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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我雖然有苦難,但我可以活得很享受!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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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5 00:35:48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我雖然有苦難,但我可以活得很享受!

 我們仔細讀聖經,會看見人生有三種勞苦(不包括為謀生而工作)。第一種勞苦是要作好人,要有好行為,要改良品格。在這種勞苦中,人努力要謙卑、忍耐、愛人。在聖經裏,特別在新約,行為的意思就是行這類的事。但沒有人能因行為得救。(弗二8?9。)這就是說,沒有人能因著努力改良行為和品格,遵守律法,力求良善、忍耐、誠實等行為而得救。這種努力是真正的勞苦,在新約裏稱之為行為。

 根據聖經,第二種勞苦是煩惱、罣慮。在罣慮之下勞苦是何等艱難的工作!你若能天天一無罣慮的工作,就會是個健康的人。可是,你每天罣慮的時間,可能比工作的時間更多。你能說,你今天到現在為止,都一無罣慮、一無煩惱麼?一天過一天,人人都在罣慮。你也許罣慮你的健康、你的工作、或許多別的事。我當然也不例外。我從經歷中知道,逃避罣慮惟一的路,乃是享受主。每當我不享受基督,我就罣慮。基督與罣慮相對。在腓立比書生命讀經裏,我們釋放了許多篇信息,標題是『滿了謙讓宜人卻一無罣慮的生活。』

 聖經所啟示的第三種勞苦是痛苦。痛苦是重大的勞苦。當我們在禧年裏享受神,我們不該有任何的痛苦。譬如,保羅因『肉體上的刺』受苦。(林後十二7。)為這刺,他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他。(林後十二8。)然而,主沒有把刺挪開,卻對他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主似乎是告訴保羅:『不,我不會把刺挪開,因為我的恩典是彀用的。你若享受我,就不會有任何痛苦。』

 我們享受主就不會有痛苦,這樣說並不表示我們的環境會改善。相反的,在許多事例中,環境變得更糟。想想保羅和西拉在行傳十六章的處境。當時保羅和西拉被下在腓立比的監牢裏。我們以為這監禁會使他們大大受苦。然而,保羅和西拉不是在監牢裏受苦,而是在享受禧年。他們唱詩讚美主;雖然在監牢裏,卻有享受、滿足和安息。


 我們信徒不該有一種觀念,認為我們既然得救,愛主耶穌,將一切給祂,也願意為祂作一切,我們的環境就會順利。基督徒不該有這種思想。如果這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哲學,我們就需要棄絕牠。這樣的觀點是絕對錯誤的。

 許多服事主的人都殉道了。譬如,施浸者約翰,新約的先鋒,被斬首。當約翰差遣他的兩個門徒,要主為他作些甚麼,主就指明他不會作甚麼。(太十一2?5。)主接著說,『凡不因我絆跌的,就有福了。』(太十一6。)主在這裏向約翰指明,祂不會作甚麼來拯救約翰免於殉道;他反而要讓約翰留在監裏被處死。同樣的,彼得和保羅也都殉道了。

 你認為作殉道者是痛苦的事麼?事實上,痛苦的人不彀資格作殉道者。殉道是一種禧年的經歷,一位英國傳教士於一九三○年代在中國殉道,他被處死的時候說,『每一位殉道者的臉都像天使的臉,每一位殉道者的心都像獅子的心。』司提反殉道時的確不是在受苦。他將被石頭打死的時候,面貌放光,好像天使的面貌。(徒六15。)司提反不是在受苦,乃是在享受主。

 我們若感覺自己在某種環境裏受苦,這指明我們仍然愛神以外的一些事物。我們若單一且完全的愛神,就不會為任何環境所困擾。這就是主耶穌指明我們必須愛祂過於愛父母、弟兄、姊妹、妻子或兒女的原因。(太十37,路十四26。)我們若覺得失去父母、兒女、妻子或丈夫會痛苦,這表示我們不是單一的愛主。這就是說,我們將我們的愛置於神以外的人事物上。我們若單一的愛神,將我們的愛完全給祂,沒有甚麼事物分割我們的愛,我們就不會被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所攪擾。

 假設你失去了房子,那對你會是痛苦麼?你仍然能讚美主,甚至為你失去房子讚美主麼?若失去房子是痛苦,你也不願為此讚美主,這指明你愛神,也愛你的房子,也許愛房子過於愛神。你若不愛房子,就不會因失去房子而痛苦。你反倒會說,『阿利路亞!我的房子沒有了,但我的神還在。祂現在對我比以前更重要。我有好房子的時候,神對我不是這麼重要。但我現在失去了房子,神對我重要多了。』

 我身為許多孩子的父親,和更多孫兒的祖父,因而知道作父母的都要兒女成功。也許你希望你的兒女成為使徒、長老、執事、女執事,或是要他們成為醫生、律師、電腦學家。但是你的兒女若沒有一個是使徒、長老、執事、女執事,或者沒有一個有受人尊敬的職業,你會有怎樣的感覺?你會快樂還是失望?最近我聽到有人為兒子做了醫生讚美主。但我從來沒有聽到父母為孩子成績不及格讚美主。

 這些例證點出,甚至尋求主的基督徒也可能沒有過禧年的生活。相反的,因著他們愛神以外的事物,他們就沒有享受、滿足和安息,反而有痛苦。

 我們都該工作;然而,我們不該「勞苦」,諸如努力作好、煩惱、夢想和受苦。我們應當能說,『我只愛我的神,祂是我的分。除祂以外,沒有甚麼人事物是我的分。新車、華廈、升遷、高薪-這一切都不是我真正的分。』

水深之處(水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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