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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牌重罰7.2萬再沒入車輛!原訂明上路因系統更改耗時延後實施
編輯 葉禮聿
2025 年 7 月 14 日
原訂明天上路、針對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加重處罰的新制,將延後實施。交通部表示,因公路監理裁罰資訊系統需進行調整與測試,作業時程較原預期更久,因此將延後施行。準備期間將持續加強防制作為,待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後立即上路。
鑑於使用偽造、變造車牌的違規案件有上升趨勢,對交通安全及治安構成嚴重威脅,立法院日前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針對相關違規行為加重處罰。
交通部指出,該條文修正原擬於7月15日施行,但因內容涉及多項罰鍰分類、新增累犯處理方式與車輛移置保管條文,需配合裁罰系統調整與執法人員教育訓練,整體準備工作仍需時間。
根據修正內容,若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即上路、或使用吊銷、註銷車牌,以及車牌借用或冒用他車者,將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可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
此外,若未領牌即行駛、在牌照吊扣期間仍上路、已領牌卻未懸掛或未依規定位置懸掛、吊銷後繼續行駛,或報廢車輛上路等情況,將直接對汽車所有人處以最高3萬6,000元罰鍰,並移置車輛。
針對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的違規行為,將處最高7萬2,000元罰鍰,金額為原本上限的兩倍,並可立即移置保管車輛。若屬偽造或變造他車車牌者,將可直接沒入車輛。其他類型的偽造、變造或矇領行為,若導致人員傷亡,或10年內再犯者,也同樣可沒入違規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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