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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著生命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9章24節
當1997年德蕾莎修女去世時,她謙卑服事上帝和貧病之人的榜樣,再次讓人們驚嘆不已。她花了五十年的歲月,透過印度加爾各答的仁愛傳教會(又稱博濟會),服事那些貧民、病人、孤兒和垂死的人。
英國記者馬爾科姆•蒙格瑞奇(Malcolm Muggeridge)在多次訪問她之後,這樣寫道:「現今很多人談到發掘自我,對許多人而言,自我發掘似乎就像贏得樂透獎一般讓人期待。找著後,卻往往將之儲存、珍藏。然而你付出越多,所得便越多。所以德蕾莎修女放下自己,謙遜地為人付出,反倒使她找到了真正的自己,活得有價值。我沒認識任何比她更值得懷念的人。」
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9章23-24節)。我猜想很多人都會擔心,如果我們照著耶穌的教導去做,會發生什麼事?
救主提醒我們說,祂來是要使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章10節)。祂呼召我們為基督放下自己,唯有如此行,才能發現在祂裡面的豐盛生命。
我聽見救主呼召我,
當背起十架跟隨祂;
主耶穌曾為我捨命,
我豈能犧牲一點點?
為基督獻上自己,必在祂裡面得著豐盛生命。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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