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356|回覆: 2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車禍口頭和解 [複製連結]

Rank: 4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9-6 21:34:2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戰鬼 於 2014-9-6 21:36 編輯

小弟和哥哥 朋友出門 去山上騎車走走 然後在一條直線 他們兩人先騎走了

然後小弟當時在下山 山路外側 (內測都汽車...  

然後在直線一個右彎(我為右彎內測  

我和一台汽車相近 雙方也差不多要入彎 當時想說那我拉過來一點 快過彎 不然跟那台汽車有點近

我補油門 往前 然後汽車似乎沒注意還是沒抓好距離 直接往我車子的傳動蓋那邊親下去 傳動蓋後半部 下方斷裂飛出車道   

在當時我馬上拉開車身 到旁邊停下來(人沒事 沒倒車)  汽車則停在我前方 (並沒有看到汽車右前方板金狀況 車主下來時有看

然後車主跟他家人下來問我人 車有沒有怎樣 當下跟他說腳有點痛之外  沒事 (後來發現應該是傳動蓋飛出去弄到腳  有一點黑黑的 腳擦乾淨之後 腳沒事  

在當下汽車 車主說沒事 那就這樣吧 我也說好 這樣算形成口頭和解?

然後車主離開後  我也跟著離開 下山後檢查 人無傷  中柱彎了 (換掉 700$  傳動蓋則還留著

後來告訴家人  家人說你只有口頭和解 小心被人家弄肇事逃逸.....  (聽完很擔心

想請問真的會這樣嗎?  

結果當時應該是我車中柱彎掉 傳動蓋裂掉 他汽車板金應該有撞到痕跡這樣  沒人員受傷

他如果來告我肇逃 會成立?  

這樣的擦撞事件算很嚴重?   誰責任居多?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狀態︰ 離線
24
發表於 2014-12-5 00:42:54 |只看該作者
口頭和解,的確有太多漏洞,除非有錄音佐證,或是證人。
為避免後遺症,報案後直接談和解,簽下和解書比較安全。

和解成案,30天後調解委員會~會電話通知雙方與會,之前如已經私下和解,
直接表明已和解,不用上調解委員會即可。
頭像被屏蔽

禁止訪問

狀態︰ 離線
23
發表於 2014-12-4 17:46:02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狀態︰ 離線
22
發表於 2014-12-4 17:11:10 |只看該作者
不管如何,應先留下對方電話,就算私下和解,也要到派出所仟一份私下和解書

Rank: 3Rank: 3

狀態︰ 離線
21
發表於 2014-12-2 21:30:26 |只看該作者
基本上 他要告你肇事逃逸 應該要再原地吧 2個人都離開了 不就2個人都肇事逃逸

Rank: 4

狀態︰ 離線
20
發表於 2014-12-2 07:35:00 |只看該作者
陪個錢不就沒事了
只是怕忽然反咬一口那才可怕
知人知面不知心
要有行車紀錄器比較好
畢竟那是種防衛駕駛的作法

Rank: 2

狀態︰ 離線
19
發表於 2014-12-1 01:25:49 |只看該作者
建議上網問問看!
還是有人經過
如果車上有人在錄影
行車紀錄器有拍到你長相 車牌號碼

狀態︰ 離線
18
發表於 2014-11-30 19:23:42 |只看該作者
如果要私下的話當場先拍照現場.然後在跟對方要行照拍一下。自己的處理方式給你參考。

Rank: 4

狀態︰ 離線
17
發表於 2014-10-23 01:17:16 |只看該作者
這種情況最好是 雙方簽下合解書比較安全~ 不然真的遇到沒品的人 就會想辦法弄你

Rank: 2

狀態︰ 離線
16
發表於 2014-10-14 15:56:15 |只看該作者
以後肇事
至少要互留手機號碼 就行了
不要拍拍屁股走人

以前有案例
一老婆婆被撞 雙方都拍拍屁股走人
結果老婆婆回家後頭痛 竟然往生了

撞人的變成被告 肇事逃逸與過失致死
這都是刑事案件

這算是社會經驗 供你參考
(防人之心不可無)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1-7 11:20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