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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台灣的法律好輕阿.........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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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4 23:47:42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我個人覺得台灣應該要有鞭刑阿~~或是更嚴重的處罰

台灣的法律真的都太輕了

賣假食品或是有毒的食品

罰錢了事


食品標示假成分~~~只罰幾萬元就可以過關


酒駕~~~也是罰一點錢或是關一下


嚴重交通違規~~~也是幾百到幾千

詐騙好幾億或吸金~~~只關幾年


這樣台灣真的好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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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8 08:37:37 |只看該作者
認同喔!這樣才不會那麼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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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6 23:06:38 |只看該作者
我今天看了一則新聞,癌末里長檢舉空地傾倒廢棄物遭黑衣人打死
判3~10年 判賠3XX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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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6 14:41:17 |只看該作者
亂源是立法委員~~他們自己犯法~~怎會立重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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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0 22:59:43 |只看該作者
法律!?只是拿來做參考的啦!
這年頭都也在看誰的錢多誰就出頭,
哪還管甚麼合不合法!
無奸不成商,別指望法律能解決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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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9 21:38:37 |只看該作者
是對"特定人士"才輕吧!
普通人~誰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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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9 20:11:24 |只看該作者
頂新的門神其實就是立法院  食安法要修法結果是吃死人最重20億  要吃死人才會罰20億沒死人就不用20億
想想上次魏家說要拿30億出來了事  人家拿出來的比你罰最重的還要多  修這法有屁用喔
吃死人判唯一死刑  罰金無上限這樣人民才會安心  主張廢立法院採兩院制  跟人民有創制與複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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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9 12:12:18 |只看該作者
1111117 發表於 2014-11-15 00:11  
因為法律是權貴制定的 用以鞏固階級 不會像美國 告到破產 賠錢給人民 個人看法
...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373981
我是看這篇啦 第二段 沒有講哪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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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7 09:09:52 |只看該作者
收了錢怎可以判太重
不然下次就沒錢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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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7 01:06:53 |只看該作者
酒駕罰太重的話,立委怕自己的親朋好友加助理都關在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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