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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伊斯蘭的社會凝聚力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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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9-28 00:33:31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伊斯蘭的社會凝聚力


社會是由一個個的個體為成員組成的,他們各自都有各自的民族歸屬和宗教信仰。今天,許多人都在談多元社會,多元文化,有關社會凝聚力的話題也被人們廣泛討論。伊斯蘭對此有自己的觀點和立場。在歷史的發展進程中,可以說只有伊斯蘭擁有最強的凝聚力和最堅固紐帶。

在描述這種強大的凝聚力之前,有必要指出,伊斯蘭破除了社會中不統一不團結的根源,那就是狹隘的種族主義和民族偏見。我們可以讓一個人遵守法律,但如果其內心深處的頑疾不祛除,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凝聚就根本無法實現。歐美人對移民的態度是再現實不過明證的了。他們對移民“老外”的憎恨,可以說是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這當然會阻礙社會的凝聚,即便這些人已經取得了國籍,成為了本國公民。

伊斯蘭從根本上消除了這些影響社會凝聚力的頑疾,《古蘭經》一語道出了人的真正價值:

“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上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在真主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徹知的。”(《古蘭經》49:13)

因此,種族和民族背景,在穆斯林看來並不是什麼阻礙,伊斯蘭考慮的只是信仰和宗教的區別。所以,我們討論的是多元社會背景下的社會凝聚。

一、信仰紐帶

如果我們問當今世界連絡人與人的最強的紐帶是什麼,大多數人會回答,是血緣,是種族,是民族,等等不一而足。實際上,《古蘭經》告訴我們,這些紐帶都不是最強的。我們看看《古蘭經》中的實例。阿丹的兩個兒子,兄長該隱殺死弟弟亞伯。優素福的哥哥們合謀把他丟到井裡。他們都是同胞,是血親,親近於其他關係。古代如此,現代依舊如此。我們研究發現,血緣關係,親戚關係,民族關係,在利益和欲望面前,很容易土崩瓦解,出賣親朋好友,以保全自己利益的現象,可以說比比皆是。

所有這些證明,基於今世利益的任何紐帶,即便是血緣的紐帶,在利與欲面前,也會示弱,從而放棄彼此。因此,這些並不是最強的紐帶。而可以稱為最強紐帶的只有伊斯蘭真信仰。穆斯林彼此友愛,相互團結的紐帶只是對安拉的信仰和熱愛。安拉在《古蘭經》中清晰地指出:

“他曾聯合信士們的心;假若你費盡大地上所有的財富,你仍不能聯合他們的心;但真主已聯合他們了。他確是萬能的,確是至睿的。”(《古蘭經》 8:63)

“你們當全體堅持真主的繩索,不要自己分裂。你們當銘記真主所賜你們的恩典,當時,你們原是仇敵,而真主聯合你們的心,你們借他的恩典才變成教胞;你們原是在一個火坑的邊緣上的,是真主使你們脫離那個火坑。真主如此為你們闡明他的跡象,以便你們遵循正道。”(《古蘭經》 3:103)

上述經訓明文表明,信仰是最聯合人與人的最強紐帶。全世界的人聚集在一起只有一個目的,敬拜獨一的安拉。要實現這個目的,需要穆斯林共同努力,團結友愛,憐憫互助。《古蘭經》和聖訓多處提到,穆斯林的關係是無國界的宇宙兄弟姐妹的關係:

“信道的男女互為保護人,他們勸善戒惡,謹守拜功,完納天課,服從真主和使者,這等人真主將憐憫他們。”(《古蘭經》9:71)

“信士們皆為教胞。” (《古蘭經》49:10)

“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在他左右的人,對外道是莊嚴的,對教胞是慈祥的。”(《古蘭經》48:29)

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信士與信士猶如一座建築,彼此緊密相連。” (《布哈裡聖訓實錄》、《穆斯林聖訓實錄》)

“信士們相互喜愛,相互疼慈,相互同情,猶如一個身體,其中一個肢竅生病,周身就會為之不安。”(《穆斯林聖訓實錄》)

伊斯蘭的這一手足情誼並不是空談,它有詳細的定義和具體指導作為支撐。它有基本組成部分,《古蘭經》、聖訓詳述了每個穆斯林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這些權利和義務歸於每個穆斯林,不會隨著時間和地點的不同而改變。

二、伊斯蘭兄弟情

要有兄弟關係,首先要有愛。愛穆斯林兄弟是穆斯林的基本義務。事實上,他們應該用愛自己的方式愛對方,就像穆聖所說: “愛人如己者,才是真信士。”(《布哈裡聖訓實錄》《穆斯林聖訓實錄》)

其次,就是互相支持和互相幫助。當兄弟遇到困難或誤入歧途時,需要挺身而出,盡最大可能用精神和物質提供幫助。一如《古蘭經》的描述:

“你們怎麼不為主道和老弱婦孺而抗戰呢?他們常說:我們的主啊!求你從這個虐民所居的城市裡把我們救出去。求你從你那裡為我們委任一個保護者,求你從你們那裡為我們委任一個援助者。” (《古蘭經》4:75)

第三,就是互相憐憫和疼慈。它不只是一般的愛,這種愛抵達內心深處,彼此都能感受到。就像穆聖所說:“信士們相互喜愛,相互疼慈,相互同情,猶如一個身體,其中一個肢竅生病,周身就會為之不安。”(《穆斯林聖訓實錄》)

第四,就是公共禮節。真兄弟是做出來的,而不是說出來的。伊斯蘭讓人欣賞和驚喜的一點就是,沒有假定,每個人都努力實現目標。對此,穆聖非常詳細地談到了穆斯林相互間的義務和權利,其中提到六項:“見穆斯林時道賽倆目、答應邀請、要求盡忠時給予忠言、打噴嚏並讚頌了真主時為其祈福、生病時探望、歸真後送殯。”(《穆斯林聖訓實錄》)

除了六項公共義務之外,伊斯蘭還引導穆斯林實踐其他義務,比如彼此之間喜愛和親密,這也是伊斯蘭的目的之一。如果穆斯林之間為了安拉的喜悅而互相喜愛,他就應告訴對方這樣的感覺。穆聖解釋這樣做的原因:“如果穆斯林為了安拉的喜悅而愛對方,他要告訴對方,因為這是最長久最穩固的愛。”

“指掌管我靈魂的主發誓,你們不會進天堂,除非你們有信仰。你們不會有信仰,除非你們愛彼此。讓我告訴你們怎麼做:傳播平安(賽倆目)。”(《穆斯林聖訓實錄》)

這段聖訓意味著用口頭傳播或實際行動帶來平安。

穆聖也提到了相互贈送禮物的重要性:“交換禮物,相親相愛。”(《蘇優推輯錄》)互相拜訪的重要性:“時常探望朋友,友愛定會增加。”(《塔巴拉尼輯錄》)

除了這些積極行動外,還要避開安拉的禁令,避免中傷、誹謗、欺騙和窺探等不良德行,也就是說,行善避惡,那樣彼此間才會更加親密。

因此,可以總結為,穆斯林的社會凝聚是伊斯蘭的重要訴求,它的具體實踐關係到伊斯蘭宏偉目標的實現。

三、穆斯林與非穆斯林

穆斯林與非穆斯林面對面

顯然,一個社會不會只有穆斯林。穆斯林與非穆斯林有著不同的生活方式。穆斯林的生活圍繞著敬拜獨一的安拉。一個人對安拉的態度,決定了穆斯林對他的態度。穆斯林不會對敵視安拉的人表示友愛。但穆斯林必須公平對待所有人,包括非穆斯林,尤其是那些並不敵對穆斯林的人。

對於非敵視的人,穆斯林要遵循這節經文:

“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古蘭經》60:8)

穆斯林對非信士的一個重要義務就是以禮相待,公平對待。對此,著名的穆斯林學者謝赫伊本•巴茲說:“如果非穆斯林是伊斯蘭國家的公民或保護民,穆斯林有義務尊重並保護他們的生命、財產和榮譽,絕不可以佔有他們的財產,決不可欺騙和傷害他們。國家要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

穆斯林可以與非穆斯林經商,進行買賣租賃等。即便是社會層面,也可以相互來往和邀請進餐。儘管這些會因習慣和信仰的差別而有所限制。另一方面,也可以說,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交往,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宣傳伊斯蘭,吸引非穆斯林加入伊斯蘭,最終成為伊斯蘭這個大家庭裡相親相愛的兄弟。當然,即便非穆斯林對穆斯林持敵對甚至無禮態度,作為穆斯林,也應該以公平相待,甚至應該以德報怨。正如安拉所說:

“善惡不是一樣的。你應當以最優美的品行去對付惡劣的品行,那末,與你相仇者,忽然間會變得親如密友。”(《古蘭經》41:34)

謝赫伊本•巴茲說:只要非穆斯林不敵對穆斯林,就要以禮相待,以誠相待,不能欺騙,不能背叛。如果與之辯論,要以最優美的方式,一如《古蘭經》所教導的:

“除依最優的方式外,你們不要與信奉天經的人辯論,除非他們中不義的人。”(《古蘭經》29:46)

穆斯林應當與他們友好相處,並以身垂範,帶領他們行善,勸善。這是因為安拉說:

“你應憑智慧和善言而勸人遵循主道,你應當以最優美的態度與人辯論。” (《古蘭經》16:125)

“對人說善言。” (《古蘭經》2:83)

非穆斯林社會中的穆斯林

生活在非穆斯林社會中的穆斯林,要遵守本國的法律。儘管那裡不是伊斯蘭的國度,他也不能違反國法,他應該成為守法公民。國法要求的不違背伊斯蘭原則的所有公民義務,他都應恪守並履行,這一點無論是在穆斯林國家還是在非穆斯林國家都是一樣的。但在大多數國家,法律允許的事情,對穆斯林也許是非法的,作為穆斯林要儘量避免這類事情。他應該通過各種合法途徑取得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觸犯國法的前提下,要確保自己的宗教信仰得以被尊重和保全。總之,要做一個合格的穆斯林,守法的公民。

此外,穆斯林應該成為社會的積極因素,成為建設社會的先鋒和楷模。如前所述,他也應成為一個好鄰居,他負有命人行善,止人作惡的義務。此外,他應該避免犯罪,要反對社會罪惡,比如謀殺、搶劫、勒索等。他要避免煙酒和毒品,不成為社會的負擔和累贅。他必須公平公正地對待所有的社會成員。

伊斯蘭認可愛國思想,一個人對自己成長的國家充滿愛,對自己的家鄉充滿愛,這是無可非議的。遙想當年,儘管穆斯林被迫離開控制在多神教徒手中的麥加,許多人還是表達了對麥加的熱愛。因此,穆斯林深愛自己生長的土地,即便那不是伊斯蘭國家,這也很正常。穆斯林當然也會期望家鄉更加美好。但不幸的是,這個觀念並不被其他人所賞識。 比如,穆斯林想禁止賭博、賣淫和色情,相信禁止這些不道德的行為對所有人都是有益的,無論是對穆斯林還是非穆斯林,但許多非穆斯林並不認同。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儘管理論上說,社會自由,這不應該是個問題。穆斯林應保持自己的倫理、價值和傳統,不傷害他人,同時也要尊重非穆斯林國家的主流文化。如果自由的國家不想要給穆斯林這些尊重,意味著他們不想實踐自己的宣傳和想法。這並不是說要穆斯林傷害他們,穆斯林也在試著做最好的公民,只是用不同于主流文化的方式而已。

總結

即便是多元社會,伊斯蘭教義也為社會凝聚力做了應有的貢獻。首先,阻礙凝聚的主要羈絆——種族主義和偏見消除了;其次,伊斯蘭信仰紐帶,生出強大的愛和兄弟情誼;第三,在信仰紐帶之外,清晰明瞭公平原則業已確立;第四,穆斯林知道自己對他人的責任,他們行善止惡,提高他人對自己的好感,加強社會凝聚力。

來源: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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