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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7-1 00:41:3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奉獻的路

利未記八章十四至二十八節講到一隻公牛、兩隻公羊和一筐餅。公牛是為著作贖罪祭,第一隻公羊是為著作燔祭,第二隻公羊和筐子裡的餅是為著作承接聖職的祭。

這一個承接聖職的圖畫,就是今天我們奉獻的路。

 一 贖罪祭

人如果要在神面前承接聖職,要奉獻給神,第一個問題就是贖罪。這個人是得救的,這個人是屬於主的,然後纔能奉獻。贖罪祭是奉獻的根基。

 二 燔祭

接下去就給我們看見兩隻公羊。這兩隻公羊,一隻是作燔祭,把牠燒了,另一隻是作奉獻的祭,叫亞倫從今以後能事奉神。

燔祭是甚麼意思?燔祭就是完全燒掉的祭。祭司不能喫燔祭的肉,一切燔祭的肉都得燒掉。

贖罪祭只叫我們的罪得著解決,燔祭是叫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主耶穌替我們在十字架上把罪擔當了,這一個是指主耶穌贖罪祭的工作;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把幔子裂開,從上到下裂開,把我們帶到至聖所,這是燔祭的工作。贖罪祭和燔祭的出發點是一樣的,可是所到的地方兩樣。都是從罪人起的,但是贖罪祭到贖罪就了了,燔祭是把罪人帶到神面前被悅納。燔祭是罪人在愛子裡得蒙悅納的祭,燔祭比贖罪祭多走了一段路。燔祭乃是說,主耶穌在神面前那一個馨香,叫神悅納祂的味道;我今天把祂獻上給神,叫神也能悅納我。我不只藉著贖罪祭得著赦免,我也因著主耶穌得蒙悅納。

 三 承接聖職的祭

第一隻公羊殺了之後,還得殺第二隻公羊。

1塗血(承認)

這一隻羊殺了怎麼作呢?第一件事是把牠的血塗在亞倫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右腳的大拇趾上。

這意思是神既然在基督裡悅納我,我現在要承認血已經分別我的耳、手、足完全歸神。我應當站在一個地位上,就是我的耳、手、足都是屬乎神的。因著救贖,我聽話的耳朵應當為著神聽話,我作事的手應當為著神作事,我走路的腳應當為著神走路。我是用血把右耳垂塗了,用血把右手的大拇指塗了,用血把右腳的大拇趾塗了,來表示我的耳、手、足都是被主買來的。

我們應當向主說:「因為我得救贖,主,從今以後,我這兩隻耳朵不是我自己的。因為我得救贖,主,從今以後,我這兩隻手不是我自己的。因為我得救贖,主,從今以後,我這兩隻腳也不是我自己的。因為我在基督裡蒙救贖,主,我整個人都屬你,都不是我自己的。」

血是權利的記號,血是愛的記號。林前第六章所說的「重價」,就是這裡的血。林後五章所說的「愛」,也就是這裡的血。因著有血、有愛、有權利,所以我的全身都不是自己的。主流血,我要在我身上承認這個血的權利。主愛我,我要承認我整個的人是屬乎祂的。

2搖祭(奉獻:滿了基督)

塗血以後,就有下面所說的搖祭。

當第二隻羊被殺的時候,血塗在耳垂上,血塗在手指上,血塗在腳趾上,那一個時候還不算是奉獻,那不過是奉獻的根據。塗血不過是承認那一個愛和那一個權利,叫我可以奉獻了,但是奉獻還在下面。

把這第二隻公羊殺了,把血塗了之後,就把羊的右肩(右腿)和脂油擺在一邊,另外拿出筐子裡的餅,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這些東西是豫表主耶穌的兩方面。肩是有能力的地方。羊的肩,是給我們看見主耶穌神格方面的事。脂油是肥美的,所以是指神的榮耀方面的事。餅是素的,給我們看見祂那最高的人性。祂是沒有酵的、沒有瑕疵的完全人,祂是滿有膏油、滿有聖靈的人;祂的性情、祂心裡的感覺、祂屬靈的知覺,都是頂細頂嫩的,細嫩得像一個薄餅一樣,一碰就要碎的,是充滿了感覺和同情的。這些東西,要擺在亞倫的手裡,要亞倫在神面前舉起來搖一搖,然後再加在燔祭上燒掉,這個就叫作奉獻。

在希伯來文裡面,「承接聖職」這個詞的意思,乃是「充滿這手」或「把手充滿了」。達祕譯本和楊氏聖經彙編都有這樣的註解。本來手是空的,現在把牠裝滿了。亞倫的手裡拿著那麼多的東西,就是充滿了主的時候,這就是奉獻的時候。神要亞倫一家的人來作祭司事奉祂。可是亞倫來的時候,不可冒昧而來,他的罪孽必須先解決。這就是說,我們必須在基督裡蒙悅納,並且手裡要滿有基督。甚麼都沒有,只有基督,這一個時候纔是奉獻。

所以甚麼叫作奉獻呢?頂簡單的,就像保羅所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

你必須來到主的面前看見:我一生一世只有一條路,就是事奉神。我沒有別的路,事奉神是我的路。我為著事奉神,我把整個身體獻上。從今以後,我的耳朵是為著主而聽,我的手是為著主而作,我的腳是為著主而跑。我這兩隻耳朵只聽主的話,我這兩隻手只作主的事,我這兩隻腳只跑主的路。我在這裡只是為著事奉神。我獻上像一個祭一樣,我獻上像一個犧牲一樣,我整個的獻上為著祂。再進一步,我的兩手是充滿了基督,我把祂舉起來。我這兩隻手就是把基督顯出來,這一個舉動叫作奉獻。就是這一個時候,神說是奉獻。就是這一個滿了基督,神說是奉獻。

所以奉獻乃是我摸著主的愛,我也看見主的權利,因著這兩個字,我就來到神的面前要求事奉。不只是神召我,並且是我自己來要求事奉。我說:「神阿!我現在是屬乎你的人,我是你買來的人。從前的時候,我在你桌子底下,盼望能殼喫一點落下來的餅屑;可是從今以後,神阿,我要事奉你。今天我揀選來事奉你。我是靠著主蒙悅納的人,好不好在事奉你的大事上,也讓我靠著主有一點分!我求你憐憫我,叫我在事奉你的事情上也有一點分。許多人得救的時候,你沒有越過我,你沒有把我漏掉,你也救了我;現在求你在許多事奉你的人中,也讓我有一分,不把我漏掉!」

你就是這樣擺在主面前,一切都是為著基督,一切就是為著基督。你這樣一作,你這樣一擺上,就是奉獻。這就是羅馬書第十二章所說的,把整個身體獻上。羅馬書第六章是說肢體的奉獻,正如前面所說的耳朵和手腳的塗血。羅馬書第十二章是說整個身體的奉獻,正如這裡所說的雙手滿了基督。這樣,舊約和新約就完全合起來了!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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