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78|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老外自以為幽默 「殺了你」不算恐嚇罪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環瀛達人勳章 色瞇瞇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1-23 10:48:0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老外自以為幽默 「殺了你」不算恐嚇罪

2016-01-23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一名英國籍男子寫英文信請舊識介紹工作,文末提到「如果給我爛工作,會殺了你」;自己為幽默地加強語氣,卻被控告恐嚇。他辯稱只是加強拜託語法,對親朋好友也常這樣講,且兩人認識多年無過節,檢察官認定他無恐嚇動機,處分不起訴。

這名卅三歲的英國籍男子在台教英文,去年六月他寄電子郵件請從事仲介工作的舊識幫忙找工作,不料,仲介人員看到信中提及「別想搞我…殺了你沒什麼問題」等字眼,心生畏懼而報警提告。

仲介人員說,收到對方履歷後曾收取服務費並提供數個工作機會,雙方未曾因工作發生糾紛,這次請英國籍男子到辦公室詳談,事後收到用詞奇怪的電郵,他認為對方是恐嚇。

英國籍男子辯稱,他有這些用語,只是強化語氣,他與英國朋友、家人聯絡時都曾使用,沒有要殺人的意思;他認為可能國情不同造成對方誤會,他願致歉。

檢察官認為,英國籍男子的用語語氣十分強烈,但常見於電影對白中,因沒有恐嚇動機,處分不起訴。

一名在台加拿大籍男子認為,加拿大可合法持有槍枝,若在街上對陌生人說「殺了你沒問題」,對方可能視為生命受威脅,掏槍射擊並宣稱合法防衛。曾留學英國的許姓女子說,求職信件不適合出現口語化、半開玩笑用語,信中使用kill、fuck等字眼不妥當也沒禮貌,她若收到類似信件,又跟寄信人不熟,會有「被威脅」感覺。

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461030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公平正義世間有愛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2-2 02:55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