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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地下神靈交易的憑証─墓券 ( 買地券 )
墓券又稱買地券、地券、幽券、買地莂,中國古代的隨葬明器,質料一般為方形或長方形的石、玉、磚、鉛或竹木,上面刻有或寫上文字。
中國人從1世紀至20世紀使用墓券,在宋元時期,許多墓葬都有墓券,現存墓券多來自10-14世紀。宋朝下令編輯的《地理新書》,對使用地券有專門記述,號召人們使用標準墓券。
墓券主要內容有三項:買地、鎮墓、解除。早期漢代的地券內容以買地為主,後來的則有鎮墓、解除之意,唐宋以後的墓券則又以買地為主。有些地區墓券只言買地,如六朝初期三吳地區;有些地區則只有鎮墓和解除內容,如敦煌、吐魯番。
人們相信,為死者造墓,先要向地下神明「買地」,確認死者墓地的使用權,已獲地下神靈認可,向地下諸神宣告用地的合法性。隨葬的墓券,就是與神靈交易的憑証。因此,有些墓券內容彷照真實的地契。其次,墓穴也許會佔用先死之人的墓地,或被後死者,乃至邪神惡鬼侵佔。墓券可保証死者在地下世界免於各種土地所有權的糾紛。如果在喪葬中沒有買地立契,就是「盜葬」,不僅對死者不利,還會殃及死者在世的家人。
鎮墓是指借用神靈的權威來震懾邪鬼,或強調生人與死者從此分居兩地,死者不要侵擾生人,或以文告形式通知地府官員接納死者入地。漢代墓券所憑借的神靈,多是天帝和北斗君。南北朝一些道士所製的墓券,則稱引太上老君。自漢代起,中國墓葬中往往也安置鎮墓石,以求「亡人安寧,生者福壽」。
解除是為死者或生人解除疾病和罪過,或以呪術將禍害轉移到他人身上(或轉移到隨葬的偶人身上),或解除因動土而觸犯土神帶來的災禍,或解除凶氣。
買地券、鎮墓文是東漢中期首先在洛陽、長安地區墓葬中出現的鎮墓文字材料,是早期道教進行驅鬼解謫、符咒治病活動時的遗物,淵源久遠,傳播廣泛。
東漢末年“初平之亂”後,買地券、鎮墓文在其發源地消失了,然而卻在南方的吳國、西北的河西走廊地區延傳不息。
《癸辛雜識》記載:“今人造墓,必用買地券,以梓木為之,朱書云:“用錢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文,買到某地”云云,此村巫風俗如此,殊為可笑。及觀元遺山《續夷堅志》,載曲陽燕川青陽壩有人起墓,得鐵券刻金字,雲:'敕葬忠臣王處存,賜錢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貫九百九十九文。
經過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傳承,後世歷代不絕,直到今天在民間仍有使用。在宋代,墓券通常一式兩件,一件在葬禮上向神靈誦讀,然後埋在舉行葬禮的祭壇神像面前的地下,第二件墓券則埋在棺槨之前。這表明一個墓券獻給神靈,一個留給死者保存,兩者各存有一份地契,將來若有「冢訟」,墓券就是死者權利的憑証。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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