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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噶瑪蘭的社會裡主要是女承家業,重要的生產工作如:採集、耕種及織布都是由女人負責;男人則是從事漁獵、打仗的差事。過去噶瑪蘭人用獵物、瑪瑙珠、弓箭或標槍等向漢人換取絲、棉綢、金絨布來做布料衣物,然後再將之轉換給花東海岸的阿美族人;織布在當時的噶瑪蘭社會是具有相當的經濟交換價值,可用來賺取財富。同時所織的布也被當作財產一般,死後由母親遺留給子女。
同樣地,織布在其物質文化中占很重要的地位,特別在其過去還未接觸漢人的傳統社會中。其衣物的來源主要是靠家裡的女人從事手工織布來的。在噶瑪蘭廳志中有一段關於其衣飾的描述:在漢人初進入宜蘭開闢時,各個化番知道穿漢人衣服的,在一社中不過二、三人而已。她們以番布做單褂,如肩甲狀;而下身橫裹番布一片,猛然一看就像沒有穿衣服一樣。近來則漸漸有人冬天穿裘衣,夏天穿短衣的這種漢式衣服了。但是,沒有衣服穿的人還很多,只是用一片白番布,從頸部下垂至腳踝,而將兩手叉於其中。其布也只是遮蔽前身而已,如果遇到風雨,則移其布的方向;沒有衣袖也沒有衣襟,很難遮蔽其身體。而現在花蓮新社的噶瑪蘭人,大家穿的是市場買來的棉、化學纖維紡織;還有部份女人,仍用植物纖維織布然後再製成如前提噶瑪蘭廳志中如肩甲狀的ziqap,這種ziqap特別是在工作時穿,用來遮陽擋雨。另外,還有用香蕉織布縫製成長袖滾黑邊方衣,男人在Qataban(夏天豐年祭)或演出傳統歌舞時穿,這布料和衣服的樣式是其祖先居住在宜蘭時就流傳下來的;而布現在只剩下簡單的十字交叉紋織法、單色、沒有染色也無幾何圖樣。另外其手工織布不僅是用來製造服飾,而且還生產了許多經濟生產的附屬工具:如上山的工具袋(suvoq)、裝獵物袋;出海採食背袋,穀物袋及小巧實用的檳榔袋(luvous)等等。
來源:平埔文化資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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