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74|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以實物抵繳遺產稅,分配時是否會發生贈與稅的問題?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8-15 00:01:1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以實物抵繳遺產稅,分配時是否會發生贈與稅的問題?

根據財政部函釋規定,繼承人於繳清遺產後,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辦理遺產繼承之分割登記時,繼承人之間無論如何分配遺產,均不課贈與稅,亦即繼承人毋須就分配遺產的差額繳交贈與稅。

我國遺產稅係採總遺產稅制,雖然民法規定,各繼承人可以依應繼分請求遺產分配權,但無論被繼承人以遺囑分配遺產是否合乎公平;或是各繼承人之間如何自行協議遺產分配;或是以何種方式繳清遺產稅款,稽徵機關只就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遺產分割方式均不會干涉,同時民法對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並未予限制,故亦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贈與問題。例如繼承人甲、乙、丙三人以協議方式分配遺產,因甲係長子獲得大部分的遺產,乙、丙二人只分配到少數的現金,只要繼承人三人協議分配方式成立,繳清遺產稅,無論如何分配,均不必繳交贈與稅。

來源:台灣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22 19:05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