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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與生活]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一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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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6-1 01:31:21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12:2)一


羅馬書十二章「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其實保羅關於「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的教導不是在於我們要穿什麼吃什麼,也不是告訴我們不要和世界一樣;如果有一天我按照自己的想法創造出了一些事物,世人覺得很好,爭相仿傚,那並非是我和世界一樣了,而是世界在效法我,那我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所謂的效法,那是因為你覺得對方的價值要比你來的高,所以你會去學習他,承認他的價值觀,這樣就是效法;我們基督徒乃是屬神的,要效法的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如果我們離開了教會卻發現流行的東西是那麼的可愛,那我們就等於是承認了流行的價值要高於我們所有的;

世界除了有這些會變來變去的流行之外,還有許多來自撒旦的東西,雖然不是會變來變去的,但那也仍然是屬於我們不該去效法的「世界」,只是少了變來變去的特徵,就不是那麼容易一目瞭然的給它們分辨出來;

比如說世人都愛錢財或者是富貴,這些事都是自古都沒有變過的,但是不管是地上的錢財,今生的驕傲,以及我們的情慾,這些都是屬於世界的,也一直是為世人所追求的,若我們因為人人都在追求,我們也學得去追求,那我們就是在效法這個世界;

我並不是說我們應該要討厭錢財,錢財本身是中立的,是作為一種工具,是生活能量的堆攢;而神也可能用錢財來祝福我們;如果是神所賜的,那我們就應當歡喜領受了,但是如果當錢財變成了我們的一種追求,世人都愛財所以我也愛財,那麼我就是在追求這個世界,或是效法這個世界;

世人都在追求權勢以及名望,當在上掌權者好像不錯,所以人人都想要當;如果沒有那個實力,當不了官員或是政客,那麼在網路上紅一把也是不錯;我並不是因為他們在網上紅而在譴責那些網紅,對於那些在效法他們或其他人卻一直紅不了的人,我也一樣的說他們是在效法這個世界;也正因為如今有那麼多效法這世界的人,今天的社會才有那麼多的亂象;

效法是一種很大的力量,當我們效法耶穌基督,我們的心意就隨之而變化,讓我們身上也有他的形象和樣式;同樣的道理,當我們開始效法一些靠膚淺的賣弄,或者是出賣色相而紅起來,甚至是生活也富裕起來之人的時候,那我們也就是將我們自己置於他們的價值觀之下,向那種價值觀低頭了;而我們也是容許,那樣的價值觀(或是說那樣的靈)來改變我們;

我們能不能夠一方面效法基督,另一方面又效法這個世界呢?這是行不通的;主耶穌基督曾經說過:「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馬太福音6:24)當我們效法誰,誰就是我們心靈的主人;

我們若是效法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會進來干擾我們,或者是說這個世界的「酵」就進入我們,也會藉著個別的信徒或者是牧者進入教會,造成許多的基督徒人在教會內,心在世界中;這就是在前幾篇以前我們所講的在教會裡面也有世界,也是多數的世代,多數的教會都是問題重重,許多教會中能夠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只是很少數,願上帝保守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在曠野遇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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