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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藥品別亂丟 衛生所教你:清除6步驟
民眾住家是否存放著過期的藥丸、藥水?南投縣府衛生局說,不管是醫生開的處方箋或是非處方箋的用藥,都具有一定的藥理活性,且許多藥品在環境中是無法自然分解的,如果任意棄置藥物,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會使得環境及生態受到污染與破壞,因此特別提出「廢舊藥品清除6步驟」供社會大眾參考、遵循。
據衛福部資料顯示,南投縣內約有50%的老人至少罹患3種慢性病,以高血壓、退化性關節炎及糖尿病居多,平均1次服用藥品種類達6.7種,極少數的人甚至達10種以上,原因在於老人家就診醫院不止一家,同樣症狀可能看了二、三家以上,假使藥品未用完,一旦發生變色、潮解等變質情況,不但要立即停止使用,且應依照「廢舊藥品清除6步驟」處理及回收。
這6個步驟包含:1將剩餘的一般藥水放置於夾鏈袋中;2將藥水罐用水沖一下,並狀沖過藥水罐的水倒入夾鏈袋中;3可以用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把它們和藥水混合在一起送交垃圾車處理;4將剩餘的藥丸從鋁箔、藥袋等包裝中取出,並置放在夾鏈袋裡;5將夾鏈袋密封起來,就可隨一般垃圾清除;6乾淨的藥袋和藥水罐就可以回收囉!
南投衛生局進一步表示,麻醉藥品、癌症用藥、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特殊藥品,則可送到原開立醫院或藥局以醫療廢棄物處理,萬萬不可將沒吃完的藥留到下一次生病時再吃,甚至送給其他人服用,進而破除「有病醫病,沒病強身」的用藥陋習,才是確保健康之道。
(自由時報健康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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