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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不動產將公告是否為凶宅
為防止台南單親媽媽莊明玉買到法拍凶宅事件重演,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草案,增訂法院在查封、拍報不動產時,須調查公告房屋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地震受創、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屋主若拒絕接受調查或為虛偽陳述,法院可予管收,避免民眾因買到凶宅等法拍屋,資產受損。
法律教室:
以往法院查封拍賣不動產(法拍屋),其拍賣價格大致上比市價來得低,是許多投資客眼中的搶手貨,在強制執行法未修正之前,法拍之購買人注意標的在於該法拍屋具不具「點交」,通常具有點交的法拍屋較深得購買人的投標意願。
去年爆發單親媽購買法拍屋得標後,因該屋係屬凶宅致銀行不願放貸導致流標等問題,間接的促成強制執行法修法,如果修法通過,將更能保護購買人之權益,致使購買人能對於法拍屋詳加了解後安心投標!
來源:聯晟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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