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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一般的案件追溯期有多長?法律追訴期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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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10 09:32:52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 x 1


一般的案件追溯期有多長?法律追訴期

一般民法請求權時效是十五年。就是案件追溯期為15年,其他的有兩年、五年...不等。

第 125 條 (一般時效期間)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第 126 條 (五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 127 條 (二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 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 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 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 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 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 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刑法也並非都是十年追溯期,或十五年。

刑法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資料來源:http://www.lawgov.org/law_la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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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得浮生半日閒,持竿垂釣樂逍遙,遠離俗世避紅塵,淡泊名利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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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11 13:41:08 |只看該作者
謝謝大大滴熱情分享....
小弟偶感激不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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