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7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他] 一夥人是否爲一人抵命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2-3-23 10:23: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若一夥人共謀殺害了一人,那麽,他們統統都要抵命,無論他們的人數多少,即使每個人都未直接參與殺害。

《穆宛塔聖訓集》中有:漢塔布之子歐瑪曾讓合夥謀殺了一人的一夥人抵了命,並說:若薩那地方的人共謀殺了一人,那麽,我一定統統處死他們。

沙菲爾派、罕伯裏派主張:如果每個人都參與了謀殺行動時,那麽,大家都要抵命,儘管其中一人動手殺了人,如果每個人都未參與謀殺行動,那麽,誰殺誰抵命,其他共謀者不抵命。

馬立克主張:如果一夥自由民故意殺了一個自由民,幾個女人殺了一個女人,幾個奴隸殺了一個奴隸,那麽,他們都要抵命。大部分學者主張,若一夥人共同殺了一人,則他們須得抵命。這正是維護人們的利益所在,因爲規定抵命的作用是讓所有的人更好的活下去。若一夥人殺了一人而不抵命,那麽,所有想殺人的人就會與同僚合夥殺人,這樣下去,殺人抵命的律例就失去應有的效用。

伊本·祖白爾、祖胡勒、字面派學者主張:如果一夥人共謀殺了一人,則大家都不抵命。真主說:(以命償命……)(即一人償一人的命)。

來源:伊斯蘭教法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17 15:32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