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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歲末年終,企業還有那些動作需要在本月底前完成,才能為公司節省相關稅負?勤業眾信會計師林宜信昨(4)日提點七大應注意事項,包括分配盈餘、各項債務、沖抵備抵呆帳、投資損失、固定資產報廢、研發支出及人才培訓投抵,及文創與體育捐贈等。
林宜信說,各公司必須思考,提前把應辦事項完成,明年5月申報今年營所稅時,才能享受應有節稅效果。七大節稅應注意事項為:
1.財政健全方案將從明(104)年起,執行本國個人股東及外國股東的得扣抵稅額減半措施。公司如要享受103年得扣抵稅額全額抵稅的規定,公司盈餘必須在10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盈餘分配。
2.公司如有應付未付的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在今年度請求權時效消滅的,應安排在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否則,報稅時就要轉列為收入課稅。
3.如果債務人已經倒閉、逃匿,公司打算將這筆呆帳,沖銷備抵呆帳,必須在本月底前趕快寄出存證信函,以取得明年報稅時沖銷備抵呆帳的證明文件;如果債務人公司並未倒閉,但欠債已滿兩年,也必須在本月底前寄出存證信函取得催收證明,才可認列這筆呆帳。
4.投資損失的認列。甲公司投資乙公司,乙公司虧損,甲公司不能認列損失,但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乙公司若在本月底前,完成減資彌補虧損,或完成公司破產解散、清算等,甲公司可將投資乙公司損失,在明年報稅時認列投資損失。
5.公司固定資產未達耐用年限已毀損要報廢,須在本月底前,請國稅局勘察,以取得國稅局監毀核備證明,或請會計師出具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才能認列報廢損失。
6.符合生技新藥條例有關研發支出或人才培育支出,應在費用發生當年度,向經濟部工業局申報專案認定,取得專案認定文件,則研發或人才培訓支出費用的30%可抵減應納所得稅。
7.企業捐贈一般慈善、公益團體等,不能超過所得額30%,但如捐贈給文化創意產業,可在新台幣1千萬或所得額10%限度內抵稅;如依體育運動發展條例所作捐贈,如培養運動員或購買體育活動門票等,不受限額計算。但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即104年1月31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並取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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