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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 房屋拆除或不堪居住者 務必申報註銷稅籍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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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或不堪居住者 務必申報註銷稅籍

勁報/ 勁報
2025.02.19 15:15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近期有民眾詢問,已經拆除房屋,未向稅務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會不會計入房屋稅新制的全國歸戶戶數,適用較高之房屋稅率呢?金門縣稅務局表示,房屋不論有無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如已拆除滅失,應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否則將計入全國歸戶房屋戶數,按相應戶數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持有之房屋如有焚燬、坍塌、拆除致不堪居住者,應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可停止課徵房屋稅;如已將房屋拆除,應申報註銷房屋稅籍,稅務局將自拆除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當年期起不計入全國歸戶戶數。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自114年期起,自然人持有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之住家用房屋,全國以3戶為限免徵房屋稅,第4戶以上將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因此,老舊房屋如確已拆除或滅失,請即時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電話向本局各房屋稅承辦人員洽詢(電話:082-325197分機306、308、309、310及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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