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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曾應許
在禱告的事上,我們知道『神能』、『神肯』還不夠,還得知道一件事,就是『神曾』。
『耶穌回答說,你們要信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誰對這座山說,你得挪開,投在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成了,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已經得著了,就必得著。』(馬可福音十四22~24)
什麼叫作信心?信心不但相信神能、神肯,並且相信神已經作了,神已經成功了。
如果神給你話,你能信,有把握知道神能、神肯,你就能感謝神,說,『神已經作了!』
許多人就是在這裡糢糊了,所以禱告得不著答應,因為他一直在那裡盼望得著。
但盼望是將來的事,相信乃是已過的事。
引 一個簡單的比方:就如有一個人聽了福音,你問他:『你信了主耶穌沒有?』他說,『信了。』
你問他:『你得救了沒有?』他說,『我會得救。』你知道這不行。
再問他:『你得救了沒有?』他說,『我必定得救。』你知道這也不行。
又問他:『你真的必定得救嗎?』他說,『我想我一定會得救的。』
你聽這這樣的話,總覺得那一個味道不對。
他說『會』得救、『必定』得救、『一定會』得救,那一個味道總歸不對。
如果他說『我得救了』,那一個味道才對。
人相信了,就是得救了。 照樣,所有的信心,都是相信『已經』的,都是與得救的信心一樣的人。
信心並不是心理作用。信心乃是得著了神的話,很有把握的相信神能、神肯、神曾。
如果沒有得著神的話,切不要作屬靈的冒險去試探神。
一相信,就要說『感謝神,我已經得著了。』
所以,我們要把這三個抓牢:神能、神肯、神曾。
出自《水深之處福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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