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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善損大善的私欲
通常天主尊重人的自由,讓人選擇自己所欲取的善。如果基督徒放棄天主的旨意,只做個人所認為的善,肯定的,此人所得將只是較小的祝福,不會是較大的祝福。
若要獲取較大的祝福,就要服從天主的旨意,放下個人的欲望。無需驚訝,連天主親自為某人所挑選的,倘若為那人還不能算是最好的,人不可能為自己挑選到最好的;大善與小善的分別,就在於此。
比如,天主召叫某人成為神職人員,願意借著此人造就天主的神業,同時成聖自己。但是,他選擇了結婚。當然,選擇結婚並不是罪,不過此私欲的後果,就是不能讓更多的人借著他領受天主的救恩。魔鬼也高興此人不修道,因為魔鬼知道,此人的潛能在天主的訓練之下,將來很可能從它手中救走許多靈魂,並且成為聖人,大大彰顯天主的光榮,因此更願意誘惑此人選擇“小善”(結婚)。
例如,天主要此人暫時放下過多的教會事工,騰出時間在靜默祈禱中聆聽天主,而此人選擇繼續教會事工,在這情況下,肯定教會事工不會做得更好,不會因此領受較多的祝福。若從事教會事工僅是為了個人的光榮,甚至連小祝福也領受不到。
因此,克修私欲可分為兩部分挑戰,第一挑戰是對罪惡和毛病的克修,第二挑戰則是放下個人所認為的善,以天主的善為善。第一種挑戰,積極于靈修的人才能注意到,而第二種挑戰,只有徹底承行天主旨意(天主的滿意就是我的滿意)的靈修人,才會予以注意及重視。
來源:天主教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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