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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謙卑
“只要存心謙卑, 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腓2: 3)
只有謙卑來到神面前的人,才可能認識神:
“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 (箴16: 5);“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裡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箴6: 16 - 19)。
始祖因驕傲而墮落,此後,驕傲便成為罪人的一個固有的特徵。沒有人願意驕傲,人驕傲而不自覺。驕傲是人類的與生俱來的罪性。看不到“別人比自己強”就是驕傲,驕傲就會自然流露在語言、肢體、眼神、臉色、態度中,是我們今生需要不斷克服的罪;
而謙卑則是聖靈進入後,需要努力操練的屬靈品格。彼此謙卑還比較容易,在不謙卑的人面前謙卑則較困難。求主加力量給我們。愛人如己,凡事先為別人著想,不求自己的益處,“常以為虧欠”就是謙卑了。就是要“捨己背十字架”,這只有當我們象保羅一樣,把人生的路走完,才可以誇口的。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往往是在謙卑的人面前比在不謙卑的人面前要容易得多。要“真正謙卑成為自然表現”是我們一生需要操練的成聖過程。
信主後,人的生命的明顯改變之一是開始學習謙卑。“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腓2: 3),多用別人的長處比自己的短處,善於學習,爭取不斷進步。 這句話還有另一層意思,要欣賞別人,又要謙卑,又要看顧別人多於自己。放下自我,尊重別人,先求別人的益處,使我們與謙卑的主基督相連。
來源:台灣聖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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