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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幽贊】13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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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11 00:48:47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小黑明融 於 2015-4-6 14:30 編輯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幽贊】卷下-13

 大乘 基撰


  經曰:
〔三世諸佛 依般若波羅蜜多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勝空者言:
  上歎因依.斷障染利。下歎果依.得菩提利。

  〔三世〕者;去來今。
  〔諸佛〕者;非一故。
  梵言佛陀。此略云。有慧之主。唐言覺者

  〔得〕謂獲證。
  〔阿〕云無。
  〔耨多羅〕云上。
  〔三〕云正.
  〔藐〕云等。
  〔三〕又云正。
  〔菩提〕云覺。

  〔末伽〕〔道〕。此不名也。

  無法可過;故名〔無上〕。
  理事遍知;故名
〔正等〕。
  離妄照真;復云
〔正覺〕。
  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大智度論說:
  智及智處.俱名般若。三世覺者.由依此故.
  證智達空.名得正覺。或唯空性.說名菩提。
  如來妙體.即法身故。

  如應者言:
  出生死而慧悟。如從夢覺。契法性而敷闡。
  喻若花開。成真俗智.具自他覺。慧行俱滿。
  標以佛名.覺慧圓滿.雖更不修。然持不捨.
  濟有情類。故亦說:佛依於般若。或依即修。
  佛由因位.依行般若.得正覺故。

  此彰五法:
  一淨法界。即佛法身.真如涅槃。具真性相.
  微妙功德。由觀空理.所得果故。餘之四智.
  謂有為德。即是所證.受用佛身。

  修自利因.所得果故。為大菩薩.所現淨相.
  廣大佛身。名他受用(身)。

  為二乘等.現淨穢相.不定佛身。名為變化(身)。

  俱利他因.所宜現故。自受用身;
  具百四十.不共實德。謂諸如來.三十二種.
  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
  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
  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及八解脫.八勝處.
  九次第定.十遍處.四無量.三解脫門.三無生忍.
  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五眼六通.四無礙解.
  無諍願智.恒住捨性.十八佛不共法.乃至一切智.
  種智.無量功德。說不能盡。他受用身.及變化身.
  亦具有此.相似功德故。

  有為功德.四智所攝。
  以智為主.名菩提智。
  法身真如.名菩提斷。

  如契經言。菩提智;菩提斷;俱名菩提。
  由此故知.皆稱菩提。假者名佛。即總假者.
  證得別法。故說諸佛.依得菩提。

  如是總攝.諸功德盡。智斷圓滿.名無上覺。
  異生邪智。簡名
正覺。
  二乘分智。簡名
等覺。
  菩薩缺智。簡復名
正覺。
  唯佛圓證.獨得全名。

  金剛分言:
  一切諸佛.從此經出。
  一切如來.從此經生。
  是故;三佛俱是菩提。

  理趣分說:信學此經.速能滿足.諸菩薩行。
  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故三菩提.皆由此得。


  經曰: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 是大神呪 
  是大明呪 是無上呪 是無等等呪〕

  贊曰:勝空者言:
  上已別顯.因果二依.斷得二利。
  下文總歎.般若勝用。

  乘前起結.名曰:〔故知〕
  妙用無方曰:〔神〕
  無幽不燭曰:〔明〕
  最勝第一名:〔無上〕
  無類可類名:〔無等等〕

  大師秘密.妙法紀綱。顯正摧邪.除惡務善。
  靈祇敬奉.賢聖遵持.威力莫加。故名為〔呪〕

  如應者言:
  梵云陀羅尼。此曰總持。略有四種:

  一者法。以略教含廣。
  二者義。以略義含廣。
  三者能。得菩薩無生法忍。

  慈氏尊說:
  壹胝.蜜胝.吉胝.毘羼底(丁履反).鉢陀膩.莎訶。

  四者呪。
  大經中說:

  納慕.薄伽筏帝(一).
  鉢剌壞.波羅弭多曳(二).
  呾姪他(三).
  室囇曳(四).
  室囇曳(五).
  室囇曳(六).
  室囇曳細(七).
  莎訶。

  此呪神力.廣說如經。念慧二能.具含萬德。
  順此古說.總立呪名。此乘前結.法義二持.
  起下呪持。

  說故知也。由此總持.出過異生.聲聞獨覺.
  菩薩四道。

  或文字妙用.觀照圓鑒.眷屬勝益.實相無喻。
  或四皆通。

  故此般若.名神等呪。或此般若.是大神者。
  乃至是無等等者.之所說呪。勸諸學者.
  皆於此經.修十法行。慈氏頌言: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經曰:〔能除一切苦〕

  贊曰:
  前明具德。此明破惡。信學證說.皆除眾苦。

  故大經言:
  能於此經.行十法行。一切障蓋.皆不能染。
  雖造一切.極重惡業。而能超越.一切惡趣。
  假殺三界.一切眾生。終不由斯.墮於地獄.
  傍生鬼界。設住一切.煩惱叢中。而猶蓮花.
  終不為染。常與一切.勝事和合。於法有情.
  得無礙智。能善悟入.諸平等性。自他忿等.
  皆能調伏。現世怨敵.咸起慈心.常見諸佛.
  得宿住智。所聞正法.總持不忘。諸勝喜樂.
  恒現在前。常勤精進.修諸善法。惡魔外道.
  不能稽留。四天王等.常隨擁衛。終不橫死.
  枉遭衰患。諸佛菩薩.恒共護持。令一切時.
  善增惡減。於諸佛土.隨願往生。乃至菩提.
  不墮惡趣。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
  正等菩提。隨心所願.無不成辦。所以王城.
  四眾纔誦.念而魔伏。天宮千眼.始受持而怨潰。
  況復深衷懇己.因植果圓。不拔五趣以為師。
  跨十方而為主.未之有也。


  經曰:〔真實不虛〕

  贊曰:
  除疑勸信.重說此言。何有棄大寶輪王之位。
  處寂林而落飾。稱慈父法王之尊。踐眾道而提譽。
  對諸龍象.導彼天人。誑誘群生.誠為未可。

  所以經言:如來是真語者.乃至不異語者。
  故應信奉.勿起驚疑。


  經曰: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
  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
  波羅揭諦
  波羅僧揭諦
  菩提莎訶〕

  贊曰:
  前說法義二持.雖勸信學。
  欲令神用速備.更說呪持。
  佛以大劫慧悲.難修誓行.
  加略文字。意趣深遠.
  教理幽廣。不易詳贊。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 卷下 竟


  貞應三年(甲申)正月十五日
 為助先師.真歸上人.餘業敬彫摸畢
 兼以此功.令故權大僧.都重信蕩.流轉妄執.
  趣菩提正道.及自他群類.同開真解矣。 
  願主性如


般若波羅密心經幽贊 上下卷 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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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收尋方便【般若波羅多心經幽贊】標題之[蜜]字統改為[密]

是為【般若波羅多心經幽贊】內文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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