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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離職的職業道德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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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12 09:14:49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 x 2
小弟是做醫療業的
去年10月1號到職 在診所工作
這份工作已經嚴重影響我的作息
故提出離職
1月23號在line上告知要在2月10號離職 隔天也有當面跟老闆講
有看勞基法是沒問題
老闆要我做到2月底讓他們好交接找人
下午診1-5點 晚上診5-9點 接著上
在這邊我已經瘦5公斤了
我們沒有晚餐時間
只能利用空檔瑣碎時間 吃個東西
不然就是喝飲料
生意太好 常常要加班到10點 甚至11點
到現在沒聽說有人要來交接
我們部門只有2人
也就是說沒找到人就變成另外一個人要上整天
對他很不好意思會累死他 沒人跟他輪班
如果沒找到人 小弟該在2月10號堅持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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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8 21:29:09 |只看該作者
有依規定提前告知
沒找到人不關你的事



如果你以後工作有可能還有業務往ˋ來

多留一點時間也好以後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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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18 08:39:15 |只看該作者
line好像已經變成可以當作佐證的一個方式了  我記得有看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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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17 09:10:05 |只看該作者
看狀況,基本上如果你覺得這工作目標跟理想已經不是如當初那樣,就建議跳槽,但前提是你先找到其他工作或者讓自己先放鬆一陣子,讓健康都回到正軌,看你的狀況再下去爆肝好像不遠了,別因為工作、人情而賠掉自己的健康,那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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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14 09:42:23 |只看該作者
依勞基法,你任職未滿半年已經事先預告,時間到了就給他用力離職是不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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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14 07:16:53 |只看該作者
老闆要我做到2月底讓他們好交接找人

答應這種條件
根本就是給自己挖墳墓
既然都答應了
那就請個病假 休幾天到月底
不就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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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29 10:13:22 |只看該作者
看老闆對人好不好囉

如果老闆人不錯

還可以幫忙

如果很姬芭

當然給他雞巴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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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24 19:14:47 |只看該作者
人情留一線啦,如果還沒有下一份工作,就做到老闆要的時間 我畢竟你也知道忙得要死,我猜你們是忙到連 po 104和看104的時間都沒有吧。我公司忙起來也是這樣但我做快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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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19 14:49:28 |只看該作者
沒有正式程序嗎?

為什麼用LINE告知~(感覺有地雷)

時間到當然就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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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17 16:27:15 |只看該作者
能幫就幫吧!!!離職也要替老闆同事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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