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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沒有紅綠燈 更要小心通過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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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8 03:17:26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沒有紅綠燈 更要小心通過

民眾網 2023/01/17 16:2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據警方統計分析,交通事故經常發生在交岔路口、無號誌路口及巷弄等車輛行駛衝突點,而「未依規定讓車」則為肇事主因。上述路(巷)口,常有設置「停」、「讓」標誌或路面標字,卻少有駕駛人注意,少數車輛看到無號誌路(巷)口,因人車流較少而心存僥倖加速通過,往往導致意外發生。

另交通部統計107年至111年無號誌路口30日內死亡交通事故,每年超過400人,且有逐年上升之趨勢,111年1至6月份死亡人數達251人,占整體路口交通事故37.57%,經分析主要肇事原因為未依規定讓車(占42.15%)。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停車再開標誌及讓路標誌意義如下:
(一)「停」字再開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二)「讓」路標誌(讓路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觀察幹道行車狀況,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文山第一分局為加強無號誌路口停讓辨識度,提升用路人安全,於轄內易肇事之無號誌路口,裝設太陽能警示燈,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除了應減速慢行外,如行駛在設有停字標誌(線)或讓字標誌(線)之車輛(支道車),應於路口前停車觀察橫向幹道上有無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再通過路口;另外為避免因車輛構造上或道路上其他障礙物阻礙駕駛人視線,可利用擺頭的方式確認有無其他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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