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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疑論:佛答普廣,其理昭然。善導專修,義亦同此。
三、唯願下,求請往生所修觀法。初修方便,作意觀緣,名思惟。
觀想既成,任運妙契,名正受。
如地觀云:「如此想者,名為粗見極樂國地」,即思惟也。
「若得三昧,見彼國地了了分明,不可具說」,即正受也。
準知思惟、正受,皆屬觀法,淺深有異。又復前云:「教我觀於清淨業處」。
即知韋提唯請觀耳。(靈芝疏)
直指疏云:散心量度名思惟,約慧言。一心繫念名正受,約定言。
箋註云:定心後即無思無想;而定前一心之思想曰思惟。
四帖疏云:言思惟者,即是定前方便。正受,又名三昧,是禪定之異名。
離邪亂曰正,無念無想納法於心曰受。如明鏡之無心現物也。
觀經玄義:言正受者,想心都息,緣慮並亡,三昧相應,名為正受。(箋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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