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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五蘊即我
五蘊者:色受想行識,乃是蘊藏未顯者。五蘊之色,不同於外在之色,外在之色是色塵,色塵是物,可以眼耳鼻舌身而感受;而色塵的法,有其內涵,屬於精神層面者。以人來說,如你、名是某某是色,可是誰是某某,給你加以介紹,就是色法;如你的膚色,高矮胖瘦,個性,家庭,社會背景,學能,經歷等等,這些都是法,是精神非物質的敘述;可是這個某某的色,與我無干,地球上的人類五十多億,和我有關係的不多,所以他們只是與我無關的色塵,他們的存在,與我一輩子也不發生關連,這就是和我不相應,不相應就不能成為我五蘊中的色蘊。如某政治人物,官雖大,權雖重,我和他素不相識,又無人或事的關係,他是他,干我何事,這就是不相應。
今天早課,在繞觀音菩薩聖號後,有十五分鐘的靜坐,我即利用
這十五分鐘的時間,思考我身上的痛或癢等不適事;我身上的痛癢,我是當事者,直接承受者,直接與我相應,因為這是我的痛,我的癢,無法置之不理,所以這個痛癢就成為我五蘊中的色蘊了,於是第二個受蘊隨之而有,有了受接下來是想及行、識等一連串的發生。人的五蘊在一念之短時,即可完成,其速不可言喻,五蘊之生,如環之無端,色受想行識,任何一蘊都可作為起點,依序而行,任何蘊亦可作為終點,依序上溯,所以五蘊的變化多不可測。
凡眾生都可自稱為我,我們談佛法,是以人為對象,所以我們所討論的我,理應以人來說。所謂人的這個「我」,以物質體言,色身即是,具體而可目睹者,但我的發起,卻是情識作用的變動,因為我之自認為我,而別於他人的我,若無「自性任持」的作用,豈非大家相同,相同即不有分別,不分別就不變易,不變就屬佛性,是常。而我們是無常,所以這個「自性」的性是自從某個時依於業習而有,而且是多元的,多層次的,業的造作無始來可說每人不同,於是每個我本於自性和其他眾生的差異,在「任持」的結果下,所產生的法也就不一樣,這也就是說每個我的不同。如每人的臉,雖雙胞胎仍有其不同,所以世人多以誤會、不了解對方的身口所表達的動作或語意的真實義,而造成紛爭及煩惱。
佛法是「世出世法」,世出世法四字,是一個詞組,不可分割;
因為佛法不離世法,佛法是建立在世法上,再從世法的突破而達出世法。所以佛法如不在世法的「有」上認識、了解,出世法的突破就難以達到,如「自性任持」即是世法,依於每個我的自性而任持,才會有世間的所謂名利之追求,以及各種情識等的表現;如果了解「自性之無自性」,不名真實是名流布。如經曰:「六入五陰及四大等名為人身,以人身故隨世作相,名之為我,名為眾生,名為壽命,名為士夫,名為某甲,如是名字,性無真實如是名姓,飲食受苦受樂,長壽短壽是名流布,流布者名為相,不名真實。」
至於唯識學上對「法」的另一解釋,是「軌生物解」,這個軌可以「自性而形成的習性」來解釋,種類有二:一者是業,二者是道。
業是無明,如楞嚴經所云:「瞪發成勞」,是因、因緣、是自然;而道是菩提,修養而得之。如以業所成之軌,其生物解,當然是造作;如以道而形成的軌,依於佛陀的道理方法,其生物解將可突破世法而達出世法。這些都是五蘊上的變化作用,其結果的我,業我乎?道我乎?完全掌握在想行之間的距離與止觀的修養工夫。
學佛行者就是當情識作用變化,由五蘊的色受想時,在想和行之間拉大距離,依於止觀的修養,不循六識的分別及七識的我執,而能以佛陀的道理方法,基於與生死有關,了生脫死的認知,以覺的道而一再修正法相,改變知見以印菩提之道;如是循菩提之大道而行,久之由點而線,而面,而立體,了悟到通體透澈,則佛性將可顯現,無明亦將隨之消失,如是之我,是名真我矣!
來源:雲心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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