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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盡的本分』和『聖靈感動』的差異
基督徒在做事時,我們必須分清楚『應盡的本分』和『聖靈感動』這二者的差異,否則會很嚴重。
我簡單分出四種差異狀況,分別是:
1.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直接訴諸理性運作即可
2. 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就是要去做
3. 可以尋求聖靈感動
4. 一定要尋求聖靈感動
1.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直接訴諸理性運作即可
當我們開車遇到紅燈時,還要尋求聖靈感動,或是要等待聖靈感動,才能停下來嗎?
當我們開車遇到綠燈時,還要尋求聖靈感動,或是要等待聖靈感動,才能繼續通行嗎?
當我們已經到睡覺時間了,而且事情也做完了,還要尋求聖靈感動,或是等待聖靈感動,才能上床睡覺嗎?
上帝賜給我們理智,很多時候,我們只需運用理智運作即可,不需去考慮聖靈的感動。
假使真有人連這樣的事都要尋求聖靈帶領才要去做,那麼,這人根本是對不起上帝,因為他已經將上帝賜予的理性全然放棄,沒善盡應盡的本分。
2.應盡的本分:不需尋求聖靈感動,就是要去做
『孝順父母』,需要先尋求聖靈感動,等到聖靈感動之後,才能去孝順嗎?
『不可偷竊』,需要先尋求聖靈感動,等到聖靈感動之後,才不能去偷竊嗎?
這是聖經很明顯的規定,屬於上帝非常顯明的旨意,基督徒根本不需為此先尋求聖靈感動,然後才決定要不要遵守這些東西。
3.可以尋求聖靈感動
母親節要不要買禮物送媽媽?要送甚麼禮物?
要依自己理性的分析判斷,還是看看聖靈有沒有給甚麼點子?
這類事情,要不要尋求聖靈感動都無妨。
4.一定要尋求聖靈感動
我找結婚對象,能不尋求聖靈帶領嗎?
我找工作,能不尋求聖靈帶領嗎?
當同時有五個單位希望我為他們奉獻,而我金錢有限時,我能不尋求聖靈帶領,使我做出篩選,同時決定奉獻金額多寡嗎?
我們可以發現,在我們生活裡,當我們做事做決定的時候,有時,直接使用理性即可,有時卻是必須尋求聖靈引導的。
哪種情形,必須使用哪種方式,有時很難分得清清楚楚,但大致上我們都會有一種大概的觀念。
除了上述概念之外,我還要加入一個觀念的介紹:
我的身份。
同樣的問題,不同的身份,就會有不同的應盡的本分。
我的身份,有時,就已經決定了哪些是我應盡的本分,哪些不是。
例一:要不要去探訪教會裡生病的兄姊?
假使我是『牧師』,去探訪本教會的受傷會友,這是我應盡的本分,不管我內心有沒有感動,我都必須去做。
但是,假使我只是個『平信徒』,我是應該關心教會的肢體,但一定要去探望每個受傷的兄姐嗎?這可未必。
我們時間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甚麼都去做。
此時,我們必須留意聖靈的感動。
例二:醫院醫師探訪非自己照顧的病人?
主治醫師對自己的病人,本來就必須去巡房探訪,這是應盡的本分,不管心中有無感動,都必須去做。
但是,對於其他非我診治的病人呢?我也必須去探訪嗎?難道他們沒被探訪的需要嗎?
假使我全部都要去探訪,全院有多少人住院,我探訪得完嗎?
假使我只探訪一些,略過另一些,我根據什麼做出這樣的決定?
此時,我是不是必須重視聖靈的感動?
另外,面對我的病人,在『醫療領域』裡,我必須善盡職責,努力診治他們,因為這是『應盡的本分』,不管有沒有感動都必須這樣做。
但是,那些『非醫療的領域』呢?
像:我是不是必須去他的家裡探訪?是不是必須去關心他的家人?甚至去解決他們全家的經濟問題?
此時,我是不是該重視聖靈的感動?
例三:為其他教會禱告?
為自己教會禱告,是該教會信徒應盡的本分,但卻不是其他教會信徒應盡的本分。
我們的禱告時間畢竟有限,即使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花在禱告上,我們也不可能將全世界所有教會的需要都禱告完畢。
我們只能禱告自己應盡的本分部分,其他的,就只能留意聖靈感動了。
當然,有些人會說,反正禱告時只要加上『全世界』就可以了。
求上帝祝福全世界的教會、求上帝幫助全世界的窮人、求上帝保護全世界的基督徒、、、、。
問題是,這種打高空的禱告,我非常存疑。
我們真的關心到『全世界』的教會、窮人、基督徒、、、嗎?
還是只是順口溜而已?
現在,我則要再加上另一個考慮的因素:
時機與環境。
有時,明明是正確的事,但在錯誤的時機、錯誤的環境下做,會非常不理想。
而什麼時機、環境,才適合做某件事?
除了要理智判斷、考慮社會習慣之外,聖靈的帶領,是很重要的。
例一:什麼時候傳福音?
傳福音,當然是我們應盡的本分,但傳福音需要智慧,這也是我們不能否認的部分。
當心臟外科主刀醫師手術到緊要關頭,他該分心去對開刀房的其他醫師護士傳福音嗎?
當病人在半夜三點睡覺時,我可以去對他傳福音嗎?
當院長召開全院會議時,我可以突然站起來對全院醫師傳福音嗎?
難道這些人不需要福音?
難道因為這些人需要福音,我就可以不管時間、地點、場合,見到每個人,都對他傳福音?
遇到甚麼人,是我該對他傳講福音的時候?
甚麼場合、時間、地點,是我該對他傳福音的時候?
我該對他傳講甚麼樣的福音內容?
我該用甚麼策略與方式對他傳福音?
這些,我們都需要聖靈帶領。
當然,很多人會說我是出於聖靈感動之下,才在那個時間場合做那件事。
然而,我的弟兄姊妹們,請留意我的提醒:
您真的確定那是來自聖靈的感動嗎?
內心的感動,來源有三:
1.上帝
2.魔鬼
3.自己
而多數的情形下,根本只是自己的感動而已,和聖靈魔鬼無關。
我們千萬別忘了,不要妄稱上帝名號,這是十誡第三誡。
事實上,『聖靈感動』這詞彙,確實被教會信徒濫用。
太多信徒已經將『聖靈感動』變成隨口就能輕易說出來的東西了。
這是不好的行為,因為很可能已經觸犯上帝神聖名號。
來源:小小羊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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