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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此也。「宏」大也。「境」者,心之所遊履攀緣者,謂之境。
如色為眼識所遊履,謂之色境。乃至法為意識所遊履,謂之法境。
又實相之理,為妙智遊履之所,亦稱為境,亦屬法境。
「界」者,界域。「境界」,指所觀之境、之界域。
又《無量壽經箋註》曰:「自家勢力所及之境土,又我所得之果報界域,謂之境界。」
「演」宣說也。「如來應正遍知」即如來、應供、正遍知,乃佛十號中之三號。此乃簡稱,以代表佛之十號。
此段大意為:法藏菩薩答曰,此義太深,超我境界(若通俗,勉強可作水平解),
於是再度請佛廣說無量佛剎,我若聞後,定能如法修習,圓滿所願。
峻諦師云:「斯義弘深。非我境界者,亦有三意:(一)謂菩薩常途淨土之行,我已知之。
今欲得諸佛土之中最勝淨土,斯義弘深,非我境界。
(二)謂實雖隨各自樂欲,應攝取之。今欲五乘齊入報土。
斯義弘深,非我境界(報土乃法身大士所居,今令二乘、人天乘齊入報土,故非凡情所能測。)。
(三)謂雖法報高妙,非菩薩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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