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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水火符繳煉度儀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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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4 23:33:16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北宋末年,神霄派道書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中,始有煉度法的記載在南宋時期的幾部道教齋儀的大型著作中,大量的關於煉度儀的記錄和論述。煉度儀之所以在五代以後形成,並且在南宋時期得以廣泛流傳,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一、社會環境因素,反映了北宋時期豪富兼併土地,導致許多農民陷入無地、無房、無食、無衣赤貧狀態的社會現實。正是由於社會帶給民眾的深重苦難,人們急切需要解除災難,拯拔亡靈。道教徒本著濟世度人的思想,滿足了人們對於死後能夠受度成仙,永離苦海的追求。

二、內修之術因素,煉度科儀作為一種對高功法師有著甚高內修要求的儀式而產生於宋代,與唐末以後內煉方術的盛行,特別是內丹理論思想的成熟,也有極大的關係。晚唐以來,內丹開始盛行,繼劉知古、張果、葉法善之後,呂洞賓、施肩吾、崔希范、彭曉等一大批內丹家活躍於社會,傳法授徒。宋代陳摶、張伯端更是把內丹術推向成熟。正是因為內丹術的繁榮和影響,道教科儀中對行法之士的內煉要求也進一步提高。煉度科儀之煉,就是要求高功法師以真水和真火交煉亡魂,當然需要行儀者自己有極高的內修煉養功夫,所謂以我身中之陰陽造化,混合天地陰陽之造化,為淪於幽冥者,復其一初之陰陽造化也高功法師運一己之神炁,合二象之生津,煉度枯骸,行神俱妙,才是煉度科儀的本意。可見煉度就是煉自己造化,以度幽魂,如果未能煉神,則不能度鬼。倘若行祭煉者,精神不全,德行未備,又不得造化之妙,則一次祭之一次來,十次祭之十次來,只不過施與亡魂飲食,而不能度之超升。煉度科儀對高功法師的如此要求,正是建立在內煉方術高度成熟的基礎上。有此基礎,道教才會提出以人代神而煉度亡魂的思想,才會產生這種通過高功內煉而度化鬼魂形神的科儀。

三、煉度科儀在思想上,直接繼承了古代道教的濟度思想,早在東晉末年出現的度人經就有死魂受煉,仙化成人之說,說明道教自古就有度脫幽魂於沉淪、使其早升仙界的思想。

四、道教科儀在其本身發展過程中,雖然得到歷代高道的補充和潤飾,特別是經過科教三師的整理和編定,已堪稱成熟和完美。但仍有美中不足,就是缺乏普度性的科儀,這種能夠廣度各類幽靈的煉度儀,在北宋時期產生,並在南宋取得迅速的發展。

煉度儀發展到南宋末年,已呈法出多門之態,鄭所南太極祭煉內法儀略·卷中說:世之祭煉,一一自稱其法為仙公的派,符咒作用,各各不同,江湖汗漫,宗派多門,非可以千百數。
煉度科儀的內容

道藏所收的數部齋醮儀范總集中匯集了數十種煉度儀,諸如神霄煉度、經法煉度、靈寶大煉、南昌煉度、三光煉度、混合陰煉、九煉生屍等等。各種煉度儀的程式基本上相同,其所體現的濟死度生的教義思想也保持著一致。只是由於各種煉度儀產生的時代和地域不同,儀式中召請的神將亦不相同,對於亡魂再生形質的構想也有所不同,水火交煉的方法、壇場設置要求也各不相同,因而各自具有不同的特點。

各煉度儀各有義理,不可混淆。欲行靈寶大煉之法,當知祖于金母木公,請炁上表,他求不可;在方法上,靈寶煉以攝召十二炁而煉化亡魂之五臟六腑、胞胳根元,又奏請九天正炁,令亡靈神布氣滿,聲尚神具,毛髮生神。靈寶煉行儀要求非常之高,內容亦較為繁雜。在壇場設置上,靈寶行持存用,則以水火置於寅申之方,存想則以祖炁,金木為宗。

欲行持神霄煉者,當知祖於三師日月,請炁上表,舍神霄日月不可也,在方法上,神霄煉重焚符念咒,召請神真。行持存用則以水火置於乾巽之方,想九霄之炁在五臟之間,三焦碧炁為神霄之炁,肺中炁用為玉霄之炁,心中赤炁為丹霄之炁,肝中青炁為青霄之炁,膽中綠炁為碧霄之炁,胃中黃炁為紫霄之炁,大小腸紅炁為瑯霄之炁,膀胱紫炁為太霄之炁,腎中黑炁為景霄之炁,各有所主。亡魂經過交煉,舍此有情有欲有漏之幻身,達茲無象無卻無礙之玄門。在壇場設置上,其火煉法要用桌子、香爐各十八隻,水煉法要用金石木磚砌成的九尺(或九寸,皆要九九之數水池。

南昌煉以南辰北極為祖。南昌宮為道教神仙世界中專管煉度亡魂的機構。朱陵景仙度命籙文有曰:南昌宮所攝二宮,一曰上宮,一曰下宮,上宮主受煉司事,下宮主受度司事。生身在下土,故以下宮主之;死魂升上天,故以上宮主之。總而名之曰朱陵火府,亦曰南昌受煉司。南昌煉在行水火交煉法後,又攝召五帝之炁,以達到使亡魂“九孔納冥,解脫本形在行儀時,南昌煉置水火於南北,然後想之於心腎。

經法煉度是煉度儀中內容較為複雜的一種,其所請的神靈遍及三界十方,在行儀中,對水火交煉亡魂的思想和方法十分重視,儀中還須求請五帝降炁於亡魂五臟,再請三十二天帝宮之炁密煉亡靈,配以七十餘道符咒,一切亡故便可進上清之境,升入大羅之都。儀式的最後,還要宣升天左右券、功曹關、功德牒,發天門牌,給付符籙等,週密詳盡,在所有煉度儀中堪稱僅有。

上清靈寶大法卷五十九說:齋法莫難於煉度,乃超凡入聖、脫胎換質之道。並說,煉度是高功第一事

關於煉度的要旨,靈寶玉鑒·煉度更生門稱:靈寶大法,有受煉更生之道,外則置設水火,內則交媾坎離,九炁以生其神,五芽以寓其炁,合三光而明景,周十轉以回靈,亦各依其本法而然耳。然必以妙無真陽之炁,以具無質之質,以全真中之真,成此聖胎法身,蛻然神化,超出於二炁五行之外,不生不滅之表者,實由夫即身之妙也。茍達即身之妙,則自然成真矣。煉度儀對行儀法師的內修功夫有較高要求,就是出於這一要旨。行持之士通過交媾坎離而煉自己造化,做到煉形合炁,煉炁合神,煉神合虛,唯道為神,形同太虛,然後寓符法、咒訣於己身,超度幽魂。

水火交煉之法是煉度科儀的精髓。諸家煉度雖各不相同,但皆不出於水火二物。煉度儀要求行持之士運己身純陽之道炁,而點化純陰之鬼魂。即以我之陽而煉彼之陰,陰陽交感,幽冥潛通,亡魂滯魄必得超度。在行儀時,高功要以我之真,覺被之妄;以我之陽,煉被之陰;以我之神,生彼之神;以我之炁,返彼之炁;以我之賢,化彼之愚。所以,若行煉度之法,須明採納,吞服三光正炁、日精月華,吐故納新,自身集召陽神,煉除陰翳,方能具備煉度亡魂之法力。

太極祭煉內法在闡釋水火煉度之義時說:水煉之曰水者,非水也,吾精之澤也。煉吾之精而生彼之精,故化之為水而煉之焉;火煉之曰火者,非火也,吾神之光也。煉吾之神而生彼之神也,故化之為火而煉之焉。精亡神離,昔雖墮而為鬼,精生神全,今當升而生天。煉則度矣,不煉則不度也。故曰水火煉度煉度就是要通過真水與真火的交煉,而達到使鬼魂亡離之精神聚合而生全,從而位登仙班。煉度之水火於天,象以日月。真水是陰中之一炁,太陰之真精;真火是陽中之火,能辟除陰滓,冶煉成嬰。

水屬陰,以吾之精而作用乎月,其色則白,本非月也;火屬陽,以吾之神而作用乎日,其色則紅,本非日也。煉度時,外要請降日精月華,內要先使己身之水火二炁上下相交,升降相結,然後混合於中宮,結成金丹,才能達到濟幽冥、超滯魄的目的。
道教在張道陵創五斗米道時便有三元齋會,東晉之葛巢甫倡導靈寶齋法,到南北朝劉宋陸修靜撰《三籙齋法》,五代杜光庭撰《玄門科範大全集》,道教齋法遂基本完成。明《正統道藏》洞玄部戒律類《齋戒錄》與《雲笈七籤》卷三十七《齋戒》內容同,這說明宋以後齋法基本沿襲如舊。

【戒律及清規】戒亦作誡,原始道教便有所謂道誡,最早見之於《太平經》,如虛無無為自然圖道畢成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有過死謫作河梁誡.衣履欲好誡.不孝不可久生誡等。《老子想爾注》中亦列有道誡,如道貴中和,當中和行之;意志不可盈溢,違道誡。人欲舉動勿違道誡,不可得傷王氣,名與功,身之仇,功名就,身即滅,故道誡之等。所謂道誡,即道君對人所降的勸誡.警告.文告,是宗教用來規範人心,約制其行為的。戒律係由道誡發展而來。所謂戒律,即宗教借天神之名,用以約制教徒思想言行,防止惡心邪欲.乖言戾行的規定。道教教義謂,人的罪福.生死.貴賤等,都是行願所得,非道非天非地非人所為,學道之人,必須積善.定念.修德.理身,有所禁戒而不惡行,精進為善,積德累功,以求正果;否則,學道不受戒則登仙無緣。因此,戒律是教徒必須遵守的行為.願念的準則,違背了要獲罪受遣。
  
道教十分重視戒律,如《雲笈七籤》卷卅八《說戒》便說:身死神逝,喻之如屋,屋壞則人不立,身敗則神不居,當制念以定志,靜身以安神,寶氣以存精.思慮兼忘,冥想內視,則身神並一,身神並一近為真身也。此實由宿世本行,積念累感,功濟一切,德萌萬物,因緣輪轉。罪福相對,生死相滅,貴賤相使.賢愚相傾,貧富相欺,善惡相顯,其苦無量,皆人行願所得也,非道非天非地非人萬物所為也,正由心耳。。。。。。。故有道之士,取諸我身,勿求乎人,道言修身其德,乃真斯之謂也。夫學道不受大智慧道行本願上品大戒,無緣上仙也。
道教戒律種類很多,律條有簡有繁,制約有鬆有緊,總之而言,有上品戒.中品戒.下品戒之分。

《玉清經-本起品》說:
秘要之階,不過慈善,慈善之法,不違科戒。戒有多種,人亦多品。
上品之人:身先無犯,亦無所持;中品之人:心有上下,觀境即變,以戒自製,不令放逸,或受十戒五戒,以自防護;下品之人:惡心萬般,難可禁制。下品之中,復有二品。
  
上品者:身欲奉戒,或受一百九十九戒,或受觀身三百大戒,或受千二百威儀之戒,以自防護,令無越逸。
  
下品者:身同禽獸,雖有人形而無人心,縱受其戒,終無所益。
  
道教奉行隨緣受戒,因人受戒,最上者無所持,最下者受亦無益,主要是對中間者,用宗教道德導之向善,勿使為惡。 
  
道教最早的具條文式的戒律,可能是據《老子想爾注》而造作的《道德尊經想爾戒》(註4),全文為:行無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劫,此上最三行;行無名,行清淨,行諸善,此中最三行;行無欲,行知止足,行推讓,此下最三行。
  
或謂張道陵創五斗米道時便已有戒律。《正一法文》卷下說:凡為道民便受護身符及三戒,進受五戒.八戒,然後受籙。在卷上中規定,受戒後要誦記通行,恆存思行,持憶不謬妄,則不犯科。
  
道教之有戒律,並非源自佛教,實源於我國古代之齋戒;但就其某些內容及條文形式,或有所模仿於佛教。道教之有正式戒條,乃兩晉南北朝上清.靈寶及新天師道等道派所製作,一般都說是元始天尊或太上老君所下傳。其內容不外是以維護當時社會的倫理道德,特叮是三綱五常觀念為主旨。
  
所謂三戒:皈依戒:就是道教所謂皈依道.經.師三寶。
一為皈身戒,皈身於太上無極大道。
二為皈神戒,信奉三十六部尊經。
三為皈命戒,聽從玄中大法師。
  
所謂五戒:道教稱這五條是積功歸根五戒。即:
一者:不得殺生。
二者:不得茹葷酒。
三者:不得口是心非。
四者:不得偷盜。
五者:不得邪淫。道教稱這五戒是積功歸根五戒。  
  
所謂八戒:即陸修靜《受持八戒齋文》中所說用以檢禦身心,滅諸三業罪惱的八條:即:
一者:不得殺生以自活
二者:不得淫欲以為悅
三者:不得盜他物以自供給
四者:不得妄語以為能
五者:不得醉酒以恣意
六者:不得雜臥高廣大床
七者:不得普習香油以為華飾
八者:不得耽著歌舞以作倡伎
  
陸修靜宣稱:受持八戒,思真行道,通而無窮,顯驗必速,皆如所期也。
  
所謂十戒:即《玉清經.本起品》所說的中品之戒。即:
一者:不得違戾父母師長,反逆不孝
二者:不得殺生屠害,割截物命
三者:不得叛逆君王,謀害家國
四者:不得婬亂骨肉姑姨姊妹及他婦女
五者:不得誹謗道法,輕泄經文
六者:不得汙漫靜壇,單衣裸露
七者:不得欺淩孤貧,守人財物
八者:不得裸露三光,厭棄老病
九者:不得耽酒任性,兩舌恐口
十者:不得凶豪自任,自作威利
  
所謂老君七十二戒;分為上九戒,中九戒,下九戒:
上九戒:勿費用精神·勿食含血之物·勿樂其美色·勿傷王氣·勿貪寶貨·勿忘道·勿妄動·
    勿枝形名道·勿貪功名
中九戒:勿為耳目鼻口所娛·常當謙讓·舉百事評心·勿惚恫·勿學邪文·勿資身好衣美食·
    勿求名譽·勿貪強求高榮·勿輕燥·勿盈溢
下九戒:勿與人諍曲直·得失避之·勿為諸惡·勿厭貧賤·強求高貴·勿多忌諱·勿稱聖人大名·
    勿強梁·勿禱祠鬼神·勿自是·勿樂兵
  
在《雲笈七籤》卷卅八《說戒》中,還集錄有《太上洞玄靈寶消魔寶真安志智慧本願大戒》.《思微定志經十戒》.《化胡經十二戒》.《妙林經廿七戒》.《老君說一百八十戒》.《金書仙志戒》.《上清大洞戒》.《靈寶戒》等。
  
在明《正統道藏》中則集錄更多:
《洞真部.戒律類》有《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誡》.《三洞眾誡文》.《太微靈書紫文仙忌真記上經》.《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太上九真妙戒金籙度命拔罪妙經》.《太上十二上品飛天法輪觀戒妙經》.《太極真人說二十四門戒經》.《太真玉帝四極明科經》.《赤松子中戒經》.《太微仙君功過格》.《上清五十八願文》.《玄都律文》。
  
《洞玄部.戒律類》有《太上洞玄靈寶上品戒經》.《太上玄一真人說三塗五苦勸戒經》.《太上洞玄靈寶三品誡功德重經》.《太上洞玄靈寶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經》.《上清眾真教誡德行經》.《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太上洞玄靈寶宣戒首懺眾罪保護經》.《上清骨髓靈文鬼律》.《太上洞玄靈寶法身制論》.《要修科儀戒律鈔》.《齋戒錄》。
  
《洞神部.戒律類》有《太上老君戒經》.《老君音誦戒律》.《太上老君經律》.《太上戒經》.《三洞法服科戒文》.《正一法文天師教戒科經》.《女青天律》。
  
《正一部》中還有《道門十規》.《重陽立教十五論》.《三洞修道儀》等。
戒條之最多者達一千二百條。
  
道教早期傳戒是公開的,由於朝庭鎮壓黃巾起義,牽連到道教,故魏晉以後轉入秘密傳戒。全真道興起後,邱處機創全真龍門派,又恢復了公開傳戒。清初龍門七祖王常月,在北京白雲觀傳戒,他承繼了全真龍門派的傳戒內容與程式,其內容分初真戒.中極戒.天仙戒三部份,道教稱之為三壇大戒,整個過程要一百天。道教傳戒,只能在有律師之叢林(又稱十方叢林,即為教團所共有的大宮觀)進行,由各地宮觀(包括私有的子孫廟)選派道徒去集中受戒。一次受戒弟子多達千人。現北京白雲觀還藏有王常月所遺留下來的演戒科儀書《全真說戒威儀科》,也還有記述清末道士陳至霖傳戒情況的碑刻。
  
道教的戒律雖然繁複,但在實施中不及佛教要求之嚴格;就道教內部來說,全真道較重戒律,而正一道則十分鬆馳。
  
道教除戒律外,還有所謂清規。清規是防止犯罪的警戒條文,而清規則是對違反戒律的道士的懲罰條例。清規由各道觀自己訂立,輕者被罰跪.責杖.驅逐,重者被處死。元邱處機住持長春觀(即今白雲觀)時,訂有所謂《執事榜》,亦即該觀清規。現將清鹹豐六年所公佈榜文,略舉幾條,以示梗概:
  開靜貪睡不起者,跪香(就是罰跪,等一支香燒完了才准起來)。
  早晚功課不隨班者,跪香。
  上殿誦經禮鬥,不恭敬者,跪香。
  本堂喧嘩驚眾,兩相爭者,跪香。
  三五成群,交頭結黨者,遷單(驅逐)。
  公報私仇,假傳命令,重責遷單。
  毀謗大眾,怨罵鬥殿,杖責驅出。
  茹葷飲酒,不頤道體者,逐出。
  違犯國法,奸盜邪淫,壞教敗宗,頂清規,火化示眾。
  上述戒律清規,皆屬歷史陳跡,時代變,道教戒律清規也不能不有所變。現在,其內容與國家現行法律相抵觸者,已大都自動取消,與法律不相矛盾的,則依然沿用。我們瞭解這方面的知識,主要是弄清楚宗教道德的內容.性質及其與信仰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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