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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家人當助理 台大教授涉A研究費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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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13 04:43:55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家人當助理 台大教授涉A研究費  2010-4-6

〔記者羅添斌、胡清暉、謝文華、湯佳玲/台北報導〕政府三令五申學界執行政府委託研究計畫,必須迴避聘用直系親屬家人,但不良風氣在學界盛行,甚至台灣大學也傳出有教授以丈夫、女兒擔任助理名義申請補助費,不僅引發審計部注意、著手追回款項,調查局更已鎖定多家大學的特定教授進行了解。

成大教授鄒文莉因涉及以人頭向國科會等官方詐領研究經費遭起訴,引發矚目。調查單位也陸續接獲具體檢舉,指稱台大農經系教授陸怡蕙在內的多所大學特定教授,涉及利用配偶及子女名義擔任研究助理,且從中獲得報酬,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的親屬迴避規定;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已行文台大,要求提供執行國科會「解析技術採用與農業生產動態之關聯」等多項研究資料,以釐清案情。

審計部去年查帳時就發現

一名台大教授表示,審計部去年查帳時,就已發現陸怡蕙以先生及女兒名義申請補助,違反規定;陸另以妹妹名義申請國科會專任助理,每月約四萬元,但她妹妹很少在系裡出現。

陸怡蕙則說明,她先生曾幫她的研究提供協助,因此申請四萬元的臨時工資,女兒也曾幫忙文書處理、資料輸入,因而申請每月四千元的大專生臨時工費用,為期一年,後來得知親屬迴避條款後,已跟校方補正程序並退還金額。

台大農經系主任徐世勳指出,系上先前都有把國科會相關規定給所有老師傳閱、COPY,且幾乎沒看過她的先生、女兒來學校上班;系上確曾收到調查局公文,要求提供陸怡蕙的國科會研究計畫單據。

台大有教授質疑,聘用家人或親戚協助研究,像是家族企業,很離譜,校方在事發後,竟讓教授私下繳回款項了事,處理草率、涉及包庇。

陸已補正程序並繳回款項

台大研發長陳基旺表示,當時曾請陸怡蕙提出說明,並查明她老公、女兒專長是否與研究計畫相符,最後決定依國科會規定進行補正、繳回,並未包庇。台大副校長陳泰然指出,台大有數以千計的研究助理,校方尊重教授,他相信陸怡蕙是無心之過,已要求院、系加強宣導相關規定。

國科會表示,陸怡蕙教授自民國八十一年至九十八年申請通過十九件研究案,研究主題包括農業技術變動、產業規劃等,估計獲得國科會補助研究經費累計近千萬;國科會至今未接獲任何檢舉案,若調查局要求調閱資料,將全力配合;國科會也會將相關資料送交內部審議及檢調調查後,才能斷定是否須追回研究費。

浮報研究經費手法一覽表

1.利用學生、研究助理或親友當人頭,冒領研究經費

2. 聘請非專業親友充當助理

申領費用

3.開立不實發票報帳

4.宴請非學術賓客吃飯或購買禮物卻報銷研究經費

5. 合併研究計畫經費購置其他非研究相關設備

 製表:記者湯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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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補助 台大教授聘妹當助理  2010-04-12

【李宗祐/台北報導】學術界「內舉不避親」歪風盛行!台大師資培育中心王姓及符姓教授被爆料,互相聘用自己的妹妹當研究助理申請研究補助。國科會已查證屬實,但因妹妹屬於二等親,不受迴避條款的規範,認定兩位教授不違法,但其行為有違社會觀感。

     國科會副主委張文昌指出,學者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近來屢傳聘用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等親屬擔任研究助理或臨時工,請領研究經費補助。國科會決定全面檢討,研擬將聘用研究助理迴避條款的範圍,從計畫主持人的配偶和子女等一等親,擴大到兄弟姐妹等二等,甚至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機關主管不得任用三等親。

     兩教授聘用親妹 互相掛名

     成大外國語文學系教授鄒文莉涉嫌詐領研究經費遭檢方起訴後,學者A錢事件如滾雪球般爆發。上周傳出檢調單位鎖定多位教授展開追查,台大農經系陸姓教授首當其衝,校方證實他聘用先生和女兒擔任個人主持的研究計畫臨時工,向國科會申請研究經費補助。

     本報也接獲讀者爆料,直指台大師資培育中心王姓和符姓兩名教授。

     爆料讀者指出,王姓與符姓教授各自聘用自己的妹妹,為掩人耳目,互相掛名對方主持的研究計畫下做研究助理,國科會怎麼查也查不到,教授妹妹占了補助名額,讓真正有能力的研究生少了機會。

     國科會查證爆料內容證實,王姓和符姓教授確實都聘用妹妹當研究助理,一個從二○○七年開始聘用,另一個在去年四月聘用,卻很湊巧都在這個月被辭掉。相關官員說:「是不是有聽到什麼風聲,就不得而知了。」

     雖不犯法 但有違社會觀感

     張文昌指出,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對計畫主持人聘研究助理未訂定迴避條款,僅「希望」大家盡量避免任用自己的親人,二○○八年才明訂不能聘用一等親;若有特殊理由非聘不可,須經任職大學審核。這兩名教授聘用妹妹當研究助理,因屬二等親,並未違反規定,但有違社會觀感。

     國科會兩年前訂定迴避條款時,僅限於一等親範圍,主要是考量二等親以上查證困難。但社會普遍認為此風不可長,國科會決定擴大迴避條款限制範圍,若再發生類似情形被查獲,就是違法,學者必須承擔後果。


《 本帖最後由 eee000 於 2010-4-13 04: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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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16 02:02:57 |只看該作者
我猜這應該是存之已久而且很普遍的現象‧若這段報導屬實的話,看看這些學者有無道德法律的問題?  
台大研發長陳基旺表示,當時曾請陸怡蕙提出說明,並查明她老公、女兒專長是否與研究計畫相符,最後決定依國科會規定進行補正、繳回,並未包庇。台大副校長陳泰然指出,台大有數以千計的研究助理,校方尊重教授,他相信陸怡蕙是無心之過,已要求院、系加強宣導相關規定。
這是違法之事  是公訴罪嗎?  檢察官可否主動調查? 法務部或是司法院看到這新聞時,會主動查明真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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