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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保險公司不會告訴你的8大理賠申請技巧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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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7 20:21: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 x 1
花錢買保險,當然是希望將來若不幸發生事故時,理賠金可以派上用場。但是保險的理賠爭議不斷,尤其是醫療險,並不是有保就有賠,不免讓民眾擔憂,繳了保費卻無法獲得保障。其實,只要建立基礎知識,搞懂常見的理賠爭議,就能夠據理力爭,不被保險公司「唬弄」。以下介紹幾個常見的醫療險爭議與爭取理賠金的技巧。

〈爭議1〉住院理賠日額少1天
案例:阿潘因為車禍住院,第3天才出院休養,在申請日額型住院醫療險的理賠後,發現保險公司只理賠2天,保險公司的說法是阿潘只住院2個晚上,因此只理賠2天日額補償金。

威盛保經公司投資理財部經理賴慧珠表示,如果是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保險公司依照「醫療單據」來理賠,就不會出現上述爭議,日額型住院醫療險便常出現上述爭議。

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是從「就醫診斷書」上醫生所撰寫的住院天數來給付,因此像阿潘的情況是第1、2天住院,第3天白天出院,若醫師診斷書上寫2天,就是理賠2天日額,除非可以跟醫師特別情商,寫成3天,或是標注從8月12日住院至月14日,保險公司才會理賠3天日額。

〈爭議2〉到急診室吊點滴,卻不理賠急診津貼
案例:阿寶得了急性腸胃炎,上吐下瀉,到醫院急診室吊點滴,3、4個小時後才回家休息。向保險公司申請急診津貼理賠時,卻被以「不符合理賠條件」為由而拒賠。

一般保險公司對於「急診」的定義是指在急診室待超過6小時以上,才算符合申請急診津貼的條件;或是待超過12個小時以上,就算等同住院,可以請領住院日額津貼。以阿寶的情況來看,並不符合申請門檻。賴慧珠表示,這些相關說明都可以在保單條款中找到,如果想要請領這些保險津貼,就得「想辦法」在急診室待超過一定時數以上,然後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敘述從幾點幾分入院,幾點幾分離院,才能申請相關給付。
〈爭議3〉既有病史被列為理賠除外責任
案例:阿康有胃潰瘍,因此在投保時,被保險公司要求加費承保,條款上還把胃潰瘍與可能並發之疾病列為除外責任,阿康覺得很不公平,保險公司多收他3成保費,除外責任還一堆,那不如不保。

中國人壽理賠部經理蔡榮傑表示,阿康的情況很常見,但也不是從此就無翻身機會。只要在投保後的2年內,胃潰瘍都未復發,阿康可以主動到醫院做體健,由醫師判斷是否已經恢復健康,並開具診斷證明書。阿康只要拿這份診斷證明,並填寫契約變更申請書,便可以向保險公司要求把胃潰瘍與可能併發症的除外責任刪除。
〈爭議4〉癌症併發症不予理賠
案例:阿美得了子宮頸癌,摘除子宮後,膀胱會下垂,必須定期作復健。但在申請相關費用時,保險公司卻以「癌症後遺症不予理賠」的理由拒賠。

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我得了癌症,所有跟癌症相關的治療,保險公司就應該賠,因此「防癌險理不理賠併發症或後遺症」也是常見的糾紛,這在保單條款中已解釋清楚,有些保單會賠,有些保單則規定必須是直接針對癌症的治療,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因此民眾還是要看看自己的保單條款,是否將併發症或後遺症除外。
〈爭議5〉先天疾病不理賠
案例:阿珠在孩子一出生後就幫他投保,孩子在3歲時因為疝氣而住院開刀,阿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因「該病屬於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賠範圍中」,拒絕理賠。

由於阿珠的小孩是在3歲才發現有疝氣,因此在出生投保時,並不知道有此情形。因此,阿珠可以向醫院調閱小孩出生時的健康檢查表等相關證據,證明出生時並未檢查出與先天疾病相關症狀,阿珠也非惡意隱瞞小孩病情,向保險公司申訴,或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請調停,這樣便能提高理賠的成功率。
〈爭議6〉走路意外扭到腳,意外醫療險卻不理賠
案例:阿亮習慣邊走路邊聽MP3,有天為了閃躲疾行而過的機車,不小心跌倒而扭傷腳踝。他跟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醫療給付時,卻被拒絕,感到很不服氣。

台灣人壽商品企畫部專案經理王永才表示,意外險的理賠定義很明確,只要是外來、突發、非細菌感染而導致的意外,引起的醫療行為,均可申請醫療理賠。因此,以阿亮的情況來看,應該可以獲得理賠。

阿亮之所以被拒,原因就是診斷證明書上的措辭,被醫生寫成「扭傷」而非「挫扭傷」。在保險公司的認定中,扭傷屬於自力所造成的,而非外力,例如走路扭到或是閃到腰,並不符合意外險「外來、突發」的理賠條件,因此下次碰到類似狀況時,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診斷證明書上只要有「挫扭傷」的字眼,就能符合意外醫療險理賠條件。
〈爭議7〉內視鏡切除膽囊,卻無法理賠手術金
案例:阿清前一陣子做了膽囊切除手術,由於現在醫學發達,因此只要做內視鏡清除處理,並不需要真的開刀。不過,保險公司卻不願理賠手術津貼,原因便是阿清「並未實際開刀手術治療」。

除了內視鏡治療外,雷射治療算不算手術?也是常見的爭議。內視鏡或是雷射治療是否算「手術」,可否申請理賠?保險公司間彼此見解不一。有的保險公司認為一定要動刀、要流血才叫手術;有的保險公司彈性較大,認為只要保戶申請理賠的頻率不高,也有治療之實,便可比照開刀手術給予理賠。

賴慧珠強調,民眾想要提高理賠勝算,關鍵就在於「診斷證明書的寫法」。民眾最好事前告知醫師未來有申請醫療險給付的需要,請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的描述字眼盡量「詳述」,例如將「內視鏡切除膽囊」,詳細描述成「以內視鏡處理手術做膽囊切除」,只要在診斷證明書上有寫到「手術」字眼,保險公司便比較沒有立場刁難你。
〈爭議8〉被醫師證明罹患乳癌,保險公司卻要求保戶提出「病理切片」報告
案例:阿芬覺得胸部有不明硬塊,到醫院照了胸部超音波與相關檢驗後,證實是屬於惡性腫瘤,必須積極治療。阿芬在向保險公司申請初次罹癌保險金時,卻被保險公司要求要提出「病理組織切片」報告,才能核准理賠。

根據防癌險的保單條款,保戶在申請相關理賠時,都必須檢附病理組織切片檢查報告單,但隨著醫療進步,有些癌症已經可以透過精密的檢驗,即使不需病理組織切片檢查,也能確定為惡性腫瘤。此時,保戶可以主張「診斷證明書上確定罹癌」,即使不附上病理切片報告,也能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嗎?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可能還是沒辦法成功申請理賠。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保單條款」行事,且認定保戶也認同保單條款上的相關說明而簽名、投保,因此如果阿芬不提出病理切片報告,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只不過,在實務上,罹癌後需要做相關的放射線治療,或定期回門診追蹤,嚴重者也要開刀切除病變組織,在治療的過程中,保單便會理賠相關醫療支出。


許多人都是要申請理賠時才被刁難
也沒有視自身狀況研究如何投保
還是找個可靠專業的保險業務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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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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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7 17:47:36 |只看該作者
實用的知識,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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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6 21:26:4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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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6 09:02:00 |只看該作者
謝謝大大  真是受益良多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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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5 23:20:35 |只看該作者
許多業務員就是在跟保戶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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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5 17:12:46 |只看該作者
首就版大保險常識貼文,略補述如下:

1.        所謂傷害之定義;就是皮下組織有疼痛瘀血就是構成傷害,其傷害原因則非本篇範圍內所究。
2.        保險契約之簽定,要保人應自負該契約之審閱權,故要保人應詳實瞭解保險契約之承保範圍。而保險業務承攬員,亦應善盡告知之義務以減少紛爭。如一般所稱投資型抑或保障型之契約,倘經雙方合意簽訂後,該保險契約即生效力。
3.        扭傷與挫傷其有別:
扭傷-是指韌帶或是關節囊因過度使用或下壓造成伸展傷害,最常見的關節扭傷發生 在踝關節,頸椎扭傷與腰椎關節扭傷亦常可見到,關節腫脹與疼痛是最常見的症狀。
挫傷-受打撲、跌倒、衝撞、摔落等各種鈍力的作用,而造成皮下組織傷害的狀態,謂之為挫傷。
4.        對於保險契約承保理賠範圍?一般係指意外險,即由意外傷害所造成有損身體健康之情事,如交通事故、運動傷害、工作處所所衍生傷害。
5.        交通動力機械,所承保意外險或產險,對於非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交通動力機械之財損、是否有理賠?一般而言,其情事如高雄榮化氣暴事件,造成要保人車輛損壞是無法理賠。因為,保險契約內載明,天然不可抗力之災害、兵險、酒駕、無照駕駛、違反麻醉藥品管制條例、或非交通意外事故…等均無法理賠(可代位求償)。反之,如契約內容另有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
6.        案例說明;
某甲喜好杯中物,嗜酒如命。某日,獨自一人返回山上農舍時,倒臥路旁後已無氣息,經他人發現報告警方後,警方依據刑事偵查程序,乃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會同法醫刑事相驗後,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內容載明無明顯外傷,某甲死因為心肌梗塞所致。雖其家人亟欲為其爭取意外事故理賠亦無法如願。故僅能依規定向保險公司申請人壽險理賠。請自行參卓本案例。
結論: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而保險業係將要保人所支付之保費,以共同集資方式運用,將要保人不可預期風險,由保險業來負責。而就其承保業務項目,尚需向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報核,方可販售該契約,因受法律規定約束,方能保障要保人權益。
基上敘明,保險契約內容並非千篇一律,完全應端視要保人需求後,再決定投資理財規劃抑或對身體健康及財物保障做一個適當規劃(意即量身訂做),如果礙於情面而投保者,恐亦生紛擾彼此均未能蒙獲利益,所以就保險契約之內容,必須考量繳款金額時限區分、是否會造成經濟上無法支應、契約之內容是否符合個人需求、受益人選定或變更其順位考量、承保範圍之理賠項目等皆為列入必要之注意事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注意:內文是依據當時法律所得之見解,若網友一定要引用該內文時,請務必在事前向專業律師做求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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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5 11:55:38 |只看該作者
保險業為什麼能蓬勃發展  對他不利的不承保  所以保險業都財大氣粗  倒閉的有但很少  這是一篇值得收藏的文章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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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4 22:42:30 |只看該作者
瞭解了!
值得收藏起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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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26 05:18:48 |只看該作者
這篇文章真是實用..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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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6-3 23:25:37 |只看該作者
其實保險真的要跟"做的久"的人買...
最近我家就有發生 小朋友肺炎住院 結果出院要申請時,保險員是一個新人(就的承保人沒做了).當時小孩子住院七天,結果那位小姐說,這樣只能申請六日,急診當天不算.我就跟他說 ,不是這樣的,你回去再去問問前輩,一定是申請七天,還好他沒很堅持的跟我爭辯.最後送支票來時,果然是計算七天(其實保險公司也是有遵守規則的,不會亂算.只是遇到不會的會比較OOXX).
另外我哥哥操作工具不慎,目前手指有骨折,他的承保人是做很久的區經理.他就非常為客戶著想,跟我討論了許多賠償的事宜,也很認真答覆.所以我認為,其實在要保時,跟做的久了的人承保,其實他會幫我們想到許多我們自己沒想到的項目的.不過也是有非常認真的新人的~畢竟現在保險不是你想做就能做了,還要考好幾張證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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