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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得勝者的經歷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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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德修業!敵乃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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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7 00:09: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神的得勝者是誰呢?得勝者乃是一班讓『己』站在死的地位上,而讓別人得著生命的人。這班人就像抬著約櫃過約但河的祭司一樣,他們自己站在死的地位上,而讓神的百姓渡過去。死在這裏說出怎麼一回事呢?甚麼叫作站在死的地位上呢?這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它關係到神的百姓往前的問題。這一件事,乃是神今天所最關注的,故此也該是我們所最注意的。聖經中的真理,並非零零落落的合併成的;在每一個真理的背後,都有一個活的東西。真理的字句是死的,並沒有生命;要真理是活的,必須有活潑的靈。聖經裏面有許多的真理,被人閱讀,被人傳講,被人相信。但是,這些真理必須先被一班人經驗過、對付過,被化為生命,然後才有能力。許多人以為天賦高的人,就可以多得著聖經中的真理,或者多明白神的事,這是完全錯誤的。屬靈的真理是不受限制的,它並不受我們天然的智慧所限。許多人以為按著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智慧,得來一些東西傳給別人,就能幫助別人;但事實上這些並不能叫人得生命。
    約翰福音一章說主是生命的光。許多人以為明白了這一個道理,再把這個真理傳出去就好了,他們以為真理是真理,並不需要與我們本身發生任何關係。但這不是神的路。神的路乃是先將真理組織在人的裏面,讓這真理成為人組織裏的一部份,然後他才能把這真理傳給別人。人必須被一個真理深深的對付、割開、浸透,然後才能傳與他人。若是這真理根本未被神組織過,則在人身上不會顯出效果來。
    如信心:何謂信心呢?不是說,你禮拜六知道甚麼是信心,主日就立刻可以傳出去了。雖然你已經有了那字句,但你還未看見那件東西。這就如同對鄉下人談電腦一樣,他雖然明白了這個名詞,卻尚未見過那個東西。所以他雖然好像懂了,實際上並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個東西。故此,神必須先用一些事來對付你,使你自己先在信心上受過對付,叫神的信心組織在你身上,然後,你將這組織在你身上的東西傳與他人,才能幫助別人。只有當死在你身上發動的時候,生才能在別人身上發動。
    如禱告:教導人如何禱告,並不在乎預備或編製出一些關乎禱告的道理。神必須先給你許許多多的環境,叫你學禱告的功課。經過多次這種的經歷後,你才能告訴別人如何禱告。在一切事上,你自己需要先做為神的一個試驗品。真正禱告所需用的氣力,比我在這裏講道所需要的力量更大。我們常以為,只要把一篇道傳得清楚就夠了,但是我們要看見,只有當我們透徹的禱告之後,我們的道才能流通到他人身上。
    神有一個原則。這原則就是:自己先受過苦,先出過代價,先有了經歷,然後再傳給別人,這樣的人才是神心意中的得勝者。聖經中有這些事,人也講論這些事,但是光有這字句,並沒有見過這是怎麼一回事。就如同一個人讀字典,知道字典上的字,卻不知道這字所指明的東西。神的教會也是如此。有一天神把你的家庭、工作、財產、事業、所愛的人等等拿來與基督相比,那時候你就知道何謂為主活著了。你到底選那一個呢?是選基督呢,還是選別的?你是否與神討價還價呢?沒有一種真理是不必出代價就可以得來的。我怕有許多人真理是學過了,但是經歷卻一點也沒有。

台灣宣教中心        陳元章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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