工作”一詞出現過359次,這裡我們淺談一下它的部分含義,把工作以善形容的稱為“善功”,以惡形容的稱為“惡行”。
“善功”是對伊斯蘭教理論所確定的人與主宰、宇宙與生命,人與後世之間關係的具體實踐。《古蘭經》中提到了有關各項“善功”的例證不勝枚舉。
無論功課的種類怎麼繁多,概而言之可分為兩種:個人功課和集體功課,《古蘭經》中提到: “他使你們在夜間死亡,他知道你們在白晝的行為。然後,他使你在白晝復活,以便你們活到已定的壽限。然後,你們只歸於他,他要將你們的行為告訴你們。” (古蘭經6.60) “在他們死亡之後,我以你們成為大地上的代治者,以便我看你們的工作怎樣。” (古蘭經10.40)
我們可以把善功的形式歸納為三種:宗教善功;社會善功;有利於全人類的善功。如此解釋善功,我們可以為它確定五項原則:
一、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不顧此失彼。宗教善功包含了對各種生活目的的追求,而社會善功和有利於全人類的善功則包括了實現這些目的和追求的各種途徑。所以,正像只有途徑而沒有目的和追求,途徑毫無意義一樣。只有社會善功和有利於全人類的善功,而沒有宗教“善功”,這種工作也毫無裨益,也不會被真主接受。只有宗教善功而沒有社會善功和有利於全人類的善功,這種工作也是毫無結果的,因為沒有途徑,任何目標都不可能實現。
綜上所述,一個沒有善功的人是不可以被稱為穆斯林或是一個完善的人,一個懦弱而出家修行的信士不能代表伊斯蘭人的真正形象,只能算個人善功。淡泊紅塵、虔誠、敬畏並不意味著拋棄現世,而只是在一些程度上區別了善與惡。聖訓申明淡泊紅塵不是把合法的當成非法的,也不是浪費錢財,更不是讓金錢支配自己,真正的淡泊紅塵是信賴真主,不過份依賴自己所擁有的現世中的一切,並為此不惜奉獻。
二、善功不僅僅局限於能為人帶來裨益的工作,而且包含著同邪惡做鬥爭的工作,因此,善功就其影響來說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旨在為人帶來裨益並贏得真主喜悅的工作;另一種是旨在制止招致真主惱怒的有害行為的工作。
當人們只有兼顧這兩方面工作的時候,其工作被稱為“有積極影響的善功,”這些人被稱為正人正已的善人,當人們只從事第一方面的工作時,其工作被稱為“一般善功”,這些人被稱為只正已不正人的善人。這兩方面的工作任何一方面缺一不可,因為第一方面的工作能促人不斷進步,而第二方面的工作則有利於消除各種落後和犯罪。
其成員正已且正人的民族不會遭到毀滅,而毀滅會降臨於只重個人修行(不關心群體進步)的民族。“你們的主不僅為部份人迷信而毀滅那些市鎮,而多數居民是良為的。” (古蘭經11.17)“我曾使他們散處四方,成為若干派別,他們中有善人,有次於善人的,我因種種禍福考驗他們,以便他們覺悟。” (古蘭經7.168)
三、善功就是其性質來說可分為虔誠的工作與正確的工作。這兩種性質同時具備是伊斯蘭教所要求的,因為虔誠而不正確的工作不能帶來任何益處,且可能招致危害。如果工作正確而缺乏虔誠既有益也有害,當兩種性質同時具備時,則有益無害。伊斯蘭學者指出善功必須既正確又虔誠,正確而不虔誠的工作不被真主接受,虔誠而不正確的工作沒有善果。
因此,不正確的工作不被認為是善功。那些將工作與結果區別開來解釋“一切工作只以動機為轉移”這段聖訓的人沒有正確地解釋聖訓的本意,這些人錯誤地辯解說什麼“不必正確或達到目的,關鍵是工作”,他們並沒有深刻理解善功的內涵。
四、功利原則,既然善功的目的是為善者獲得利益。伊斯蘭教從不否認這個原則。那些將工作與利益分開的人是一些過分誇張人們難以生存其中的,較高思想境界的人;或者是一些受伊斯蘭之前的一些宗教或哲學所包含的“懲罰靈魂與苦修”觀點影響的人;或者是一些欲使伊斯蘭善功擺脫各種推動力的人。伊斯蘭教所宣導的功利,是最符合人的本質與天性,且能滿足物質、精神和社會的需求,將伴隨人們度過那永恆旅途的各個階段。同時,它沒有其它哲學派別的功利主義的複雜面,就像“美國實用主義”為某些領域的人提供利益,而卻給另外一些領域的人帶來危害……
所以,伊斯蘭教所指的利益不是使一個人和集體獲得裨益,而使另外一個人和集體蒙受危害。
《古蘭經》闡述了善功的各種利益,如:安全、有地位、生活幸福美滿、善報、享受真主恩惠、堅定的信仰、身心健康、社會穩定、享受天倫之樂等。同時也指出了罪行所導致的種種危害,如:生活窘迫、逐放、毀滅社會和民族、地位降低、經濟衰退、社會腐敗、心靈和思想動盪、分離與不和、身心不安等。善功的回報和惡行的報應的例子在《古蘭經》中不勝枚舉,其中提到:“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們過一種美滿的生活,我誓必要以他們的行為的最大善功報酬他們。” (古蘭經16.99) “難道作惡者以為我會使他們的生死相等嗎?他們的判斷真惡劣! (古蘭經44.21)
五、為善功進行準備和訓練,創造適應的環境,建立必要的機構,採用各種方式方法十分重要。沒有充足的準備和教育,善功的實現也是不可想像的。因此,在《古蘭經》和《聖訓》中,善功與知識以及建立於二者之上的信仰總是被聯繫在一起,同時,惡行總是與無知,懶惰以及它所帶來的隱昧、偽信、奢侈相提並論。因此,善功的教育十分必要。
來源:伊斯蘭之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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