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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e4q4mi 於 2025-3-16 00:05 編輯
別的不說喇 光我 在網路上發文
我不是 公眾人物 也不是 名嘴
從 以 前 到 現 在
我也進出 警察局 三次了 ...
一次是 嘲笑 陳 菊
兩次是 嘲笑 蘇貞昌
三次 都與 國家安全 無關
就是 PTT 一般家常的 玩笑話 戲謔
( 莫名其妙 收到法院傳票 進出警察局 三次 )
這就是為啥 每次 選舉公報 一拿到
我都在 勸戒 教會裡的人 千萬不要選給 法律系的
因為 法律系的人 實在是 很下賤
它只要是 懂點法律 它就要 瘋狂利用法律 利用到 . . . " 底 "
鑽法律漏洞 去 迫害它人
只要是 跟法律 沾到邊的職業 都蠻下賤的
律師呀 . 警察阿 . 法官 . 檢察官 ...
每次 選舉公報一拿到 不知道要選誰 選擇性困難時 台灣人 就會說
: [ 糟糕 , 不知道要選誰誒 ]
: [ 阿不然 這樣好了喇 這個人 它好歹 讀法律系的 ]
: [ 穿西裝 打領帶 照片看起來 不像壞人 一表人才 ]
結果等到 被它迫害的時候 它才知道
呵 ~~ 呵 呵 呵 . . .
一切都太晚 來不及了
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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