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21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強化查核高自費醫療業別 醫療院所應依法如實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藝術之星 西方宗教達人勳章

狀態︰ 在線上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5-11-7 00:56:3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強化查核高自費醫療業別 醫療院所應依法如實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財政部國稅局日前表示,國人對醫療品質要求日益提升,醫療院推出多元化的高階自費醫療服務,相關營業收入隨之增加,業者應誠實申報,醫療院所在尚未被檢舉或尚未經指定調查人員啟動調查前,主動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1項規定,加計利息後免予處罰。

國稅局說明,醫療院所依所得稅法第14條的規定,設置帳簿、完整保存交易憑證,並依實際經營情況如實申報執行業務所得。近期發現部分業者自費收入申報明顯偏低,或收入與成本、費用呈現不相當情形。

國稅局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健全稅制,並防杜逃漏稅行為,國稅局將針對轄內高自費醫療業別加強選案查核,並鎖定異常申報情況進行精準查核。隨著科技進步,稽徵機關掌握課稅資訊的來源日益多元,查核技術也不斷精進,任何漏報收入或虛增成本的行為,將更容易被查覺。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醫療院所在尚未被檢舉、尚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啟動調查前,主動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1項的規定,加計利息後免予處罰。

來源:法源法律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11-17 01:2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