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99|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公司之消滅-至何時方能分配公司財產?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7-12 03:36:4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公司之消滅-至何時方能分配公司財產?

  公司法第九十條規定,清算人非清償公司債務後,不得將公司財產分派於各股東。清算人違反前項規定,分派公司財產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因此,清算中必須俟公司清償債務完畢後,確有剩餘財產時,才能依股東出資比例或持股比例進行分配(公司法第九十一條、第三百三十條)。
  
來源:聯晟法網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7-22 09:45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