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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雙桶屍命案更二審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法院:兇手縱假釋已逾 9 旬再犯罪機會低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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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2-11 00:49:34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雙桶屍命案更二審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法院:兇手縱假釋已逾 9 旬再犯罪機會低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日前針對一起雙桶屍案作出更二審判決,認為此案審理超過八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減刑事由,且執行完刑期後,行為人也已逾九十歲,回歸社會後再犯罪的機會已隨高齡顯著降低,因此撤銷原死刑宣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臺中高分院指出,兇手與兩名被害人均為舊識,卻因賭場債務等因素而萌生殺意,於是假藉外出旅遊或訪友名義,駕車分別帶兩名被害人外出,並於途中先以安眠類藥劑摻入飲食讓被害人食用後陷入昏迷,隨後將兩人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倒栽裝入鐵桶內封閉,終至窒息死亡,再分別將盛裝屍體的鐵桶推落山谷棄屍來故佈疑陣。

臺中高分院進一步指出,經調查審理後,認定行為人確有殺害被害人,並將兩人塞入鐵桶內載運至山谷遺棄屍體,其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及同法第247條遺棄屍體罪,應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論以殺人罪。

臺中高分院最後表示,本案審理已超過八年,有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應減輕其刑事由,且原審未審慎斟酌年邁受刑人縱有假釋出監的可能,其經長期執行後的再犯風險是否因高齡而有減損,於法稍失衡平。由於兇手目前已滿七十一歲,即使未來有假釋出獄的可能,其年齡也已逾九十歲,回歸社會後再犯罪的機會已隨高齡顯著降低,故撤銷原死刑宣判,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令其長期隔絕於社會。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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